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中午才起床,一点钟时到艾维斯租了辆车,开去E—Z库房。整个下午我都在那里,还找了管理员谈话。管理员是个叫利昂·克雷默的男人,他很快警惕起来,开始顾左右而言他。
埃莱娜在我们公寓往西几个街区外一处仓库也租了间库房,把店里摆不下的一些画和艺术品都堆在那里。但这个位于新泽西的E—Z库房的管理系统不一样,没那里警备森严。在那里,我和埃莱娜进出自己的库房都得签名,但E—Z这里夜间不管制,二十四小时可以进出,当然安全系统也没到那种水平。在克雷默的办公桌上有一块字体硕大的告示牌,说明此地储放货品的安全概由租赁者自负,在我和克雷默交谈的前五分钟内,这一点他强调了三次之多。
因此,这里没有人员进出的记录,对顾客货物的保护也仅限于铁门上那些大锁。
“他们白天晚上任何时间都可以来,”克雷默说,“某人的大舅子有货想堆进来,他们也只要交钥匙给他,根本不必把名字登记在进出的记录本上,他们也没人愿意每次出入都得签名、佩戴通行证、填写一大堆表格。我们这里求的是方便省事而不是安全,承租我们库房的客户不会把珠宝放在这里,真正重要的或贵重的东西他们会送到银行的保险箱,这里有的只是某人妈妈的餐厅摆设或谁家父亲旧办公室的老档案,在家里还腾不出空间前先扔这里,这些玩意儿运回家也是直接上阁楼,除非你把房子卖了搬到一间花园公寓去。”
“或放一些暂时不方便放家里的东西。”我补充。
“我只能说我不知道,”他说,“我也不想知道,我们唯一关心的是每个月一号客户的支票是不是准时送达。”
“库房就等于他们自己的城堡。”
他点头,“有一个区别,你可以住城堡里,但你不能住在这里。只是这里利用的方式还有很多,我们称之为库房,但客户并不一定全拿它当库房使用,你看到外头那牌子没有,‘第四个房间出租’?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就是你的房子或公寓所没有的空间。我们有位客户放了艘船在这里,连同船的马达和运船的拖车,因为他住的地方没空间可摆;另外一个客户则把工作坊设这里,做木工的工具、修车的工具、还有一堆各种各样的工具,全都放进来。唯一做不到的是让人搬进来住,这不是我们规定的,是郡里或市里,反正就是公家的法令,不许住人,这里倒也没有人以身试法。”
我出示了我的工作执照,解释给他听,我受他一位客户的委托,因为他储放的货品不见了,但他不打算闹到警察那里去,除非确定是他自己手下员工监守自盗。这是很有可能的,克雷默说,某些家伙手上有钥匙,决定不经老板同意大家动手拿走了。
我离开时,身上多了张清单,是约翰·肯尼和巴里·麦卡特尼被射杀这一侧库房的所有承租人名单。我是编了个借口搞来的——也许这里其他客户有人看到或听到什么——克雷默毫不犹豫地给了,也许他是想快点打发我走,也可能是聊了一会儿我们已成为老朋友了。我查看了一下,巴卢的库房名义上是由一个名叫J.D.赖利的家伙承租的,住址在皇后区的中村。
我到街对面买了三明治和薯条打发了晚餐,并顺带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再回E—Z库房。用米克的钥匙开门,再看一次枪杀现场,我仍可清楚闻出来当天晚上所有的怪味,只是这会儿淡多了。
我带了扫帚和簸箕,仔细清扫了所有的玻璃破片,倒进个褐色纸袋里。按常理,这些破片中极可能存留着可辨识的指纹,只是那又怎样?就算真的有,而我也找到了,对我来说又有什么用?一枚指纹可定一名嫌疑犯的罪,但它不能凭空生出一名嫌疑犯来。你得有一组的完整指纹,还要有联邦的记录档案可以核查。从办案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嫌疑犯已被扣押或案件已经起诉的情况下,指纹才能有用。
但目前即使是这种可能性都没有,谋杀现场已被清理得干干净净,案子也没报到警方,尸体已被运走,埋进了没标示的土坑里。我手中唯一的证物是威士忌瓶子的碎片,我知道这样摔破别人威士忌构成犯罪,但谁会为了抓住打破酒瓶的罪犯而千辛万苦地追查一枚指纹呢?
