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停地按那个该死的门铃。
一开始,门铃声和我杂乱无章的梦境混在一起。随后,门铃声穿越一切障碍直达大脑,我一下子就直挺挺地坐了起来。我晕晕乎乎,嘟囔着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晨光透过窗户射进来,光线苍白微弱,屋里显得十分阴暗,好像一部粗制滥造的影片中的场景。我眯着眼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现在的时间是——看在上帝的分上——六点四十六分。
谁他妈的会在早上六点四十六分来敲门?
刺耳的门铃声依然响个不停,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音在我脑子里回旋,仿佛盒子里转个不停的玻璃球。我骂骂咧咧地低声嘟嚷了几句,摸索着爬下床,从柜子里拽出一件旧袍子穿上,步履沉重地走进客厅,摘下对讲机的话筒。
“谁啊?”
“我。埃伯哈特。”
埃伯哈特?“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是的,我知道。开门让我进去,行吗?”
于是我按下开门钮,把他放进大楼,心中愤懑不已。我打开房门,转身回到卧室,穿上裤子。这时我听到他走了进来,进门的时候弄出了不少声响。很快,他开始扯着嗓子大叫我的名字。
我也冲他喊着,让他冷静点,然后穿好裤子,走了出去。我不知道会看到一个怎样的埃伯哈特,但我想应该跟他平常的样子差不多:西装笔挺,头发一丝不乱,嘴里叼着一支烟斗。然而眼前的情形让我大吃一惊,目瞪口呆。他站在沙发旁边,双腿发软,身上酒气熏天,站在房间这头就能闻到。他没穿西装,而是穿了一身运动服,衬衫皱皱巴巴,扣子缺了一颗,裤子前面的纽扣半开。此时他满脸胡楂,头发乱七八糟地直竖着,仿佛狼牙棒上的刺,潮红的脸颊闪着汗水油光,眼中布满血丝,好像两道血红的伤口。我认识他已有三十年,但从来没见过他这副样子。从来没有。
“你他妈的怎么了,埃伯?”
“你他妈的怎么了。有没有咖啡?”
“我去煮一点。你在这里干吗?”
“我路过这附近。”他说,“觉得可以进来坐坐。”
“哦。”
我去厨房往水壶里接了点自来水。他跟着我走了过去,靠在门旁边的墙上,在衣服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烟斗。他把烟斗塞进嘴里,叼在嘴角。
“你出去找了个情人,嗯?”我一边说,一边把水壶放到炉子上,打开煤气开关。
“是的。”他说。
“感觉好一点了?”
“不。感觉糟透了。”
“你看起来的确糟透了。你怎么不回家?”
“我跟你说了,我在附近。”
“这意味着什么?”
“我昨晚是在格林尼治过的。”
“你认识格林尼治的什么人吗?”
“刚认识的一位女士。昨天晚上遇到的。”
“啊哈。是这么回事。”
“是这么回事。你觉得我太老了,不能去酒吧泡女人了?不,我可是大众情人。你有可能泡不到女人,因为你挺着个啤酒肚。我不是。”
我舀了几勺速溶咖啡,放进两个茶杯。“恭喜。这么说你找到人上床了。你今天打算怎么去上班,就现在这副样子?”
“没有。”他说。
“没有?没有什么?”
“我没有跟人上床。”
“太糟糕了。她不愿意?”
“噢,她愿意。我也愿意。”
“好吧,然后呢?”
他伸手推了下墙,转身走向餐桌旁的椅子,重重地坐了下去,烟斗从嘴里掉了下来,砸在桌子上,撒出几道烟灰和烟丝。他坐在那里,看着桌面,皱起了眉头。
“狗屎。”他说道。
“如果你不是来吹嘘你的征服伟业的话,”我问道,“你来干什么?”
“喝咖啡。我就在附近。”
“得了,埃伯,我对你了解得很。肯定有原因,否则你不会这样子跑过来的。”
“你觉得你了解我?没人了解我。特别是黛娜,她最不了解我。你想听点有趣的事情吗?她昨晚给我打电话了。我刚到家两分钟,她就打了过来,自从她离开之后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打电话的原因是,她觉得我可能很担心她,所以她想告诉我她很好。没问我怎么样了,没问事情怎么样了,就想让我知道她很好,跟一个朋友在一起。她是这么说的,‘我跟一个朋友在一起。’她的浑蛋情人,她就是跟他在一起。”
“所以你就出门喝酒,找人上床?”
