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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欧洲,是个混合体 间奏篇 古典情怀今犹在

文艺复兴时代的学者和作家们认为,他们或许做得出能与古希腊罗马匹敌的艺术、文学和学术,但绝不可能超越。他们因此称之为古典,意思就是经典的、最优的。

古人与现代人的成就孰优孰劣,世人辩论长达两百年之久,直到17世纪,希腊关于太阳、地球、星球和星宿的科学观被证明是错误的,这场争辩才告停息。自彼时起,大家对古典就减少了尊敬,转而把更多希望放在现代人可能有的成就上。不过,就某些领域而言,我们的起点依然是希腊罗马的书写者。当我们注视着这些巨人,还是可能油然而生“古典情怀”。

希腊雅典的三大哲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哲学方面举足轻重。有人说过,整个西方的思想传统无非是柏拉图的注脚。这三人之间关系密切,苏格拉底借由“思辨”宣扬哲学观点,柏拉图是他的弟子,将老师的思想与对话记录下来,亚里士多德则是柏拉图的学生。

苏格拉底并没有说他教的是真理,他只是奠定了迈向真理的方法,基本上就是质疑一切、任何事物不能只看表面,他认为一般人的意见并不具备理性基础。他会问这种看似简单的问题:什么叫做好人?弟子回答后,他就告诉对方,这个答案哪里有个大漏洞。对方或许会再次反驳,不过这次比较谨慎;接着是更多的询问、更多的修正。苏格拉底认为,如果你的心智清明而敏捷,终究会掌握到真理。不必上穷碧落下黄泉,或是做什么研究。真理是存在的,但你必须耕耘你的心智,才能掌握它。

直到今天,这种方法依旧冠有他的大名:苏格拉底问答法。照理说这应该是大学教师的教学指南——老师的角色不是制定规则,而是帮助学生清楚思考,从讨论中得到丰硕的成果。因此,一段师生的对话可能类似这样:

老师:艾曼达,什么是革命?

艾曼达:以武力推翻政府。

老师:如果这个国家本来由某个国王统治,结果国王的弟弟杀了他篡位为王,这算是革命吗?

艾曼达:噢,那不是。

老师:这么说,并不是所有以武力推翻政府的情况都是革命?

艾曼达:呃,对,不是所有这样的情况都算是革命。

老师:那,除了武力推翻之外,还需要什么条件才能造成革命呢?

这种问题是有陷阱的。头脑灵光的人不必懂太多,就能对这一套得心应手。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公元前4至前5世纪的人,住在当时奉行民主的雅典。他们都是民主制度的批判者,苏格拉底因此得罪了雅典的统治者,以藐视神明和腐蚀年轻人道德的罪名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他的答辩是:他又没有硬要什么人接受他的想法,他只是提出质疑,好让他们以理性为依据去相信自己的信念。由501位市民组成的陪审团判他有罪,不过正反两方人数相当接近。

接下来,陪审团要决定该对他处以何种刑罚。检察官要求判处死刑。这时候,大多数被告都会赶紧表达歉悔,甚至把妻儿都搬出来,恳求轻罚,但苏格拉底却拒绝屈膝求饶。

他问,对于一个鼓励你追求心灵和道德进益的人,什么是适当的刑罚?或许你该供养他一辈子才对!你们也许可以选择流放我作为惩罚,可是把我逐出这个城市,我到其他城市还是会这样做。苏格拉底说:“不管我在哪里,不提出质疑,我就活不下去,没有省思的生活不值得活。你们也可以对我处以罚款,可是我什么也拿不出来,我不是有钱人。”他的弟子对他的态度心急如焚,跳出来说愿意替他缴交高额的罚金,不过,不令人意外地,陪审团判了他死刑。

在雅典,死刑通常都是立刻执行,这次却往后推迟了,因为宗教庆典的关系。苏格拉底大可趁机潜逃,说不定那些官员还暗自希望他逃之夭夭,但他却拒绝逃跑。他问:“既然我不能永远活着,那又何必苟且偷生?活着不是目的,好好活着才是。我曾在雅典的法治下过着很好的生活,如今我已准备好接受惩罚。”直到最后一刻,他还是充满了哲学思辨。直到他的镣铐被取下,他还在发表高论,说痛苦和享乐只是一线之隔。

