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马耳他黑鹰

正文 译者前记

侦探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在西方流传已有一个半世纪以上的历史,虽然有人视为通俗文学,予以歧视,但是其中不乏优秀的名作,更不乏出诸古典文学大师之手而被尊为经典著作的实例。

从侦探小说的发展史来看,它受东西方文学传统的影响很深,最初在十九世纪中期问世,开山祖师是美国作家爱伦·坡。

爱伦·坡一生只发表过五篇这类小说,却对后世侦探小说的发展起了极大影响,评论界一致公认这些小说是侦探小说中最完美、最典型的模式,其中最重要的是三篇杜宾破案的故事。

《毛格街血案》(1841)写一对母女清晨在毛格街的寓所遇害,四邻闻声赶来,在警察陪同下破门而入,只见两具尸体,不见凶手。但现场门窗紧闭,又在四楼,凶手决不可能从门窗逃脱。警方毫无线索,胡乱抓了一个嫌疑犯,苦于查无实证,结不了案。善于观察、擅长分析的杜宾看了报道赶到现场,发现警方疏忽的几条线索,用推理的方法,断定凶手跳窗逃走,逃时撞到百叶窗下半扇,窗子又自动碰上了。杜宾又根据凶手身手矫捷,膂力超人,被害人手中又有一些奇怪的毛发,邻居听到的又是无法辨认口音的说话声这几条,推断凶手是一头脱逃的猩猩。这篇作品为后世侦探小说提供了这么一个模式:第一,案发现场是密封的,罪犯无路逃遁,增添案件神秘性;第二,警方平庸无能,主观片面,往往先从挖掘作案者动机、方法着手,忽视了重大证据和线索;第三,破案者具有非凡智力,头脑冷静,观察入微,善于推理,能排除种种疑点,找出真相。爱伦·坡在这篇作品中还首先树立了一个智力高于警方的破案人形象,这个人又是一系列同类小说的主角,而这类小说中的故事都是以一个崇拜他的老朋友口吻叙述的。这个手法后来也被广泛采用,用得最多最成功的是柯南道尔和阿加莎·克里斯蒂。

《玛丽·罗热疑案》(1842)用的纯粹是演绎推理法,杜宾只是将报上发表的各种材料综合起来,加以推论分析,就得出了正确的结论。这篇小说完全以当时轰动纽约的一件真实凶杀案写成,爱伦·坡把故事背景改成巴黎,人名地名也全更换为法国化。由于这件河上女尸案久未破获,小说中未作正式结论,而是用推理方法对案情各个关键问题提出不同看法。后来该案破获竟证明爱伦·坡的推论中每一细节都丝毫不差。由此可见,爱伦·坡在这类作品中倡导的具有科学根据的逻辑推理在侦破工作中的重要性。

《窃信案》(1844)里的杜宾已是一个相当成熟的侦探了,巴黎的警察厅长为了宫中一位贵夫人丢失一封机密信件,特地登门来向杜宾求教,偷信人是一位经常出入宫廷的部长,而且是当着第三者的面从从容容拿走的,但失主又声张不得。部长仗着手里这封信作为政治筹码要挟失主,一旦此信公布,政治后果势必不堪设想。警察厅长只知循常规办事,趁部长深夜不在家,率人把他公馆兜底搜遍,又派人扮成强盗拦劫那位部长,但都白费力气。杜宾听了案情介绍,运用心理学分析后就胸有成竹,他推定部长偷的这封信必然不是按常人的惯例,藏在什么秘密角落,于是他亲自出马,乔装改扮,用调虎离山、偷梁换柱之计,轻而易举地把这封放在众目昭彰的信插里的密信取回。这篇作品中阐述的破案方法后来也被不少侦探小说家沿用,福尔摩斯探案就有几个例子。

《你就是凶手》(1844)是一篇带有传奇色彩的作品。小说写小镇上一个富绅被杀而尸体遍找无着的疑案。官方在死者的一个号称“老好人”的朋友帮助下,发现了子弹和血衣,确定凶手生活放荡,惯于挥霍,此人就是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他的侄子,于是凶手将被处以死刑。小说主人公对这些过于明显的证据深感怀疑,便私自进行调查,发现这些证据原来都是这个朋友一手制造的假象。他在一口枯井中起出被害人尸体后,略施小计,让尸体复活开口说话,只说了一句“你就是凶手”就把这个朋友吓得魂不附体,吐露真情,供认自己杀人灭口,嫁祸于人的阴谋,洗清了嫌疑犯的罪名。这种写作模式和手法后来也经常有人仿用。

