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越下越大,天际乌沉一片,仿佛将整个世界都覆盖。
远处的建筑模糊不清。
琳琅在公路上叫了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
“师傅,麻烦去……”
“嘭!”
车门轰然关上。
雨伞被风吹得很远。
琳琅脚步一个踉跄,差点站不稳。
下一刻,有人从身后紧紧抱住她。
冰冷的雨水湿透了衣裳。
体温却滚烫得厉害。
她听见了剧烈的心跳声。
“你不该来的。”她垂下了眼。
横在腰间的手臂冒起了青筋,却又怕伤到她,硬生生空出了一些位置。
“我知道。”他轻轻地说。
知道,不代表能做到。
他高估了自己的忍耐。
薛绍低下头,将脸深深埋在女孩的颈窝。
温热的眼泪淌过胸口。
“如果,我再也不是薛家的少爷,不能给你让人羡慕的生活……”
“一无所有的……”
“你……还会要我吗?”
要我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废人。
琳琅转过身。
冰凉的大掌刹那捂住了她的眼睛。
男孩沙哑地说,“别看,我现在的样子很丑。”
也不知怎么了,好像遇见她之后,自己越来越爱哭了,之前那个恣意张扬的大少爷,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
真是……逊爆了。
沉默了片刻,琳琅轻轻扯下了他的手。
他低着头,湿发遮住了眼睛,看不清神情。
素白的手指温柔拨开了他的刘海。
少年精致的脸庞在雨水冲洗下愈发苍白,连嫣红的唇瓣都失了血色。细长浓密的睫毛上挂着水珠,轻轻一颤,滚落到她的掌心中。
脆弱、不安、惊惶。
他眼眶泛红看着她,努力想要牵扯着嘴角,却发现是徒劳。
“呐,我是不是很讨厌?”
“为什么这么说?”她仰头,瓷白的小脸在雨水下愈发清艳。
“我什么都不会,还脾气坏、性格恶劣,现在又连唯一的优点都没了。”他自嘲地说,“可就算是这样,我这个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琳琅轻笑,“我没见过这么可爱的癞蛤/蟆。”
怎么办呢,少爷的自尊心被她一而再再而三给打击完了。
现在的他,脆弱却卑微。
小心翼翼想要靠近她,又怕被嫌恶。
真是可怜的小东西呀。
“那,你要跟我走吗?”
她的手抚摸着脸颊,很凉,又有点疼。
“好。”
谁叫我,只剩下你了。
少年沁着水雾的眼瞳里映出她的模样。
眸若点漆,唇如石榴。
微微一笑都宛如皎洁的明月。
这是他的心上人。
十八岁的初恋。
一想起就会心疼的人。
他认栽,真的认栽。
少爷将手缓缓覆盖在她的手背上,闭上了眼。
天边吞噬了最后的一丝余光。
少年俊秀的轮廓渐渐变得晦暗,看不真切。
那就这样吧,带我走。
我把那个傻小子交给你。
请你一定,要好好对他。
他可能会有些笨拙,因为很多事都要重新学起,所以,给他多一点时间好吗?
他向来不是聪明的小孩,也不懂得如何讨人欢心,有时还爱嘴硬,总是恶语伤人,可这并不是不喜欢你啊。
只是不懂得怎样表达,才能让你欢喜。
越是喜欢,才想着用幼稚的举动来引起你的注意。
越是用力,越会把事情搞砸。
所以,对不起,请再等一等他。
总有一天他会长大,会冷静、理智、成熟,会知道喜欢一个人,要将她怎样好好藏在心口、吻在唇边、捧在手上。
而现在,容许我的稚嫩吧。
我保证,会为你真正的长大。
再来替你遮风挡雨。
自这天以后,少爷再也没有回过薛家。
课余时间,他开始做起了兼职,洗盘子、送外卖,努力维持着两人的生活开支。他甚至放下了身段,主动讨好楼下那位花店阿姨,买花时就缠着打折。
毕竟,他可以忍受吃最便宜的盒饭,却不能委屈他的琳琅。
朋友们都认为他疯了。
为了一个女人,竟然抛弃了太子爷的身份!
还干起了以前他最不屑的粗活!
“阿绍,回去吧,伯父伯母都在等着你。”
华少抽了抽嘴角,他实在没法相信眼前这个手里提着大包廉价塑料袋的家伙居然是薛绍。
他们俩穿一个□□长大,这个小霸王的肆意妄为他是最清楚不过了,谁要是敢给他一点儿气受,保准第二天让你痛哭流涕哭爹喊娘。
可是现在呢?
