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昭烈养了半个月的病,回府之后,众人几乎不敢辨认。
明明是大病,世子爷的气色却是前所未有的好,好像正处在枝繁叶茂的鼎盛时期,无论做什么事都热情高昂,浑身都有用不完的力气。
他眉间散开了郁色,重新变得光彩耀人。
灿灿得如同春华,轩然霞举,气度斐然。
燕国公说他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燕昭烈也没有反驳,眼波只是偶尔会温柔的、隐晦的落到女主人的身上。
燕昭烈这样的改变,使得他在士族贵女间更受欢迎,只要他一出现,必定是一片含情脉脉。李朝云起先是欣喜,认为对方的转变是发现了自己的身份,可她左等右等,始终没等到他的邀约,平静得令她有些不甘心。
现在贵女们纷纷猜测林家的姑娘最有可能成为世子妃,世子爷跟她相谈甚欢,虽然谈得是花草的四时种植,起码是有了共同的话题,不像她们,连话都插不进。
李朝云思前想后,决定主动出击。
一份精美的桃花笺递到了燕昭烈的手上。
与此同时,还夹着枚半圆玉玦。
字迹写得很娟秀,附诗一首: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燕昭烈看都没看让随从处理了。
李朝云等了一个多月没有回信,终于沉不住气了,七夕那天她故意与婢女走散,撞进了执法巡逻的队伍。
为首的正是一身朱衣的燕昭烈,他乌发高束,斜眉入鬓,一手按在雁翎刀的柄上,气势极为浓烈骇人。然而灯火煌煌,他的容貌天生风流,狭细的凤眼流转着清光,仿佛能摄人心魂。
“大人,方才人流拥挤,小女子一不小心就与仆人走散了。”李朝云惶然不安地说,“不知大人可否护我至西雀李家?”
燕昭烈还未出声,听得他旁边的青年坏坏嬉笑道,“这位小娘子,你这声大人,唤的可是在场儿郎的哪一位?”
众人哄笑,气氛火热。
七夕佳节,朝臣多已放假,不过像他们这些值守的人,是不能休息。为了与心上人相聚,聪明的女孩儿想出办法,假装与家人走散,再央求执法队伍派一人送她回家。
大家对这种事是心照不宣的。
李朝云垂下粉颈,羞怯地说,“如果燕大人不介意的话,陪小女子走一趟吧。”
青年“哟”了一声,暧昧的眼光在两人身上打转,最后重重一拍燕昭烈的肩膀,“行了,兄弟,这里有我李尽雪守着,你尽管大胆的去吧。”
燕昭烈则是想着琳琅这段时间身体抱恙,连门都很少出了。而燕国公又在处理政事,基本深夜才能回来。如果他尽快送李朝云回去,说不定还能空出时间,买一些松脆的乞巧果子和磨喝乐小土偶回去,增添节日气氛,起码让她高兴一下。
于是也不拒绝,当即迈步向前走去。
李朝云欣喜跟在他的身后。
四周是熙熙攘攘的人群,青年男女并肩同行,浪漫的佳节里笼罩着旖旎的氛围。李朝云瞧见那人灯光下的俊美面容,心头泛起甜蜜的颤动,又想着他最近对自己的冷淡,美眸不由得染上几分幽怨。
“世子如今安好,就忘了你我朝朝相伴的旧日往事了。”
她也不想到处兜圈子了,直接挑明来意。今年她十七岁,在普遍早嫁的封建社会里,这已经算是落后大部队的速度了。
“你说什么?”燕昭烈皱着浓眉,“荒谬,本世子何曾与你朝朝相伴了?”
李朝云设想他多种的反应,唯独没想过,他竟然会赖皮不认账!
她有些委屈,眸中晕开水雾,模样楚楚动人。“世子难道忘了,你染上天花,在府外修养时,是我不离不弃陪着你渡过难关,这些,你都忘了吗?”
燕昭烈心道,此女胆子不小,竟敢讹到他的头上来。
他不动声色,“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证明吗?”
李朝云早有准备,听他一问,连忙从袖子里取出一枚玉玦以及一根红绳来,倾过身,殷勤呈给他看。
“世子想起来了么?这红绳我日日随身携带,还有这玉玦,原本是一对的。”她赧然拢了拢鬓发,难得露出了小女儿家的柔美姿态,“那日我走得太匆忙,可能是落在你那边了。”
还真是准备充分啊。
世子爷似笑非笑,“李小姐,恕我直言。本世子倒想问一问你,作为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你是从何得知本世子身染恶疾的消息?又是如何混进那哑巴的队伍中?都说施恩图报非君子,李小姐自诩空谷幽兰,却千方百计遗留信物提醒我,此举恐怕有些自打嘴巴吧。”
李朝云被问得哑口无言。
她隐隐觉得事情脱离她的掌控。
眼前这个人真的是十九岁的青年吗?
陌生到好像另一个人,能察觉到她的所有想法,令李朝云不由得心寒。
饶是她想破脑袋无法得出答案,在琳琅的横插一脚下,男主早就不是那个在燕国公庇佑之下年轻气盛、心思单纯的刚直少年,他的心计城府与手段谋略正飞快朝着他老子燕国公靠拢。
李朝云这些小心思在他眼前根本就是不够看的。
换言之,女主没有像剧情一般当上母仪天下的皇后,她的眼界见识与燕昭烈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何况她在琳琅的算计之下屡屡受挫,吃了无数次亏后,变得小心谨慎起来,并且慕强心理越来越强烈——她渴望找到一个绝世强者庇护她,并且甘愿做小伏低,为他生儿育女。
于是,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她自觉比燕昭烈要矮上一头,在相处时,也不自觉讨好他。
没有了男主欣赏的肆意骄傲与从容,她这颗明珠,可不就蒙尘了?