“没有。你没听我说话吗?我没跟人上床。”
“好,你没有。今天晚上再回去看看那位女士,也许你会走运。”
“走运。是啊,她把我赶了出来。”
“什么?”
“她把我赶了出来。”
“为什么?”
“因为她没能跟人上床。”
“埃伯……”
“她说我是男人中的蹩脚货,把我赶了出来。”
水壶厉声响了起来,我伸手关了煤气。
“昨晚我以为是喝了酒的缘故。”埃伯哈特说,“没什么好担心的。可是今天早上……”他的脸皱成一团,有那么一个难堪的瞬间,我以为他会大哭出声。但他只是用手揉了揉眼睛,回复了刚才的表情。他抬起头看着我,像周日上教堂祈祷时一样哀求着:“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跟我一样年纪,你知道这种事……你明白吗?”
我明白,是的。为什么他会过来,他真正想说的是什么。整件事情——他的样子,他刚才说的话,他将要说的话——这简直太有漫画效果了,但也实在太悲惨。
“我不行了,”他说,“我没法让这个婊子养的起立敬礼。”
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给他倒咖啡,严厉地斥责他,跟他说这只是暂时的——由于压力、由于黛娜离开带给他的心理冲击、也可能是由于昨晚那个女人和当时的环境。当然,这些他全都知道,但他心情沮丧、寂寞孤单——埃伯哈特这种人能够体会到的最深的沮丧与孤单——他需要富有同情心的朋友告诉他这些事情。后来,他似乎感觉好了一些。可对我来说,这一天的开端可不怎么样,再加上昨晚西比尔·韦德刚跟我讲述了那段糟糕的往事,我感觉跟上周日一样,心情极为郁闷。
埃伯哈特目前的状态完全不可能走去高等法院,也不可能开车回到位于诺埃谷的家中。我让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说服他去冲了个冷水澡,爬上我的床上沉沉睡去。随后,我给凶杀案侦察组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埃伯今天晚点去上班,也可能就不去了。八点四十分,我离开家,他在床上睡得正香,怀中紧紧抱着一个枕头,仿佛世界崩溃之前他怀中拥着黛娜一般。
我情绪低落,穿过薄雾,驶向市中心。因为有雾,街上闪着湿漉漉的光泽。我穿过艾迪街,驶上泰勒街,正要转到街角的停车场,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在这里办公了。从今天开始,我的新办公室在德拉姆街。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心中思量,怀疑自己是否已经得了老年健忘症。回忆在我的脑海中闪过;我曾在这块糟糕的地方工作了二十年,这里几乎算得上我的第二个家,现在却彻底离开了,这一事实让我更加忧郁。今天这种日子根本就不该起床,应该蜷缩在被子下面,好像躲在报纸下面的兔子,只等这一天过完。
我顺着开往加利福尼亚州的马路一路上坡,右转,又一路下坡,来到德拉姆街。令人惊异的是,萨克拉门托街附近居然还有一个停车位。我停好车,走向那座舒适美观、熠熠生辉的崭新大厦,我的新办公室就在里面。
办公室同样舒适美观、熠熠生辉:一共两间屋子,一间是接待室,一间是办公室,浅色墙壁,门口铺了一张米色地毯;镀铬的椅子,上面放着灯芯绒的坐垫,窗户上装着威尼斯百叶窗,如果你不想眺望窗外滨海高速路上汹涌的车潮,可以把它拉下来。屋里唯一不像样的一堆破烂就是我自己的东西——接待室正中央堆着的纸板箱,以及办公室内的那张桌子。这些都是搬运公司昨天搬过来的。
这是一处非常不错的办公场所,的确。而它在我的阴郁情绪之上打了一个大大的黑色蝴蝶结:我将会厌恶在这里工作,不管形象是否能因此而提升,不管时代是否已经改变。
电话公司已经来装了一部电话——如我曾经说过的那样,要有一点改变。电话放在我桌子的中央,是黄颜色的,带按键的那种。我尖刻地想道,私家侦探不应该用黄颜色的电话,那是皮条客专用的。不过我还是走了过去,拿起电话,给好莱坞的本·查德维克挂了个长途。
他在办公室,这可真出人意料,毕竟现在刚刚九点半。“我今天得早点来,”他解释道,“事情很多。虽然我非常讨厌这么早起床。”
“是啊。”我说道。
“听着,”他说,“我昨天想给你打电话,但接线员说你的电话停机了。我还以为你失业了,要不就是有人把你扫地出门了。”
“是啊。”我说,“你那里有什么消息,本?”
