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谭水柳的认知中,女子都应该是笑不露齿温婉贤淑的,她在家中的时候,长辈也一直把她朝这个方向培养。入宫后所见的妃子,更是高贵优雅,行动如弱柳扶风,似乎风一吹来就摇摇欲坠,娇弱而可人。
后来穿越到这个世界,她所见过的女人中,母亲虽然严厉,但在家中也事事听从父亲,大小事基本上都是父亲做决定。学校里的女同学就更不用说了,她们中有的女孩性格活泼,但谭水柳不是没见过那样的女子。除了和男生走得近一点以外,性格跳脱一些以外,都没有让谭水柳感受到震惊。
但和诗和她见过的任何女子都不一样。和诗身上似乎有着天然而猛烈的荷尔蒙,这种荷尔蒙令人迷醉和激动,她的身体也纤细,但不像其他女人一样软绵绵,而是肌理分明,充斥着力量的美感。可同时她也并非男人味十足,而不失女性的明媚与美丽。这让谭水柳非常着迷,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让她觉得,啊,原来女人还有这样的。
和词走到她身边,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谭水柳被吓了一跳,本来想挣脱,但和词却已经拉着她朝门外走了:“走,带你看场好戏去。”
“好戏?”谭水柳无助地回头,满以为和歌会帮她解围,没想到和歌却露出遗憾的表情,“好好看啊水柳,记得待会儿给我复述一下我姐的英姿。”
谭水柳满头雾水的被和词拉着走,他的手温暖而又巨大,把她小小的爪子包在里面,谭水柳有一瞬间的迷惘,然后脸蛋儿酡红。除了皇上,她没有跟任何男性如此亲近过。
皇上……一想到皇上,谭水柳立刻慌了,她试图再一次挣脱,但还没来得及用力,和词就扭头告诉她:“来的是我大姐的前夫,之前来了好几次了一直没能进来,这回不知怎么进来的。”
卧室里的清欢早已开了天眼看热闹去了——她才不会承认是她悄悄做了手脚呢,为的就是让谭水柳看一场永生难忘的必修课。
女人怎么能为了男人而活着呢?女人和男人应该是平等的,追求自由,享受生活和任何公民都拥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以性别为理由来进行歧视。可惜世界虽多,但父系社会占多数。
“前夫?!”谭水柳不敢相信,像和诗那样的女人竟然结过婚,竟然还有一个丈夫。
“是啊,一个烂人,跟我姐分手的原因是我姐太强悍了,他说他觉得跟我姐在一起压力很大,所以就找了个性格柔弱像白莲花一样的女人。不过在我看来,”和词轻笑,散发出嘲讽的意思。“不过是他自己无能。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以女人的强大为耻,不如配偶,正常人的想法难道不是努力追赶对方么?而他却选择劈腿,还不敢让我姐知道。”
和词说这个纯属是给谭水柳介绍下情况,她不回应也没关系。说完,和词幸灾乐祸道:“我姐结婚的时候没人知道,也没办婚礼,所以那个烂人不知道我们家是什么人,现在知道了就后悔了,为了自己的前程二话不说就蹬了他那个可怜巴巴很会哭的小三,然后哭喊着下跪求我姐跟他破镜重圆呢。”
虽然知道和词不会知道自己的离奇身份,但谭水柳还是有点心虚。她怎么觉得……自己就很像他口中那种唯唯诺诺万事服从于男人的女人呢?
“女人的坚强与勇敢是最美好的品质,她们总是能在逆境中顽强的站起来,永不屈服。即使没有男人,她们一样活得很好,就跟我姐一样,你说是不是啊谭同学?”
乍一被和词询问,谭水柳呆了几秒,却不知该怎么回答。和词的话都是她从来都没想过的……
这时候和诗已经到了客厅了,她身手敏捷,懒得一个个台阶走下去,所以直接跳,到了客厅后二话没说,拎起那个男人的衣领,不耐烦地问:“跟你说过多少次,再来我就动手了,真以为我不敢是不是?”
“小诗,我真的知道错了,我爱的人是你,求求你,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如果不是从和词口中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谭水柳真不敢相信,客厅里那个身材修长长得一表人才又温文儒雅的男人,会是一个因为妻子光环太亮而选择出轨的人。可是,皇上不是说,女人就应该温柔如水,男人天生就该三妻四妾?
