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拉斯走进莉芭小姐的院门,朝着格栅门走去,忽然有人在他身后喊他的名字。这是傍晚时分;饱经风吹日晒、斑驳剥离的墙上,只见一方方封得严严实实的白蒙蒙的窗户。他站停了,回头张望。附近墙角后面,斯诺普斯像火鸡似的探出脑袋。他走了出来。他抬头看看房子,接着朝街道的两端望望。他顺着栅栏走过来,小心翼翼地走进院门。
“好啊,法官,”他说,“男人总是男人,对吧?”他没有表示要跟对方握手。相反,他肥硕的身躯赫然矗立在霍拉斯的面前,不知怎的,神情既充满自信又同时保持着警惕,他回头向身后的街道瞥了一眼。“我常说,男人偶尔出去走动走动,压根儿没什么坏处——”
“你又怎么了?”霍拉斯说,“你想从我这里捞取什么?”
“好了,好了,法官。我回到家不会把这事说出去的。你一百个放心。要是我们男子汉到处去说我们知道的事情,我们中间就谁都不能再在杰弗生下火车了,对吗?”
“你跟我一样,完全知道我在这儿干什么。你找我到底要干吗?”
“当然;当然,”斯诺普斯说,“我知道兄弟你的心情,结了婚可又不知道老婆上哪儿了。”他在慌慌张张回头瞥看街上动静的间隙里,居然还对霍拉斯使了个眼色。“你放心好了。事情到了我这儿就跟进了坟墓一样。我只不过不想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好——”霍拉斯早已向大门走去了。“法官。”斯诺普斯压低嗓门,尖声地说。霍拉斯转过身来。“别待下。”
“别待下?”
“见了她就走。这是个宰人的地方。骗乡下小伙子的地方。比蒙特卡洛的价钱还要贵。我在外边等你,我要领你去一个地方,那里——”霍拉斯走过去,进了格栅门。他坐在莉芭小姐的卧室里跟她谈了两个小时,门外楼道里和楼梯上不时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后来米妮走进房间,把一张撕破的纸交给霍拉斯。
“那是什么玩意儿?”莉芭小姐说。
“是那个长着馅饼脸的大个子男人留给他的条子,”米妮说,“他说叫你到下边去。”
“你让他进来了?”莉芭小姐说。
“没有,小姐。他根本不打算进来。”
“我看他也不会打算进来的。”莉芭小姐说。她嘟哝了一声。“你认识他吗?”她对霍拉斯说。
“认识。我对此好像没什么办法。”霍拉斯说。他打开纸条。那是从一张传单上撕下来的,上面有用铅笔写的一个地址,字迹端正而流利。
“大约两个星期前他上这儿来过,”莉芭小姐说,“他来找两个小伙子,坐在餐厅里一边吹牛吹得天花乱坠,一边摸姑娘们的屁股,可我没听说他花过一分钱。米妮,他可曾叫你送过吃的?”
“没有,小姐。”米妮说。
“而且过了一两天,他晚上又来了。没花一分钱,除了吹牛什么事都不干,我就对他说:‘听着,先生,你有时也得掏点腰包,好比使用了候车室,总得上火车一样。’于是他再来时带了半品脱威士忌。要是个好顾客这么做,我一点都不在乎。可像他那样的家伙来这儿三次,拧我姑娘们的屁股,却只带来半品脱威士忌,而且只要了四瓶可口可乐……宝贝儿,他不过是个低级下流的家伙。所以我吩咐米妮不要再放他进来,可有一天下午,我刚躺下想睡个午觉,那时候——我始终不知道他怎么说动米妮让他进屋的。我知道他从没给过她什么东西。米妮,他是怎样干成的?他一定让你看了样你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对吧?”
