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斯坦星后,king和清欢继续旅行,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是随着斯坦星被毁灭的同时,机械破坏者们也离开了。斯坦星上只留下了老弱病残,被进行基因融合的女人们被丢弃,只有已经成型的二代机械体,随同end的舰队一起离开,剩下的所有生命都随同这个星球一起灭亡了。
无论是king还是清欢,他们都不想看到这一幕,但很遗憾的是,他们无计可施。斯坦星的灭亡势在必行,这是必然且无可改变的。
清欢坐在大厅里看着外面。星星远在天边的时候是那样美丽,可是靠近了才能看见上面斑驳的痕迹。现在她和这么多星球近在咫尺,有些没有生命,有些拥有生命,可他们都只是茫茫宇宙中最最普通的一员。
科技上的巨大差异形成了侵略与被侵略,任何一个星球都无法避免。
king从驾驶舱出来,看见清欢若有所思,便问道:“在想什么?”
清欢抬头看向他,微微笑了一下:“在想end。”
听到她说想end,king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他问清欢:“想他做什么?”
“只是觉得他有些话很有意思,我对这个宇宙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他说的话,有很多是我听不懂的。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口中的我们是指谁,还有他们的下一站目的,太多不知道的了。”
king道:“想理解这些是很难的,就像是我永远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能够眼睛都不眨的毁灭掉一个星球。无数的生命因此消亡,这一切仅仅只是为了一个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的传说。”
“你认为传说是假的吗?也许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我没有这么说,我只是觉得,在可能性基本为零的情况下,为了一己私欲毁灭那么多生命,这种行为我无法理解。”
清欢看着他,突然笑了笑:“也许吧。”
接下来他们在宇宙中航行了很久,时间很难准确估算,期间除了在经过的星球进行补给之外,机械体们没有停下,清欢和king也就度过了难得轻松的一段时间。king现在是完全摒弃了压缩饼干,也不再想念胶囊了,清欢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一段时间下来,他还胖了几斤。
这一天他们停留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这个星球科技水平比较落后,还处于刚刚出现“电”的时代。但与此同时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蔬菜水果等食材特别新鲜,空气也很好。king将宇宙船隐藏后,两人到街上去补给食物。
由于要买的东西比较多,而他们要快些回去继续追踪end的舰队,所以清欢决定分头行动。刚好从菜市场入口出分开,清单一撕两半,然后在出口处汇合。
king不差钱,因此不讲价,买东西极快,清欢却要精挑细选。以往分开买东西的时候都是king先好,可这一次清欢都到了出口,等了有五六分钟也还没见king出来。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king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这个菜市场撑死了步行十五分钟就能走完,更别说她在半途中还被热心的老板叫住,尝了几个新鲜水果。这段时间下来,不管怎么说,king也应该到了呀!
清欢立刻转身回去找,先是绕了一圈,然后才听到有人议论纷纷,又见前面不远处围了好多人,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上去一瞧,果然是king出了问题。他手上还拎着食材,黑着脸,裤脚被一个女人抓住,听起来好像是在说他非礼了人家被抓住后想跑。
清欢:“……”king也会非礼女人呐?
定睛一看,那女人的确长得不错,小家碧玉似的柔美动人,和king的长相也没什么差异,尤其是在周围一堆中年女性的衬托下,更是觉得女人娇小美丽。而king黑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的样子也挺让人反感的,有正义爆棚的大叔喊道:“……你轻薄了人家姑娘,怎么连个对不起都不说?!把他送进宪兵队!”
立刻有人支持:“送进宪兵队!送进宪兵队!”
地上的女人掩着小脸,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king很想一脚将女人甩开,可是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告诉他不能这样对待女人,尽管如此,这还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从前他不需要进食,只需要压缩饼干,所以不需要来买菜,自然也就不会遇见这些普通人,更不会惹到麻烦。
此刻他脸上虽然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就像个被欺负的孩子,有点愤怒,有点不理解,更多的还是委屈。清欢看见了,忍不住有点想笑。感觉king是真的受不了了,才轻轻拍拍前面一个大叔的肩膀:“您好,能麻烦您让一下吗?里头那位我认识。”
大叔回头见是个漂亮的姑娘,看看king又看看清欢,擅自揣摩他俩的关系,对清欢苦口婆心地劝道:“姑娘啊,这找男人可不能光找那好看的,人品才是最重要的,看你年纪轻轻,也刚结婚没多久吧?你看,这种男人虽然脸蛋儿好看,却一点都不老实,大庭广众的就知道摸人家姑娘,是不是欠打?”
