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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第十三碗汤(二)

清欢睁眼的时候发现自己是趴在地上的,膝盖一阵钻心的疼。她囧了一下,很快,有一双有力的大掌将她扶起,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没事儿吧?怎么那么不小心?”

她倒抽了口凉气,才发现自己是磕在了台阶上,膝盖破了个大口子,正在朝外头流血。而身前的这个男人……太高大了。这不是清欢危言耸听,而是迄今为止,面前这个可能是她所见到过的最高最强壮的男人。瞧那双大掌……都有她的脸大了,清欢很怀疑她的腰有没有这人的大腿粗。这种体型上的差距让清欢暂时忘记了膝盖上的痛楚,而是震惊地打量着面前这人。

……简直就是真实版的人猿泰山,毛发旺盛粗犷豪迈,这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活脱脱是个土匪。大鼻子大眼睛大嘴巴大脑袋大手大脚,哪儿都大,清欢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大。

见清欢没说话,男人还以为她是摔疼了,立马毫不犹豫地拦腰把清欢抱了起来,大步流星地朝回走。清欢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他脖子,跟以前她所遇到的男人比,眼前这个称不上太好看,但五官端正,男人味儿与野性并存,估计这位就是雷大庆了。

他把她抱到了一家要药店门口,让她在门口等着,然后飞快进去又飞快出来,手里多了一卷胶布一个创可贴还有一瓶碘伏。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男人,蹲在地上给她一个小女子处理伤口,单手慢慢撩起她裙摆,雪白的皮肤上,那个口子显得很大,触目惊心的。

雷大庆说:“对不起啊,都怪我没抓好你。”他是看到那台阶了,当时心下一动,然后眼睁睁看着清欢摔了下去,待到想伸手抓她的时候已经晚了。

清欢摇摇头,“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

伤口很快就处理完了,雷大庆有点不好意思,他自觉是个粗人,而人家小姑娘是刚留洋回来的大学生,听说还是个搞艺术的,就这首长还想撮合自己跟姑娘。不用姑娘嫌弃,雷大庆自己就已经很嫌弃自己了。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清欢没想到这看似五大三粗的汉子骨子里竟然还那么纯情,简直出乎了她的意料。孤男寡女的,女方的父亲特意让他们两人出来散散步好交流一下加深下感情,这人却在这里磨叽,还要她一个女孩子主动么?“……你觉得,我爸爸的提议怎么样呀?”

“啊?”雷大庆有点懵,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拒绝了。别的不说,单说两人的外表就差距太大,而且他之前还有过一个订婚的女人,虽然在结婚前夕跑了,但说到底名声都不好,要配首长家的姑娘……雷大庆真心没有那么大的心,他有自知之明。这姑娘生得水灵美丽,又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哪里能跟人家比啊?“这个……我……”

可是要他拒绝吧,他又舍不得。不管怎样,就算拒绝也得叫人家姑娘开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是没被甩过,就是再甩一次也没什么。而且雷大庆也有私心,哪有男人不喜欢漂亮女人的,他第一眼瞧见清欢的时候就看中了,得知首长有让他俩成对的念头时也开心的要命,但是……

“你什么你呀,说话吞吞吐吐的,你看要是成,咱俩就先处个朋友呗?”

雷大庆都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了,可没想到听到的却是这个话,他登时瞪大了眼,不敢相信:“你、你刚刚说的啥?!”

“好话不说二遍。”清欢睨了他一眼。“我爸爸挺喜欢你,我看你也挺顺眼,而且我也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你之前的事儿我都听说了,你……不会还喜欢你的前任未婚妻吧?”

“不不,没有,绝对没有。”雷大庆对魏亚安没有男女之情,家里人觉得他年纪大了所以急着叫他定亲,他不想惹老娘生气,也就允了。结婚早晚都要结的,跟谁结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不喜欢她。”

“那就好。”清欢心里的石头落地了。“你还得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你说。”

“以后不许跟那个女人有半点来往,如果被我发现的话,你就惨了。”她认认真真地威胁。

明明那挥舞着的小拳头那样可爱,但雷大庆不知为何打心底怵得慌。要知道他是可被称为铁血巨人的军人,从来只有兵在他面前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像是这样浑身发毛,雷大庆只有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见到了老首长才这样。