谭水柳皱起眉,其实她心里并没有很赞同皇上的话。服从是一回事,认同则是另外一回事,至少在谭水柳心里,她并不想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们之一。
和诗不雅地翻了个白眼,问男人:“你不是说我很坚强,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好,而你的真爱没有你就一无所有了么?怎么,现在你的真爱失去了你就能活了?你那么善良,怎么忍心抛弃她啊?”
也只有瞎了眼的男人才以为和诗是在问他要甜言蜜语,他眼睛一亮,诚恳而真心地道:“小诗,相信我,人总是在失去后才后悔莫及,你离开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爱你,我跟她之前是个错误,现在我想改正这个错误,只求你给我一次机会,求求你了!”
“哦?”和诗甩开他,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问:“这回你不嫌我太厉害太坚强,跟我在一起太有压力了?”
“不会了!”男人回答的飞快。
“去你大爷的!”和诗一脚踹了过去。她这一脚可不是普通人的一脚,男人从客厅直接被踹了有五六米远。而和诗踹的部位非常巧妙,并不会构成严重的皮外伤。她呵呵冷笑两声,开始噼里啪啦的握拳头,“我告诉过你,再上门我就要揍你了,现在我就让你知道,其实我除了坚强以外,还是说一不二的。”
和词微微一笑,端的是俊秀动人,他扭头对谭水柳问:“是不是大快人心啊?”说着双手呈卷筒状给亲姐加油:“姐!记得用点力啊!”
他早恶心这个前任姐夫很久了,好在他姐给力,虽然一开始被这人面兽心的家伙给骗了,但一发现对方的真面目立马踹掉,这才是新世纪女性嘛。
“你、你怎么这样啊?”谭水柳看着男人被揍,虽然不想承认,但她心底真的觉得很爽快……“有句老话不是说劝和不劝分吗……”
“那是在双方相爱并且愿意为婚姻努力忠诚只是有点小误会小摩擦的前提下,对付这种人渣,我巴不得我姐把他给阉了。”和词睨了谭水柳一眼,“你怎么像个古代女人一样,贞操包袱这么重?这个时代,只要你肯努力,有勇气和信心,早晚闯出一片天来。我姐可是凭自己本事考上的军校,带的手下,没用家里一分势力。”
谭水柳的眼睛里透露出一种叫做渴望的东西来。她的拳头握了松,松了握,看到和诗三下五除二的把人揍成猪头丢出去,顺便勒令以后看见此人,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为什么和诗没有丝毫遗憾或是伤心?为什么她被丈夫背叛却没有自怨自艾?为什么她没有委屈自己做不喜欢的事?为什么……她已不是完璧之身,却还能二话不说的离开错的人?
女人也可以这样的吗?
谭水柳垂下眼,她的心此刻无比慌乱,无法平静。
和诗揍完人后拍了拍手,谭水柳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和诗真的有种特别的魅力,就连自己这个女人都忍不住要为之赞叹。
等到和诗上来了,和词说要去给和歌热牛奶,谭水柳才小心翼翼地问和诗:“和小姐,我想问……他不是知道错了么,为什么你不能原谅他一次?男人……不是都会犯这样的错误么?”
和诗听了这话,惊讶地瞪大了眼:“谁告诉你的狗屁道理?他犯的可不叫错,而是原则和道德上的问题。他要是喜欢上别人,直接跟我说,我们好聚好散,但是我们结婚的时候曾经发誓对彼此忠诚一生,他没有做到就算了,还想骗我,想家花野花一起香。他犯错是他的事,他爱改不改是他的事,但原不原谅是我的事,我就是不原谅!那他还死皮赖脸的上门,你说这是不是又渣又贱?对付这种烂人不用客气,早点把他赶出你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说完她停下脚步歪头打量谭水柳:“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哪里来这么腐朽的思想?我跟你说啊,真正的好男人从来不会犯这种‘婚内出轨’的错,他们说男人都会犯错,可我爸我爷爷一辈子也没犯过这样的错。说到底,不过是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给自己的无耻下贱开脱罢了。跟这样的人说话我都嫌脏。”
她顺手拍拍谭水柳的肩:“咱们女人呐,不比男人差,你要是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地位,又怎么能怪别人不把你放在眼里呢,你说是不是?”