《金甲虫》(1843)里的主角勒格朗是一个同杜宾一样善于思索推理的奇才,他从一张羊皮上找到的神秘符号着手,用科学方法解开密码,根据密码指示,实地勘查,终于发掘到海盗基德的宝藏。

爱伦·坡的这些作品在当时深受各阶层读者欢迎,甚至美国第十六届总统林肯(1809-1865)也是爱伦·坡的忠实读者,每年都要重温一遍他的推理小说。

在研究爱伦·坡这些作品中,值得注意的是他在世时从未把这几篇作品称为“侦探小说”,也从未把他笔下的杜宾称为侦探。第一个正式树立侦探形象,并称之为侦探的是英国大文豪狄更斯(1812-1870)。他在1853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荒凉山庄》里穿插了一段侦探故事,写了一个名叫巴克特的探长破获的一起谋杀案。同时他还写过三篇短篇侦探小说发表在自己主编的《家常话》上。后来他还用一起谋杀案作为长篇小说《巴纳比·鲁奇》的题材,但自己感到写得不够满意。一八七〇年又另起炉灶,写一部纯粹是侦探小说结构的长篇《德鲁德疑案》,可惜写了一半他就突然去世,小说结尾成了真正的谜。

以狄更斯这么一位伟大的作家而言,居然也热衷于写侦探小说,可见这种体裁的小说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狄更斯的身体力行激励了新进。他的女婿威尔基·柯林斯(1824-1889)在一八五〇年开始从事创作,与狄更斯志同道合,结为知己。他的作品经常在狄更斯主编的《家常话》上连载。他在一八五九——一八六〇年写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白衣女人》在狄更斯主编的(一年到头》上连载,并在纽约和巴黎两地同时发表。小说写的是一件谋财杀妻案,作者让事件的有关人员分头叙述各人所见所闻。这种多视角展示故事的手法很受欢迎。柯林斯在一八六八年出版了用同一手法写作的《月亮宝石》也受到狄更斯的赞赏,西方评论界一致公认这是侦探小说的典范作品。这部作品结构完整,故事曲折,引人入胜,人物形象生动,尤其是塑造的克夫探长真实可信,在侦察过程中他也曾被表面现象迷惑,作出谬误的判断。故事写的是英军侵略印度时,军官汗卡什抢到印度月亮神像额前镶嵌的月亮宝石,守护神像的三个僧侣跟踪追查。汗卡什回到英国后把宝石转送给他的甥女雷茜儿。雷茜儿生日那天,宝石神秘失踪。宝石究竟落在谁手里构成全书最大悬念。《月亮宝石》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不仅仅因为这是一部优秀的侦探小说,而且也由于作者针贬西方上流社会的贪婪、欺诈,赋予了作品新的现实意义。

后一辈的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是第一个写出多部系列侦探小说的英国作家。他童年时代崇拜的英雄人物就是坡笔下的杜宾;他青年时代学过医,做过医生,曾在南非战场上服役。他在一八八七年出版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塑造出一个后来闻名天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一真实可信的形象。一八八九年他又出版了《四签名》。两书都大获成功,于是又陆续写出六十六篇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和四部中篇侦探小说。其中《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2)是他的代表作。他的作品情节离奇曲折,师承爱伦·坡的缜密逻辑,进行严谨的推理而破案,他还沿袭爱伦·坡的模式,由华生医生来介绍福尔摩斯的事迹。有几篇作品中,福尔摩斯乔装改扮,深入调查就是仿照《窃信案》中杜宾的作法。柯南道尔一生还写过大量有关南非战争与其它殖民战争的论著,写过四卷诗集和若干医学著作,甚至唯灵论著作,但是人们提到他的名字,总是联想到福尔摩斯,可见他侦探作品影响之深广久远。在他取得的世界影响推动下,西方侦探小说迅速发展,进入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