我先站在入口处,听了会儿外头车声,再把铁门完全拉到底。于是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但这很难证明什么,毕竟车流声没那样响。
我想搞清楚的是枪声的问题,我估计凶手在开枪前肯定先把铁门拉下,但这不一定就能让室内室外完全隔音。
当然他们可能装了消音器,如果是这样,那就不是之前所推测的那样见财起意的非预谋抢劫案了。几个有脑子的歹徒出没于此并不让人意外,无意中瞥见有这么多箱好酒也很正常,这些人身上又刚好带着枪也算合理——相当数量的人,而且比你想象中的多,出门永远带着枪。
但谁会随身携带消音器?据我所知一个也没有。
我重新拉开门,走出去四下里看看,约摸五六间库房之外,有名男子正从一辆普利茅斯旅行车后门搬出纸箱,堆进他租的库房。一名穿卡其短裤和绿色露肩衣服的女子则倚着车子,袖手旁观。车子的收音机开着,但声音太小了,我只能说是音乐,但听不出是什么。
除了我的福特外,这应该是建筑中唯一的一辆车子。
我初步认为,凶手可能无须降低枪声的音量。如果近距离不会正巧被人听到,那几响枪声又会怎么会引起注意呢?只要铁门是拉上的,在音波所及范围内的人,比如说某个从卡车上货下货的人听来,这四到五响枪击不过像榔头敲打的声音罢了。毕竟这里是郊区,不是红钩住宅区,你甚至不会想到那是枪声,更不至于一听到车引擎逆火的爆炸声就冲到街上来一看究竟。
问题,为什么要枪杀他们?
“姓名和住址,”TJ说着,眉头紧皱,“这就是那两个家伙挨枪子儿的地方,租库房的所有家伙。”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记录。”
“某个混蛋杀了两个家伙,弄一卡车酒,你以为这种人租房间时会留真实姓名吗?”
“可能不会,”我说,“但什么奇怪的事都可能发生,几个月前有人抢银行,他递给柜台人员的纸条是有他名字的存款单。”
“笨死不偿命,这不是吗?”
“似乎是这样,”我同意,“如果说凶手用了假名,这对我们也有帮助,只要我们发现这名单上某个名字不是真的——”
“妈的,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们有两个方向,一个是记录上有的人,一个是记录上有但不存在的人。”
“两样也许都不能证明什么,”我说,“但这是一个切入点。”
他点头,摆好键盘,开始敲打起来,又换成鼠标。我送他一台电脑当圣诞礼物,这个电脑和他本人同时搬进我在西北旅馆这个小房间。埃莱娜和我一起住进公寓后,我仍保留着这个对街的房间,是办公室也是私人空间,当我渴望独处时我有个地方可去,坐窗边好好想自己的心事。
我认识TJ是在四十二街上,早在他们重建美化杜斯区之前,他就认定自己是我的助手,他也很快证明他不仅对大街上的种种了如指掌,而且异常机灵。埃莱娜在第九大道正式开店营业,他又跑去帮忙,并在埃莱娜偶尔不在时挑起大梁,再次展现他在销售画作和艺术品方面的才华。我不知道他在搬进我的老房间前睡哪儿——我唯一有的联络方式是他的呼机号码——但我想他总有办法找到睡觉的地方。大街上的生存伎俩越多,你就越吃得开。
有电脑后他学起来就像他吃东西。我还在翻着《电脑世界》杂志,想在那一片我都认识的文字中弄懂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时,他已飞快敲起键盘,时而皱眉,时而吹口哨,并在我给他的纸上记这个记那个。一小时不到,他将利昂·克雷默所提供的承租人名单全确认了一遍,就连电话号码的查证,也只差两家了。
“这并不表示这份资料告诉我们的只有这些,”他指出,“也有可能哪个家伙租了房间,也保留了真名,只是这个真名是另外某个人的真名而已。”
“不太像。”我说。
“这件事情整个说来就是不太像。我在我租的库房里,刚好看到你有一屋子的酒,又刚好口袋里有枪而且刚好旁边还停着一辆卡车?”