“《灯光下的罪恶》。你想了解真相,这就是真相:一九五〇年,梅格南公司从一个名叫弗兰克·科洛德尼的家伙手里买下了版权。没人记得关于这家伙的任何事情。他随随便便从大街上走进来,靠他认识的当地业务员介绍,跟梅格南的一个编剧见了个面。他手上的东西编剧很喜欢,头儿们也很喜欢,于是就给了他五万块钱,买下了版权。此外还有分红。这在当时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
“他们买的是什么?脚本?”
“不,完整的电影剧本。据我所知,是非常棒的电影剧本。拍摄用的剧本只对原始剧本做了一点修改。”
“科洛德尼说这是他自己写的吗?”
“是的。用的是罗斯·泰勒·克劳福德这个名字。”
“这件事有没有涉及其他人?”
“据梅格南所知,没有。”
“谁对剧本进行了修改?”
“科洛德尼。他们给了他一间办公室,还有一台打字机。拍摄时需要做些最后调整时,他们还把他拉到了片场。”
“你之前提到的分红——是什么?”
“毛利的百分之二。在那时候这可不常见。梅格南一定是非常想要这个版权。听起来不多,但是《灯光下的罪恶》赚了一大笔钱。这些年来,梅格南按照百分之二的分红比例,一共支付给科洛德尼大约八万块钱。”
“你在当地挖掘出什么关于科洛德尼的消息吗?”
“没有。他住在亚利桑那州,不在这里。版税支票都是寄到一个名叫维科斯塔夫的地方邮政信箱,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现在的地址。最后一张支票是几年前寄出的。”
“谢谢你,本。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尽管告诉我。”
“会的,”他说,“不用担心这个。”
挂了电话,我坐在椅子上,两只脚跷上桌沿,人们认为私家侦探就是这副样子,不管是不是在新办公室里。凝视着百叶窗上一道道的隔板,我陷入了沉思。事情慢慢拼凑起来了,现在我要做的就是把所有碎片重新整理一遍,看看是否能够浮现出全局。
好。四十年代在纽约时,米克和科洛德尼是朋友,米克是通俗小说画家,在行动出版社上班,而科洛德尼是那里的主编。米克暗中想成为一个作家——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写的东西到底好不好,也不希望在其他通俗小说帮成员面前感到尴尬,所以只是暗自想想——他写了……什么?短篇小说还是剧本?等会儿再考虑这个。他写了篇东西,名叫《迷雾》,决定拿给科洛德尼看。身为一个编辑,科洛德尼看到了这篇小说的优点;身为一个浑蛋,科洛德尼意识到这篇小说能够大赚一笔,于是决定将其窃为己有。他先是搪塞米克,可能是跟米克说写得不是太好,但他会看看怎么做点修改,随后他就消失了。事实上,他去了好莱坞,以五万块钱的价格把版权卖给了梅格南电影公司,还抽了两成的利润。之后,他在亚利桑那州买下一座死城,取名科洛德尼城,在那里住了三十年。
当然了,米克一开始并不知道自己被骗了。他只知道科洛德尼失踪了。直到电影上演,或者在那之后很多年,他才发现真相,但已经太晚了。他没有法律依据证明科洛德尼窃取了他的作品,因为他显然没有申明过作品版权。而科洛德尼早已踪迹难觅,即使米克想找到他,也是一无所获。因此,米克留在了纽约,继续为最后几家通俗小说出版社和新兴的平装本小说作画。再后来他移居加利福尼亚州,成为自由职业者。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对科洛德尼的仇恨愈来愈深。
到了今年,几个星期前,劳埃德·安德伍德和其他人决定召开一次通俗小说大会,结果他们找到了科洛德尼。历经悠悠岁月,也许
与通俗小说帮的老友重聚让科洛德尼觉得很不错,也可能是想要再次见到西比尔·韦德,再次跟她上床。总之,他同意来参加这次聚会。唯一可能让他不来的因素是米克的出席;然而,据科洛德尼所知,没人找到米克——非常讽刺,安德伍德在找寻米克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其实米克就住在他眼皮底下。直到科洛德尼来到酒店,才不得不面对米克,面对自己过去犯下的罪行。
与此同时,安德伍德最终找到了米克,他告诉米克,科洛德尼也是这次大会的讲座嘉宾之一。这个消息在米克的心中激起了巨大波澜。三十年之后,他终于再次遇到了这个剽窃《迷雾》的家伙。于是……
于是怎么了?
