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还挺合适的。”鸠麦指着我戴的一副平光眼镜说道。此时是下午两点。在保龄球馆和大家见面之后,又过了两天,我们在公寓大楼前的一个小公园里。虽说叫小公园,但这地方显然只能称得上是一处“摆放游乐器具的小小休闲空间”。这个地方就是上次我看到牛郎阿纯的那个公寓空地。鸠麦开着车,把我们连同东堂的那只狼狗一起带了过来。鸠麦最近刚换了一辆车身较高的大车,所以狼狗毫不费力地坐了进来。
狼狗在车里十分老实听话,这让我和鸠麦打心眼里佩服东堂。
“这狗聪明得很。”东堂小声说道。
“凭什么不让我去啊。”两天前,西嶋十分不满地说道。
“可是,那个礼一要是真的出现的话,或许会认出西嶋君啊。”小南解释道。一开始对监视计划十分消极的她,现在反而想主导这次行动,她打算采取尽量安全的方法。
“那,凭什么北村就可以去啊?东堂也是,在保龄球馆她不是也和那些牛郎见过面吗?万一被认出来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没办法,只有北村君一个人知道那个公寓的位置。”小南委婉地说道,“而且,一个人在公寓旁边晃的话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所以带着狗一起去的话比较让人放心。”弦外之音,带狼狗一起去是小南的主意,“最重要的是,西嶋君你太显眼了,他们肯定记得你。”
“为什么我太显眼啊?”
“哎,北村君,你怎么了?”可能是我一直死死盯着小南看,才让她这么问道。
“没什么,我只是单纯地觉得小南也变了。”我老老实实地表达自己的赞叹之情,“小南变得干脆利落多了。刚认识你的时候,小南可能更……怎么说呢?”
现在的小南,已经和新生聚会时在小酒馆里被身边那个操着一口关西腔的女孩评价为“这孩子不怎么爱聊天儿”的小南大不相同了。
“更扭扭捏捏?”小南红着脸,有些客气地问道,“我也多少长大一点了吗?”
我觉得是,我点头道。
“变得更不可一世了。”鸟井插科打诨道。于是,他把视线移到我的身上,脸上微微抽动,说道:“我不能去帮忙监视了,北村,拜托了。”
“帮忙?”
“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去监视了。”
“当然了。”我当然不想让鸟井和那些罪犯见面了,一点都不想。
“我为什么不能参加啊。北村也会马上让他们认出来的。”
“我会戴上眼镜,努力不让他们认出来。”就算我对他好言相劝,西嶋仍然不能接受,没办法,“这样吧。这次我和东堂去监视,下一次就让西蝇去。”我只好这么说服他。我要不这么说,西嶋还会不依不饶。虽然无凭无据,但我却隐隐感到没有“下一次”了。
“能在平日的白天,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上,做学生可真好啊。”坐在游乐器具旁边长椅上的鸠麦说道,“没有讽刺的意思,我真的很羡慕你们。”
“鸠麦自己还不是在平日的时候陪我们一起来监视啊。”
“可是,今天是我的休息日啊。我可是把自己宝贵的休息时间都奉献给北村君你们的侦探事业了。”
“不是你自己要跟来的吗?”鸠麦听我跟她一说,就立刻表示这事看起来很有趣,自己也要跟着去。
东堂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抚摸着狼狗的身体。白天的公园里几个小孩在沙堆上玩耍着。其中的一个小孩表情扭曲地朝狼狗走了过来,他怀着一颗提心吊胆的心,做好了“哭与笑”的两手准备。
狼狗坐在原处,让那小孩摸着自己的肚子。“我说啊,”过了片刻,东堂走到我们身前,“万一我们确认了犯人的住处,怎么办?”