“前半部看来像真的,”我说,“你在那里,你盯上了威士忌,但为什么开枪打我?”
“如果在我把你的酒搬上卡车时,你可能不乐意只呆呆站旁边看。”
“为什么不等?”
“稍后再动手,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
“为什么不呢?我只开了辆旅行车来,也带不走几箱,其他的只能乖乖等过一会儿开辆卡车并且找帮手来搬,你甚至等到晚上再拿都没关系,那个时间被人不小心撞见的可能性小多了。”
“你先走开,再回来,然后你只要对付那个锁就行了。”
“这不好吗?你可用钻子钻,用钢锯条锯,或者喷了氯利昂再用锤子砸,你认为哪个更方便?处理一个大锁或干掉两个大男人?”
他敲着名单,“听起来我们好像在这里浪费生命。”
“除非名单上有人不小心看到什么或听到什么。”
“可能性很小。”
“人生中发生的大部分事可能性都很小。”
他看看名单上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摇着头,“我大概还有电话得打。”
“我来打。”
“不,我打,这些家伙多半住新泽西,由你打,他们会收你电话费,我打,统统免费。”几年前,我曾经求助过两个还念高中的电脑骇客,为了感谢我的知遇,他们主动给了我一份礼物。在侵入电话公司迷宫般电脑系统为我查案同时,他们顺便动了点手脚,让我往后的长途电话完全免费。他们这个举手之劳,让我觉得自己侵害了电话公司利益,有相当的罪恶感,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感觉也就慢慢淡去,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某个长途电话到底付费了没有,而且老实说,我根本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调回来。
免费长途电话是这个旅馆房间的,因此TJ住进来便归他了。他接了另一条电话线给电脑,这样他便可以边敲键盘边打电话。
这是新时代的,我知道方便又有效。我是属于旧时代的,总是不情愿地安慰自己,我太老了,学不了新把戏了,我会的只是挨家挨户敲门,问一堆问题。
“用你那种布克兄弟的口音吧。”
“哦,真要这样吗,大哥?我还在想装个凶神恶煞的声音呢。”他眼珠一转,那种中上流社会的夸张做作的腔调和用语马上出现,“让我向您保证,先生,我绝不会掺杂任何一点非裔美国人的发音及用语。”
“你这样说话我很喜欢,”我告诉他,“好像看一只小狗在用两条后腿走路。”
“你这算恭维还是骂人?”
“也许两者都有,”我说,“还有,记得一件事,你说话的对象是新泽西人,你咬字太清晰,他们可能会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埃莱娜和我一起吃晚饭,然后去看了场电影。我跟她说了目前我正在进行的事。“我不认为TJ会找到什么,”我说,“昨晚这桩枪击事件发生时,似乎没有任何承租人在现场附近。就算有,如果他们看到或听到什么,那才真是怪事呢。”
“那你要怎么走下去?”
“我可能把钱退回给他,或应该说让他尽可能把钱拿回去。金钱的事小,我想他的问题是害怕。”
“米克会害怕?很难想象有什么东西会让他害怕。”
“绝大多数的硬汉都常有害怕的时候。”我说,“所以他们在处理麻烦时才需要如此心狠手辣。或者退一万步说,我想他很不安,这种不安也合理,有人毫无理由地下手杀了他的两个手下,开这几枪看起来根本没有必要。”
“那就是某种通告?”
“看来是这样。”
“但不是个明确的通告,如果说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的话,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不清楚,”我说,“他没跟我说太多,我也没问,也许他跟谁在哪件事上结了仇,也许目前这个只算是情势明朗之前的某种拉锯。”
“街头势力范围争夺战?诸如此类的事吗?”
“是的,诸如此类。”
“这就不是你的战场了。”
“是的,这不是。”
“你不会参与的,对吧?”
