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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赏赐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头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故乡默恩镇,仿佛陷入了大动乱,就像胡格诺派把它变成了第二个拉罗舍尔似的。几个店主看见妇女们向大街那边跑,听见孩子们在门口叫喊,便赶忙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长矛,镇定一下多少有些恐慌的情绪,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客店前面挤着一堆人,而且越来越多,一个个吵吵嚷嚷,显得很好奇。

在那个年头,恐慌的情景司空见惯,难得有一天平静无事,不是这个城镇就是那个城镇,总要发生可供记载的这类事件。领主与领主相打,国王与红衣主教相斗,西班牙人向国王开仗。除了这些暗的或明的、秘密的或公开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派教徒、野狼以及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全都与大众为敌。因此,市民都武装起来,常备不懈,抵御盗匪、野狼和达官贵人的跟班,也常常抵御领主和胡格诺派教徒,有时也抵御国王,但从来不抵御西班牙人和红衣主教。久而久之养成了习惯,所以在上文所说的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默恩镇的人听到沸沸扬扬的声音,也不管看见没看见红黄两色的军旗或黎塞留公爵部下的号衣,便纷纷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

到了那里一看,大家才明白这骚动的原因。

原来是一个年轻人……让我们简单勾画一下他的模样吧:诸位不妨想象一下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不过这个唐吉诃德没有披挂防护之物,既没有锁子甲,也没有盔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织的紧身短上衣;那件短上衣本来是蓝色的,但变得酒渣色不像酒渣色,天蓝色不像天蓝色了。一张黑红的长脸,突出的颧骨显示出足智多谋,而下上颌的肌肉非常发达,一眼就可以断定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无檐平顶软帽也看得出来,何况我们这个年轻人藏了这样一顶软帽,上面还插了一根翎毛呢;一对眼睛显得坦诚、聪慧;鼻子钩钩的,但挺秀气;个子嘛,算小青年太高,算成年人又嫌矮;皮斜带上挂柄长剑,走路时磕碰腿肚子,骑马时摩擦坐骑蓬乱的毛;没有这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也许会把他看做庄稼人子弟。

不错,我们这个年轻人有匹坐骑,那匹坐骑甚至还挺出色,引起了大家注意哩。那是一匹贝亚恩矮马,口齿十二或十四岁,一身黄毛,一条秃尾巴,腿弯处生有坏疽,行走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不需要系颌缰,尽管如此,每天还是可以走八法里。不幸的是,这匹马的优点完全被古怪的毛色和不得体的姿态掩盖了。因此,在那个人人自命为相马行家的年代,当这匹矮马约一刻钟前从波让西门踏进默恩镇时,它给人的印象不佳,连骑在它背上的主人也受到轻视。

