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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叶青水摸了摸长命锁, 外壳冰凉,却让人心里暖暖的。她盯着儿子们静谧的睡颜,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初生婴儿的皮肤细嫩脆弱, 手丫小小的,叶青水用拇指丈量了一会,脚掌还没有她三根手指大。

谢庭玉带了相机过来,趁着媳妇傻乎乎地掏着儿子的脚丫子凝视起来的时候,“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奶奶, 孩子还没有取名呢!奶帮他们取个名儿吧。”

谢庭玉眉开眼笑,浑身洋溢着初为人父的骄傲。

别看谢奶奶给她的两个儿子取的名字那么简单, 一个叫谢军,另一个是谢民,但是在那些年头里甭管肚子里有多少墨水, 取出来的名字都得本土化、要朗朗上口容易记。

谢奶奶怪嗔地说:“奶就知道光指着你们不行。等生完了这才想起给他们取名。放心, 你爷早就准备好几个名字了。” 

“小名也得琢磨琢磨, 总不能一直叫老大老二……多难听。”

大名让长辈取了,小名当然得夫妻俩自己取。

谢庭玉回想起昨夜,长这么大他从没对哪一夜有过如此深刻的印象。然而昨夜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煎熬。

终于等到天亮了,两个小儿的哭啼声伴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降落人间。

这一幕让谢庭玉永生难忘。

他不假思索地说:“哥哥的叫辰辰,弟弟叫光光怎么样?”

辰辰和光光。

叶青水小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咬出来的小名柔软可爱得不可思议, 让她的心窝软成一滩水。

叶青水挨个亲了宝宝们一口。

“爸爸给你们取的名儿真好听,宝宝喜欢吗?”

她握着他们的手,在心里默默说:“辰辰、光光,谢谢你们。”

谢谢你们, 这辈子还愿意再来给我们当孩子。

这辈子叶青水一定会拼尽全力,保护、爱护这两个宝宝,给他们做最温暖的避风港。

……

叶青水留在医院里观察了七天,一个星期后便出院了。

年轻的夫妻俩一人抱着一个小孩儿,脸上的笑容甜蜜蜜地满足,仿佛抱着的是万贯家财也换不来的宝贝儿似的。

叶青水用柔软的棉布裹着宝宝,仔细地拉下遮风布,一点冷风都不让他们吹到。

回到家里后,谢庭玉把孩子依次放到了床上。

刚出生的婴儿爱睡觉,谢庭玉也不吵宝宝,他就这样地看着孩子们,怎么看都看不腻。原来他和媳妇的五官,糅杂在一起是这样的。

大儿子长得比较像媳妇,个头也比弟弟大很多,活泼好动一些。

小儿子长得像他,爱睡觉,眼睛无时无刻都眯成一条缝。

叶青水回到家,惊喜地发现厨房有熟悉的味道。

谢庭玉倚在门边,轻松地笑了笑:“水儿,你看看谁来了?”

叶青水一转头,眼眶差点红了。

厨房里正在给女儿熬酸梅汤的叶妈转头一看,露出一嘴糯米牙:“还愣着干啥,来喝碗酸梅汤。我记得你最爱喝了。”

她仔细地打量了女儿好几眼。

叶妈没有第一时间着急着去看外孙,她心疼地看着女儿,恨不得把叶青水的每一根发丝儿都看清楚,确认女儿过得确实还可以,她才松了一口气。

叶妈直念叨:“瘦了瘦了……”

其实叶青水跟离开家的时候区别并不大。离开家的时候她怀了四个月身孕,肚子还没隆起来。现在叶青水已经生产完了,肚子也平坦了。

叶妈说:“虽然首都好吃的东西多,吃得饱也穿得暖,不像在乡下……但是我知道你呀,最喜欢吃啥。你阿婆也想来,但她年纪大了,比不得后生能折腾,我就不让她来了。”

叶妈给女儿做了一顿孕妇餐,虽然她总是很勤俭节省、抠抠搜搜,但是粥里起码打了两颗蛋儿。

用鸡汤熬的粥,米粒里夹杂软烂的老母鸡鸡肉,这在乡下可算是“奢华”的月子餐了。

“这是从家里带来的鸡蛋,你婆净挑了个头大的给你,家里的蛋没有腥味儿,城里买不到这么好的鸡蛋。”

好的东西总是要留给自家的,供销社收鸡蛋论只算钱,差不多一样质量的,个头大的当然留给自家吃。家里的母鸡是特意用玉米喂着长大的,蛋也比别处卖的吃起来香。

叶青水喝着叶妈做的蛋肉粥,眼眶泛红,一连喝了两碗才恋恋不舍地停下来。

她心里熨帖极了。

她看向谢庭玉,谢庭玉对媳妇微微含笑。

“阿娘来了首都,就在这里住下吧。”