好像……很有道理。谭水柳傻乎乎地点点头。和诗见她这么可爱,笑着揉揉她的脑袋,说:“你这丫头挺好玩的,以后没事儿多来我家,陪陪小歌儿也好,他寂寞得很。”
“姐,我可听到你说我坏话了!”卧室内传来清欢的声音。
和诗笑着跟谭水柳走了进去,清欢一见谭水柳就觉得她有几分不同了,干脆趁热打铁:“对了,水柳,为了感谢你帮了我这么多次,还这么关心我,以后没事就到我家来吧,我免费给你补课。”
“啊?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你爸妈肯定也想你成绩能好点儿,我现在要接受治疗,短时间内没法回学校了,你就当可怜可怜我,来陪我说说话了。”说完,清欢似是无意般道,“父母的期望可不能辜负呀。”
谭水柳怔怔地看着她。父母的期望……是啊,她怎么忘了,她现在的这具身体是属于这个世界的谭水柳的,谭水柳的父母最大的期望就是她能好好读书,以后考上一个好大学,她怎么能辜负这对夫妻呢?他们那么疼爱她,照顾她,她怎么能没心没肺,只因为皇上,就选择无视他人?
她占据了谭水柳的身体,就应该做到谭水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想到这里,又看到身边让她很是崇拜的和诗,谭水柳咬咬牙,点头道:“好。”
闻言,清欢满意地笑了:“一言为定。”
谭水柳有几分心慌,但更多的是喜悦和激动。就好像,她的人生,从此就要开始另外一个崭新的篇章。
于是从这以后,只要是有时间,谭水柳都会来和家。从来没让她自己来过,和家人对学校的课表再熟悉不过了,所以每次都是和词来接她,一来二去的,谭水柳就跟和词混熟了。
和词是个优秀且极其聪明的男人。他和谭水柳保持着恰当的距离,却又总能启发和教育她。如果说康时为谭水柳塑造了一个可怕的封建社会男人形象的话,那么和词无异于在谭水柳面前树立了绅士优雅尊重女性的完美标杆。
再通俗一点来说,现在的康时身无长物,家世普通成绩一般性格又烂,而出身极高的和词,不仅有着国内最高学府的博士资格,还温和有礼,风趣幽默。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瞎子都知道该选谁。
失去了皇帝的光环,康时就瞬间被打回了原形。他冷酷而自私,专横又自以为是,不再是尊贵的皇帝之后,谭水柳不用再惧怕他砍自己的脑袋或是将自己打入冷宫,再加上有和词和歌两兄弟的对比,她深深地意识到,康时是怎样的一个“烂人”。
而在和家她也有幸见到了和家两对夫妻的相处模式。和爷爷跟和奶奶结婚五十多年了,仍旧深爱对方并且忠诚。而和爸爸虽然人已中年,但仍旧英俊成熟令人心动,可他却不受外界任何影响诱惑。
于是谭水柳明白,真正优秀的男人,都是懂得尊重和爱戴女性的。他们不会认为女性低人一等,也不会言语轻佻,和他们在一起如沐春风,他们有担当,有能力,肯努力,能上进,这才是男人。
而女人,就应该与和奶奶,和妈妈还有和诗一样,性格不论,容貌不论,自强自爱,独立自主,顽强拼搏。
人类本是这样美好的生物。
和诗很喜欢谭水柳,还主动提出教谭水柳防身术,毕竟这丫头长得漂亮,出去的话太招人。听小歌儿说,班里有个神经病男生一直盯着她,还试图把她培养成一个奴隶。
对脾气爽朗又正义感十足的和诗来说,没有比这更让她生气的了!
谭水柳也学得很认真,说来也奇怪,虽然和诗姐说她这么大再练基本功会很辛苦,但她却觉得自己特别适合学搏击,甚至乐在其中!
苦肯定是苦的,她经常回家后身上酸痛不已,这儿一块淤青那儿一块乌紫,洗澡的时候看着都吓人。但谭水柳从没觉得自己的心胸如此开阔过。
同时她的成绩也在慢慢进步。她并不是笨,只是初来这个世界什么都不懂,像是语文历史她就可以学得很好,而数学物理则是一团糟。康时威胁她命令她,不准她去学习和询问,自然会越来越差。可清欢是个非常好的老师,她极其善于启发人类的大脑思维,谭水柳又是真心想要学习,自然是事半功倍。
清欢跟和词坐在大遮阳伞下喝下午茶吃蛋糕,顺便欣赏两个美女过招时行云流水的身手。清欢觉得女人打架就应该好看,这是她对美感的追求,而和诗很完美的满足了她的眼福。力量,美,缺一不可。
舔了口浓香馥郁的奶油,清欢美的眯起了眼,眼角余光瞄到和词嘴角含笑眼神温柔的样子,挑眉,看也不看他的调侃道:“有人春心萌动咯。”
和词赧颜,伸手轻轻捏她软软的脸蛋:“小孩子知道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啊。”清欢不怀好意地看他,“哥哥喜欢水柳妹子,当我看不出来呀?”