这种轻视使年轻的达达尼昂(这就是这位骑着另一匹洛西南特的堂吉诃德的姓)感到非常难堪,因为不论他是多么高明的骑手,也无法掩饰这样一匹坐骑使他显得可笑的一面。所以,当达达尼昂老爹把这匹马赏赐给他时,他一边接受,一边长嘘短叹。他心里很清楚,这样一匹马,至少要值二十利弗尔,而随同这件赏赐给他的训示,的确堪称金玉良言。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绅士用纯粹的、连亨利四世也没能改过来的贝亚恩土话说道,“孩子,这匹马生在你老子家里,眼看就满十三个年头了,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你应该珍爱它才是。千万别把它卖了,让它安静、体面地老死吧。假如你骑着它去打仗,一定要好生爱护它,就像爱护一位老仆人一样。到了朝廷里,”达达尼昂老爹接着说道,“如果你有幸进朝廷的话,其实,你古老的贵族出身赋予了你享受这种荣耀的权利。到了朝廷,你决不要辱没自己的绅士姓氏;这个姓氏,你的列祖列宗高贵地保持了五百年。这可是为了你和你的亲人啊。我说你的亲人,就是指你的双亲和你的朋友。你只能听命于红衣主教和国王。如今,一个绅士要想平步青云,全凭自己的勇气,听明白了没有?全凭自己的勇气。你在一刹那间畏首畏尾,很可能就错过了幸运之神在这刹那间送给你的机遇。你年纪轻轻,从两条理由讲你都应当勇敢无畏: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儿子。不要错过时机,要敢于冒险。我教会了你击剑,你两腿很有劲,手腕子很有力,一有机会就应该大打出手;如今禁止决斗,要打架更需有双倍的勇气。孩儿,我所能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我这匹马和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忠告。你母亲还要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是她从一个吉卜赛女人那里学来的,凡是不触及心脏的伤口,抹那种药膏有奇效。你要事事争先,快快活活地生活,长命百岁。除了这些,我只还有一句话要补充:我建议你效法一个榜样。这个榜样不是我,我从来没有在朝里做过事,只是早年随义勇军参加过宗教战争;我想说的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小时候有幸经常与我们的国王路易十三一块玩耍。愿上帝保佑国王!有时,他们玩着玩着就打起来,而一打起架来,国王并非总是最强者。他没少挨揍,而这反而使他对德·特雷维尔先生颇产生了一些敬重和友情。特雷维尔呢,后来头一次到巴黎旅行就与别人决斗过五次;从老王过世到储王成年亲政期间,他除了参加打仗和攻城,又与别人决斗过七次;而从当今国王登基到现在,他可能又决斗过上百次!所以,尽管有法令,有谕旨,有禁止决斗的规定,他却当上了火枪队的队长,即国王非常倚重的禁军的首领。这支禁军,连红衣主教也惧怕三分,虽然谁都知道,红衣主教是什么也不怕的。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算得上一个很大的爵爷啦,可是他当初也与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拜见他吧,应该以他为榜样,像他一样飞黄腾达。”

达达尼昂老爹说完这番话,就把自己的剑给儿子佩上,深情地亲了亲他的双颊,并为他祝福。

小伙子出了父亲的房间就去找母亲。母亲手里拿着那个神妙的药方,正等着他。正如我们刚才说过的,这个药方以后该会经常使用。母子之间的话别,比父子之间的话别更长久,更充满柔情。这倒不是说达达尼昂老爹不管自己的儿子,不爱这根独苗苗,而是只为他是男子汉,感情上缠缠绵绵,算得上什么男子汉!达达尼昂太太则不同,她是女人,又是母亲,所以一个劲地哭。至于小达达尼昂,倒也值得称道,他想到以后要当火枪手,便竭力表现得意志坚强,不过最终还是让天性占了上风,流了不少眼泪,只是尽力忍着,才忍住了一半。

小伙子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的三件赏赐。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的,这三件赏赐就是十五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此外当然还有种种嘱咐,这是大家都想得到的。

随身带着这些东西,达达尼昂彻头彻尾活脱脱就是塞万提斯笔下那个主人公,我们刚才本着历史学家的职责为他描绘小照时,已经恰如其分地把他比作那个主人公。堂吉诃德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达达尼昂则把每一个微笑当成侮辱,把每一个眼神当成挑衅。正因为如此,他从塔布走到默恩镇,两个拳头一直攥得紧紧的,两只手每天十来次去握剑柄,只不过他的拳头没有揍人,那柄剑也没有出鞘。行人们见到那匹黄矮马的倒霉样子,都禁不住想笑,可是一瞧见黄矮马上面响着一柄长得吓人的剑,瞧见剑上面又闪烁着两道凶狠多于傲慢的目光,便都忍住不敢笑了;万一笑的欲望压倒了谨慎心理,也只是半边脸露出笑容,像古代的面具一样。就这样,一直走到倒霉的默恩镇,达达尼昂始终保持着尊严和敏感。

