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森先说他记不清了。那只不过是寻寻常常的一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再说这段时间一直忙于应付考试,实在是难以记起那一天的每时每刻自己都在什么地方干了些什么或和什么人在一起。
警探们不着急,他们有的是时间,也有的是耐心。他们就是吃这碗饭的。好好回忆回忆,他们启发道,那一天并不是那么久远,才刚刚过去八天,也就一个星期多一点儿。要不咱们再从头开始,想一想星期三你都上了些什么课,再一点一点地往后捋,这就比较容易了吧。
纳森面现难色,他说他其实是记得的。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也就罢了,他早招了,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另外一个人,他总不好出卖朋友吧。
那个人是理查德·洛易。
纳森·里奥普说,星期三下午没课,他和理查德先在费尔茨烧烤店吃了午饭,然后开着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去林肯公园看鸟,顺路买了一瓶杜松子酒和一瓶威士忌。他们喝得很高兴,但是谁也不曾醉。理查德的父亲是不允许他喝酒的,他怕家里人从他的气息中闻出了酒味,决定吃了晚饭再回去,两个好朋友便一起去了爱黎司路和53街交界处的椰子园餐厅。晚饭以后,两个人又沿着63街兜风,想找两个“没事可干的姑娘”玩玩,很快就找到了。他们叫了两个女孩子上车,一路开到杰克逊公园。“我们在公园里找地方坐下来喝酒。但是没和那两个姑娘谈成,她们很不上道,我们就打发她们走了,然后我们也各自回家了。”
警察们开始就这一段话细细地盘问。那两个女孩儿叫什么名字?纳森说一个叫爱德娜,一个叫梅怡,但是不知道她们的姓。长得什么样?20岁左右,个儿不高。你们具体是在什么地点诳她们上车的?什么时间?姑娘们说她们可以跟你们走多远?你们接吻了吗?她们在什么地方和你们分的手?什么时间?你们到过林肯公园里的哪些去处?看见了什么样的鸟?晚饭吃了些什么?喝了些什么?你和洛易先生又是什么时候分手的?你送他到家是什么时间?你自己是几时到家的?当时家里都有谁?那两个姑娘叫什么来着,你能不能再说一遍?你肯定她们没有提起她们姓什么?……
周而复始的问题,越来越详尽也越来越广泛的问题。纳森表现得非常合作,回答了警探们关于他的家世,他的经历,他的业余爱好,他的朋友熟人等等的询问,以及——
不错,我有一台打字机,汉梦德牌,多功能的,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当然,那是台式的。多年前曾经有一台手提式的,科罗那牌。在那之前还有过一台奥利弗牌的。我打字非常熟练。是的,我完全可以打出那封赎金索取信来。
是的,我在报纸上读到了那封赎金索取信,文笔相当不错。但不一定非得是大学生,有的高中生也可能写出那样漂亮的文章来。你是问我吗?毫无疑问,我也能写出类似的信。不错,我注意到作者使用了一些法学术语,但那并不能说明他在这方面有多丰厚的学问。
不,我并不认识勃比·范克斯,但听说过他的家庭。勃比这孩子大概不喜欢鸟,否则我会认识他的。哈佛学校对鸟类感兴趣的学生都上过我的课。
不错,我同意你们的观点,绑匪应该对那一带很熟悉,否则不会黑灯瞎地还能找到那个涵洞。
是的,我在报纸上看见了眼镜的照片,但在今天以前,丝毫不曾想过那会是我的眼镜。
…………
夜深了,警探们改变战术,轮番问话,一个人在里面问,两个人在外面歇着,只有纳森·里奥普毫无倦意。警察们背地里议论说,看来做学问的人都是夜猫子,越到晚上越精神。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一直没有露面,但也一直没有离开拉撒尔酒店。他在另一间屋子里坐镇指挥。
当纳森·里奥普提到他的汉梦德牌多功能打字机时,科罗检察长马上派人和迈克·里奥普一起回到里奥普家,不但取来了打字机,还顺带进行了一番搜查。在三楼纳森的鸟类标本室里,办案人员找到了一大罐乙醚——一种强效麻醉剂,一瓶士的宁和一瓶砒霜。尽管都是些带刺激性的有毒化学物品,但说到底,也是鸟类研究者的必备工具,很难讲就一定与绑架撕票案有关。在纳森书房的书架上,有一本罗伯特·史蒂文森写的小说《人质》。侦探们还拿走了几张纳森的打字样品和书写样品,以及一只有奥蒙·珂宜光学公司标记的皮革眼镜盒。在纳森的红色威利骑士牌轿车中,他们发现了一团用绳子捆绑得很结实的报纸和几张列车时刻表。
在此之前,科罗检察长还派人“请”来了理查德·洛易,由检察长本人亲自问话。
5月30日,星期五。《晚间美国人》报记者豪尔·梅耶在早晨7点钟被电话铃吵醒,主编命令他马上去洛易家——赶快!自从上次在凡德波格与罗斯药店成功地查找出绑匪打给范克斯先生的电话后,报社便派了豪尔报道本案。这样的殊荣并不是每一名见习记者都能享受到的。
豪尔到达洛易家时,正巧看见理查德从马蒙斯牌警车上下来。“嘿,豪尔,”理查德仍一如往常般地打着招呼,“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坐一坐马蒙斯,今天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警察们是带着搜查令来的。豪尔以记者特有的本事,缠上了一位穿中士警服的汉子。“这两个孩子麻烦大了,”中士说,“他们讲的故事全都对不上号。”中士告诉豪尔,理查德说,他在星期三下午吃过晚饭就跟纳森拜拜了。但是纳森说,他们还在一起找了两个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