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黄金时代”初期,英美两国就出了几千种侦探小说,涌现了一批不同风格的侦探小说家,各展所长。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1835-1910)也不甘后人,先后写出两部侦探小说,一部是《汤姆·莎耶侦探案》(1896),一部是《双筒枪侦探故事》(1902),这两部作品也都成为侦探小说史上的光辉篇章。

“黄金时代”初期,叱咤文坛的侦探小说家中有几个代表人物。前期的有英国的理查德·奥·弗里曼,奥克斯男爵夫人,厄内斯特·布拉默,吉尔伯特·凯斯·切斯特顿,阿·爱·梅森,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兹,后期的有H·C·贝利,安东尼·伯克利及约翰·狄克森·卡尔等,他们的作品都各有特色。

与此同时,还有两位举世闻名的女作家。她们的知名度和造诣比上文介绍几位都高得多。一位是多萝茜·塞耶斯,一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克里斯蒂一生共创作了无数短篇侦探故事,七十多部长篇侦探小说,还写过二十多部侦探剧本,主要是以比利时侦探波洛和马波尔小姐作为中心人物的两大系列。这些作品被译成多国文字,全球销售量仅次于《圣经》,单以我国而言就出现了两三种版本的全集及各种单行本,她的作品和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一样,多次被各国搬上银幕或拍成电影、电视片,如《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和《阳光下的罪恶》在我国都是先拥有大量观众再吸引更多读者的。她善于吸收前人所长并加发挥,例如她笔下的波洛和助手哈斯丁斯分明是爱伦·坡笔下杜宾和他朋友的化身。同样是推理小说,但她更能得心应手地设置扑朔迷离的布局,疑点丛生的人物,营造种种假象,似乎人人都有作案可能,最后她再用科学的推理方法解开谜团,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处女作《斯蒂尔庄园疑案》(1920)创立了她的写作模式而被认为是乡间别墅凶杀案的典范作品。代表作有《罗杰·阿克罗伊德凶杀案》(1926)、《哑证人》(1937)、《死神的约会》(1938)、《天网恢恢》(1940)及《捕鼠机》(1940)等。

此外,美国在“黄金时代”初期也出了三位颇有代表性的侦探小说家。一位是范·戴恩,一位是艾勒里·奎恩,还有一位是雷克斯·斯托特,他们的作品都拥有大量读者。

“黄金时代”全盛时期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开始的,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出现没落趋势。全盛时期的侦探小说读者已不再满足于阅读一般脱离现实的传统作品了,他们渴望换换口味。于是独树一帜,有所创新的“反传统侦探小说”就应运而生了。这种适合时代需要、反映社会现实的新品种被称为“硬汉派”(Hard-Boiled)小说,又有人称作“黑色小说”(NoirNovel)。这类小说与传统侦探小说在题材、叙事手法、刻画人物、使用语言等方面都大相径庭。作品里的侦探同过去那种光凭分析推理的医生、律师、学者一流正统人物完全是两路人,他们是粗野的硬汉,一般是自行开业的私人侦探,往往站在警方的对立面。他们出入下层社会,经常同盗贼、匪徒、骗子、流氓、黑帮、恶棍打交道;他们喜欢用冒险行动来代替逻辑推理。他们不是高大完美的英雄人物,而是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甚至一身缺点的人,评论家称之为“反英雄人物”。

“硬汉派”小说的创始人是美国作家塞缪尔·达希尔·哈米特(1894-1961),他同欧尔·斯丹利·加德纳(1889-1970)和雷蒙德·钱德勒(1888-1959)是这一流派的三大代表人物。哈米特最早的作品是以“大陆侦探”为主人公的一些短篇小说,一九二三年开始在通俗刊物《黑面具》月刊上发表,接着他又根据本人的经历写出私人侦探回忆录一类文章。一九二九年起才正式创作长篇小说,先在《黑面具》上连载,再出版单行本。他一生只写了五部长篇小说,但都得到好评,并被推为这派小说的代表作。这五部代表作依照出版年份为:《戴恩家的祸祟》(1929),《血腥的收获》(1929),《马耳他黑鹰》(1930),《玻璃钥匙》(1931)和《瘦子》(1934)。