岳母寡居多年,膝下只有叶青水一个女儿,他们夫妻俩自然是要承担起赡养的责任的。首都和叶家村相距上千公里,山高水长,谢庭玉合计着便把岳母接来了首都。

“哎哟,坐火车坐得累死俺了。”叶妈捶了捶腰。

“妈去睡个觉,困得要命。”

其实谢庭玉给叶妈订了一张卧铺票。不过叶妈上了火车后,碰到有人向她兑换硬座票,换成硬座票可以白挣十块。

也就几天的路程,叶妈爽快地换了。

谢庭玉对媳妇说:“等你坐完了月子就可以去学校上课了。功课方面应该没问题,我每天都有帮你补着,只不过水儿要变成七八级的学妹了。”

他顿了顿又道:“今年咱们那个房子,年底租期就到了,我也不给人续租了。到时候等人搬走了,咱留着自己住好吗?”

叶青水还有啥不答应的。

在叶青水眼里,叶妈是要跟她过一辈子的。她不可能把叶妈留在乡下,既然如此继续住在谢家也不好,亲家母没有道理在婆家住一辈子的道理。

叶青水也不愿意让叶妈受一分半点的委屈,万一徐茂芳又折腾着回来了呢?

话说徐茂芳回娘家住了这么久没有半点风声,竟然不闹腾了,这让叶青水有些奇怪。

但她这阵子忙着生孩子、照顾孩子、坐月子,也没有心思理会徐茂芳那边的乱账。

这些事有谢庭玉在管。

这正是老婆孩子炕头热的时候,宝宝刚生下来,软绵绵的脆弱极了,看着这么活泼可爱的孩子,谢庭玉心都化了。谢庭玉身上的责任感也更强烈了。

他怎么可能容许别人伤害他的媳妇孩子?

徐茂芳那边,谢庭玉盯得紧紧的。

生完孩子后,叶青水的食欲恢复了正常,啥都想吃。

叶妈从乡下提了三只老母鸡进城,很快被叶青水吃完了。

叶妈作为一个七十年代末进城的乡下人,每天都在努力适应城里的日子。要说城里哪哪都方便,就是买菜一点都不方便。

费钱不说还麻烦,让人经常买不到菜。城里蔬菜难买,一大车不值钱的大白菜,刚拉出来没多久就被一抢而光。叶妈才来城里摸不清规律,好多次空手而归。

在叶妈眼里,菜值个啥?这些平时在她眼里一文不值的东西,今天竟然要难倒她了?

叶妈特意打听了消息,军属大院也鼓励军嫂们垦自留地,自食其力。于是她打算在院子里垦一块菜地出来。

叶妈掏出了靠换票挣来的十块钱,让女婿带她去供销社买农具。

“买农具,阿娘你想种菜?”谢庭玉听了有些诧异。

他跟叶妈相处也有两年了,也算了解她。

她是典型的农村妇女,善良又勤快,平时很是勤俭节约。

岳母来到城里除了照顾女儿,便没有事干了,让她自己找点事干也好。

谢庭玉想着,便支持岳母垦菜地。

买到了农具和种子,叶妈可是种菜的好把式,种了几十年的菜了,家里的自留地养得肥肥润润。

她趁着天气还暖和,花了几天的时间垦出了一块地,撒下了种子。仔细一看菜品还挺丰富的,菠菜、萝卜、香菜、香葱、蚕豆儿……

叶青水有些哭笑不得,“妈,咱以后要搬出去住的。”

叶妈毫不在乎,“没事,反正也不费劲,等种出菜来了,小谢他奶也能天天来摘菜。他们夫妻俩工作忙,每天去菜站排队买菜我都嫌烦得慌。”

“菠菜芽发得很快的,吃嫩芽补血气。”

叶青水听了啼笑皆非。敢情阿娘不仅自个儿想种菜,还想把谢奶奶拉下水。

她原本还担心叶妈来到城里不适应,会胆怯,这下一颗心是落回肚子里了。

叶妈每天守着自己的两分薄地,手把手地教谢奶奶如何种菜。这老少两个人,倒是相处得挺融洽。

等到菠菜长出四五片肥厚的叶子,菜地里绿油油一片的时候,叶青水的月子也坐完了。

叶妈把这片菜地料理得非常好,靠着它,谢家每天的蔬菜都供应得足足的。顺便把女儿补得油光水滑,容光焕发。

叶妈每天还把地里剩余的菜拔出来,拿到菜站换钱。

一个月下来,竟然能攒下五块钱。

不过叶妈垦了块菜地,每天挑着一担子菜到菜站换钱的行为,着实很土气,不免受到一些大院里邻居的白眼。

周奶奶听到这件事之后,笑也笑死了。不过她吃过上次的教训之后,不敢在外边说。关起门来跟自己家里人说:

“谢家到底是在哪个山旮旯里娶媳妇的?”

