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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小麦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收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每当埋头思量这些,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自从和前男友分手,就有两个男同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甜点。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人力资源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捣糨糊敷衍了事,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她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是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的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照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个地方,十年来从没改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就要不认识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从阿里旺旺找到上次对话,输入道:“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看似永久在线的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把小麦惹火了:“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将“魔女区”全说了出来。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恶鬼?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难以平静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2000年的记忆,第二章

2000年,一个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凉的田野,南明高级中学对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货架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这张脸——这张深沟对岸的脸,佘山脚下的黄昏旷野,闪动泪光的悲伤眼睛,还有转身而去的绝望背影。

她以为,再也不会见到这张脸,再也不会想起这张脸,就像天空中划过的小鸟。

“小麦。”

当她还没来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几乎也同时认出了她的脸,并轻声说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这张脸。

虽然,时光已相隔五年,足够使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少年。但总有些无法改变,比如羞涩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远漂泊的异乡人。

他打开电灯开关,照亮两个人的脸——他的个头长了不少,几乎跟小麦父亲一般高了。眉毛长得像成年人,嘴上绒毛更加浓密,下巴与两腮冒出一片青色,或许快要用剃须刀了。

“秋收?”

她胆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们曾短暂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他的妈妈被人杀害,无依无靠的他被带到她家里,而她父亲是处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阴逝去,当年凶案还未破获,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被杀害的美丽女人早已化作尘土,死者的儿子却已悄然长大。

“你好。”十八岁的秋收低下头,还像五年前初来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龄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见。”

当年豆蔻初开的少女,如今已生得亭亭玉立,她想起与他的上一次见面,还有那条深深的沟,一阵强烈的疼痛感,从小腿的骨头深处传来。

在小麦并不漫长的记忆中,心里最痛的一次是妈妈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却是他造成的!他怎么还有脸跟我说话?小麦对他的怨恨,从来没有消退过,不禁沉下脸说:“我记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到沟里去的!”

“对不起。”

没想到她还在执着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别过脸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个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少年却轻声自言自语:“是你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跨过那条沟,我说过很危险的。”

“你还是不认错!”

小麦气冲冲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个月后。

春天,一眨眼就快过去,不到两个月就要高考了。作为市重点的南明高级中学,老师和家长们逼着学生拼命复习,每天晚自习都要留到很久,这是地狱最后一层的煎熬。

从放学到晚自习的空当,总有些大胆的学生跑出大门,去对面小超市买些东西。男生们喜欢漫画书与足球杂志,女生们最爱零食与小配饰。超市是加盟经营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进货,全是学生们喜欢的小东西,从五颜六色的大头贴,到廉价的玻璃手环和坠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这里买到,比如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巴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两天,她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他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们。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被他亲手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人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农民就是农民啊。”

其实,里面的秋收能听到这些话,他自卑地低头忍受,忍受同龄人们轻蔑的目光。

有一次,店主大叔生病,只能由儿子顶替在收银台。小麦独自从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却看到竟是少年在收银。但是,今天必须要用这个东西,再看秋收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模样,恐怕他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吧?于是,她硬着头皮红着脸,拿着卫生巾走到秋收面前。

没想到,秋收在照条形码的瞬间,同样害羞地把头低下,原来他知道。这更让小麦尴尬,迅速把钱扔给少年,拿好找零就跑了出去。

身后响起秋收的声音:“喂!你买的东西还没拿呢!”

小麦低头转身,像做了错事的小孩,拿起卫生巾就逃跑了。

几天后,她缺席了一次晚自习,抛下钱灵独自走出校门。穿过月光下空旷的马路,步入寂静的小超市。通常晚上不会有学生过来,偶尔有附近居民来打酱油。看来大叔的病还没好,十八岁的儿子坐在收银台,专心致志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感觉有人进来。

“晚上好。”

小麦突如其来地打招呼,把秋收吓得一跳,手里的书本掉到地上,原来是盗版的《笑傲江湖》,两年前她就看过了。

少年收起书本低下头,他也很意外会遇到小麦,淡淡地说:“你好。”

“我来向你道歉。”她在收银台前徘徊几步,看着外面的黑夜,“我不该对你这么凶的。”

“没关系。”

“我刚听说,店主大叔就是你的爸爸,你怎么会来这里的?”