米妮甩了下脑袋。“他才没有我想看的东西哪。我见过的世面可多呢,多得对我自己没好处啦。”米妮的丈夫抛弃了她。他不赞成米妮干的工作。他是一家餐馆的厨子,把白人太太们送给米妮的衣服和珠宝席卷一空,带着餐馆里的一个女招待跑掉了。
“他没完没了地打听那个姑娘,拐弯抹角地老是提到她,”莉芭小姐说,“我就跟他说,要是真的着急想了解情况的话,那就去问金鱼眼。我什么都没告诉他,只是叫他滚出去,不要再来,明白吗;可那天下午两点来钟的时候,我正睡着觉,米妮把他放进来了,他问她屋里有谁在,她告诉他没人,他就上楼来了。米妮说就在这个时候金鱼眼走了进来。她说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不敢不让他进屋,可她说她知道要是放了他进来而他把那大个子混蛋打得楼上地板上溅满了血的话,我会把她辞掉的,偏巧她丈夫刚刚把她撇下了。”
“所以金鱼眼像猫似的悄没声响地上了楼,撞见你那位朋友跪在地上,从钥匙孔眼往里张望。米妮说金鱼眼在他身后站了约摸一分钟,帽子歪戴着遮住一只眼睛。她说他摸出一支香烟,在拇指指甲上划了根火柴,没发出一点声响,点着了香烟,然后她说,他伸出手去,把火柴凑到你朋友的脖子后面,米妮说她站在楼梯半中央看着他们:那个脸蛋像一张没烤好就拿出烘箱的馅饼的家伙跪在地上,金鱼眼一边从鼻孔里喷烟,一边好像在对着他甩脑袋。后来她退下楼来,大约十秒钟后,那家伙两手抱着脑袋冲下楼,像那些拉大车的牲口似的喉咙里呜呜呜的直响,米妮说他在门口乱抓乱推了大约一分钟,像风倒灌进烟囱那样自顾自直哼哼,一直到她打开大门让他出去。那是他最后一次按这门铃,直到今天晚上……让我看看。”霍拉斯把纸条递给她。“那是家黑鬼的妓院,”她说,“这肮——米妮,去跟他说他朋友不在这儿。告诉他我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
米妮走了出去。莉芭小姐说:
“各种各样的男人都上我家来过,可我总得对某些人划条界线啊。我还有律师哪。孟菲斯最了不起的大律师就在我餐厅里做过东,款待过我的姑娘们。是个百万富翁,体重二百八十磅,专门为自己定做了一张床,送到这儿来。现在就在楼上呢。不过他们全都照我做买卖的办法行事,不是搞他们那一套。没有充分的理由,我才不会让律师来打扰我的姑娘们哪。”
“可你认为这理由还不够充分?即使有人为了他没干过的事情正在受审判,也许会被判死刑?你现在也许已经犯了窝藏亡命之徒使他免受法律惩处的罪过。”
“那就让他们来抓他好了。我跟这事毫无关系。这楼里有的是警察,我才不怕他们呢。”她举起大口杯喝了几口,用手背擦了下嘴。“我不知道的事情我绝对不管。金鱼眼在外面干些什么,那是他的事情。他要是在我家里动手杀人,那时候我才会插手管起来。”
“你有孩子吗?”她望着他。“我可不想来打听你的私事。”他说,“我只是想到了那个女人。她又得流落街头,只有上帝知道她的娃娃会出什么事。”
“我有孩子,”莉芭小姐说,“我抚养着四个孩子,放在阿肯色州一个人的家里。不过不是我的孩子。”她举起大口杯,往杯里看了看,轻轻地摇晃了两下。她把酒杯又放下了。“孩子最好根本不要生下来,”她说,“哪个孩子都不该生出来。”她站起身,费劲地挪动身子向他走过来,喘着粗气站在他跟前。她把手放在他脑袋上,使他仰起脸来。“你没在骗我吧?”她说,目光尖利、专注、悲哀。“没有,你不是在骗人。”她松开手,“你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想想办法。”她走出屋子。他听见她在楼道里跟米妮说话,后来他听见她在费劲地上楼。