“当然是立刻报警了。”我的回答和鸟井在保龄球馆说的如出一辙。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一个声音在我的脑海当中提出了同样的疑问:“仅此而已?除了报警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我以为你会让他们血债血偿、报仇雪恨什么的呢。”东堂面无表情地说出一句危险的话。
“怎么会啊。”我立即答道,“我们来只是为了确认牛郎礼一在不在这里,一旦确认了他的行踪,就立刻报警。前些天鸟井也说了,不报警只能自作自受。”
结果,那天我们在那一直待到下午五点,也没取得任何进展。我们不仅没看到貌似牛郎礼一和其他犯人的人,就连牛郎阿纯也没看到,唯一的成果便是给了小孩子们一个机会,让他们零距离接触到真正的狼狗。
我们几个仰望公寓大楼,心想,能不能溜进大门偷窥一下呢?不过最后,这个想法还是放弃了。我们乘车来到贤犬轩,一起吃完定食,随即和东堂告别。
“扑空了啊。”鸠麦说道。
“怎么办呢?”我也挠了挠额头,“我觉得这么监视有点没有意义。”
“我们再调查一下,这样比较好吧。”
“也就是说,还有‘下一次’喽。”
“下一次该轮到西嶋出场了。”
“平光眼镜也差不多该摘下来了吧。”鸠麦要不提醒的话,我真把眼镜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第二次监视行动定在两天以后。这天大学没有课,我从下午开始便没有事了。
“咱们走吧,北村。本大人不亲自出马果然不行啊。”在学校食堂遇到我的西嶋摇着我的肩膀说道。
“知道啦,知道啦。”我一边跟西嶋承诺着,一边在心里作出判断:叫东堂一起去会比较好吧。带上狗一起去果然不容易被人怀疑,而且,那只狼狗似乎已经被那带的居民接受了。我回家给东堂打了个电话,东堂回复道:“那么,我开车去接北村你们吧。”
“咦?东堂有车啊?”我之前听她说过拿到驾照的事情,但却记得她没有车。
“别人给我买的。”东堂轻描淡写地说道。
“谁啊?”
“店里的客人。”
我只好发出一声不知是“咦”还是“嗯”的声音,随即呆呆地说了一句“这样啊”。
“这样啊,好厉害。还真的有那种客人啊?”
“不知道怎么花钱的男人真是意外地多呢。”东堂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似的。
“真的吗?”真是客人给她买的吗?
“我这个人不打诳语的。”
“他为什么要给你买车啊?有什么企图吗?”
“什么也不想。只是让我坐在他身边,听他说话。”
“热情迎合地听?”
“以我的方式听。”
“我也想坐他身边听他说话啊。”
下午三点的时候,我们来到公寓大楼前。东堂把车停到我们前天停车的地方。我们三个人牵着狼狗,在小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就是这里?”西嶋仿佛眺望万恶之源一般,仰头看着公寓大楼。东堂靠在秋千旁的栏杆上,狼狗蹲在她的脚边,构成了一幅“恶魔服侍冷面美人”般的画卷。
“今天好像没有小孩啊。”东堂环视四周,耸了耸肩膀。
“在那边走着呢。”西熄朝公寓大楼前的马路上一指,说道。我坐在长椅上仔细一看,只见幼儿园的小朋友们排着队,正从左边走来。
小朋友们七扭八歪地晃动着小身子,一丝不苟地走着,生怕自己掉了队。那样子真是可爱极了。我目送着这支队伍前进了片刻,随即抬头仰望天空。只见碧空之中,断云缥缈。我心想,这次的监视行动或许没有什么意义吧。
“我发现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西嶋开口说道。
“了不起的事情?”西嶋的灵光闪现大都无聊至极,虽说我没太把他的话当一回事,但还是礼节性地问了一下。
“我刚才想了一下,有点不合逻辑啊。”
“什么逻辑啊?”我和东堂忍不住齐声问道:
“我刚才看那些小孩的时候突然意识到的:这事情太不可思议了。听好了啊,我有父母,北村也有,对吧?”
“是啊。”
“不论是谁,都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母亲两个人,对吧。然后,父亲也有他自已的父亲和母亲。”
“没错啊。”
“如果这么想,用图来表示的话,越是往回倒推,父母就越来越多,分支也就越来越多,是这样的吧?”
“嗯,是。”我也在头脑当中,描绘出了一幅图形,父亲的父母,他们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所有这些一起,呈一个扩散的扇形。“明明是这样的。”西嶋迅速把脸凑了过来,随后说道:“那以前的人口为什么会更少呢?这很不可思议吧,东堂,你说呢?江户时代的人口肯定比现在的少啊。”西嶋滔滔不绝地说道。
“当然比现在少了。”东堂双手一摊说道。
“说的是吧,难道不奇怪吗?”