和词向来风度翩翩的形象立刻倒塌,他嘘了清欢一声,紧张地看看前方,“不要被听见!”
“不要被听见而不是否认,说明哥哥真的喜欢她咯?”清欢笑得更开怀了。“为什么呀?”
为什么……和词想了想,“大概是她身上令人感到钦佩的韧性和善良吧,这样好的女孩子可不多见,我当然要早点下手,等等,你不会也喜欢她吧?”
和词已经脑补了n种兄弟两个共同爱上一个女人然后阋墙的惨烈场面。反正在家里最受宠的是面前这小鬼,他肯定抢不过他。
“放心吧,我不喜欢女人。”
“什么?!”和词喷出了嘴里的蛋糕,稳重成熟的形象荡然无存:“你、你——”
“当然我也不喜欢男人。”用和歌的身体跟男人做,清欢想想都觉得一阵恶寒。“放心吧。”
“……这世上除了男人女人之外还有第三种性别的人?”沉默了三秒后,和词问。
“这你就别管啦,总之要是遇到喜欢的人我会说的,水柳是我的好朋友,你要是喜欢她那当然好。”清欢想了想,提醒了一句。“她身边有个大麻烦没解决,哥哥你要注意一下。”
提起心上人,和词立刻严肃起来:“什么麻烦?”
“我之前不是告诉过你跟姐吗,班里有个叫康时的男生,脑子可能有点不正常,大概还活在两千年前吧,我觉得他自以为是皇帝而水柳是他的妃子,你说他是不是……这里问题?”清欢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和词:“……”神经病啊。
“所以你小心点咯,送水柳回家的话记得看着她上楼,等到她房间灯亮了再走。”
“我知道了。”说完和词有几分疑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水柳?”他觉得自己掩饰的挺好啊。
清欢瞄他一眼:“不喜欢她,你每天忙得要死,有时间回家,关心我,担心我怕我‘累了’,所以主动提出帮她补习?不喜欢她,你的眼珠子总是朝她身上看?哥哥,你自己没意识到,你看她的眼神和看我跟姐一样温柔。”
爱情无法掩饰,并且来势汹汹。
清欢咧嘴一笑,康时对谭水柳的感情不深,但执念不浅,他绝不可能放手让谭水柳过自己的生活,因为对他而言,谭水柳就是曾经皇帝的象征啊!她代表着尊贵,霸权,还有记忆。他怎么可能放手?
既然不放手,用和诗的话来说,就是作的,揍一顿就好了。
于是,当天下午送谭水柳回家的时候,和词还真在车里等,直到看见谭水柳房间灯亮了才走。
时间如流水,嗖的一下就到了高二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
这段日子谭水柳的变化没多少人注意,除了她现在敢和男生对视交谈,上课会举手回答问题,还交了好几个好朋友之外……和以前没什么太大区别。而康时这阵子忙于学习,也没工夫理会她。
他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先进,所以疯狂地渴求知识,力求能在期末考试中力挫群雄拿下榜首。
理想总是丰满,现实总是骨感。
期末成绩出来的时候,大家的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从来成绩都在中等偏下的康时竟然考了班级第二,年级第五!
而第一名那位更是令人惊叹,班级年级双第一……谭水柳!
这太让人惊讶了!要知道上个学期谭水柳还是班里倒数第一!同学们的下巴惊掉了一地,老师们则笑的嘴都合不拢了,一个差生突然成绩好到这个地步,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教导有方!
同时谭家爸妈也高兴坏了,他俩都对女儿的成绩不抱希望了,谁知道期末考她竟然给了他们这么大一个惊喜!
加菜加菜,必须好好庆祝一下!
谭水柳自己也很满意,付出总是有收获的,为了这个成绩,她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所想不到也忍不了的。除了有和词和歌这样的高智商学霸给自己补习外,她常常在回家后还挑灯夜读到深夜,从没有一刻松懈。
好在,上苍眷顾奋发图强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