他心甘情愿的,为一个人,跌入尘埃。
华少很惊恐,他觉得阿绍一定是鬼上身了!
很有必要找个大师来给他招招魂!
“是朋友,这话就不要说了。”
薛绍眼神沉静,想得很明白,“我虽然不再是继承人,但爸妈始终是我的爸妈,我依旧能够孝顺他们。可我跟琳琅,只要我一松口,一退缩,我们就再无任何的可能。”
“只要一想到跟她分开,心里就很难过,都没法呼吸了。”
华少一脸惊恐,这还是他认识的薛绍吗?
听得他都起鸡皮疙瘩了!
“一看你就是没真正谈过恋爱的人,懂个屁啊。”
少爷斜睨了他一眼,毫无掩饰的鄙夷。
华少:“……”
生平第一次,他被这个智商欠费的好基友给怼得无言以对。
可是……
好像还真有点羡慕呢。
他看着那个黑发女孩笑着扑上了薛绍的后背,她的眼底好像研碎了一池的春光,朦胧如烟雨,美得令人怦然心动。
不可否认,琳琅对他的吸引是致命的。
狐狸一般狡黠美丽的女郎,总让人想要征服。
可他明白,这人是毒,沾不得啊。
你看薛绍这个小霸王不就是栽了吗?
“啊,终于找到了我家的迷路小孩!快,给姐姐亲一口!”
薛绍的耳根子有点发烫,低声提醒道,“有人呢。”
这人老是不分场合的乱亲乱摸,怪叫人不好意思的。
“有人?谁呢?”
琳琅压根没认出带着鸭舌帽的华少,还以为是路人。
小家伙这么容易害羞可怎么办?
她伸手拿下了货架的一包薯片,挡在两人的脸边,爽快亲了一口,却很坏心眼没有擦掉那个明显的唇印。
“好了,今天的奖励给了,小姐姐也饿了,你赶紧回家给我做饭!”
十指相扣,琳琅拉着他就走。
薛绍只能回过头,给华少支使了一个眼神,示意回头再聊。
华少摘了黑帽子,朝他挥了挥,看了好久,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柜台,他这才转身往回走。
心里头一直碎碎念,堂堂少东家变家庭煮夫啊,太掉份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华少突然很想抽一支烟。
手在兜里摸索了很久,没有。
然后他才想起来那么一回事。
自从那个小霸王谈了恋爱之后,烟酒也不敢碰了,每次带着琳琅来聚会的时候,总会提前清场,搞得他们这群兄弟苦不堪言。
久而久之,华少都懒得带烟了,反正带了也不给抽,还占地方。
他也不知不觉戒掉了瘾头。
那个人,真是可怕啊。
他这样感叹着,第一次让司机开车回家,破天荒没有在外头留宿。
他刚刚到家,打进来了一个私人电话。
那头的声音有些慌乱,“华少,你知不知道怎么杀鱼啊?混蛋,你别乱跳啊,信不信小爷拍死你!卧槽卧槽,我的衣服!啊啊啊,小爷要杀了你!”
尖锐的声音震破耳膜。
华少揉了揉饱受摧残的耳朵,“你一个大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都不会弄啊,买什么鱼!小心别把整只手都给剁了我跟你说!”
“谁叫我媳妇爱吃!”
他特别委屈地说,“她说要是我做不出来,就要拧我耳朵,好凶的。”
“……”
妈的,无端又被喂了一碗狗粮!
华少心里那个气哟,还是不得不按耐下脾气,向阿姨讨教了一下。
结果证明,他比那个小混球更有做饭的天分,自己都能利落杀了好几条鱼了,那家伙居然做着做着真把手指头给剁了!
华少也是真服气了!
可到晚上通话的时候,这人就跟喝醉酒一样腻腻歪歪,说他家那位如何如何爱惜他,各种花式赞美听得他直翻白眼了,忍不住就想怼他。
“我说,薛绍,你该不会是被奴役的吧?”
对方可疑沉默一下,立马爆发了。
“哈?你在开什么国际玩笑,老子怎么可能是奴役那一个!你要搞清楚,她是听我的,什么都顺着我!”
“哦?是吗?”
华少挑眉,摆明是怀疑的语气。
“那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少爷雄赳赳气昂昂地说,“我告诉你,每次我回到家,她都要在门口迎接我,给我拿拖鞋、挂衣服blabla……”
“小薛子,过来捡一下遥控器!”
“好嘞,太后娘娘。”
华少:“……”
少爷你的节操呢?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妖艳贱货!
以后出去麻烦别说你认识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