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屋内和屋外的搜索,我们都没有找到其他直接的线索。通常来说,案发的头三天,案件是一总“热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阶段;三天后就变成为“温案”;若一个月仍未破案,这宗案件就会变成“冷案”,所以在处理凶杀案时,头三天要全力以赴,尽可能投入最多的人力和资源。但是三天后若有其他新案件,再加上未破旧案,都会分散人力和资源;因此在案件“降温”时,就必须调派人力和资源去处理其他案件,办案人员就会减少,破案压力却越来越大。过了一个月后,案件转为“冷案”,负责人员将会更少,届时主管就必须重新评估破案的几率了。
通常我们将破案几率分为十种等级。
假如警方现场逮获现行犯,这种破案几率为百分之一百,称为第一等几率;假如警方没有在现场逮捕凶嫌,但是有直接证人可以提供凶嫌的姓名和地址,警员可以轻而易举逮捕之,此为第二等几率;假如现场的证人不能提供凶嫌的姓名,但是证人提供凶嫌及汽车特征,车牌号码,或是银行,商店,加油站等机构的录影机录下了凶嫌汽机车牌照,此为第三等几率;如果在现场采集到指纹,DNA等重要证据线索,此为第四等几率;如果在现场找到其他证据,如脚印,香烟头,汽车轮胎印或其他能提供侦查方向的重要证据,此为第五等几率;如果在现场只找到微物证据如,纤维,毛发等,这些证据无法直接指出凶嫌,此为第六等几率;如果现场只找到间接证据,如某些人作证嫌犯当天在案发现场附近等,此为第七等几率;如果警方只能从线民处获取到间接证据,大部分资料都是道听途说而来,此为第八等几率;警方手上只有很少的资料,如死因,或者只看到一个黑影子等,此为第九等几率;如果在现场找不到任何科学证据,又无人证,整个案件毫无头绪,此为第十等几率。
如果案件几率在第一到第五等级,警方应该可以预期破案。如果是第十等几率的案件,往往很难破,除非凶嫌自白,主动认罪。在到达现场时,经过对现场和案件的整体了解后,我们首先会确定案件的破案几率,再来安排行动。
这个案件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应属于第四、第五等的几率,有一些间接证据,但是仍缺乏直接的证据。因此,还必须利用这些已经掌握的资料来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