她离开后,他安静地坐着。房间里有一张木床、一架描花的屏风、三把垫料加得太厚的椅子和一个壁式保险箱。梳妆台上凌乱地放着系着粉红色缎子蝴蝶结的梳妆用具。壁炉台上有只玻璃钟罩,里面是一支蜡制的百合花;钟罩上方挂着一幅用黑布围起来的照片,是个长着十分浓密八字须的显得很温顺的男人的像。墙上挂着几幅石印画,都是仿造的希腊风景画,有一幅是用梭织法编织成的。霍拉斯起身走到门口。米妮正坐在光线暗淡的楼道里的一把椅子上。
“米妮,”他说,“我得喝点酒。来个大杯的。”
他刚喝完,米妮进来了。“她说叫你上楼去。”她说。
他登上楼梯。莉芭小姐在楼梯口等他。她领着他穿过楼道,打开一扇黑屋子的房门。“你得摸着黑跟她讲话,”她说,“她不让点灯。”楼道里的灯光泻入房门,射在床上。“这不是她的房间,”莉芭小姐说,“她根本不肯在她的房间里见你。我看你要打听你要的消息的话得哄她高兴。”两人走进屋子。灯光落在床上一堆没有动静但呈弧形而隆起的被子上,而床的总体外观似乎没有受到破坏。她会憋死的,霍拉斯想。“宝贝儿。”莉芭小姐说。那隆起的被子没有动静。“他来了,宝贝儿。既然你全身都蒙着,我们就开个灯有点亮吧。那样就可以把房门关上了。”她开了灯。
“她会憋死的。”霍拉斯说。
“她一会儿就会钻出来的,”莉芭小姐说,“说吧。告诉她你想打听些什么。我最好还是待在这儿。不过你别管我。我早就学会装聋作哑了,要不然就干不了这买卖。再说,要是我真有过好打听私事的心思,那也早就在这栋房子里给消磨掉了。椅子在这儿。”她转过身去,可是霍拉斯抢先一步拉过两张椅子。他在床边坐下,对着那毫无动静的隆起的被子说话,对她说他想了解些什么。
“我只想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你不会受牵连的。我知道那不是你干的。在你开口以前我先保证你不必出庭作证,除非他们打算不开庭就绞死他。我知道你的心情。要不是那个男人有生命危险,我是不会来打搅你的。”
隆起的被子纹丝不动。
“他们为了他从来没干过的事情要把他绞死,”莉芭小姐说,“而她就会一无所有,连个亲人都没有。你有钻石,她可只有个可怜的娃娃。你亲眼看见过的,对吗?”
隆起的被子仍然纹丝不动。
“我知道你的心情,”霍拉斯说,“你可以换个名字,穿上别人认不出来的衣服,戴上眼镜。”
“他们不会来抓金鱼眼的,宝贝儿,”莉芭小姐说,“他精明得很。你不知道他的真名实姓,一点都不知道,要是你得去法院对人讲出真情,我会在你走了以后派人通知他,他就会上别处去,派人来接你。你跟他都不打算待在孟菲斯。律师会照看你的,你不必说什么你——”隆起的被子动起来了。谭波儿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她披头散发,面孔虚肿,面颊上涂着两摊红红的胭脂,嘴唇描成野性十足的丘比特的弯弓形。她怀着敌意恶狠狠地瞪着霍拉斯,然后转过目光。
“我要喝杯酒。”她说着,把睡袍的肩部拽上去。
“躺下吧,”莉芭小姐说,“你会着凉的。”
“我还要喝杯酒。”谭波儿说。
“躺下吧,反正该把你的光脊梁盖起来。”莉芭小姐边说边站立起来,“晚饭以后你已经喝了三杯啦。”
谭波儿又把睡袍往上扯了一下。她看着霍拉斯。“那你给我一杯酒。”
“好了,宝贝儿,”莉芭小姐说,试图推她睡下去,“躺下吧,盖好被子,告诉他那件事情。我马上给你倒酒来。”
“放开我。”谭波儿挣脱她的手。莉芭小姐拽过被子围在她的肩头。“那就给我一支香烟吧。你有烟吗?”她问霍拉斯。
“我马上就给你拿一支来,”莉芭小姐说,“那你肯不肯照他说的办?”