可是,进了默恩镇,他在诚实磨坊主客店前面准备下马的时候,却不见任何人,既不见店主,也不见茶房或马夫前来替他抓住马镫,只见楼下一个半开的窗口站着一位绅士,体态匀称,神情高傲,微微皱着眉头,正在与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个人毕恭毕敬地听着。达达尼昂自然习惯地以为那三个人议论的就是他,便侧耳细听。这回他只误会了一半:那三个人议论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似乎正在列举达达尼昂这匹马的种种品质,另外两个人正如我刚才所讲的,完全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不时哈哈大笑。既然一丝微笑都足以惹得我们这个年轻人会大动肝火,那么这样哈哈大笑对他会产生什么影响,便可想而知了。

然而,达达尼昂想先看清楚,那个讥讽他的毫无礼貌的家伙是副什么模样,便用傲慢的目光盯住那个陌生人,发现他介于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溜溜的眼睛,目光犀利,脸色苍白,鼻子高高的,黝黑的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穿着紫色紧身短上衣、紫色短裤,裤腿系着紫色细带子,浑身上下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没有任何装饰;紧身短上衣和短裤虽然是新的,但全都皱巴巴,像在箱子底压久了的旅行服。这一切,达达尼昂是以最细心的观察者那种迅捷的目光观察到的,大概本能的感觉告诉他,这个人将会对他未来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

然而,当达达尼昂两眼盯住穿紫色短上衣的绅士时,那位绅士正对他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极为精彩而深刻的议论,另外两个人听了大笑不止,绅士本人呢,显然一反常态,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这一回确凿无疑了,达达尼昂觉得真是受到了侮辱。他确信对方是在讥笑他,便把帽子往眼睛上面一拉,模仿路过加斯科尼的某些贵族老爷摆出的官架子,一手压住剑柄的护手,一手叉腰,朝他们走过去。不幸的是,他越朝前走,怒火越旺,竟至完全丧失了理智,把想好的傲慢而庄严的挑衅话忘到了脑后,怒气冲冲地用手朝人家一指,嘴里吐出的完全是一个莽汉的语言:

“喂!先生,”他嚷道,“窗板后面的那位先生!不错,我喊的就是您!您在笑什么?说说看,好让我们来一快儿笑!”

那位绅士慢慢地把目光从坐骑移到骑士身上,仿佛一时还没明白这种奇怪的指责是针对他的,等到终于明白过来之后,他略略皱一下眉头,又停顿了相当长时间,才用一种难以形容的讥讽、傲慢的口气说道:

“先生,我并没有和您说话。”

“我吗,可是在和您说话!”。小伙子被这种既傲慢又优雅,既礼貌又蔑视的态度激怒了,这样说道。

陌生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又打量达达尼昂一会儿,然后离开窗口,走出客店,来到与他相距两步远的地方,站在马的对面。另外两个人始终留在窗口,看见陌生人那副从容不迫而又蔑视讥讽的态度,笑得更厉害了。

达达尼昂见他朝自己走过来,便把剑从鞘里拔出一尺光景。

“这匹马的确是,或者更确切地讲,它年轻的时候的确是一朵金色的毛莨花,”陌生人继续对窗口的两个人发表已经开始的议论,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昂怒不可遏的样子,虽然达达尼昂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在植物界很常见,不过这种颜色的马,至今很少见。”

“笑马者未必有胆量笑马的主人吧!”特雷维尔先生的效仿者怒气冲冲地说道。

“本人不常笑,先生,”陌生人答道,“这从我的表情您自己可以看得出来,不过,在老子高兴的时候,这笑的特权我是要保留的。”

“可是,老子不愿意别人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达达尼昂嚷道。

“真的吗,先生?”陌生人问道,显得异乎寻常地平静,“好啊,这太合乎情理啦。”说完他一转身,准备从大门回到屋里去。达达尼昂到达的时候,就看见门洞里停着一匹上了鞍子的马。

达达尼昂的性格,岂能放过一个如此无礼嘲笑自己的家伙!他嗖的一声从鞘里把整个剑拔出来,追上去喊道:“转过身来,那位嘲笑人的先生,给我转过身来,我不想从背后给您一剑。”

“给我一剑!”那人转过身,吃惊而又轻蔑地打量着这个年轻人,说道,“啊哈,亲爱的,得了吧,您莫不是疯了!”

