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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干爷况同胜,或许现在,该叫他黄同胜了。

他从来没明确对江炼说过自己是个赶尸匠,但他讲过许多赶尸的事儿,话里话外,就是那个意思,他还知道不同流派的手法,比如有的门派对尸体毕恭毕敬,尊为“喜神”;有的则粗暴粗鄙,赶尸时喝一声“畜生,走”,真把死人当牲畜一样赶了。

事情要往前追溯近八十年。

在中国抗战史上,湖南是个神奇的地方:鬼子占了东三省之后,长驱直入,大有吞并整个中国之势,1939年,魔爪伸进了湖南,然而,直到1945年投降,日本人在这儿拉大锯般打了又退,退了又打,像掉进了沼泽地,拔不出来,也进不了。

战争是残酷的,湘西有大山为障,暂时还未受波及,湘东的城市,已然饱受蹂-躏,连省会长沙,都几乎被一把火烧成白地。

那一阵子,许多人举家逃难,希望迁入大后方重庆——由于公路上三天两头会有鬼子的飞机轰炸,极度危险,借道有土匪窝子之称的湘西大山,竟成了首选。

况家就是逃难的一支,他们男女老少一行近二十余口,装上家私、赶着驮队,跟着向导和押道的,穿过雪峰山,又进了凶险莫测的大武陵。

对外头的局势,黄同胜听说过一些,但没放在心上,他没见过日本鬼子,想象中,应该跟太平天国闹长毛时差不多——长毛匪来了,老辈人会进到山里躲长毛,日本鬼子来了,大不了也进山去躲躲。

他一如既往地摇着招魂铃、踩着青石道、顶着日月星,在午陵山一带引送喜神,走的多了,也结交了一两个朋友——比如叭夯寨的老马家,马家是做巫傩面具的,家里的老大马歪脖子最喜欢找黄同胜咂酒闲扯,把家里鸡零狗碎妯娌兄弟那点事儿,跟他里三层外三层地掰扯透彻。

那次,也是很巧,黄同胜和况家人,住进了同一家旅店。

平时,赶尸匠一般住死人客栈,这种小旅馆多开在湘西,选址荒僻,高门槛、黑漆大门,夜里不关门,方便赶尸匠进出,店里经常没人,接近自助服务——赶尸匠走时,只要把房钱放在屋里即可。

但只要店家不忌讳,偶尔也可以住大旅店,因为赶尸匠住店,一般出手会比较阔绰,而且湘西有个说法,“喜神”在店里住过,会带来好运气,这叫“喜神打店”,所以店里总会留出一两个不设窗的偏僻房间,专供特殊客人。

那天,黄同胜引着喜神,黎明前投了店,倒头就睡,睡得正熟时,听到有人啪啪拍门。

黄同胜惊出一身冷汗,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及至开了门,面前却没人。

再一低头,有个两三岁戴虎头帽的白净女娃娃,正趴着门槛流着口水对他咯咯笑呢,爬得一身灰土,还笑得那么欢畅,像是为作弄了他觉得兴奋。

这穿戴,看起来不像当地人,黄同胜知道是住客的孩子,女娃娃见拍开了门,兴致勃勃就要往里爬,好家伙,里头都是面朝墙的站尸,叫她冲撞了可了不得,黄同胜慌了神,赶紧带上门,抱上女娃娃出来找家人,幸好,刚拐过廊角,就迎面撞上了女娃娃的母亲。

这是个年轻的女人,只二十来岁,穿白色带袖的旗袍褂裙,长得极秀气文静,黄同胜知道自己丑,怕吓着她,不敢抬头,目光下溜时,看到她旗袍侧开叉处露出的穿玻璃丝袜的小腿,慌得从脖子红到耳根,说话都哆嗦了。