加德纳早年学法律,1911年在加利福尼亚州开业,当过二十多年律师,代表华人界进行诉讼活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他在业余时间为杂志写作西部小说和疑案作品。一九三三年,他放弃律师业务,从事专业创作,三十七年中共发表了一百五十部长篇小说和无数短篇小说,不愧是一位多产作家。他在美国的声誉甚至比柯南道尔都高。他创作了八十二部以律师兼侦探佩里·梅森为主角的系列小说,部部故事都精彩纷呈,令人爱不释手。梅森是以作者本人为模型塑造的律师侦探,富有正义感,往往同警方和司法部门对着干,总是在最后关头施出杀手锏,当众提出铁证,为当事人开脱罪名,令法官或检察官瞠

目结舌。他的小说形象地反映美国司法界情况和弊端。除了梅森探案之外,他还写了多部风格不同的系列小说,其中有二十九部是小个子侦探兰姆探案,九部是同梅森探案唱反调的公案小说,小说中的地方检察官竟成了维护正义的正面人物,辩护律师却是讼棍一流的反面人物,这种作品倒也令人耳目一新。在众多作品中评价最高的有《软爪子》(1933)、《狂吠的狗》(1934)、《奇怪的新娘》(1934)、《这就是谋杀》(1935)、《偷懒的情人》(1947)、《拿不定主意的女继承人》(1953)和《幸运的输家》(1957)等。

钱德勒小时随母移居英国,一九〇七年入籍,一九一二年回美后恢复成为美国公民。年轻时的抱负是当诗人。一九〇八年起在英国作了六年记者,先后曾在加拿大陆军和皇家空军中服役。一九一九年起为洛杉矶《每日快报》工作。一九三三年开始从事专业创作。他也是先在《黑面具》上发表连载小说,一炮而红,从此开始专门写作“硬汉派”小说的。他鄙视传统的英国侦探小说,认为那是“上层阶级的玩意儿”,侦探小说应该同真正的罪犯打交道,使用凶杀犯和警察日常使用的语言。根据这一信条,他写作上应用他称为确保真实性的“客观方式”。他文笔洗练简洁,人物形象生动丰满,对白口语化,故事充满戏居胜。他刻画的硬汉侦探菲利浦·马洛是个知识分子,人品正直,博览群书,性格孤独,愤世嫉俗。他的著作不多,只有七八部长篇小说。代表作是《夜长梦多》(1939)、《别了,爱人》(1940)、《湖上艳尸》(1943)、《小妹妹》(1949)和《长别离》(1953)等。此外还出版过五部短篇侦探小说集。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他受聘好莱坞的电影公司,写过五六部侦探电影剧本,如《双重赔偿》(1944)《蓝色大理花》(1946)和《火车上的陌生人》(1951)等。但他厌恶好莱坞,所以不久又恢复写他的小说。

“硬汉派”小说在这三位代表人物的倡导下蓬勃发展,一些名作都多次重版,广泛流传。同时,好莱坞根据他们的作品改编或由他们自己编写剧本拍摄的侦探片也纷纷上市,形成“黑色电影”的流派。黑色电影的异军突起为“硬汉派”小说赢得了更多的读者,这三位作家塑造的侦探形象,通过电影的媒介也更深入人心。

自从钱德勒和哈米特相继去世后,“硬汉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就推罗斯·麦克唐纳了。某些作家为了适应市场需要,在作品中大量渲染暴力和色情,这种着重写犯罪活动的惊险小说在全世界掀起新的热点,“硬汉派”小说终于日趋式微。

尽管如此,这一流派的经典作仍久盛不衰,最突出的例子是《马耳他黑鹰》,七十年来多次保持畅销纪录,印数累计达上千万册之多,吸引了整整三四代读者。

《马耳他黑鹰》是哈米特的第三部作品,也是他的成名作。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通俗刊物的作者,署的是笔名彼得·柯林逊。他于一八九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生在美国马里兰州圣马利郡,父亲理查德是个沉湎酒色的小农场主,原先是民主党人,后来倒向共和党,搞得在地方上站不住脚,只得卖掉农场,举家离镇,远走高飞。全家在费城暂住一阵后,定居在巴尔的摩,理查德改行做经销生意,维持一家生计。哈米特十三岁时因父亲病重,无人挑起家庭重担,只得离开巴尔的摩工艺学校,干活养家。先后做过邮递员、计时员、铁路车场工人、装卸工。二十一岁时进了平克顿侦探事务所,当办事员,还当过专门盯梢的暗探,后来才升为办案的侦探。这段生涯使他得益匪浅,获得不少知识。他开了眼界,看到了社会种种不公正现象。生活经验改变了他的政治信仰,形成他贯彻终生的一套行动准则。