接着,他又自言自语般低声说道:

“真遗憾,本来倒是块好料子。国王陛下正派人四处寻找,招募火枪手哩!”

他的话还没落音,达达尼昂就愤怒地一剑刺了过去。他要不是赶紧往后一跳,这辈子恐怕就是最后一回取笑人了。陌生人见事情已经越出唇舌相讥的界限,便也拔出剑,向对手施了施礼,认真地摆出了防卫的姿势。而正在这时,他那两个听众随同店主,挥舞着棍棒、铲子和火钳,劈头盖脸朝达达尼昂打将过去。这突如其来的进攻,立刻把达达尼昂完全牵制住了,使他不得不回转身,对付这雨点般的打击,而他的对手准确地把剑插回了剑鞘,从没有当成的战斗者,变成了战斗的旁观者,不动声色地在一旁观看,一边嘴里咕噜道:

“加斯科尼人真该死!把他扔回到那匹枯黄色的马背上,叫他滚蛋!”

“不宰了你老子才不会走呢,孬种!”达达尼昂一边嚷着,一边尽力抵抗,并没有在三个围攻上来的敌人面前后退一步。

“还是一副加斯科尼人的牛脾气。”绅士嘟囔道,“我敢肯定,这些加斯科尼人的本性是改不了啦!既然他非要这样不可,你们就继续让他这样蹦蹦跳跳,等他跳累了,就会说够了的。”

不过,陌生人不知道他面对的这个人多么倔强。达达尼昂是条绝不会求饶的汉子。因此,战斗又继续了一会儿。终于,达达尼昂筋疲力尽了,手里的剑被对方一棍击断为两截,他只好扔了。另一棍击伤了他的前额,他立刻摔倒在地上,鲜血淋漓,几乎失去了知觉。

就是在这时,镇上的人才从四面八方向出事的地点跑来。店主怕发生丑闻,便叫几个茶房帮忙,把受伤者抬进厨房,稍事包扎。

那位绅士回到了他刚才所站的窗口,带着不耐烦的神情,望着黑压压的人群。这人群待在那里,似乎使他感到非常不痛快。

“喂!那个浑小子怎么样啦?”他听见门吱呀一声开了,便转过头,对出来向他问安的店主问道。

“阁下安然无恙吧?”店主问道。

“是的,绝对安然无恙,亲爱的店主。我问您咱们那个年轻人怎么样了。”

“好些啦。”店主答道,“刚才他完全昏过去了。”

“真的吗?”绅士问道。

“不过,在昏过去之前,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喊您,一边喊一边向您挑衅。”

“这家伙莫非是魔鬼的化身吗?”陌生人大声说道。

“啊!不,大人,他不是魔鬼。”店主轻蔑地做了做鬼脸说道,“因为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我们搜了他身上。他的行囊里只有一件衬衣,钱包里只有十一埃居。在昏过去的时候,他却夸海口说: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巴黎,你们会立刻后悔莫及的;在这里,你们只不过晚一点后悔罢了。”

“那么,”陌生人冷冷地说,“他莫非是个乔装改扮的王子?”

“我对您说这些,老爷,”店主接着说道,“是要您提高警惕。”

“他发火的时候提到什么人的姓名没有?”

“提到的。他拍着口袋说:等特雷维尔先生知道有人如此侮辱他所保护的人,看他会怎样收拾你们!”

“特雷维尔先生?”店主的话引起了陌生人注意,“他拍着口袋提到特雷维尔先生的姓名?……啊,亲爱的店主,在您那个小伙子晕过去的时候,我可以肯定,您不会不看看他的口袋的。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有一封给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先生的信。”

“真有这事?”