那女人却极温和客气,一直向他道谢,吐字发音柔柔糯糯,腔调也好听极了,让他觉得自己那一口山里味儿的土话真是粗鄙。

道别时,他半低着头,依然讷讷地说不出一句囫囵话儿,直到那女人走远才敢伸头张望:女娃娃搂着母亲的脖子,摆着小手一直跟他再见,他的眼睛,却只盯着女人那柔软的腰肢和旗袍下露出的纤细小腿。

这真是仙女啊,山寨里那些姑娘,歌唱得再动听、花绣得再美,也比不上她,更何况,那些姑娘总笑他丑,正眼都不瞧他,但那女人,那么温柔,还让娃娃喊他“叔叔”呢。

黄同胜揣着一颗乱跳的心回了房,胸腔里热乎乎的一团,后半天,他再也睡不着觉了,翻来覆去想那个女人。

早些年,他是不敢想女人的,因为师傅说,童子身上三把火,所以才能赶尸,但女人的身子最毒,能破掉这纯阳火,要他远离女人,想都不要去想。

但随着年岁渐长,有些事儿日渐挠心,最近两年,他越来越多地想到上岸和讨婆娘这类事,他算了一下自己攒下的钱:这辈子,能娶上个那样的女人吗?

摸着自己的脸,他觉得应该是娶不上的,他配不上啊。

除非,他想,除非是那个女人遭了灾,比如瘸了条腿、瞎了只眼,或者毁了容,这才轮得上他,而他必然不会嫌弃她,会把她当宝,高高供起来,自己咽糠,给她吃肉,自己哪怕光腚呢,也要给她扯上好的布面做衣裳。

真的,她要是遭个灾就好了,也唯有这样,才可能跟他配成一对,黄同胜想入非非,又忽然警醒,连抽了自己几个大耳刮子:真混账,怎么能盼着人家遭灾呢,该死!

就这么一路折腾到入夜。

于赶尸匠来说,这是该上工了,他清了房钱,晃着杏黄旗子,引着几个喜神,又摇摇晃晃上了路。

行到中途,天上落了雨,黄同胜路熟,把喜神引到一个洞里避雨,自己则倚住洞口,晃着火把,百无聊赖等雨停。

正东张西望,忽然远远瞥到,斜前方坡头的一棵大杉树上,似乎吊着一个人。

黄同胜吃惊不小,倒不是怕死人,做这行的,胆都大,而是他记得,那棵树上确实吊了个盘辫子套草鞋的男人,但上个月,自己才帮他收了葬。

没错,那个人在树上吊着,已有一两个月了,黄同胜来来回回总看见,都看成熟脸儿了——贫苦惜贫苦,他起了恻隐之心,有一回对着那人发愿说,如果这趟走脚,能得二十个洋钱,下回来时,就买身寿衣,帮他入土。

结果,那次的主顾挺大方,给了三十个,黄同胜觉得做人要守信用,再走脚时,真就带了身寿衣给那人换上,就近掘了坑埋了。

这才一个月,怎么又有人吊死在这了?怪了,这么荒僻的地方,这些人是怎么找着的?

黄同胜觉得奇怪,反正一时半会赶不了路,便过去看个究竟。

他爬上坡头,借着不断跃动的火光,看清了那个人的脸,刹那间,浑身汗毛倒竖。

这不……还是他埋的那人吗?怎么又吊上了?难不成是从坟里爬出来的?可即便是爬出来的,也该身着寿衣啊,这一身破衣烂衫,不是叫他在坟前烧了吗?

黄同胜咽了口唾沫,战战兢兢去拽那人身子,想拽过正面看个究竟,哪知拽了个空。

他怔了半天,忽然反应起来:老天!这是师傅讲过的提灯画子啊,他可真是开了眼了!

黄同胜兴奋莫名,对着那具假尸左看右看,啧啧赞叹:跟真的似的,比真的还真,要不是伸手去摸,谁能知道是假的?

正瞧得起劲,背后不远处,忽然传来惊惶的人声和驮马奔踏声,循向看去,火光越来越近,还夹杂着汹汹的呼喝和响哨,黄同胜常走夜路,立刻明白过来:这是土匪在劫道!