“为什么?”谭波儿说。她又用那恶狠狠的挑衅性的眼光瞪着霍拉斯。
“你不必告诉我你的——他——在哪儿。”霍拉斯说。
“别以为我不敢告诉你,”谭波儿说,“我到哪儿都敢说。别以为我害怕了。我要喝杯酒。”
“你告诉他,我就给你拿一杯来。”莉芭小姐说。
谭波儿坐在床上,把被子裹在肩头,开始告诉他她在那破败的房子里度过的那一夜的情况,从她走进房间用椅子抵住房门一直到女人来到床前把她领出去。在全部经历过程中似乎唯有这一段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个相比之下她保持纯洁未受侵犯的夜晚。霍拉斯时不时地试图引她往下讲,谈谈那桩罪行本身,但她总是避而不谈,又回到她坐在床上听男人们在外边门廊上聊天的情景,或者描绘她怎么躺在黑暗里听见他们走进屋子,来到床边,站在她身旁的景象。
“是的;就是这么回事,”她说,“就这么发生了。我搞不懂。我提心吊胆得太久了,因此我想我变得习惯了。所以我就坐在棉籽堆里望着他。我起先还以为那是只耗子。那儿有两只耗子。一只躲在角落里望着我,另一只在另外一个角落里。我不知道它们靠吃什么活下去,因为那儿除了玉米棒子芯和棉花籽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也许它们上大屋去吃东西。可大屋里没耗子。我在大屋里从来没听见过耗子叫。我刚听见声息时还以为也许是耗子,不过待在黑屋子里有人的时候你会觉得的:你明白吗?你用不着用眼睛看。你会感觉到的,就像你坐在汽车里会知道他们想找个好地方停车一样——你知道:暂时停一会儿车。”她就这样一直诉说着,用的是女人发现自己成为注意力中心时常用的那种轻松欢快、唠唠叨叨的独白形式;忽然,霍拉斯意识到她在复述这段经历时确实感到骄傲,带着一种天真而超然的虚荣心,仿佛正在编造一个故事,来回快速地看看他又看看莉芭小姐,就像一条狗在小胡同里追赶两头牲口时的情景一样。
“所以只要我一呼吸,我就听见那些玉米壳窸窣作响。我真不明白这样的床上怎么可以睡人。不过也许多睡睡你就会习惯的。要不,也许他们到了夜里都精疲力竭了。因为我一呼吸就听见玉米壳发响,即使我仅仅是坐在床上。我不明白为什么只要一呼吸就会引起声响,所以就尽量坐着不动,可我还是听见那窸窣声。这是因为人的呼吸是往下走的。你以为呼吸是朝上来的,但是不是这么回事。那是在你身子里往下走的,而且我还听见他们在门廊里喝酒喝到醉醺醺的。我心想,我能看见他们的脑袋靠在墙上的什么地方,我就对自己说,现在是这个人在从坛子里喝酒。现在是那个人在喝了。你知道,就像你起床后枕头上还留下脑袋压过的凹形那样。”
“就在这个时候我开始想到一件稀奇古怪的事情。你知道人害怕的时候会怎么干。我望着自己的腿,努力设想我是个男孩。我想象如果我是个男孩会怎么样,然后我努力通过想象来使我变成个男孩。你知道你是怎么干这种事的。就像上课的时候,你知道一道题该怎么答,等到做到这道题时,你望着老师,心里使劲想,叫我答。叫我答。叫我答。我还想起他们对小孩说的话,说吻一下自己的胳膊肘,你就能男变女女变男,我就使劲去吻。我真的吻着了。我就是害怕到这种程度,我还琢磨要是我真变成男的自己是否会知道。我的意思是,在我看自己以前,我就想我已经变成男孩了,我会走出去让他们都看一下——你明白吧。我会划根火柴,说看吧。明白了吗?现在别再来惹我了。然后我就可以回到床上去睡觉了。我会想象怎样上床去睡,并且就睡着了,因为我实在困了。