一九一八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在招募新兵的爱国宣传影响下,应召入伍。在部队中因患流感而得了肺病,几经住院治疗无效,就此复员,领取退伍军人病残抚恤金。康复后又回到平克顿工作,并同在军中医院结识的护士乔斯结婚,生下一个女儿,取名玛丽。

一九二二年他肺病复发,被迫辞去平克顿工作,开始卖文为生。他原先的志向是当个严肃作家,沉重的家累使他选择了向通俗刊物投稿的道路。从一九二二年十月起,他写的短篇侦探小说陆续被采用。一九二三年十月,《黑面具》杂志发表了他的第一篇以“大陆侦探”为中心人物的系列小说《纵火罪》,受到欢迎,于是他又接着发表了《奸诈小人》,《谁杀了鲍伯·蒂尔》和《烧焦的脸》。一九二五年末,他太太再次怀孕,家庭负担越来越重,他在写作之余,又兼职当了广告制作人。一九二六年五月,他肺病恶化,为了免得传染给两个女儿,他不得不同家人分居。分居后他的写作时间更充裕,稿费收入也多了,同时也更有时间纵情酒色,尽管妻女经常去探望,全家能团聚几天,但他同妻子已貌合神离,终于在一九二九年末抛妻别女,独自过着花天酒地、戕害健康的生活。

这时他已是小有名气的侦探小说家,《血腥的收获》、《戴恩家的祸祟》先后在《黑面具》上连载后,又由著名的诺夫出版公司出版单行本。接着又出版了《马耳他黑鹰》和《玻璃钥匙》。

一九三〇年夏天,他已正式成名,好莱坞慕名高薪聘用。他欣然应聘,同一批卓有成就的作家一起为电影公司编写剧本,先后写过电影故事《城市街道》(1931)和电影剧本《马耳他黑鹰》(1931)。他在洛杉矶安家落户,并同丽莲·海尔曼交往,开始同居,海尔曼在他辅导下成为卓越的剧作家。

哈米特和海尔曼在生活方式上格格不入,他浸淫于好莱坞的糜烂生活中不可自拔,把电影剧本《玻璃钥匙》的两万五千美元稿酬都花在赌博、嫖娼和宴乐上,海尔曼苦劝不听,觉得无法相处,最后两人终于取得默契,只是保持友情关系,直到哈米特去世。

由于哈米特长年耽于声色犬马,疏于写作,终致才思枯竭,后来只写过一些评论文章和几篇短篇小说。一九三三年出版的《瘦子》是他第五部长篇小说,也是他最后一部作品。

不过他的几本作品都长年畅销,笔下的“大陆侦探”、斯佩德、聂克夫妇等形象也都早已家喻户晓,引起报界巨头伦道夫·赫斯特注意,一九三四年赫斯特以高薪雇用他撰写连环漫画《特工X九号》的人物对白,但他经常拖欠交稿期限,不到一年就中止合约。

哈米特在政治方面的表现却与生活作风大不相同,他是联邦调查局的重点监控对象。在西班牙内战期间及纳粹德国时代,撰写了不少文章支持反法西斯团体。他还发起组织好莱坞进步团体“电影艺术工作者委员会”,声援国内支持中国抵抗日本侵略,呼吁美国政府禁止出售军火给日本。抵制日货输入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正式参战后,他又申请入伍。军方不愿吸收一个四十七岁的病夫,所以两次都被刷了下来。一九四二年九月,他第三次申请才终于被批准,成为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的士兵。最初派在纽约训练基地,后来辗转到其它基地,从事军训工作,不久晋升为下士。一九四三年,他被派往阿拉斯加的阿留申群岛,并奉命编辑一份士兵阅读的《阿留申人报》。次年又升为中士,同罗伯特·柯洛尼合作编写历史《阿留申群岛之战》,受到军内嘉奖。