“你比我小半岁,所以我比你早读书一年。去年我在老家高考,可惜没考上大学。我们小县城考大学很难,分数线要比北京高很多,何况我是农村户口。你们上海是自己的卷子,就更没得比了。”

小麦第一次听到他说那么多话,却像在讽刺自己——你们大城市的孩子成绩平平也能上大学,哪能想象小地方的孩子样样都很艰辛?

但必须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她点点头:“真巧,你爸爸的小超市就开在我的学校对面。”

“这不是巧合。”秋收恢复了严肃,“五年前,这里就是我妈妈开的杂货店。”

“哦?”

他平静地看着地面:“这里是当年凶案的发生地,她好像就死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啊!”小麦吓得跳到门口,摸着心口,瞪大眼睛,“喂,你不是在恶作剧吓我吧?”

“我会拿死去的妈妈开玩笑?”

她也感觉是自己说话太过分:“对不起。”

“1995年,我妈妈被人杀死的时候,杂货店已预付了一年租金。我爸爸心疼那些租金,那年冬天就来到上海,重新开起了这家小店。他在老家就是开杂货店的,在这经营得也不错。三年前他重新翻修了店面,加盟了连锁牌子。去年高考失败后,我在老家闲着没事,今年我爸就让我过来,帮他看着店里,别再被人偷了。”

又是一口气听他说了这么多,小麦若有所思道:“还是很巧啊,我居然考进了南明高中,考到了你爸爸的小超市对面——怪不得我爸爸反对我到这里读书,原来这可能是他唯一没有破掉的案子。”

“我会抓住那只恶鬼的。”

少年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超市的玻璃门,阴嗖嗖地掠过小麦的脖子,让她想起那只让爸爸度过无数不眠夜的恶鬼。

“我回去了,再见!”

她飞快地冲出小超市,再也不敢回头看五年前的凶案现场。

月光,洒在荒野中的小店,收银台边的少年脸上。

第二天,放学后。

慕容老师又一次叫住小麦,陪着她在校园散步。她仍然戴着紫色丝巾,飘逸地掠过红花绿树,不时引来学生们羡艳的目光。小麦却对丝巾有些害怕,不止因为上次的窒息感,还觉得这条丝巾太过耀眼——只要站在披着丝巾的慕容老师身边,田小麦就不再是被众人瞩目的焦点。

“陪我去对面买些东西。”

漂亮的女老师微微一笑,小麦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收银台上是店主大叔,小麦下意识地转动视线,在货架之间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小麦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和他说话,好像因此会让自己丢脸?秋收识相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蹲在角落里看《笑傲江湖》。

慕容老师也看到了少年,她姿态阿娜地斜倚在货架上,拿起一包巧克力,念出一串清脆动听的嗓音:“你是店主的儿子?”

秋收重新抬起头来,目光却落到慕容老师的丝巾上。

紫色的丝巾。

迷人的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的丝巾。

1995年夏天的深夜,他也在同样的地方,看到过同样的这条丝巾,却缠绕在他的妈妈的脖子上——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死去,被这样的紫色丝巾勒死。

少年的目光变得像头野兽,死死盯着慕容老师的脖子,像盯着一只鲜美的猎物。丝巾下面是老师高耸的胸口,这让她自己也颇为不好意思,下意识地伸手拦在胸前。

虽然,只要是个人,都会觉得这条丝巾漂亮,和戴着丝巾的人儿一样漂亮,但对秋收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

小麦也察觉到了他的异样,他平时不都是害羞内向,见到女孩子都会低头的吗?为何此刻面对慕容老师,他的眼睛却变得如此轻浮?

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女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再也不避讳了,已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感到有些恶心——老师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被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着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经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机会。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它,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阵简单节奏,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从旋律中听了出来——《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它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芜原野的月光下,孤独的关门的小超市里,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它,用尽全力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注目的舞台,齐声欢呼抱着吉它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甚至盖过了吉它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它,累得大口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偶像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它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