到目前为止,我的推断都非常严谨,可到了这里戛然而止。如果米克知道是科洛德尼窃取了《迷雾》,为什么他要把这篇小说的复印稿寄给所有的通俗小说帮成员,还附上一封勒索信?除非这是一场疯狂而毫无意义的游戏……但就算是这样也说不通。那天晚上送西比尔·韦德回酒店的路上,我问了她几个关于米克的问题,她的说法让我更觉得米克是个怪人,他总是和别人的想法不同。科洛德尼的背叛很有可能把他朝疯狂的深渊又推了一步——想出勒索这个主意的人本来就不会太正常。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失去理性的人。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原因。
此外,还有别的东西解释不通:如果是米克杀了科洛德尼,如果他的首要想法就是用子弹来复仇,那为什么要寄出手稿和勒索信呢?
如果不是他杀了科洛德尼,如果是别人想要杀科洛德尼,为什么米克也被杀了呢?为什么科洛德尼——很明显就是科洛德尼——要去偷西比尔的枪?想要像西比尔吓唬他那样去吓唬米克,让他别缠着自己?那为什么在酒店里死的是科洛德尼而不是米克呢?
一下子冒出了太多问题。它们绕来绕去,挤做一团,让我非常头疼。好吧。往后推一点点,从最初的那本《迷雾》开始。最初是小说形式还是剧本形式呢?小说的可能性显然更大一点。米克是通俗小说帮的成员,他周围的人都是写小说的,而不是影视剧作。而且,如果他写的是剧本,为什么还要再弄出一个小说版本呢?
下一个问题:谁写了那个剧本?不是科洛德尼,尽管本·查维克跟我说是他写的。据我了解,科洛德尼并不写东西,从来没写过。但他是个编辑,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能根据梅格南的要求重新改写剧本,还能在拍摄现场做最后的修改;无须成为专业作家,好的编辑都能进行这种程度的创造性工作。但肯定有人先依据米克的小说写出了最初的剧本。
下一个问题:实际上是谁剽窃了那篇小说?通俗说帮成员之一?有没有可能是科洛德尼把别人也骗了进来,然后拿走了那人应得的钱,就像他骗米克那样?会不会是米克意识到还有其他人牵涉其中,并且怀疑这个人是通俗小说帮成员之一?他很有可能怀疑是西比尔·韦德,因为她跟科洛德尼有一腿。这样就能说明他为什么在亚利桑那州地图上做了那个标记,把小说和勒索信寄给每个人很可能是他疯狂计划的一部分,以查明究竟是谁犯了罪。
我把脚从桌子上移了下来,来回踱了几步。现在我又有头绪了。科洛德尼有个同伙,这个同伙杀了他,动机与米克相同:复仇。为什么后来又杀了米克呢?会不会是因为米克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他找出了那个同伙——根本不是西比尔,而是别人——并且威胁那人要去报警,甚至有可能想要敲诈那人。这说得通。拼图上依然有些小小的空白,比如说是谁偷了西比尔·韦德的枪,为什么要去偷枪,还有更大的空白,比如说凶手怎么能够成功实施两起密室杀人。但框架已经成型,在我脑子里灰扑扑的博物馆中,构成事件的基本骨骼碎片已经拼合并泛着微光。找出是谁,我对自己说,那么剩下的部分,那些“不可能”的东西,就会跟着找到解答。答案就在那里,你只是没把它们整合到一起。
伊万·韦德,我阴郁地想,是伊万·韦德。