我摇摇头,“他是我的朋友,”我说,“你喜欢讲人的前世和佛家那些因果轮回之说,我不知道自己相信多少,但我也不排除是这样,米克和我有某种极深沉的牵连,这是很肯定的。”
“但你们活在不同世界。”
“完全不同,他是个职业性罪犯,我指的是他日常的所作所为,我呢,虽然说不
上死后会成为圣徒,但基本上,我们两人是分别站在法律相对立的两边。”我想过这些。“我这么说是假设法律只有泾渭分明的两边,我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这样。上个月我帮雷·格鲁利奥办的案子,目的就是让他的当事人能无罪开释,然而我清清楚楚地知道,那个混蛋绝对是罪有应得。因此,在某些特殊的案子里,我的工作是看看正义有没有机会得到实践,我当警察时,我做伪证的次数多得自己都记不清了,我作证让其被定罪的人,有些的确是干了他们被控诉的事,也有些干的事,我们根本无法用法律来制裁他,我从未害过一个无辜的人或他妈的让一个不该蹲监狱的人被关,但我用谎话送他进去,这样我该算站法律的哪一边?”
“真是辩证深刻。”
“是啊,我是老苏格拉底。不,不会的,我不会介入米克的个人麻烦,他得自己去处理,我想他能处理得了,不管这是什么一种样的麻烦。”
“我希望这样,”她说,“但我还是很高兴你能置身于这件事之外。”
这是星期二的事。我们回到家时看到TJ留的口讯,但时间实在太晚,我只能等第二天早上才回电话。TJ在电话中告诉我,他和名单中每个人联络过,包括那两个没留电话的。
“电脑让你长了全世界最长的手臂,”他说,“你好像变成塑料人,你可以就坐在这里,把手伸到别人的口袋里,可如果口袋是空的那也是白搭。”
也就是说,他的查询结果是没有结果,名单中只有一个人在事发当天去了E—Z库房,她印象中没看到或者听到什么特别的,更不要说产生怀疑。若说那里真有人开了辆满满一卡车的酒,她没注意到;如果说那里响过枪声,或其他随便什么异常的声音,她也没听到。
我打电话到葛洛根给米克,留了口信要他回,又试了他另外几个电话,还是没人接。他在市里有好几处公寓,想睡觉或自己一人喝酒不愁没处去。我去过其中一处。那是内林附近一幢战后老建筑里的单室套公寓。里面的家具少得不能再少,只有一个柜子,里面放了两件换洗衣服;一台有兔耳式天线的小电视机,厨房架上有两瓶詹森牌威士忌,最重要的的,租约上写着别人的名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花工夫试打每个电话,最终放弃挂上电话时,我也不怎么在意没找到他。说真的,所有我得报告的就是没有报告,因此,半点都不急,我能等。
我戒了酒并开始出席匿名戒酒聚会,听很多人讲过很多他们如何保持清醒的方法。最终来说,我发现并无通则可循——某方面很像是生命本身——你要采用什么方式,完全看你自己。
一开始我远离酒吧,但和米克结识之后,我发现自己偶尔会在他店里和他坐上一整夜,喝可乐或咖啡,看着他一杯一杯灌他的十二年爱尔兰威士忌。这样的经历一般来说不值得肯定——我当然也不推荐别人采用——但到目前为止,我并不感觉有何危险,或哪里不恰当。
聚会里的智慧之言,某些我遵行不悖,某些我则没有当真。关于戒酒十二步骤,我曾花了相当的心思在上面,然而我不得承认,近些年来它们很少在我意识里占醒目的位置。与此同时,不管是祷告或是冥想都让自己感觉非常好。
但无论如何,有两件事我一直信守着。每一天,我都没再喝一杯酒;以及这么多年了,我仍持续参加聚会。
我不像以前去得那么频繁。一开始,我的确他妈的等于生活在聚会里。然后有一阵子,我开始想,我是否滥用了基本权力,去得太频繁了,从而占用了别人也需要的椅子。我问吉姆·费伯——这是在我请他担任我辅导员之前——他要我不必担忧。