我困极了,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所以我紧闭眼睛,不断说现在我是个男孩了。我现在是男的了。我端详自己的大腿,想到我为它们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我想到我带它们去参加了多少次舞会——就这样,傻乎乎地胡思乱想。因为我想到我为它们做了那么多,而它们现在却让我陷入这种困境。所以我想到要祈求上帝把我变成个男孩,我做完祷告,安安静静地坐着等待。后来我想也许我没法知道变了没有,就打算看一看。可我又想也许还得等一会儿再看;要是看得太早,会破坏好事,那就变不成了,肯定变不成了。因此我就数数。开始我说数到五十吧,可又想还太早,我就说再多数五十。后来我想要是不及时看一下,也许会太晚了。”
“后来我想应该用某种方法把自己绑绑紧。我认识一个姑娘,有一年夏天她出过国,她告诉我在博物馆里看到一根铁带,是国王之类的人物在不得不外出时用来锁住王后的,我就想要是有这么一根带子就好了。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取下雨衣穿在身上。雨衣边上挂了只军用水壶,我也拿了下来放在——”
“水壶?”霍拉斯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不知道为什么把它取下来。我想我只是太害怕了,不敢让它挂在墙上。不过我想到要是有那个法国玩意儿就好了。我想也许那带子上面有些长尖钉,等到他发现已经太晚了,我会用尖钉来扎他。我会一直扎进去把他扎穿,我还会想象血会流到我的身上,我会说我想这对你是个教训!我看这下子你不会再来找我麻烦了吧!我会这么说的。我没想到情况会正好相反……我要喝杯酒。”
“马上就给你,”莉芭小姐说,“说下去,给他讲啊。”
“噢,对;我还干了件怪事。”她叙述她躺在黑暗里,高温躺在她身边打呼噜,她倾听着玉米壳发出的声响,听见黑暗中各种动静,感到金鱼眼在走近。她听见自己血管里血液奔流的声音,听见眼角的肌肉轻轻地在撕裂,裂口变得越来越大,感到鼻孔内时冷时热。接着他就站在床边了,她暗暗地说来啊,摸我吧,摸啊!如果你不摸你就是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你知道我想入睡。可他老是站在那儿。我想要是他就动手干,干完了我就可以入睡了。所以我说你不摸我你就是胆小鬼!你不摸我就是胆小鬼!我觉得我的嘴巴张开来要尖叫了,也感到心里那一小团要尖叫的热烘烘的东西。接着他真的摸我了,那只冰凉的讨厌的小手,摸弄着雨衣里面我没穿衣服的地方。这手像块会动的冰,我的皮肤开始像小船前面的小飞鱼那样弹跳开去。仿佛我的皮肤在他的手还没动的时候就知道它要摸到哪儿去,我的皮肤总是抢先一步躲开了,好像等手摸到的时候那儿就什么也没有了。”
“后来它朝下伸到我的肚子上,而我从前一天晚饭起就没吃过东西,我的胃肠开始咕噜咕噜地响起来,响得没完没了,那些玉米壳也窸窸窣窣地响个不停,好像在哈哈大笑。我想它们是在笑我,因为他的手不断地伸进我裤衩的裤腰,而我还没变成男孩。”