“我爸爸很看好你,觉得你很适合我,所以我也相信他,希望你别让他老人家失望。”

“坚决不让首长失望!”雷大庆啪的敬了个礼。

清欢想翻白眼。她背着手在前头走,雷大庆乖乖在后面跟着,怎么说呢,那种感觉,就跟养了一头人人望而生畏的藏獒一样。在这之前,老首长的女儿一开始是看不上他的,经过了一段时间相处才觉得这个男人的确不错,于是才确立了关系,但清欢没工夫跟雷大庆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这会儿魏亚安已经重生了,最有意思的是重生在她刚刚回家跪在雷家人面前求他们放了她的时候,估计下一步就是跟她那学长断了,然后到城里来找已经复员的雷大庆了吧?

雷大庆没打算继续当兵,他不是从政的料,而且老首长的军衔够高了,没必要家里再出个厉害女婿。魏亚安知道的,清欢也知道啊,雷大庆接手了老首长的家产,出乎意料的,这男人不适合当官,却非常适合经商,尤其还是在这个年代,他眼光独到准确又毒辣,做生意干脆利落,竟然真被他闯出一片天来,只短短几年,在京城都已经是拿得出手的大户了。

魏亚安能不巴着雷大庆么。她没重生前最短板的地方就是钱,想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长得漂亮又年轻,还是难得一见的大学生,偏偏家里穷,需要借助雷家的钱上大学。完了大学期间没有钱挥霍,又是靠的学长,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家,原以为终于能够执掌财政大权,谁知道跟婆婆还有小姑子不对付。离婚后就更不用说了,那么点微薄的工资要养儿子,还要应付衣食住行……可以说,魏亚安重生一回最想要的就是钱!

她也的确一直在想办法发家致富,只可惜,太多事情都是说的容易做起来难,她倒是也想买张彩票,可惜不记得任何一张中奖号码,她知道后世手电视手机轿车什么的都会普及,可惜现在的她一没门路二没本钱——除了对未来的了解。

老首长姓梁,家里本来就大富大贵,雷大庆复员后,他看出这人有本事,敢闯敢冲,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军人才有的忠诚和严谨,他就梁冉冉一个宝贝女儿,而他总是要死的,他死后,谁来照顾梁冉冉呢?他的女儿热爱艺术,对商业一窍不通,梁首长也是经过精挑细选,最后才定下了雷大庆。

好在这个时候没有凤凰男这个说法,否则梁首长估计还得再仔细考虑考虑。

得知两人好了以后,梁首长很高兴,雷大庆现在刚复员不久,还在他安排的人教授下学习如何管理企业,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不够用,恨不得把一分钟当成一小时使,那些深奥的理论啊名词啊……雷大庆根本就不懂。他出身平凡,但首长这么照顾他,他又喜欢人家的姑娘,在雷大庆心里,清欢这样的姑娘是必须要好好娇宠着的,一点活儿都不能让她干,十指不沾阳春水,她就该是被养在城堡里的高贵公主。

现在首长养着她,未来两人结婚,不都得他这个男人养着吗?一想到要让清欢给他洗衣煮饭做家务,让那仙女一样的姑娘跌落凡尘,雷大庆心里就难受。他得更努力才行,报答领导,也为了以后养媳妇。

他想什么清欢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家伙只是外表粗犷一点,其实很细心很温柔善良。她现在的年纪是十八岁,一到京城就进了京城大学跟在一个有名的老教授身边继续学习,同时也担任助教的工作。活到老学到老,此刻清欢无比庆幸她曾经很喜欢小提琴,对音乐史也很有研究,否则怕是要动用墨泽那个作弊器了。

虽然关系是定了下来,但其实大家各忙各的,没多少机会见面。

尽管如此,雷大庆还是火速去把驾照给考了,然后只要他有空,就会到京大门口等清欢下班,两人一起在京城里四处逛逛,或者是享受一顿晚餐,再不然就是回去梁家,梁首长每天忙得很,他现在正值壮年,至少得再来个几十年才退下去,没有儿子继承,女婿也不走这条路的他,可以说是没什么后顾之忧的,也不用考虑以后换届了,会不会出现什么麻烦。

就他一人嘛,等到他退下去了,就跟政坛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