他被判处服毒芹汁自绝,必须在一日将尽时服下毒药,他的弟子求他晚点再喝,现在太阳还没下山呢!苏格拉底回复道,要是他这样偷生,自己看了都觉得荒谬,他平静地接过毒药一饮而尽,全无半点神伤,很快就药效发作而亡。

我刚才叙述苏格拉底的死亡经过,用的是同情这位哲学家的语气。我可不可能换个方式述说这个故事,好让你转而同情检方呢?那位检察官的儿子曾经加入苏格拉底的哲学论坛,结果成了酒鬼。检察官因此说苏格拉底是个危险人物,谁能说不是呢?对一切事物充满质疑,人会迷失方向;我们不能光靠理性过日子,一定要靠风俗、习惯和宗教对个人指点迷津,才可能成就一个社会。

只是以上这个论点很难赢得认同。我们的文化多半偏袒苏格拉底这边,因为柏拉图将这段死亡历程记述并留存下来,结果把他捧成了最高典范。

直到今天,柏拉图依然是一个哲学核心问题的起点:我们的感官经验是不是真能引导我们走向真实?柏拉图相信,我们在世间的所见所感,只是存在于另一个崇高灵魂界中的完美形体的影子。世界上有普通的桌子,但有一张完美形体的桌子一直存在于某个别处。即使是个抽象的观念,例如正义和良善,也是以完美的形体存在于某个他处。人类便是来自那个灵魂界,必须透过心智和精神的锻炼,才能重新发现这个完美。

柏拉图是伟大的理想主义哲学家,他拒绝以物质观点来解释这个世界。柏拉图知道,一般见识的人会排斥他的观念,于是回以一个迄今依然生动有力的譬喻。

想象一群人,被囚禁于一个幽暗洞穴之中,而且全部被锁链绑住手脚。他们背对高墙镇日坐着,看不到背后,只能面对另一面的穴壁。洞穴外头有一条路,路的尽头有一个大火炬,路上若有其他人、动物和车辆经过,火炬就会将这些东西的影子投射在他们面对的穴壁上。这些穴居人看到的唯一事物就是这些影像;他们替阴影命名、品头论足;针对它们推理辩论;他们相信,这些影子是世间真实的存在。

后来,其中一人意外被解开锁链,从山洞走到露天处。一开始,强烈的光线照得他睁不开眼,等他看到阳光下五彩缤纷、美好的立体世界,不禁又惊又疑。可是,他说,在山洞里,我们以为……

没错,当你身在洞里,你不可能看到真相。

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将自然世界和宇宙——不只是地球,也包括天文领域——的知识做了极好的整理。认为地球是宇宙中心的宇宙观即是他的学说,于17世纪的科学革命中被推翻,不过他关于清晰思考的理论迄今犹存。他提出三段论,也就是一个叙述分成三段,从两个前提(一是概述,一是明确叙述)出发,推出结论的方法。举个例子:

每一只猫都有四条腿

米利根是一只猫

所以米利根有四条腿

这个结论正确吗?三段论要得到正确结论,两个前提必须真确,逻辑要站得住脚。在上例中,猫确实都有四条腿,而米利根,已经说过是一只猫,因此,这两个前提是真确的。而它的逻辑站得住脚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米利根是一只猫,而所有的猫都有四条腿,那米利根一定也有四条腿。

接着举个站不住脚的论点:

每一只猫都有四条腿

米利根有四条腿

所以米利根是一只猫

虽然两个前提皆为真确,但这个结论并不正确,因为米利根和猫之间并没有联结(米利根也可能是狗)。而如果前提之一并不正确,那么即使逻辑站得住脚,结论也可能不正确,例如:

所有的猫都是黑色的

米利根是一只猫

所以米利根是黑色的

这个逻辑站得住脚,但结论并不正确,因为第一个前提并不真确。

三段论可能导致各式各样的错误推理,但只要按部就班遵循规则,都可以找出漏洞来。由此可知,为什么大家会说是希腊人教会我们如何理性思考。

现代的西方医学也可远溯到古希腊,尤其是生于公元前5世纪,雅典辉煌时期的市民希波克拉提斯(Hippocrates)。他的论著迄今犹存,不过想必是好几位遵照他的医疗方法和原则行医的作者编撰而成。

希波克拉提斯秉持理性去解释疾病,认为罹病自有原因,和魔法、巫术及天谴无关。他仔细观察疾病的发展和染病的环境,试图从疾病发生的过程中看出模式,就这点而言,不啻是史上第一位流行病学家。他对医生的责任严格要求:谨慎、有医德、时时以病人的福祉为念。事实上,他的著作界定了“医药”这门行业的意涵。

现在进入医学院的学生都要宣誓遵守他所揭橥并且以他命名的誓词:希波克拉提斯誓约。这套誓词无意间揭露了他那个时代的医学环境:

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即使有人要求,我也不会把致命毒药给任何人,也绝不授意别人使用它,尤其不帮女人堕胎。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治病,远离任何不当作为,不接受贿赂,尤其不勾引人,无论对方是男是女,也无论已婚未婚。治病期间甚至离开之后,对看到或听到不应外传的私生活谨守秘密,绝不泄漏宣扬。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生活。

不过,希波克拉提斯也因为追求希腊人崇尚的简单而犯了一个大错,让西方医学背负了很久的包袱。根据他的生理观,人体含有四种主要液体:血液、黏液、黄胆汁与黑胆汁,身体健康与否就系于这四种体液的平衡。在19世纪之前,医生若是判定病人是因血液过多而患病,会施以水蛭吸血治疗法,根据的就是他的权威说法。在这方面,希波克拉提斯被奉为经典的时间的确太久了点。

希腊人几乎在所有学问上都胜罗马人一筹,只除了法律。罗马人按部就班扩充律法,将法官的裁决、司法专家的意见都囊括于内,作为法律的组成元素。罗马人的民族性虽比希腊人务实得多,法学思维却带有浓厚的希腊理想主义色彩。他们征服其他民族之后,会仔细研究对方的律法,冀图找出它们的共同点。

所有人对法律的共识是什么?这个提问催生了自然法的概念——所有致力于公义的社会都应该遵循这套以自然为源的终极规范,用以修订它的律法。

东罗马帝国没有被日耳曼人侵亡。公元6世纪,这个帝国的统治者查士丁尼大帝(EmperorJustinian)下令汇编一本《查士丁尼法典》(Justinian''sCode),是公认最完整的罗马法典。这套法典于11世纪重见天日,造成了深巨的影响。它对英国的影响较小,因为英国已有齐全的普通法,不过英国的契约法还是受到这部法典影响。下面讨论两个关于契约的问题。

先来看聘雇契约。如果一匹租来的马被人偷走,租马的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答案是:他必须赔偿这匹马的价钱给马主,因为他应该好好照顾这匹马。(我们现在都是交由保险公司解决,罗马人可没这一套。)不过,如果这匹马是遭人以暴力夺走,租马的人就不必负责;他不必为了保护别人的马而陷自己于危境。但是,如果租马的人过了约定时间没有归还而丢失了马,即使马是被人强行夺走,他也要负赔偿责任。

再来看这个例子:有人雇用一个金匠打造一枚戒指。这是戒指的买卖契约还是金匠的雇用契约?不同的契约性质所适用的规定不同。答案是:要看金料的供应者而定。如果是顾客提供金料,这就属于雇用契约;如果是金匠自己提供金料,就是买卖契约。

你可以看到这套法典包罗之广、涵盖之细,也看得出编者的决心,要为所有种类的人为交易订下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在的处理方式或有不同,但不管面对什么样的疑难杂症,我们知道,前人都已经想到过了。

面对这个伟大的知识宝殿——多少世纪众多心血的结晶,我们会自觉渺小。这就是古典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