大战快结束时他又悄悄恢复老一套生活。不过他的主要精力已投放在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方面。一九四二年起他担任美国作家协会主席。一九四六——一九五六年期间,他担任纽约杰弗逊社会科学学院的创作课讲师。一九四六——一九四七年,担任纽约民权代表大会主席,同时还和海尔曼一起担任被控从事“非美活动”而受审的共产党人保释基金会的理事。一九五一年七月,有四名共产党人经他保释后失踪,保释基金会理事因此受到株连。海尔曼的住所遭到联邦调查局袭击,哈米特也被地方法院传讯,要他交代基金会捐款人的姓名和身份,以及基金会理事的工作内容。哈米特援引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拒绝作答,因此被法庭栽上“蔑视国会”的罪名投入监狱。在铁窗中受了六个月煎熬,他已身心交瘁,雪上加霜的是国内收入署又以莫须有的罪名,罚他十万美元,没收他的全部财产。他走投无路,只好搬到纽约州边远地区一个朋友家的门房间居住。一九五三年,他又受到反共急先锋麦卡锡的迫害,但他再度援引宪法修正案第五条,拒绝作答,因此受到不少正义人士和公众的尊敬。这时他的健康情况已日趋恶化,医生们劝告他彻底戒酒,他这才再次痛下决心戒除恶习,可惜为时已晚。一九五五年他心脏病发作,身体更加虚弱。在他最后几年岁月中,日常只是以钓鱼、看书,陪海尔曼聊天打发时光。一度曾力图振作精神,写完半自传体作品《郁金香》,可是终于未完成。

一九六一年一月十三日,他因肺癌扩散,医治无效,与世长辞,终年六十六岁。稍可告慰的是他总算以美国退伍军人身份,安葬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国家公墓。

哈米特死后十几年,他的生平才得到重新评价。《纽约时报》编辑部发表了赞扬性的社论。从此他又恢复为一位受尊敬的知名人物,他开创侦探小说新流派的贡献也得到肯定。

“《马耳他黑鹰》恐怕不仅是我们所读到的最佳侦探小说,而且也是一部精心创作的小说。”

“《马耳他黑鹰》的情节构思巧妙,书中人物个个都是尔虞我诈,拨开层层欺诈的迷雾,真相才渐渐显露。”

“哈米特的文体简洁,风格独特。人物性格鲜明而着墨不多。”

“哈米特出类拔萃,既是为大众写作的作家,又是作家之作家。欧美作家一致公认他是出色的技巧家和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学巨匠。”

上文援引的几段评语也许未免抽象,这里不妨再援引评论家罗伯特·帕克一段分析予以补充:

“达希尔·哈米特的作品中究竟有哪些特点足以成为评价其它作家作品的标准呢?他的作品少得出奇。他为通俗刊物写过几篇短篇小说。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四年期间写下毕生仅有几部长篇小说。他死后还遗下小说《郁金香》的残稿,不过这已足够显示他试图朝另一方向发展。

“他有些短篇小说写得很好,如《柯菲格纳劫案》,有些写得不好,如《螺旋钻》。……这些作品不是奠定哈米特声誉的基础。奠定基础的是他的长篇小说。

“这几部长篇小说写什么呢?写毅然面对逆境,直至完成决意完成的使命的人。写没有什么朋友,没有固定社会背景的人。除了《玻璃钥匙》一书的内德·波蒙之外,其它几本书的主人公都是侦探。除了《瘦子》一书的聂克·查尔斯之外,其它几本书的主人公都是单身汉。他们没有家室。他们并不忠于法律,而是忠于秩序,忠于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他们既不代表警方,也不代表普通群众。他们不受财色诱惑。他们不怕死,不抱幻想。在这些方面,他们比我们高大:他们是超人。虽然小说使用的语言粗俗,故事情景都在穷街陋巷,但哈米特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传奇小说。他写的中心人物高于普通人。