“我所禀报的半句不假,老爷。”

店主不是一个很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没有注意到陌生人听到这些话之后,脸上表情的变化。陌生人一直将胳膊肘搁在窗台上,这时离开了那里,不安地皱起眉头。

“见鬼!”他自言自语地咕噜道,“特雷维尔居然派了这个加斯科尼人来刺杀我?他还乳臭未干呢!不过刺一剑总是一剑,不论行刺者多大年纪,况且,一个孩子比起其他人,不大会引起警觉。有时,一个小的障碍足以使一项伟大的计划受阻。”

陌生人陷入了沉思,过了几分钟才说道:

“喂,店主,您不能帮助我摆脱这个疯子吗?出于良心,我不能宰了他。可是,”他现出冷酷、威胁的表情继续说,“可是,他碍我的事。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楼上我太太房间里。正在给他包扎。”

“他的衣服和那个口袋可还在身上?他没有脱下紧身短上衣吧?”

“全脱下啦,都放在楼下厨房里哩。既然这个小疯子碍您的事……”

“可能碍我的事。他在您的客店里胡闹,正直的人都不能容忍。您上去给我结账吧,并且通知我的跟班。”

“怎么!先生这就要离开敝店了?”

“这您很清楚,既然我早已吩咐您给我备马。难道没有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哪能呢,大人您不是看见,马已备好在门洞里,说走就可以走了?”

“好。您就照我说的去办。”

“是。”店主答应着,但心里嘀咕道:“他莫非害怕那个小青年?”

但陌生人威严地瞪他一眼,使他再也不敢多想,谦卑地行个礼,退了下去。

“不能让米拉迪给这个怪家伙看见。”陌生人想道,“米拉迪马上就要经过这里,她甚至已经误了时间。显然,我最好是骑马迎头去找她……要是能知道那封给特雷维尔先生的信的内容就好了。”

陌生人独自嘀咕着向厨房走去。

店主深信不疑,是小青年的到来把陌生人从他的客店里赶走的。这时,他到了楼上太太的房里,发现达达尼昂终于苏醒过来了。于是,他提醒达达尼昂,由于他刚才向一位大爵爷寻衅——据店主的看法,陌生人肯定是一位大爵爷——,警察可能会来找他的麻烦。他可不管达达尼昂身体还很虚弱,硬是劝他起来,去赶他的路。达达尼昂神志还没有完全清醒,身上没有了短上衣,头上缠着许多绷带,就这么爬了起来,由店主推着往楼下走去。走到厨房门口,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向他寻衅的家伙,正站在一辆笨重的马车的踏脚板上,平静地与人交谈;那辆马车套了两匹膘肥体壮的诺曼底马。

与陌生人交谈的是个女人,头从车门里露出来,看上去二十至二十二岁光景。我们已经提到过,达达尼昂能如何迅速地观察一个人的容貌。他头一眼就看出,那女人既年轻又漂亮。然而,这女人的美貌令他吃惊,因为在他有生以来居住的南方地区,压根儿就没见到过如此漂亮的女人。这女人脸色苍白,金色的长发鬈曲地披在肩头,一对大眼睛现出忧郁的神色,嘴唇粉红,两手雪白。她正兴奋地与陌生人交谈。

“所以,红衣主教阁下吩咐我……”车子里的女人说道。

“……立刻返回英国,如果公爵离开了伦敦,就直接通知他。”

“那么,给我的其他指示呢?”漂亮的女旅客问道。

“全都封在这个匣子里,您过了拉芒什海峡再打开。”

“很好。您打算干什么呢?”

“我吗,回巴黎。”

“不惩罚一下那个无礼的小子?”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嘴刚张开,一切全听到了的达达尼昂,已经冲到门口嚷道:

“是那个无礼的小子要来惩罚你们。我希望,这回他要惩罚的家伙,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他的手掌心了。”

“不会像头一回那样逃出你的手掌心?”陌生人眉头一皱说道。

“是的,当着一个女人的面,我料你也没有脸逃走。”

“三思而行。”米拉迪见绅士伸手拔剑,忙劝阻道,“可要三思而行,稍稍耽搁都可能满盘皆输。”

“言之有理。”绅士大声说道,“您赶您的路吧,我赶我的。”