“奇怪吗?”东堂看了看我。
“当然奇怪了。父母的父母的父母,时间越往回走,父母就越多,可为什么人口却越来越少呢?”
这时候,我也在心里想了想这个问题。确实,如果单纯计算一下,的确会给人一种奇妙的印象。
“北村,这个太奇怪了啊,我们都被骗了。”西嶋从一旁戳了戳我。
“我们都被骗了?我们是谁啊?”东堂说道。
“可能是这样的吧,”我说出自己的猜测,“以前人们不是生很多孩子吗,和这点应该有关系吧?”
“什么意思啊?”
“比方说吧,”我从脚边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个图,“假如这里是一个人,对吧……”
“这是你们的狗吧?”这时候,我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妇人的声音,便把说到一半的话咽了下去。
东堂回过身,答道:“是啊。”
不知什么时候,狼狗的身旁多出来一个蹲着的妇人。她抚摸着狼狗刚修剪完如草坪般的皮毛:狼狗也眯起眼睛,似乎很享受似的。
“这种狗最近真的很少见啊。”
说话的妇人是一位体型娇小的中年妇女,虽然现在已近深冬,但她却只穿着一件红色短袖T恤衫和一条黑色运动短裤。妇人的脸很圆,把头发染成自认为很洒脱的咖啡色,但我觉得那并不适合她。
我真挺想问问她穿这么少冷不冷,不过转念一想,第一次见面就问这个问题有点不太合适,于是便作罢了。
“这是狼狗雷蒙,是我救的它。”西蝙从长椅上站起来,走到妇人身旁说道。狼狗瞥了西嶋一眼,那眼神好像在说“别老拿很久以前的恩情说事儿啊”。
“雷蒙?”妇人不解地看着我说道。
我摆了摆手,说道:“是这只狗的名字。”
这时候,妇人说道:“雷蒙是雷蒙斯(Ramones)乐队的那个雷蒙吗?”妇人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
“大婶,你也知道Ramones乐队啊?”
“我是他们的超级粉丝!”她畅快地说道,笑了笑,“那可是我的青葱岁月啊!青葱岁月啊!我十岁大的时候去过美国,那时候就听Ramones乐队的歌。GabbaGabbaHey!”
“嘎巴嘎巴黑?”我反问道。
“北村你不知道吗?这是出现在歌曲《Pinhead》(针头)里的歌词啊。这不是Ramones乐队的代名词吗?GabbaGabbaHey!GabbaGabbaHey!”西嶋一脸严肃地说道。
“GabbaGabbaHey!”东堂也出乎我意料地说道。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最喜欢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妇人这么说道,她和西嶋聊起各自喜欢的歌曲来。“JoeyRamones和JoeRamones都过世了,真让人不敢相信。”看来他们两个还挺意气相投的。接着他们又聊起“Eddieand什么什么乐队”、“Richard什么什么”,专有名词满天飞,越聊越起劲儿。
“你也是个Ramones呢。”妇人摸着狼狗说道,“你们不住在这栋公寓大楼里吧?”
“嗯,我们不住这里。”我答道,“这个公园只供这里的住户使用吗?”这个公园明明就在公寓大楼的空地里,我却假装不知道。
“原则上是住户专用的。不过要这么说的话,就不能带狗进来了哦。”
“是这样的啊?”东堂一脸怒气地问道,当然了,不管她问什么,听起来都像在抗议。
“不过呢,这里没有那么抠字眼儿的人啦。”
这时候,我看见一辆车粗暴地在公寓大楼前的单行道上停了下来。我听到刹车的声音。车闸打开的同时,充满车内的吵杂音乐随之喷涌而出。从那辆黑色的轿车上走下两名男子,他们把门关上,
音乐声顿时从耳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车子紧急发动的声音。从车上下来的两名男子懒洋洋地朝着公寓大门走去。
我看了看东堂,随即看了看西嶋。他们两人都对我回以敏锐的视线。
“真发愁啊。”妇人在我们面前抱怨道。
“发愁?”
