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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秋收 第七章

对于秋收来说,一切还没有结束,只剩下最后那条丝巾。

刚接完古飞打来的电话,他平静地坐在门后的地板上,喝着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冰冷。傍晚来敲门的是房东,他已结清了房租,几天之内就会搬走。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是外地的固话,他随意地接起来:“喂。”

“阿秋?”

对方是个女人的声音,头一秒钟的迷惘之后,第二秒就让秋收的心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

“阿秋!是你吗?”

没错,就是她……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下意识地回答:“是我。”

“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阿秋?”

“是。”他握着手机叹息了一声,“你终于找到我了。”

“是啊,找得你好苦,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错了多少个电话,直到五分钟前,我还以为这个号码也是错的,没想到……真的是你。”

“对不起,我不会回去的。”

“阿秋,我没有让你回去,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这句话让他尴尬地停顿了一下,随后才说:“恭喜你!”

“好了,我只说这些,没有别的事。”

“你……没有恨我?”

“现在不恨了。”

“谢谢。”

电话那头却等了几秒钟:“你呢?现在怎么样?”

“我……我现在很好。”

“那就好啊。”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对不起,打扰你了。”

“应该我说对不起。”

“阿秋,再见。”

电话挂断了。

秋收的身体僵硬了许久,才轻轻地放下手机,开始回忆刚才与他通话的那张脸。

他抓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拳头。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2005年初,东莞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带着阿春的骨灰去了一趟贵州,见到了她的父亲与母亲。那是个海拔两千米的山村,偏远到只能徒步数小时才能进入,全村人在山间梯田种些玉米。阿春不到五十岁的父母,常年在山间艰苦地劳动,已经老得像七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眼睛差不多接近失明,误把秋收当作出门多年的亲生儿子,而他将计就计没有否认。秋收打工几年下来的积蓄,只有五千多元,几乎全都给了阿春的父母。他继续假扮成阿春的哥哥,陪伴他们度过了春节。

过完正月十五,秋收告别阿春的故乡,再度回到广州打工。

他没有再回那些工厂,而是去了天河区的一家花店,每天开着轻摩出去送花。花店老板叫冬姐,是个二十九岁的广州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像松岛菜菜子。她大学刚毕业就嫁给了一个小混混,不到半年女儿出生,还没断奶那小混混就进了监狱。离婚以后的她,独自抚养女儿,为了生存才经营起花店。没想到这几年生意不错,她为自己买了房子和车子,把女儿送进最好的幼儿园,花店里也雇佣了五六个人,直到她遇到那个叫阿秋的二十三岁的男人。

阿秋习惯于沉默寡言,每天闷头开轻摩送花,没想到好几次他送花过去以后,别人订花的电话又会接踵而至,指名还要阿秋再把花送过去——原来是接收鲜花的女孩子们,发现了送花的男孩是个帅哥。甚至还有客户留给他电话号码,想要约他出去吃饭,可是每次都被他拒绝了。冬姐因而特别注意了他,有时也会单独与他聊天,常常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晚上花店关门以后,当她一个人清点剩余的货时,秋收也会帮着她留下来干活。因为他的车骑得很稳,有几次她来不及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就让秋收代替自己骑轻摩去。

有天晚上,冬姐刚走出花店大门,就被一个骑摩托的飞贼,拉走了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正好秋收骑轻摩送花回来,马不停蹄追了上去,他的车子骑得飞快,居然在三个路口之外,追上了那辆摩托车,一把将其揪下来,飞贼当即扔掉项链,从附近的小巷逃跑了。当秋收把白金项链拿回来,花店里只剩下冬姐一个人了,她露出感激羞怯的表情,让他把项链戴到她的脖子上。虽然,他万分不好意思,但在老板的命令之下,还是轻轻地把手绕到她的背后,在她洁白的后颈上系紧搭扣。他能感到冬姐呼出的气息,重重地扑打在自己的脸上。接着,冬姐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紧紧抱住他结实有力的后背……

花店的清晨,当他从一堆被压扁的百合花中醒来,鼻息里全是各种各样的香味,冬姐抚摸着他的胸口说:“秋收,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秋收明白,经历过一次离婚的她,身为单亲妈妈的她,绝非一个轻率的人,她所说的“在一起”,就是法律上承认的在一起。

他却说出了一个虽然真实,却很愚蠢的理由:“可是,我的身份证是假的。”

“没关系,只要你是真的。”

“可是,我也不是真的。”他离开冬姐的怀抱,迅速穿上衣服,“因为,我是一个死人。”

这才是他真正的理由。

秋收走出花店大门前,回头亲吻了这个大他六岁的女人,有几分留恋地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却又断然地摇了摇头。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原来是隔壁卖盗版碟的音像店,正在放这首卢冠廷的《一生所爱》。在广东打工好几年的秋收,已经会说结结巴巴的粤语了,这才听懂这段歌词的意思。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秋收跨上轻摩,带上吉它,再也没回过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