他向米拉迪点头告别,随即飞身上马,而马车上的车夫也挥鞭抽打牲口。两个交谈的人沿着大街,朝相反的方向飞驰而去。

“喂!您的账!”店主高声喊道。他见这位房客连账也不付就走了,心里对他的好感顿时变成了蔑视。

“给他钱呀,蠢货!”那位旅客马不停蹄地对自己的跟班喊道。跟班掏出两三枚银币往店主脚边一扔,也打马跟着主人飞奔而去。

“哈!胆小鬼。哈!无耻之徒。哈!冒牌绅士。”达达尼昂追在那跟班后面骂道。

但是他受了伤,身体还很虚弱,经受不了折腾,跑了不到十步,耳朵里嗡嗡作响,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便一头裁倒在地上,嘴里还在骂着:

“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

“他的确是个胆小鬼。”店主低声说着走到达达尼昂身边,试图以这种讨好的方式与可怜的小伙子和解,就像寓言里的鹭鸶傍晚时分对待蜗牛一样。

“对,真是个胆小鬼。”达达尼昂喃喃道,“可是她,真漂亮啊!”

“她,谁?”店主问道。

“米拉迪啊。”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说道。

说完,他第二次晕了过去。

“反正不亏,”店主嘀咕道,“我失去了两个房客,但这一位留下了,可以肯定他至少要呆上几天。十一埃居还是可以赚到手的。”

我们已经知道,十一埃居恰好是达达尼昂钱袋子里的数目。

店主盘算:达达尼昂要留在店里养十一天伤,每天一埃居。不过,这是他的盘算,并没有问过旅客。第二天清晨五点钟,达达尼昂就起了床,自己下到厨房里,要了点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照方子要了几样我们不得而知的东西,随后一手捏着母亲给他的方子,照着配制了一剂药膏,接着把药膏抹在遍体的伤口上,又自己换了纱布和绷带。大概因为这种药真有效,抑或因为没有医生,傍晚时分,达达尼昂就行走自如,第二天就差不多痊愈了。

他遵守绝对禁食疗法,所以唯一的花销,就是那点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钱,可是照老板的说法,他那匹黄马所吃的草料,足比按它的个头估计的数量多三倍。达达尼昂付账时,只找到那只磨损的丝绒钱袋子和里面的十一埃居,至于那封准备交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则不见了踪影。

小伙子开始很有耐心地找那封信,一次又一次把身上大大小小的口袋翻过来翻过去,又在行囊里反复翻寻,把钱袋子打开又收拢。最后,他确信那封信再也找不到了,就第三次暴跳如雷,差点又要用一剂药膏,因为客店里的人见这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失去了理智,扬言如果不把那封信找出来,就要捣毁整个客店,老板已经绰起一枝长矛,老板娘拿起了一个笤帚把,茶房们也都绰起了先天用过的棍棒。

“我的推荐信!”达达尼昂嚷道,“我的推荐信,他妈的快给我找出来!否则,我把你们像穿雪一样用铁扦子穿起来!”

遗憾的是,情况根本不允许小伙子把他的威胁付诸实践,因为正如我们前面交代过的,他的剑在头一次交手中已经断成两截。这一点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他伸手去拔剑,可是拔出来捏在手里的,仅仅是一截十来寸长的断剑。那是店主仔细地插在剑鞘里的,至于另一截子,已被厨房里手捷眼快的领班师傅拿去,改制成了剔肥膘的尖刀。

达达尼昂大为失望。然而要不是店主想到他的要求十分合理,这失望大概也不会使我们这位狂怒的年轻人住手。

“对呀,”店主不再把长矛对着达达尼昂,“那封信哪里去了呢?”

“就是嘛,信哪里去了呢?”达达尼昂嚷道,“首先,我告诉您,那封信是写给特雷维尔先生的,非找到不可,要是找不到,特雷维尔先生准会打发人来找的!”

