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现场重建时,其中一个问题是,这三位被害者是否被同一把凶器杀死,刺杀时间的先后顺序如何,以及每个被害者确切的死亡时间为何。
要确定案发时间,首先要掌握见到被害者生前最后一面的人证,以及最先发现尸体的人及其时间。经过调查,凯洛夫妇是最后见到受害者的人证,他们在星期五下午五时许将小孩放到玛丽家;而最先发现尸体的人也是他们夫妇俩,星期天下午二时许,他们来接宁娜时发现玛丽全家遇害。因此,案发时间大概在星期五下午五时至星期天下午二时这段时间内。由现场的证据,如开着的电灯和电视,手表停摆的时间,小女孩的睡衣,以及约瑟准备洗澡等,可以推定凶案发生于深夜十时左右,但是究竟是星期五晚上还是星期六晚上的十点钟成为刑事鉴识化验室和法医办公室各执一端的争执。
法医人员也是刑事科学的一部分,他们一般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利用解剖等医学方法来确定死因并提供线索。
法医必须先判定他杀还是自杀,如果是前者,死因又是什么。在这椿案件里,三位被害者都是死于刀伤,一到现场我们就知道这是一椿他杀案。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同意法医的判断。
接着法医必须确定死亡的时间。这三位被害者是连续被杀,还是被杀时间有所间隔。
我们通常可以观察尸斑,强硬程度,眼液里的钾离子浓度,胃内残余的食物,以及体温变化等等,来确定死亡时间。但是这只是一种估侧。常常也会出现误差。例如,如果尸体倒在冷气机旁,其推断死亡的时间和尸体倒在暖气机旁又有不同。
当时法医判定死亡时间是在星期六晚上,但是现场获取的线索显示这个死亡时间不太合理。因为我们发现从厨房和浴室流到地下室的水量很大,如果以地下室的面积乘上积水的深度,地下室积水量至少有二万四千多加仑,再除以厨房和浴室两处水流的速度,发现至少要流上四十多个小时才能累积如此大量的积水;也就是说嫌犯很可能在星期五晚上作案同事放水毁灭证据的。这个推算虽然不一定是确切的时间,但是可以肯定案发时间不会是星期六晚上。
法医的判断较刑事鉴识结果晚了一天,如果无法达成共同结论,将很难起诉嫌犯。在欧洲的体制里,法医与刑事科学一体;在美国,法医系统与刑事鉴识化验室双轨道并进,法医如果与刑事鉴识人员意见分歧,彼此可能会争执不下,但是只要提出充分的证据与推理,法医也会被刑事人员说服。经过解释,法医接受了我的推理,同意重新验尸后,更改了他们的判断,将死亡时间改为星期五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