拼命地混了那么多年,居然越混越回去了。儿媳妇卖腊肠,亲家母卖青菜。谢家老头子、老太太的脸到底咋搁的。这么久了就没点想法?

虽然周家的话没传出去,别人家关起门来也没少嘀咕。

叶妈听到非议之后,惴惴不安地回家问女婿:“阿娘这样,不会丢你们的脸吧?”

“要不我去把菜地推平了。”

在叶妈眼里,菜地里的菜多得吃不完、留在地里沤烂了可惜。菜站也从乡下农民手里收菜,她挑到菜站那边换钱就跟废物利用了似的,还能让别人吃到她种的菜。一举两得。

不过这要是给女婿脸面抹黑,叶妈一万个不同意。

她又气愤、又臊得慌。她没意识到这件是丢脸的事情,这样干别人会嘲笑她。

谢庭玉笑着说,“不丢脸。”

“多亏了阿娘,我们才有这么多菜吃。”

如果种地是件丢人的事情,谢庭玉当初怎么会下乡当知青?在过去两年里,他甚至还亲自料理过家里的自留地。

这块菜地也是谢奶奶的心头好,每天下班回来弄一弄,活动活动。

看着地下埋的萝卜越长越大,在城里生活了一辈子的谢奶奶稀罕极了,绿油油的菜一点点地长大,让人看得特别舒适,心不烦、气也不燥了,修身养性得很。

谢奶奶呸了一声,她发现自己这段时间养好的燥脾气又上来了。

“管别人家那么多事做啥,珍儿你尽管种。咱又没吃人家大米,管得人那么宽?”

叶青水也深知,人的嘴巴是管不住的。

当一个人开始过上好日子、开始取得一点成绩,四面八方随之而来的嫉妒、眼红,能够淹没你。但是等你远远地把这些人甩在后边,让别人今后永远只能仰视,非议声自然就听不见了。

叶妈为啥被人说?

还不是她莽里莽气,敢抹下面子天天挑一担菜去换钱,这里住的人家属个个都有面子,就算自己家里种了菜也抹不下脸去卖菜。

叶青水当即决定下来,“妈,我带你去裁一身衣服。”

“天气快凉了,还没给你做身衣服呢!”

叶妈刚想说她从乡下带着衣服哩!

但是女儿握住了她的手,把她带去裁缝铺。叶妈摸着那些柔软的料子,漂亮又可心,穿起来就跟城里人似的,精神抖擞。

叶妈挑得眼花缭乱。

叶青水拍板定下了三身衣服,从头到脚把自个儿妈装束了一遍。

叶妈年轻的时候长得很不错,不然也不能被社戏团挑中去唱大戏,年轻时一双酒窝甜蜜蜜的,扯开嗓子唱得温温柔柔、缠绵动听,十里八乡的男女老少都喜欢。

叶爸也是一眼就相中了叶妈。

这么好的布料,叶妈以前哪里敢奢想。

她刚想开口拒绝,怕浪费钱。

但叶青水坚定地拉着亲妈的手:“这是我之前挣的钱,不是玉哥给的,阿娘放心花。这是水丫孝敬给你的。”

叶妈听得眼窝子热,感动极了,这是女儿孝敬给她的。

“哎——哎,好,我穿、我穿,我试试看。”

她兴奋地试穿了衣服,惊喜地摸着身上穿着的布料,充满了稀罕:“好软,拉起来还能弹回去!”

这衣服一换,叶妈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许多。只不过皮肤还有些粗糙,年复一年日晒雨淋,叶妈能保养成现在这样,全靠底子好。

叶青水顺便买了几个雪花霜、百雀羚,一并送给了叶妈。

过了几天,叶青水从学校领到了教材,梳好头发,打扮整齐背着书包准备去京大上学了。

叶青水的年纪也不大,生完孩子也才十九岁,吃得好睡得好,面庞光洁滑亮,照着镜子芳华正茂,说是未婚的小姑娘都有人信。

她走之前,抱着她的两个宝宝,挨个亲了两口。

大宝和二宝流了一嘴的口水,攥着拳头,踢腾着小腿儿。

一个月过去了,小孩子的眼睛如洗一般,格外明亮。抱在怀里的时候,他们拿着软软的眼神看着人,看得叶青水心都软了、根本舍不得撒手。

“妈妈去学校了,辰辰和光光要乖一点,晚上妈妈就回来抱抱你们。”

她顿了顿,对阿娘说:“奶水我都挤在奶瓶分别装好了,阿娘记得喂。”

叶妈摆摆手:“你放一百个心,我记得的。”

叶小叔和叶青水都是叶妈一手带大的,养孩子的经验可比女儿丰富多了,照顾两个小奶娃绰绰有余。临走前,她给叶青水正了正衣领,叮嘱着女儿:

“你啊,好不容易考上个大学,要争口气,读出一个模样来!”

作者有话要说:  *

今晚有二更,12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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