从证据研判,玛丽家厨房地板上的手表很可能是嫌犯所遗落。因此,追查手表主人成为首要侦查任务。一方面我们立刻联络天美时手表公司,查询该款手表年分,生产数量,销售和购买者的状况,生产数量越少,越容易找出购买者;另外,美国许多公司和家庭在职员退休或亲友自学校毕业时都会赠送手表,并在表背上刻上姓名缩写或全名。但是手表公司回覆道,该公司生产了两百多万只该款手表;而表背上没有任何印刻与标记。这个侦查方向很难有任何结果。
我们侦查手表的第二步是印了四百多份手表照片的传单,分发所有的外勤警员在整个德比市挨家挨户地查问。这个方法果然奏效,有位警员在案发现场二十里附近的社区查问时,一个十八九岁的黑人女孩表示,她的表哥罗森堡有一只和照片上一样的手表。
可是,这款手表共生产了两百多万只,这并不表示他就是嫌犯;此外警员还发现该市的十多位居民都有相同款式的手表。尽管如此,刑警还是可以大幅缩小可疑目标。
侦查的第三步是在化验室仔细研究这只手表。因为人们戴表时,一定会接触到身体,转移很多微物证据到表身上。经过高倍显微镜化验与比对,发现黑人的体毛与皮肤碎屑;再加上血液分析发现,表上的血迹是A型血,即玛丽的血型,但是皮肤碎屑里的血是B型的,很可能是嫌犯的血。手表是经由用力拉扯而脱落的,很可能在抵抗时,玛丽奋力将手表扯下,嫌犯未曾留意而遗落现场。
侦查人员据而将目标锁定在黑人青年罗森堡。背景调查显示他曾是高中篮球队队长,后来获得美国西北部一所大学全额奖学金,参加大学校队,但是在大学期间,因为吸毒而被校方开除。罗森堡只有回到德比市,在高中母校做清洁工,同时也兼任校队的助理教练;曾为了筹钱购买毒品而有盗窃前科。警方主动接触侦讯时,他否认曾到过玛丽家附近,并声称当天晚上他在女朋友的公寓里,虽然罗森堡符合我们剖绘的特征,嫌疑很大,但是缺乏直接证据,刑警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案发后,侦查人员曾经彻底搜索附近道路旁的垃圾筒,当时搜查人员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证据。后来,刑警在一条偏僻的马路旁发现一个塑胶袋,里面有一双鞋子与一件皮外套,鞋子一看就是Reebok的球鞋,四周还有血迹,皮外套上则发现黑人的毛发。
综合这些证据后,罗森堡的涉案嫌疑急速升高,刑警便开始二十四小时的跟踪监视罗森堡。
节外生枝——欲速则不达
同时,另外两名地方刑警到罗森堡工作的学校进行调查。他们在夜里摸黑进入学校,找到罗森堡的置物柜,撬开锁一看,赫然发现玛丽老太太的皮包。这两名刑警兴高采烈地将皮包拿给检察官,要求检察官去申请逮捕令,将罗森堡逮捕归案。
但是,法官一知道皮包是由刑警漏夜私下撬开当事人置物柜而找到的,马上就排除这些证据,并且不准许做为呈庭证供。因为,美国宪法禁止执法人员在没有搜索状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即迳行搜查个人物品,凡事违宪收集的证据不论对案件有多大帮助,都不能用于法庭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