“这事真有点怪,因为我当时并没有在呼吸。我好长时间没呼吸了。所以我想我已经死了。接着我干了件稀奇古怪的事情。我看见自己躺在棺材里。我看上去很可爱——你明白吗:浑身上下一身白。我还戴了块面纱,像个新娘,我在哭,因为我死了,或者因为我看上去很可爱,或者因为别的原因。不对:那是因为他们在棺材里放了玉米壳。我在哭,因为他们在我死了躺着的那口棺材里放了玉米壳,可我始终觉得我的鼻子一忽儿凉一忽儿热一忽儿凉一忽儿热,还看见所有坐在棺材周围的人,他们在说她不是看上去真可爱吗。她不是看上去真可爱吗。”
“可我不断地说胆小鬼!胆小鬼!摸我呀,胆小鬼!我气坏了,因为他慢吞吞地不肯动手干。我真想对他说话。我想说难道你以为我会光为了侍候你在这儿躺上一夜吗?我会这么说的。我会说,我来告诉你我打算干什么吧。我就那么躺着,那些玉米壳都在笑我,我在他手到以前就躲闪开了,还想着该对他说什么话。我要像学校里的老师那样对他说话,那时我真的成了学校里的老师,我面前是个黑色的小玩意儿,有点像个小黑鬼,而我是他的老师。因为我要说我多大年纪了?我要说我45岁了。我头发花白,戴副眼镜,跟这种年纪的妇女一样这儿大得很。我穿着定做的灰色套装,可我从来不适合穿灰色衣服。我对那玩意儿说我打算干什么,可它好像不断地在挺起来挺起来,好像它已经看见鞭子了。”
“后来我说这样不行。我应该是个男人。于是我就成了个老头,长着长长的白胡子,而那小黑人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我对他说你现在明白了吧。你现在明白了吧。我现在是个男人了。我就想怎么变成个男人,我刚这么想,那事就发生了。好像发出啪嗒一声,就像把一小根橡皮管倒过来吹时的声音。我觉得有点凉气,就像你张大嘴时嘴里觉得发凉那样。我感到了这种凉气,我就躺着一动不动,憋着劲儿不笑出来,因为我想到他会大吃一惊的。我感到衬裤里我的皮肤在他手摸到之前不断躲闪,而我躺在那儿,一面想到他马上就会大吃一惊并且气得不行,一面使劲憋着不笑出声来。忽然一下子我睡着了。我甚至没法在他的手摸到那儿时保持清醒。我就那么睡着了。我甚至不再觉得自己在躲闪他的手,可还是能听见玉米壳的窸窣声。直到那女人进来,要把我带到粮仓,我才醒过来。”
他离开屋子的时候,莉芭小姐说:“我希望你把她带到那儿去,别让她回来了。我要是知道该怎么联系的话,我会自己出面去找她的亲人的。不过你知道该……照她跟他在楼上那间屋子里过的日子,不出一年她不是死去就是进疯人院。那里面有点不大对头的地方,我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也许问题出在她身上。她生来不是过这种生活的人。过这种生活你得有天生的本事,我想就像有人天生就能当屠夫或者剃头师傅一样。没有人只是为了钱财或者取乐才干这两种行当的。”
她还是今天晚上就死去的好,霍拉斯边走边想。对我来说也是件好事。他想象把她、金鱼眼、那女人、那孩子、戈德温全都关进一间屋子,一间光秃秃的、致人死命的房间,直截了当而又寓意深远:处于愤慨与惊讶之间的抹掉一切的一刹那。连我也一起抹掉;想到这倒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从古老而悲惨的世界里消除掉、烧毁掉。连我一起,既然我们大家都六亲无靠;想到一股幽暗的微风掠过睡眠的长廊;想到在持续的雨声中躺在低矮温馨的屋顶下:那邪恶、那不公正、那泪水。在一条小巷口站着两个人影,面对着面,互不接触;男的低声用抚爱般的细语吐露着一个又一个无法见诸文字的形容词,女的纹丝不动地站在他跟前,仿佛在回味纵欲的快感,觉得心醉神迷。也许正是在这一瞬间我们意识到,我们承认邪恶是有其逻辑形式的,我们是会死的,他想,想起了以前在一个死孩子眼睛里看到过的表情,在其他死者眼睛里看到过的神情:怒火逐渐冷却,震惊中的绝望逐渐消逝,只剩下两个空洞的球体,深深地潜伏其中的是个具体而微的毫无动静的世界。