他是个业余魔术师,还有什么人比业余魔术师更适合导演两出密室谋杀?他的妻子红杏出墙,尽管西比尔声称他不知道这件事,但如果他发现了事实真相,那么他的杀人动机就更加充分了。被陷害的人是丹瑟尔,而韦德一直就不喜欢丹瑟尔。据西比尔所说,五十年代时,韦德夫妇生活并不窘迫,但在好莱坞大赚一笔的想法完全可以吸引任何收入水平的人,把他们拉下水。那时候,伊万写过广播剧本,后来还写过一些电视脚本。他了解戏剧框架,写出一个完整的电影剧本仅需再往前迈一小步。依据我对科洛德尼的了解,像他那种浑蛋,要是能够给他曾经引诱并敲诈过的女人的丈夫下套,他绝对非常高兴。
韦德正是合适的人选——我希望老天保佑我弄错了。如果我没弄错,如果我以谋杀罪把他送进了监狱,我和凯莉会怎样呢?我觉得情况会很糟。曾经,我一边跟一位女性交往,一边调查一起谋杀案,结果发现凶手原来是她弟弟,而正是我促成了他最终自杀身亡。于是我们的关系也随着他的离世烟消云散。一想到同样的事情可能发生在我和凯莉身上,我感到一阵痛苦。
但现在我已深陷其中,就算是为了她,或者说为了我自己,我也无法回头。关于事实的真相,我欠丹瑟尔一个交代,也欠自己一个交代。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出指向其他人的证据,证明韦德是无辜的。证据确凿之前视为无辜。姑且相信这句话,然后奋力向前,找出证据——不管是哪种证据。
我想我知道应该去哪里奋力找寻。如果有一个地方可能存在证据,可能存在其他缺失的碎片,那就是——
电话响了。我走过去,抓起话筒:“侦探事务所。”
“嗨,是我,”电话里传来凯莉的声音,“忙吗?”
“有点,但你找我的话我就不忙了。”
“新办公室怎么样?”
“棒极了。”我撒谎道,“你在哪里?上班?”
“是的。我刚跟西比尔聊过,她说昨晚跟你见了一面。”
“我比预想中回来得早了一点,所以跟她聊了聊。”
“她也是这么说的。不过,她不肯告诉我你们说了什么。”
“关于你,这是主要话题。”
“我猜就是。她认可了你,你要知道。”
“是的,”我说,“我知道。”
“嗯,我希望你能过来,也跟我聊一聊。你在电话里跟我说的奥齐·米克的事情让我真的很难受。你确定他是被人谋杀的吗?”
“相当确定。”
“两起谋杀案。”她说,“要是第三个通俗小说帮成员死了该怎么办?”
“我觉得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你需要当面说服我。今晚见面吗?”
“我想见面,但是不行,今晚不行。”
“你是不是出于什么原因要避开我?”
“宝贝儿,”我说,“我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避开你。不,我要去外地。”
“外地?哪里?”
“亚利桑那州。”
“为什么去亚利桑那?”
“我想跟维科斯塔夫那里的人聊一聊,科洛德尼住在那里。我还想看看他的那座死城。”
“为什么?”
“直觉,就这么回事。我回来之后会告诉你更多事情。”
“希望如此,”她说,“希望是好消息。”
“我也是,”我说,“我也是。”
接下来我去了高等法院,告诉罗斯·丹瑟尔事情的最新进展,还问了他一些关于伊万·韦德、科洛德尼和米克的问题。但他没什么新东西可说,除了告诉我一九四九年韦德就开始尝试写电视剧本,还曾经有过一部不太成功的作品。毫无疑问,他的确有能力撰写《灯光下的罪恶》这样的剧本。
丹瑟尔比星期天时的状态好多了,尽管我小心翼翼不给他太多希望。他对我的信赖简直如同孩子一般。“你会把我弄出去的,”他说,“我就知道。只是时间问题罢了。你是最棒的。”
“是啊!”
我驱车来到旧金山机场,停好车,从后备箱里拿出旅行袋,进去买了一张飞机票。三点四十五分,我已身处美丽晴空当中,一路飞向图森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