这一威胁终于把店主镇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特雷维尔这个名字是军人,甚至平民最常提到的。固然还有红衣主教的亲信、被世人称为灰衣主教的若瑟夫神甫,不过人们提到他的名字时总是悄悄的,因为他引起极大的恐怖。

于是,店主把手里的长矛扔得远远的,而且叫妻子扔掉笤帚把,叫茶房们扔掉棍棒,接着便身先士卒,亲自开始寻找那封不见了的信。

“那封信里是不是装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店主一无所获地找了一阵之后问道。

“那还用说!当然装了珍贵东西。”加斯科尼人本来指望靠这封信去飞黄腾达的,所以信口说,“里面装着我的全部财产。”

“可是储蓄银行的存票?”老板不安地问道。

“国王特别金库的存票。”达达尼昂指望靠那封推荐信去谋求给国王当差的,所以并不觉得这样回答是说假话。

“见鬼了!”店主完全绝望了。

“不过关系不大,”达达尼昂以法兰西人特有的镇定态度说道,“关系不大,钱算不了什么,要紧的是那封信。我宁愿丢掉一千比斯托尔,也不愿丢掉那封信。”

他就是说宁愿丢掉两万比斯托尔,也不会冒什么风险。不过,一种青年人的廉耻心使他没有那么说。

信找不到,店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突然他眼前一亮,大声说道:

“那封信没丢。”

“噢?”达达尼昂这么说了一声。

“没丢,是有人拿走了。”

“拿走了?谁拿走了?”

“昨天那位绅士。他下楼去过厨房,而你的短上衣当时搁在那里。他一个人呆在厨房里,我敢担保是他拿走了。”

“您相信是他?”达达尼昂问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话,因为他比谁都清楚,那封信仅仅对他个人来说挺重要,他看不出别人有什么理由想得到它。事实上,在场的所有仆人和房客,谁得到那封信也没有用处。

“您说您怀疑那位放肆无理的绅士?”达达尼昂又问道。

“我对您说我可以肯定。当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您甚至有给这位赫赫有名的绅士的一封信,他听了显得很不安,问那封信在什么地方。他知道您的短上衣放在厨房里,便立刻下楼去那里了。”

“那么,这家伙是偷我的东西的贼了,”达达尼昂说道,“我一定到特雷维尔先生那里去告他。特雷维尔先生一定会到国王面前参他一本。”说罢,他挺神气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埃居,给了店主。店主慌忙摘下帽子拿在手里,把他送到大门口。达达尼昂又跨上黄马,一路平安无事到了巴黎圣安端纳门。在那里,他把黄马卖了三埃居。这价钱相当不错,因为在最后阶段,他过度驱使了那匹马。马贩子拿出九利弗尔,达达尼昂便把马卖给了他。马一到手,马贩子毫不隐讳地告诉达达尼昂,他之所以出这么高的价,是因为这匹马的毛色挺稀罕。

这样,达达尼昂只好步行进巴黎城,腋下夹着小小的行囊,走了好多路,才找到一间他口袋里那点钱能租得起的房子。那是一间顶楼的房子,位于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掘墓人街。

交过定金,达达尼昂就住进了那个房间,利用白天剩余的时间,把随身带的绦子缝在自己的紧身短上衣和紧身长裤上。那些绦子,是他母亲从他父亲一件几乎崭新的紧身短上衣上面拆下来的,悄悄地塞给了他。缝完绦子,他走到沿河铁器街,配了剑身,然后折回来走到罗浮宫,向遇到的头一个火枪手打听特雷维尔先生的官邸在什么地方。特雷维尔先生的官邸位于老鸽棚街,恰好与达达尼昂所租的那个房间相距不远。他把这一点视为预示此行成功的好兆头。

而后,他怀着对在默恩镇的行为感到满意,对过去毫不后悔,对现在满怀信心,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心情,上床安歇,很快就像好汉一样睡着了。

他还是像乡下人一样,一觉睡到早晨九点钟才起床,准备去拜访大名鼎鼎的特雷维尔先生。照他父亲的说法,特雷维尔先生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