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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前女友(1)

华灯初上,夜色撩人。

今晚的百乐门依旧是众多名流、富商甚至是学生们的向往之地。

“我告诉你啊,英韶,来到这里一定不能错过莉莉的献唱,简直就是惊为天人啊!”

一个长相俊俏的富家公子搂着同伴的肩膀,大大咧咧地说,“啧,可惜我老爹不允许我跟舞女交往,不然凭借本少爷的手段,莉莉她怎么会跟陈洋那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败家仔好上!”

说到这里少年还捶足顿胸了一会,脸憋得通红。

“可恶,感觉无端就比他矮了一头!”

同伴倒是老神在在,点了一杯酒水,“我们都是学生,你跟他比什么女人?再说了,女人有什么稀罕,不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娇气又任性,常常又不讲理,简直就是烦透了。”

少年会意一笑,“英韶,你说的是王家那个千金大小姐吧?嘿嘿,这女人也有一百几十种的嘛,大小姐有大小姐的矜贵架子,你要是不喜欢,也可以尝试一下小平民女孩,小家碧玉的,说不定更有味道的呢。再不济,你瞅瞅这百乐门的舞女小姐姐……”

“可别。”

孙英韶抬手止住了他的话头,“就这种地方。”

他嘴角泛起一丝冷笑。

不远处的玻璃舞池摇晃着一对配合默契的男女,那女人的面容十分娇媚,柳眉红唇,在男人怀中熟练地讨好卖乖,如同被驯养的金丝雀。不,说金丝雀也不太准,这女人一看就是出身不高,可能用普通家禽形容更贴切。

“这种地方?”

温柔颇带质感的女声融进了夜色之中,又带着独特的空灵,“你不喜欢这里吗?”

一杯橙黄鲜亮的利口酒放在桌面上,孙英韶不自觉盯住了对方的手。比起那些富家千金保养得当的白嫩嫩小手,这手略显粗糙,隐约可见浅红色的伤痕,但这不影响那细细的漂亮骨节。

他顺着主人手指往上挪动,直直撞入了一双含着潋滟波光的丹凤眼。

靡丽。

这个人给他的第一印象便是无可比拟的靡丽,像是花至荼蘼,敛着某种凄艳之色。相对于其他尚且青涩的或者过于成熟世故的女侍者、舞女,她并不刻意与她们保持一致。

“嗯?”

大概是他盯着人的时间过长,这双漂亮丹凤眼的主人颇有些可爱歪了歪头,一身简单的侍者服穿出了不亚于高级礼服的感觉。

“咳——”

孙英韶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来掩饰,结果被呛得厉害,酒液甚至从鼻子中喷出来。

他脸庞烧得一片火辣辣的。

这下丢脸丢到家了。

“給。”

一条素帕恰到好处递了过来。

上面很干净,没有绣任何的胡里花哨的东西。

孙英韶道了一声谢,接过来擦拭脸上的酒渍。

后来惊觉自己居然被这个女侍者牵着鼻子走,脸色不由得冷下来。

新一轮吊男人胃口的花招吗?

女人为了上位还真是无所不用极其。

“看你的脸色好像误会了什么……”

手帕的主人却不见丝毫惊慌,反而笑眯眯地说,“不过也没关系了,我想这位衣着考究的小先生应该付得起一条手帕的小费吧?”

“什么小、小先生……”孙英韶被她弄得方寸大乱,任何称呼面前加一个“小”字,要么是对竞争对手或者敌人的蔑视,要么是一种近乎于对亲密之人的调侃,而他听出了两者以外的捉弄。

这种捉弄是“懒洋洋”的,类似戏弄手心里的小猫咪,小小的顽皮又让人生不起怒火来。

她把他当成什么了?

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他孙家二少什么时候被女人这样看轻过!

纵然他承认,她长得不是一般的美,也不能这样“恃美行凶”,随意欺负人吧?

“哎呀,小先生生气了呢!”她又在他即将发飙的时候娇娇软软来了一句裹着甜美糖霜的道歉,“对不起了,我这是老毛病又犯了,一看见可爱的男孩子就忍不住想要捉弄他。”

她发丝微荡,手指轻敲着桌面。

“作为赔礼,这杯酒算我请。”

孙英韶看见她系着鲜红的领结,以及胸前挂着一个小小的类似银质的牌子。

“所以,别生气了,好吗?”

他好不容易平复的体温又有飙升的趋势。

“谁生气了!”

一边的少年眨了眨眼睛,他好像误入了什么奇怪的剧情。

孙家二少爷,出了名的不近女色,出了名的毒舌杀手,对女性的挑剔简直到了严苛的地步。

他今天居然……落入下风?

天降红雨!

不不不,应该说是老天有眼,终于有一个女人让这个小子好好吃瘪了!