那些日子里,我很少一整星期不参加一次以上的聚会,我估计正常情况下约两到三次,其中最常出席的是——除非我周末出城,要不然我几乎没误过——每个星期五我们这一组的聚会,地点是阿波斯托的圣保罗教堂,在第九大道和六十街交会口,离我住处三个街区。在过去喝酒的日子里,我到这间教堂点蜡烛,并寻求慰藉似地把钱默默塞入救济箱中。戒酒之后,我改坐地下室的折叠椅子上,饮用保丽龙杯里的神圣咖啡,然后扔一块钱到篮子里。
开始的那段日子,聚会里听到的种种我多半不信,虽说这些故事本身已经很不寻常了,但对我而言,更难以相信的在于,这些人每天晚上自愿上台发言,把自己最隐私的秘密讲给满屋子的陌生人听,然而,最不可置信的还在后头,几个月以后我发现我也一样开始表白,从此接受别人这些私密心事就非常自然了。于是我不再去细究这些故事的真假,只是单纯地被它们感动,我也一直乐于听到更多的故事。
聚会结束我和吉姆·费伯到火焰餐厅喝咖啡,这些年来他始终担任我的辅导员,我们也一直保持着每星期天一起吃晚餐的惯例。当然偶尔会因为他或我有事而不得不取消,不过总的来说我们见面的次数还是远远超过取消的,地点是附近一家中国餐馆。谈话便从酸辣汤开始,一直到最后的幸运饼干。最近几次我们讨论他的困扰比较多一些——他的婚姻生活一直起起伏伏,还有他的印刷生意几年前几乎倒闭。就算我们成功解决了彼此的难题,这个世界也总是有新的麻烦让我们讨论。
我们喝完咖啡,各自付了账。“走吧。”他说,“我陪你走回去。”
“我还不回家。”我说,“不过我去的地方也正好顺路,我得去报个信,你不会喜欢到那里去的。”
“是酒馆吧,我猜。”
“葛洛根。我替巴卢跑了一整天,现在得过去一趟,把我调查结果告诉他。”
“就是你稍早时候说的那件事?”
聚会中,偶尔我会有限度地谈到自己的困境,今晚我也提了一下手中这件案子带给我的困扰,只是所有细节部分完全隐去。
“在你还不知道事情究竟如何时,”我告诉吉姆,“实在很难作出正确的抉择。”
“这一点那些宗教狂热者就比我们厉害,”他说,“他们总是知道。”
“只能说不如他们了。”
“是啊,”他说,“而且差距似乎越来越大。每一年,我都会有几样弄不明白的事物,最后我做了个结论,人真正成熟的标示是,你不确定的事物越来越多。”
“如此说来我八成已经长成了,”我说,“时候也该到了。我们这星期日照常吗?”
他说照常。走到五十七街拐角处,我们握手互道晚安,他往右转,我过马路,一开始我无意识的自动朝凡登大厦入口走进去,猛然想起,才抽回脚步继续前行。我非常疲惫,其实大可打电话联络巴卢,把该告诉他的事用电话讲给他听。
然而我还是按原计划,绕过我住的大楼,径直往第九大道走。我又走了三个街区,经过埃莱娜的店,然后等绿灯过街到第九大道西侧,又走了一个街区,就在我一脚踩下五十三街人行道边时,一名矮而壮、满头黑发紧黏着脑袋的男子忽地窜到我面前来,拿着一把枪在我脸前舞挥着。
我的第一反应是生气。这家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怎么他接近我时我会一点知觉也没有?这些时候犯罪率是降低了些,街上也感觉安全不少,但你还是得保持警觉,我这辈子无时不保持警觉,这会儿是怎么了?
“斯卡德。”他开口。
我听他叫我名字,感觉好些。最起码我不是那种莫名其妙的倒霉鬼,因自己一时糊涂沦为抢匪的俎上肉。这是让人安心了一点,但改善不了眼前的局面。
“到这边来。”他说,用枪比了比方向。我们过了人行道,走到街边的阴影下。他站我面前,手枪片刻不离我脸部,此时第二个人出现在我背后,正背后,因为我看不到他,但我清楚感觉到他的存在,还闻到他混着啤酒和烟草的呼吸气味。
“你最好别再到新泽西那个库房里问东问西。”
“好的。”
“啊?”
