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出来的时候,霍拉斯还没有上床睡觉,连衣服都还没有脱。他刚写完给妻子的一封信,要求离婚,信封上写的是她父亲在肯塔基州的地址。他坐在桌旁,低头凝望着那一张写得整整齐齐但却难以辨认的信纸,感到平静和空虚,自从四周前发现金鱼眼隔着泉水望着他以来,他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他坐在桌旁,闻到了不知来自何处的咖啡香。“我要了结这件事,然后就去欧洲。我厌烦了。我太老了,干不了这事。我一生下来就老得干不了这事,因此我厌倦极了,只渴望安定平静。”
他刮好胡子,煮好咖啡,喝了一杯,吃了点面包。他走过旅馆时,去火车站赶第一班火车的公共汽车已经停在马路边,一群旅行推销员正在上车。其中一位是克拉伦斯·斯诺普斯,他拎着一只棕黄色的皮箱。
“上杰克逊去几天,办点小事,”他说,“真可惜,昨天夜里没见到你。我坐汽车回来的。我想你安排好了在那儿过夜,也许是这么回事吧?”他俯视着霍拉斯,面庞庞大而松弛,意图明确,不容误解。“我本来可以带你去一个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的地方。那儿一个大老爷们想怎么干就能怎么干。不过以后还会有机会的,好在我现在对你更加了解了。”他朝一旁挪动了一下身体,压低一点嗓门。“你可别担心。我不是个好说闲话的人。我在这儿,在杰弗生,不过是一个人而已;至于我在城里跟一群好朋友干的事,那就谁都管不了,只是我和朋友们的事。是这么回事吧?”
后来,还是在那个上午,霍拉斯远远看见他妹妹在他前面的街上拐进一扇门消失了。他把她可能走进去的地方那一带的店铺逐一开门张望,向店员打听,希望能找到她。可她哪儿都不在。他唯一没去探查的地方是两家商店之间通向二楼走廊的那道楼梯,这走廊两边都是办公室,其中一间是地方检察官尤斯塔斯·格雷姆的办公室。
格雷姆先天性足畸形,这残疾帮助他当选为现在担任的地方检察官。他是靠半工半读进的州立大学并且读完了大学;本城的人记得他年轻时给杂货店赶大车或开卡车。大学一年级时,他因勤奋而出名。他在大学食堂里端盘子,他拿到政府的合同,在每班火车抵达时由他送去邮局要发的邮件并取回火车带来的邮件,背着邮袋一瘸一拐地来回奔走:他是个讨人喜欢的面容开朗的年轻人,对谁都有话可说,眼神略带戒备和贪婪。二年级时,他中止了邮局的合同,并辞掉了大学食堂的工作;同时他买了套新西服。大家都很高兴,因为通过发奋干活他终于攒够了钱,可以全力以赴攻读学问。当时他在上法学院,法学教授们像训练赛马似的栽培他。他毕业时成绩不错,尽管并不名列前茅。“因为他一开始就先天不足,”教授们说,“要是他一开始就跟别人一样……他会大有作为的。”他们说。
直到他毕业后大家才知道他在一家出租马车行的办公室里,在拉得严严实实的窗帘后面打了三年扑克。他毕业两年后,当选为州议员,人们开始传说他读书时代的一则轶闻。
这事发生在马车行办公室里的牌局上。该格雷姆下注了。他望着桌子对面的马车行老板,他是唯一剩下来的对手。
“哈里斯先生,你押下了多少钱?”他说。
“42元,尤斯塔斯。”老板说。尤斯塔斯往赌注堆里推过几枚筹码。“这是多少?”老板说。
“42元,哈里斯先生。”
“唔——”老板说,他看看手里的牌,“尤斯塔斯,你换了几张牌?”
“三张,哈里斯先生。”
“唔——谁发的牌,尤斯塔斯?”