“总的看来,这几部小说力求探究一个人应如何对付社会弊病的方式。《血腥的收获》中大陆侦探是出于职业道德。他发现地方的腐败情况,他把清除腐败看成自己责任。《戴恩家的祸祟》中,职业道德被同情所冲淡。侦探发现一个年轻女人饱受恐惧症、毒品和家族的困扰,他救了她。《马耳他黑鹰》中,斯佩德的合伙人被杀害,他找回了黑鹰雕像,交还委托人,破了杀人案。

“在《马耳他黑鹰》中,斯佩德和布里姬在等候乔·凯罗时,斯佩德讲了一个故事给布里姬听。故事说的是有个叫弗利特克拉夫特的人,有天出去吃饭,经过一座正在兴建的办公大楼,差点被一根掉下的横梁砸死。横梁虽没砸中他,他却觉得有人把人生的盖子揭开,让他看看里面是些什么东西。弗利特克拉夫特发现自己很可能会被一根意外掉下来的横梁送了命:他何不意外地改变一下自己的人生,索性一走了之呢。这故事是随口说说的,布里姬听过算数,只当消遣。其实不然。这是一个寓言,是斯佩德依赖的人生准则。这故事所体现的人生观是哈米特作品中的主要原动力。它指导了他作品中主要人物的行动。小说暗示如果一个人意志够坚定(而且看清人生盖子下面的东西)的话,他尽可以自行其是,付出的代价就是孤立。

“当然,这一切在美国人的特性中很普遍,在哈米特的时代中也很常见(《血腥的收获》与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在同年出版)。就哈米特来说,犯罪和侦破只是用来作为人生的隐喻(就海明威来说,是用狩猎和战争作为人生的隐喻)。”

罗伯特·帕克这番分析多少可以说明他和一般侦探小说家的分野吧。

综观哈米特的作品

,不难看出他的文风接近同时代的海明威。海明威一贯以风格独特,文体简洁著称。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就塑造了“硬汉”形象,对美国通俗文学产生极大影响。如一九二七年发表的短篇小说《没有被斗败的人》中那个西班牙斗牛士,虽然体力衰弱,但是为了维护昔日荣誉,不惜生命,在斗牛中坚持到底。《五万元》中的拳击手杰克,以及一九三七年长篇小说《有钱人和没钱人》中的哈里·摩根都是这种不甘心对逆境低头的硬汉。此外,他还在一些作品中刻画了在暴力世界中感到孤独的人物。而在哈米特的作品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相似的硬汉,相似的孤独的人物。海明威用字精练,言简意赅,人物对白都是经过锤炼的日常用语。哈米特也同样如此。正如罗伯特·帕克所说,海明威用狩猎和战争作为人生的隐喻,哈米特用犯罪和侦破作为人生的隐喻。海明威笔下的硬汉是斗牛士,拳击手,渔夫,船长。哈米特笔下的硬汉是侦探,而且是孤独的人物。他们在一个盗匪横行、腐朽透顶的世界里找不到爱,找不到信任。他们付出几条人命的代价伸张了一丁点儿正义,这就是他们的唯一成就。他们的孤军作战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弊端。这就是哈米特作品对人们的启示。

《马耳他黑鹰》的英文本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在我国流传,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后,上海西书店里到处都有这本作品的廉价普及本出售。但一直没有人把这本作品译成中文。初入译坛时,我们不知天高地厚,认为哈米特是受迫害的进步作家,打算把这本作品列为翻译选题,结果当然是碰了壁。直到一九七八年,欣逢大地回春,我们重新拿起笔杆,出于练练拳脚,就把这本作品译了出来,一时找不到愿意接受这个选题的出版社,就暂且束之高阁。一九八〇年,正巧云南人民出版社来上海向我们组稿,听了我们的介绍,他们很感兴趣,当场拍板。我们把译文作了修订后寄给他们,这本作品的中译本才终于在一九八一年三月问世,当时正是广大读者久旱逢甘霖的年月,欧美文学的译本都大受欢迎,所以初版印数居然达到七万六千三百本之多。

最近,上海译文出版社购得哈米特作品的版权,收入此书。我们又根据译文出版社提供的VintageBooks(1992年版)原文本,把全书重新作了修订,原书个别分段、漏句都依照新版本更改、补充,误译句子也予以更正。再次修订过程中,接触到一些新数据,对哈米特和这本作品有了些新认识,这篇东西就作为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吧。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