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T·G·默顿,牙医。本人行医8年,经常自己做假牙,所以对柯普大夫在证词中叙述的制造假牙的方法和步骤都十分熟悉……
我不觉得这些假牙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征。材料是普通的材料。看得出来,做成之后又经过了打磨……如果将它们和别的假牙放在一起,说实话,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我亦不以为这些假牙和柯普大夫在法庭上出示的派克曼博士的石膏牙模匹配得就那么分豪不差,恰到好处。事实上,我做的假牙中也有一些可以严丝合缝地安在那具牙模上。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些假牙都是非常普通的,所以,以它们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工具或标准,显然缺乏说服力。特别是,它们曾经过高温灼烧,肯定已经多多少少有些变形,与其原始形态不再是一回事。
在正常的状态下,我也可以辨认出我做的假牙。而且,在我的病人中,也有不止一人具有和派克曼博士极其相似的下颌骨。不过出于职业道德,我还是不要提及他们的姓名为好。
几天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温思洛·路易斯博士、乔兹·盖博士、奥立佛·福尔莫斯院长等医学界专家再次出庭。这一次,是代表被告方,或者说,为了约翰·韦斯特教授。专家们在证词中作了与威廉·默顿大夫大致相似的陈述,指出在缺乏其他科学手段的情况下,仅以那些人体断肢作为鉴别死者身份的证据是远远不够的。
温思洛·路易斯博士还在其证词中称“韦斯特教授被公认为是一位心地宽厚,心怀慈悲的善良人,与施暴者相去甚远”。他提到“韦斯特教授有在实验室里反扣房门的习惯,以防被人打扰。他这样做已经不是三年五载,早在梅生路的老医学院时,我就经常发现进不去他的实验室。”
被告方的听证还远没有结束——
我叫菲娜·G·B·赫契,我是波士顿市民约瑟夫·赫契的妻子。我认识派克曼博士已经14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星期五,11月23日,在布洛松街和卢梭北街之间的剑桥路上。我当时正往家里走,所以是朝着坎布里奇桥的方向。博士相反,朝着科特路的方向,背离医学院。那时应该是比1点50分早一点点。我到家时1点50分。
我能记住那天的事儿是因为前一天,11月22日一大早,我丈夫去佛蒙特州出差。同一天,22日晚,我姐姐从缅因州过来看我。第二天,23日,我去城南告诉她女儿(即我的侄女),她妈妈来了,回来的路上就碰见了派克曼博士。到家以后,我跟我姐姐提起过派克曼博士的事。我说我在街上碰见了“下巴颏”。她问我谁,我说派克曼博士的绰号叫“下巴颏”,因为他的下巴极尖。
(听众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威廉·V·辛普森,密德赛可地区契约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
11月25日,星期日晚上,我和波士顿的富勒警官一起去了韦斯特教授家。我记得是6点左右。教授在家。我们在他的书房里谈了很久注销抵押契约的事。在我的印象里,韦斯特教授当时谈吐自如,举止自然。他给了我一些关于借款的记录。我和他谈了很长时间。我没发现他有任何的紧张或神经质。
我和派克曼博士很熟,我认识他差不多10年。在过去的5年里,我经常为他办理房屋贷款或借贷抵押等等契约的登记手续,因而也经常见到他。我最后看见他是星期五,11月23日,在本市的柯史威路。我想当时应该是下午2点10分到2点15分。我走下坡,往乔尔斯顿的方向,他是上坡,朝列维埃方向。我们相遇的地点在普特兰路附近。
我记住了日子是因为那一天,我去印第安街的一家商店收了款。我们替店里的老板做过产权鉴定。我带来了收据的副页,上面的日期是11月23日。我还在同一天去服装店缴了我现在穿着的这件大衣的欠款。那天以前的九天我都不在波士顿。
我离开剑桥办公室的时间是2点零3分或2点零4分。我准备去波士顿。当时法庭大楼的钟指示的是2点。碰到派克曼博士后不久,我到了要去的第一处,在榆树路和汉诺威街交叉口的奥托·N·唐恩商店。我看了店里的钟,2点15分。
我记得派克曼博士穿了一件黑色紧身大衣、黑裤子,戴深色帽子。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双手背在后面,神情激动,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他当时是步行。之后的星期天下午5点左右,我和派克曼博士的侄子詹姆斯·H·布拉可先生说起过这件事。
…………
安佐斯先生是法医陪审团的秘书,他后来一直在本案中为公诉方收集证据。有一天,他来到契约注册办公室向我了解与派克曼博士的那次邂逅。
我告诉他,我不记得是韦斯特教授说过,在他付钱给派克曼博士之时或之前,还有两个人也在场,其中之一是医学院的勤杂工,还是我以为韦斯特教授说过这样的话。我告诉他我对这一点没有绝对的把握。他说没关系,我还是可以把这些话在纸上写下来,并签上我的名字。他说他只是想了解事情的梗概。那是他唯一一次找我谈话。
我叫山穆尔·A·温特沃斯,我在林德街和剑桥路口做食品批发供应。
我认识派克曼博士两年。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科特路,星期五,11月23日,下午2点半到3点半之间。我记住了时间,是因为我每天一点钟吃午饭。我先回家吃饭,再回来换我儿子,他的午饭时间是两点。我等他回来,大约是半个多小时以后,便出发去市中心取星期六的定货。我朝干草市场的方向走,在科特路上,季德尔夫人的医药店对过看见派克曼博士。他和我在马路的同一侧。他走到勃朵茵广场停下来。我第一次想到这件事是在星期六晚上10点半,从商店回到家里,我太太告诉我有两个人挨家查问有没有人看见过派克曼博士。我马上说:“他肯定没走远,因为昨天下午我在科特路碰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