清欢忍着笑:“大叔放心吧,他不是这样的人。”
嘴上说着,大叔让开一步,清欢快步走到king身边,压低了声音问:“怎么回事呀?”
king眼底的委屈在看到清欢的那一刻瞬间泛滥成灾:“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是从她身边经过,她非说我非礼了她,但我根本没有碰到她!”
他可委屈了,两只手都拎着食材,怎么去非礼人家姑娘?
清欢同情地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去,弯腰问那姑娘:“姑娘,我想这是一个误会——”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那姑娘看着柔弱,其实挺泼辣的:“什么误会!没有误会!他就是摸我了!我一转身看见的就是他!不是他还能是谁!”
说着,两只眼睛瞪得特别大,燃烧着火一样的生命力。
清欢觉得这姑娘挺顺眼的,一般女孩子在遭到非礼后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别说是大声反抗了,就是说出来都不敢。她看了眼king,又看向姑娘:“我想这其中肯定是有误会的,他不是这样的人……”
“你怎么还给他说话?!”姑娘不敢置信地瞪着清欢。“你这么年轻漂亮,怎么会跟这种男人在一起?!我跟你说,这样的男人就来拉出去剁了喂狗!你——”
“我们不是——”清欢和king异口同声地否认,结果话说到一半听到对方也开口了,便尴尬地没有继续。清欢叹气道:“要真是他非礼了你,那他还怎么拎手上这么多东西呀!”
姑娘这才注意到king两手拎的满满的根本没空呢,她愣了一下,刚才实在是气愤太过,也没注意,只想着要把这个色狼给灭了,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碰自己?!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想起自己转身的时候king就拎着东西一直没放下,那一大袋一大袋的,根本腾不出手啊。就算腾出手了,自己转身很快,对方也不可能把东西再拎起来。
不管怎么自圆其说都是没用的,正确答案就是她误会了。
king注意到了对方的眼神,不想再与其纠缠,对清欢道:“我们走吧。”
也许是因为他气势太强,竟然没有人拦他,清欢拍了下姑娘的肩头,和king一起转身离开了。
无厘头的开始,以无厘头的结束作为尾声。但他们走了没多远就听见后面有人喊他们等一等,听声音是那姑娘,清欢回身,姑娘跑到他们面前,气喘吁吁地道歉:“对、对不起啊……我刚才、刚才误会了你。”
king冷淡地看着她,没有回话。清欢觉得这姑娘挺直爽的,就道:“你不用放在心上,他没有生气。”
只是有点不高兴而已。
姑娘先误会人家,未免有些心虚,可是见king又没有要原谅自己的意思,低声又说了句对不起,转身走了。
清欢看着她的背影,问king:“还不高兴呢?”
“没有。”king硬邦邦地说,大步往前走。他步子很快,清欢一时很难追得上。她摇摇头,觉得就算活了好几百岁,king骨子里也还有着孩子气的一面,追上去拍了拍他的肩:“是那姑娘太冲动让你丢脸了,所以不开心呀?”
king哼了一声。清欢被他这一哼逗笑了,“我们以后又不会再来这里,放心吧,就算你真非礼了人家,也不会有人抓得到你。”
一听这个,king不高兴了:“我没有非礼她。”他只是倒霉地恰好在那女人被非礼的时候经过她身边而已。
清欢点头:“是是是你没非礼她,你不是这样的人,我知道的啦。”
听清欢肯定了自己的人品,king才稍微算是满意了一点。他很快又扭过头去,看到一家面馆,突然停了下来:“我饿了。”
“想吃面?”清欢注意到他的眼神。
king点头。
“那我们就吃完饭再走好了。”清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