“我发的,哈里斯先生。”
“我不叫了,尤斯塔斯。”
他当地方检察官的时间还不长,可已经让大家知道他将凭他的定罪记录竞选众议会的席位,所以当他发现娜西莎正站在他简陋的办公室的桌子对面时,他脸上的表情跟当年往赌注堆里放上42元筹码时的神情极为相似。
“我只希望这案子的律师不是你哥哥,”他说,“我真不想眼看我的同行,你可以说是同一战壕里的兄弟承担一桩糟糕透顶的案子。”她以囊括一切却又不动声色的眼光望着他。“归根结蒂,我们得保护社会呀,即便有时候看来确实……”
“你肯定他赢不了吗?”她说。
“嗯,法律的第一原则是,只有上帝知道陪审团会做出什么样的裁决。当然啦,你不能指望——”
“但你认为他赢不了。”
“当然啦,我——”
“你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赢不了。我看你一定知道一些他并不知道的有关事情。”
他飞快地瞥了她一眼。他然后从桌上拿起一支笔,动手用裁纸刀刮笔尖。“这纯属机密。我不说你也知道,我这样做是违反我的就职誓言的。不过你要是知道了他连半点赢的机会都没有,也许可以省去不少烦恼。我知道他会非常失望的,可这是没办法的事。我们正好知道那人确实有罪。因此,你如果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你哥哥放弃这桩案子,我劝你就去做。一个败诉的律师跟别的失败者一样,不管是球员、商人还是医生:一旦输了,他的事业就——”
“所以他输得越快就越好,对吗?”她说,“要是他们绞死这个人,把案子了结的话。”他的双手停止了一切动作。他没有抬起头来。她开口说话,语气冷漠而平静:“我有很多理由要霍拉斯摆脱这桩案子。越快越好。三天前,那个斯诺普斯,就是在议会里的那一个,打电话到我家,要找霍拉斯。第二天他就去了孟菲斯。我不知道他去干什么。你得自己去打听。我只是要霍拉斯尽快摆脱这桩案子。”
她起身朝门口走去。他一瘸一拐地上前去给她开门;她又一次以那种冷漠、平静、莫测高深的眼光凝望他,仿佛他是条狗或者是头牛,而她正等着这畜生让路别挡她的道。她就走了。他关上房门,笨拙地跳起木屐舞来,他正捻着手指打榧子时,房门又打开了;他赶快伸手去摸领带,望着她站在门口手扶房门。
“依你看这案子哪天能结束?”她说。
“嗯,我看——法庭在二十号开庭,”他说,“头一个审理的就是这案子。也许……两天。或者最多三天,在你好心帮助下。当然我不说你也会相信的,这事只有你我知道,绝对保密……”他朝她走过去,但她那毫无表情而又工于算计的眼光像堵墙把他包围起来。
“那就是二十四号了。”她又看了看他,“谢谢你。”她说完便关上房门。
那天夜里,她给蓓儿写信,通知她霍拉斯将在二十四日回家。她打电话给霍拉斯,问他要蓓儿的地址。
“干吗?”霍拉斯说。
“我要给她写封信。”她说,口气平静,毫无威胁的意味。真见鬼,霍拉斯拿着已没有话音的电话筒想,我怎么斗得过这些连托词都不会讲的人。不过他很快便把这事忘了,忘了她打来过电话。他在审判开始以前没再见过她。
法院开庭前两天,斯诺普斯从一家牙科诊所走出来,站在路边吐口水。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用金纸包的雪茄,剥去箔纸,小心地把雪茄放进嘴里,用牙齿咬住。他一只眼睛的眼眶青肿,鼻梁上贴了一块脏兮兮的橡皮膏。“在杰克逊给辆小汽车撞的,”他在理发店里对大家说,“不过别以为我没让那狗杂种赔偿。”他边说边拿出一沓黄色的金券。他把钱放进钱包,收了起来。“我是个美国人,”他说,“我对这一点从来不吹牛,因为我生来就是美国人。并且我这辈子还是个正经八百的浸礼会教徒。哦,我不是牧师,也不是个老处女;我有时候也跟小伙子们厮混,不过我想我并不比好些在教堂里唱赞美诗唱得挺响亮的人坏多少。而且这个世界上最低下最卑贱的人并不是黑鬼:而是犹太人。我们真该有反他们的法律。很严厉的法律。一个该死的低贱的犹太人,只因为有了个法律学位,就可以大摇大摆地上这个自由的国家来,真该是制止这种事情的时候了。天下最卑贱的生物就是犹太人。而犹太人中最卑贱的就是当律师的犹太佬。而犹太律师中最卑贱的就是孟菲斯的犹太律师。一个犹太律师居然敢拦劫一个美国人,一个白人,而且只给他10块钱,而两个美国人,美国人,南方绅士;一位住在密西西比州首府的法官和一位有朝一日会跟他爸一样是个了不起的律师,而且也是位法官;当他们两个人为了同样的事情给这美国人的钱是那卑贱的犹太律师所给的十倍时,我们真该有条法律。我这辈子花起钱来总是很大方的;不管我有什么我都跟朋友们分享。可一个该死的卑贱的臭犹太佬拒绝付给一个美国人一笔另外一个美国人而且还是法官肯付的数目的十分之一——”
“那你为什么卖给他呢?”理发师说。
“什么?”斯诺普斯说。理发师正打量着他。
“那小汽车撞上你的时候,你在向他推销什么?”理发师说。
“抽根雪茄吧。”斯诺普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