他连旅馆都不回。他去了火车站。他可以乘半夜里的一班火车。他喝了一杯咖啡,但马上就后悔了,因为咖啡像个滚烫的皮球在胃里翻腾。三小时后,他在杰弗生站下车,热皮球还在他的胃里,还没有被吸收。他步行进城,穿过不见人影的广场。他想起他上次穿过广场的那个早上。在这两次之间,时光似乎从未流逝过:灯光照亮的钟面摆着同样的姿态,门洞里还是同样的像兀鹫般凶恶的黑影;这完全可能是同一个清晨,他只不过穿过了广场,转过身子,正在走回来;两者之间不过是一场梦,充满着他活了43岁才能设想的梦魇中的一切幻影,浓缩成为他胃里一团滚烫的硬块。突然他加快了步伐,咖啡像块滚烫沉重的石头在他胃里上下颠簸。
他静悄悄地走上房前的汽车道,开始闻到爬在栅栏上的忍冬花的香味。屋子黑黢黢的,一片寂静,仿佛在时光的消逝中被孤零零地困于广袤空间。草虫已进入低沉单调的吟鸣,唧唧虫声无所不在而又无处寻觅,疲惫无力,仿佛有一个荒芜而垂死的世界被遗弃在它赖以生存并呼吸的混沌流体的潮汐边沿,而这片虫声则表达了那个世界中由化学作用产生的苦痛。天穹中月亮高悬,但并无光亮;天幕下大地低卧,却并不黑暗。他打开门,摸索着走进屋子,寻找电灯开关。夜晚的声响——不管是虫鸣还是其他声音——追随着他登堂入室;他突然明白这是地球轴心处传来的摩擦声,因为时候到了,它得决定是继续旋转还是永远停止不转:一个在日趋冷却的空间中静止不动的球体,球体上像冷森森的烟雾似的缭绕着浓郁的忍冬花香。
他摸到了电灯开关,把灯开了。那张照片仍在梳妆台上。他拿起照片,捧在手里。照片没有镜框,但四周仍有镜框窄窄的压痕,印迹之中是用可人心意的明暗对照法拍摄的小蓓儿的梦幻般的面容。由于纸板对灯光的某种感应,也许由于他双手的某种难以察觉的细微颤动,由于他本人呼出的气,照片里的面庞似乎在他的手掌中呼吸着,沐浴着淡淡的强光,经受着无形无影的忍冬花缓慢而青烟似的舌喙的抚摸。花香弥漫着整个房间,浓郁得几乎看得见摸得着,照片中的小脸显得慵懒,似乎消融在肉欲的满足之中,越来越模糊不清,渐渐地淡化,在他的眼睛里像那香味本身似的留下柔和并逐渐消失的回味无穷的邀约、性感的许诺和秘而不宣的确认。
于是他明白他胃里究竟是什么感受了。他慌忙放下照片,冲进浴室。他在奔跑中打开浴室的门,摸索着寻找电灯开关。但他还没摸到就忍不住了,他停止摸索,向前猛扑,撞在洗脸池上,弯下腰用两臂撑住身体,与此同时,她大腿下的玉米壳发出一阵惊人的响声。她仰天躺着,略微抬起脑袋,低垂下颏,像是从十字架上取下来的人形,她注视着某种乌黑而狂暴的东西喧嚣着冲出她苍白的躯体。她赤身裸体,被仰面朝天地绑在一节平板车上,飞速穿过黑暗的隧道,黑暗犹如一根根僵硬的线在头顶上流过,耳边响起铁轮的喧闹声。平板车爬上漫长的坡道,一头冲出隧道,头顶上的黑暗这时被两行平行的跃动着的灯火撕成碎片,声音越来越强,犹如屏住的呼吸,在那停止的间歇中,她在充满苍白的无数光点的虚无之中懒洋洋地微微摇晃着。从她身下远处传来玉米壳轻微而狂暴的喧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