燕昭烈不紧不慢地说,“照本世子看来,李小姐所谓的日日相伴,其实不过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想让本世子从此对李小姐死心塌地,再心甘情愿的供李小姐驱策。不知本世子推测得可对?”
幽深瞳孔里透出锐利冷光,李朝云情不自禁打了个寒战,突然有些茫然起来,她做的这一切,无不是费尽千般心思谋划的,自以为□□无缝。
然而,这□□无缝的计谋放在燕国公跟燕昭烈这对父子的眼里,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比笑话还不如。古人的智慧与心机,难道已经到了算无遗策、洞若观火的可怕地步了?
那她的所做所为,跟秋后蹦跶的蚂蚱有什么分别?
李朝云这一刻脸烧得厉害。
此时,不远处的人群引发了骚动。
燕昭烈抬眼瞧去,一个粉衣的小丫头慌慌张张跑出来。
他心头咯噔了一下。
那丫头是琳琅的贴身婢女,叫翠儿,圆圆的脸蛋儿,笑起来格外讨喜。他当即撇下李朝云,逆着人流迎了上去。
“怎么回事?你怎么会在这里?你家夫人呢?”
翠儿好不容易见到了主心骨,强忍的眼泪顿时流下来了,抽抽噎噎地说,“夫人,夫人她被一群异族男人拐走了!”
燕昭烈脸色大变,他的目光在人群中迅速搜寻,果然见着了一伙人身形异常高大,穿得奇装异服,腋下夹着麻袋,行迹相当可疑。
他当机立断追了过去,借着地形熟悉的便利,将对方堵在了一条幽暗的街巷。
“头儿,怎么办,后面没路了。而且这人邪门啊,总是甩不掉。”
队伍里有人咽了咽唾沫。
“你什么出息,这小子再能耐也就一个人!”
“头儿说得对,咱们人多势众,一口唾沫都能淹死他!”
“哈哈哈,老胆儿说得对,那小子要是敢来,咱们也有手段炮制他,保准让他乖乖地叫声老爷好!”
众人说了几句大话,气氛也不像之前那样紧绷了。
“哒哒哒——”
坑洼里的浊水溅起细碎的水珠。
脚步声由远及近。
调笑声鱼刺般嵌在了众人的喉咙里,黑夜之中,一双青幽幽的眼眸自幽冥缓缓浮现,鲜红的衣摆浓烈得像浸泡过死人的鲜血。他尾指散漫勾着面具的眼窟窿,随手一抛,轻轻巧巧摁在了脸上。
“刚才是谁想听本指挥使叫老爷好的?”
众人死死盯着那方血红鬼头面具,识货的惊叫出声,“他娘的,这小子竟是赤血卫!”
赤血卫,是外界对金卫营的统称,传说他们杀人如麻,喋血染红衣,刀下从不留活口。
大伙儿此时笑不出来了。
乌暗的雪光掠过,一时间只听见啪啪啪烂泥软倒的声音,手起刀落,如屠宰猪羊般轻而易举。许多人甚至连最后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
场中横尸遍地,最后只剩下那个一开始出声的男子。
他脸色青白,整个人抖成了筛子。
脚下是一具拆成了两半的死尸,鲜血流到了脚尖。
“撕啦——”
燕昭烈徒手扯开了麻袋,露出了一张妇人的面孔。
中计了,是调虎离山!
青年浑身血气疯狂翻滚,他猛然起身,手指成爪锁住了活口的喉咙,“你们的目的是什么?”
然而对方已经被吓傻了,哆哆嗦嗦的,根本没办法回答。
燕昭烈没有耐心陪他周旋,随意一拧,脆弱的喉骨当场碎裂。
巷子外传来响动。
“怎么回事,你大开杀戒了?”看了眼遍地的破碎尸首,一身红衣的李尽雪颇为诧异,“你不是修身养性了一段时间么,怎么老毛病犯得这么严重?一个活口也没留?这不像是你的风格呀。”
“他们该死。”燕昭烈牙齿缝里挤出话,眼风狠毒。
李尽雪拍了拍他肩膀,“行了,别理这些,我方才接到了皇庭诏令,你赶紧跟小哥我进宫吧,居然连夜动用咱们这些煞神,一定有大事发生了。”
“不行,我得找人。”
他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她现在很危险!”
李小哥有些摸不着头脑,回道,“你在说什么呀?那个李家小姐,好端端被咱们保护着呢,你放心,一根汗毛也没有掉!倒是你家那老头子,小哥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失态,连马车也不坐了,直接在街上纵马狂奔!啧,真是太不寻常了!”
燕昭烈硬生生停住了脚,“那还等什么?上马,进宫!”
李尽雪被他拽着腰带跑了起来。
“哎哎哎,兄弟,裤子,我的裤子!”
“你他娘的倒是看看我的裤子啊!要露屁腚了!信不信兄弟没得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