“刚才走过去的那些年轻人,他们有很多人,频繁地进出我们的公寓大楼。”妇人小声嘟嚷道。
“他们惹什么麻烦了吗?”
“我倒是没那么觉得。只不过那么多的年轻人聚在屋子里,大家都觉得很不安。”她的表情很奇妙,就像指着从未见过的昆虫一样。不过很快,她的表情又舒缓了一些。“但是啊,我年轻的时候也老是泡在朋友家里,放着Ramones乐队、TheC1ash乐队的歌。周围那些年长的人也都怀疑我呢。从这个意义上讲,我确实没有资格对那些年轻人说三道四。但我还是有些不安。”
“因为年轻人目光短浅、放荡越轨?”东堂问道。
是啊是啊,妇人眼角的笑纹变得更深了。
我目送那两名男字消失在公寓的门口。绝对错不了,其中一个就是牛郎阿纯,一头短发,足以媲美运动员体格的他,就是我前几天坐出租车尾随的那个牛郎阿纯。
“他完全没变啊,还是保龄球对决时候的样字。”西嶋看着公寓门口嘟嚷道,“他没怎么成长啊。”
“确实,还是那时候的那个男人。”东堂似乎也认出牛郎阿纯来。
“是你们的朋友吗?”
“我们才没有那么放荡越轨的朋友昵。”西嶋很不情愿地解释道,“而且正好相反,我们是正经八百的大学生。”
明年之后便前途未卜的西嶋竟然好意思说这种大话,我心想。
“那些人住在哪个房间?”东堂问妇人。
“你们想去找他们吵架?”危险的台词从妇人的口中飞了出来,这让我一时间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没有的事。”过了一会儿,我终于开口说道。
“实际上,”东堂说道,“我们正在找一个人,那个人是刚才那个男人的朋友。”
嗯,我心想,这不是谎话。牛郎礼一是牛郎阿纯的朋友,我们也正在找牛郎礼一。
“啊,”妇人发出一声不知是同情还是感叹的声音,“为什么找他啊?”
应该怎么回答呢?我一时间无法判断。要是老实交代,说他是走空门事件的犯人,这个妇人肯定会担心吧。总不能跟她说我们朋友的左臂被他轧断了吧。话又说回来了,要单纯地说他是我们的朋友,对方很可能会追问:“你们为什么不直接上门找他啊。”
我心想,干脆说我们出来偷偷查访离家出走的朋友好了。不过这时,妇人却赶在我前面说道:“在六零三室哦。”
“咦?”
“本来那屋子的主人是一位身体虚弱的大叔,但现在好像租给他们住了。于是便有很多年轻人进进出出。”妇人抬头仰望公寓大楼,伸手指着说道:“看,从那边开始第三间屋子就是六零三。”
“六零三号房间啊?”西嶋也抬头看着大楼。
“你们不会想飞檐走壁、破门而人,然后引起一场大骚动吧?虽然你们看起来不像这种类型的人。”
“是啊是啊,”我摆摆手说道,“我们不是那种类型的人。”
“我们去六零三号房间看看去吧。”西嶋意气风发,口中振振有词,口气之中充满了一种使命感。
“只是去确认一下那些家伙在不在而已啦。”那些家伙,应该指的就是那个仲夏之夜侵人岳内大宅的走空门犯罪团伙吧。
“去看看如何?”妇人说道,“大门是自动锁,我和你们一起进去的话就没问题了。然后你们就去六零三号房间看看去吧。”
“这样可以吗?”
“喜欢Ramones乐队的年轻人值得我信任。”妇人十分高兴地露齿笑道。我心想,虽然我们十分感激她这种思维方式,但站在一般人的角度上来看,她也太没有原则了吧。
妇人接着又咧嘴一笑:“Ramones乐队的歌词里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tyou,tyou。我们接受你,我们接受你。”
我真有点忍不住想问上一句:大婶,要是Romones乐队的歌词里有‘把钱扔了吧’这句话,你是不是真的就把钱扔了啊?“你们去那房间只是偷偷看看里面的状况,仅此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