“我说的是。你要我别插手此事,我也乐意退出,没问题。”
“你这是识时务?”
“我这是想活活好着,”我说,“而且省得我们两边头痛,尤其是我。我接了个工作,查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我正要去告诉那个人,要他另请高明。我是个结了婚的人,不再年轻好胜了,一时意气不适合我。”
他鼻孔掀动着,眉毛挑高成弓形,“他们说你是个硬骨头。”
“几年前是。等你到我这把年纪,你看看到时候自己有多硬、有多难缠。”
“你真打算把这档子事全忘了吗?新泽西,一箱一箱的酒,那两名爱尔兰佬?”
“哪两名爱尔兰佬?”
他瞪着我。
我说,“你看,我这不全忘了吗。”
他死死地看了我一眼,我看得出他表情中的失望之色。“好吧,”他说,“看来说服你比原先想象的容易,但该做的还是得做,”我应该听得懂他的话,我背后那人架起我双臂并且紧紧夹住时,我更知道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我前面那家伙把枪插回皮带,右手紧握成拳。
“大可不必如此。”我告诉他。
“当保证金吧。”
他准确地击中我腹部腰带处,用了相当的力气。我有充分时间凝起腹肌,这帮我顶住一部分力量,但他这拳很漂亮,肩膀又跟着上来。
“抱歉了,”他说,“再打两下,嗯?”
去他的,我才不要再挨两下。我准备反击,把整个动作先在心里模拟一遍,趁他拳头往后拉的空当,我抬起一条腿,用尽全力往架着我的混蛋脚背猛踹下去,我感觉出骨头碎裂的咔嚓声,他惨叫一声,松了手,我立刻倾身向前,顺势一记快速右拳跟过去,这一拳擦中另外那个混蛋的脸颊。
我想,在对手有能力反击时,这家伙压根不想以拳技一较高低,他往后退,想抽出插在皮袋上的枪,我毫不放松地跟上前,先出一记右拳,然后瞄准他肋骨右下方,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一记左钩拳挥出去。
我击中了我瞄准的地方,这一拳的效果也和我想象的一样。我看过太多拳手,只要肝脏处中一拳,人就整个不支地垮了不来。我的力道当然没职业拳手重,但我也没带拳套作缓冲。他像膝盖以下忽然被切断似的栽倒下来,在人行道上打滚,抱着自己身子呻吟着。
枪也掉落在人行道上,我抓起来,一转身,正好来得及对付另一个,也就是脚被我踹伤那个。这家伙拼命般地冲过来,一见我手上有枪,又停住了。
“动手啊,”我说,“来啊,动手啊,你他妈等什么!”
他的脸藏在阴影里,我看不出什么表情。他盯住我看,盘算着如何是好,我手指头紧扣住扳机,他大概注意到了,更可能这个发现帮他做了决定。他开始后退,退到阴影的更深处,然后不声不响绕过街角,跑了。按理说这家伙该有点行动不便,因为我伤他的脚伤得不轻,但他还是很迅速。这家伙穿着球鞋,我注意到了,我则穿着寻常的皮鞋,不大可能追得上,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这样皮鞋对球鞋,我那一脚可能踹不开他的挟持。
这时另外一个家伙,就是头发像黏在头皮上那个,仍躺地上不住地呻吟,我用枪指着他,这把枪握在手上比它瞄住我脑袋时感觉小多了。我刚刚挨他那一拳时,恰巧一缩肚子柔软的部位,让我的皮带挡掉了一些力量,只是我腹部已不再结实了,明天早晨醒来一定比现在难受十倍。
他其实大可不必出手的,这个混蛋。
我怒火往上冒,俯身瞪着他,发现他也正看着我,我一抬脚就往他脑袋踢过去,踢他该死的脑袋,这混蛋。
但我克制住自己,放下脚来,我没踢下去。
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