他决定今晚就把这条喜闻乐见的“新闻”分享到他的孤朋狗友群,博诸君一笑,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而在少年心思翻动间,两人的交锋也告一段落。

“好,你没生气,生气的是我。”她眼尾细长,仿佛藏着春光,“我可是好不容易才请人的哦,你还这么不领情。”

她捧着托盘,转身离开。

衣香鬓影之中,那人忽然转过头来,颊边的红色穗子微微摇曳。

正好对上了孙英韶来不及躲闪的视线。

她冲他一笑,顾盼生辉。

“要好好喝完哦,一滴不剩,这样才对得起我的工资哦!”

这场毫无血腥却暗藏心机的博弈,自然是以孙家二少输得一败涂地而收场。

“啧啧啧。”

“啧啧啧。”

“啧……”

“韩斌,你有完没完啊!”孙英韶红着一张俊脸,瞪着抱胸起哄的好友。

“完了。”

他举起手,一语双关。

韩斌扫过那一滴不剩的酒杯,意味深长笑了。

你小子也有跌入这滚滚红尘的一天啊。

不过,那个女人确实明艳到不可方物,饶是他被各色美人儿养刁了的审美来看,也挑不出多少的错处来。这样一个美人儿,居然只是个服务生,真是不可思议。

也许是新来的吧。

韩斌暗想着,百乐门为了重振旗鼓,这段时间招聘了大量貌美的女孩儿进行舞女的培训,开出的酬金十分可观。其中前来应考的,包括了不少家世清白又生活拮据的女孩儿,想要在销金窝里挣上一笔。但是舞女红起来应酬客人起来也挺麻烦的,为了补贴家用,更多的人选择当侍者。

琳琅捧着盘子,面带笑容在人群里穿行而过。

她回到取酒的地方。

“搞定了?”

同样穿着黑色侍者服的青年站得笔直,眉梢眼尾挂着淡淡的笑,看向她时更渲染上了一层暖意,在灯光下透出丝丝缕缕的柔情。

“嗯。”她将盘子放回原位,与他站在一起。

两人的对面是柜台,谁也看不见底下的小动作。

一只手伸了过来,勾住她的手指。他的指骨修长分明,镌着淡淡的薄茧,摩挲着她手背,能清晰传达对方的爱护与亲昵。

“对不起,委屈你跟我到这里。”

青年目视着前方,轻不可闻的叹息飘进了充斥着香水的空气里。纸醉金迷的百乐门里,他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低等调酒侍者,任由人呼来喝去。

手指突然被拉扯了一下。

邵清和一愣。

小小软软的手钻进了手里。

“我不在乎。”

温顺得像一只柔软巴儿狗,敞开了肚皮,在他的掌心里俯卧休憩,没有一丝的防备。

“只要有你在的地方,都是我向往的。”

十八岁的女孩儿,稍显稚嫩的容貌已经可见长开之后的艳色,她的头发用带有穗子的红色头绳整齐扎起来,耳边也不留一丝碎发,没有任何的修饰,素净的脸盘如明朗皎月,偏生那双眸子细长的,流转之间透着蛊惑众生的气息。

说是绝色也不为过。

邵清和清楚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在百乐门出现,会引来怎样的狂蜂浪蝶。

即便如此,她还是义无反顾来了。

邵清和与施琳琅是一对患难恋人,两人目前挤在一间小小的杂物间里艰难度日。

邵清和原本家境富裕,后来父亲遭遇山贼截杀,母亲也被掳去当了压寨夫人,年幼的他被亲戚盘剥得极狠,除了他这一条命,几乎也没留下什么了。

而施琳琅与他的境遇相差不多,十三岁时当官的父母被谋害,她差点也被卖了当童养媳。

施琳琅趁人不备逃了出来,在一个破庙里遇上了同样身无分文的邵清和,两人患难与共,相互扶持,熬过了最艰苦的三年。

靠着平日里节衣缩食的积攒,苦命鸳鸯总算有了一点积存。

但还远远不够。

邵清和想要出国留学,漂洋过海去找他的小叔叔,夺回他家的曾经的荣耀。出国,尽管施琳琅知道这个梦有多么不切实际,也没有说什么,而是选择了默默支持。

当她得知男朋友在百乐门当侍者,收入还挺不错,她咬咬牙,也跟了过来,毕竟给人浆洗衣服的工钱实在太低,而且到了冬天就更微薄了。更别说她的手屡屡冻伤,膏药的支出每次让她看了都心疼。

她试图劝服男友不必浪费,但对方坚持给她买,这份心意让她感动之余,对人更加死心塌地了。

“谢谢你。”

青年低低地说,“琳琅,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我相信你。”

女孩儿微微一笑。

男人的话,最不可信了。

真信了的傻女人,现在坟头草估计也有一丈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