***

赶尸匠确有一身玄乎其玄的本领,但这本领是应对死人的,有如秀才的大道理,遇到刀枪棍棒,照样一无是处。

这当口,跑是来不及了,叫人看到,必成靶子,黄同胜急中生智,趴进坡下的灌木丛中,只盼着被劫的驮队能跑得快点,将土匪带离这一片。

哪知事与愿违,惨呼和劈砍,还有车翻马嘶,如在他头顶上方拉开阵仗,憧憧晃动的火把光亮泻下坡沿,映着黄同胜泥水和汗水混流的脸。

他借着灌木的遮掩,战战惶惶抬头去看。

这驮队里的人倒还挺硬气,又或许是到了生死关头,不拼不行了,那些个男丁都操起了棍棒和土匪对打,连女人都冲上去帮着撕咬,然而力量悬殊太大,渐成败势,混乱中,黄同胜忽然看到,有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朝着这个方向跑过来。

他暗叫糟糕,生怕这女人把土匪引过来,连累自己被暴露,及至看清那女人的脸,又惊得险些叫出声来。

居然是白天在旅店里见过的那个女人,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正是那个拍他门的女娃娃。

黄同胜不明白这家人为什么会趁夜赶路,事后多方打听,才知道应该是被人做了“夹饼馅”:向导被土匪买通,当了内应,引着她们绕远路、走错路、误了投店,好在偏僻的地方开宰。

当时,黄同胜认出是她,心内极盼她能逃脱,然而,有个持刀的土匪立刻发现了这个偷跑的女人,大喝一声撵了上来。

那女人听到呼喝,又惊又怕,腿上一软,居然一跤绊倒,也不知是不是幸运,摔倒之后,一抬头,看见了隐在草丛中的、黄同胜的脸。

黄同胜一直想知道,当时自己的脸上,究竟是什么表情,多半是惊怖的、拒绝的,不能给她以希望,反让她绝望——因为那个女人惨笑了一下,跟他说:“你别怕。”

说完,她迅速把孩子推了过来,再然后果决回身,向着那个土匪冲了过去,以一心求死的势头,和他厮打在了一起。

黄同胜脑子里嗡嗡的,他抱住那个孩子,一点点往坡下缩,头顶上飘着太多声音,太杂太乱,以至于他辨不出,到底还有没有那个女人的。

雨水淋进他的脖子,他低头看怀里的女娃娃,她撇着小嘴,像是要哭,但没有出声,似乎未知人事便已懂事,小小的脖颈上,一根纤细的银链闪着微光。

黄同胜把链子拉出来看,原来链子上坠了个长命锁,上头镌刻着女娃娃的生辰八字和名字。

况云央。

后来,这头的声响渐渐散了,人声熄了,驮马被拉走了,土匪们围聚在不远处,挨个开箱检视战利品,不时发出兴奋的叫好声,这头只余火烧车架的荜拨声。

雨也小了,一丝一丝地没入残火,被哧啦一声烫成轻烟。

黄同胜做了这一晚最勇敢的一件事儿:他抱着小云央,偷偷爬上了坡。

他看到尸首横七竖八散了一地,可以预见,过不了多久,野兽就会循着血腥味找过来,把他们一具一具拖走,他找到了那个女人,她面朝下趴伏在泥地上,颈边绽开触目惊心的伤口,白色的衫卦业已被血染成黑红。

她必定是死了,黄同胜哆嗦着,身体抖得更厉害了,而小云央,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黄同胜怕被土匪听到,赶紧掩住了云央的嘴,但没想的是,这哭声惊动了那个女人。

她还没死,用尽最后的力气仰起脸,满是泥沙和血污的嘴唇慢慢翕动着,像是要说话。

黄同胜赶紧跪下身子,凑过去听。

她好像在说:“箱子,房子。”

声音像几根虚晃的丝,说一次,就断两三根,再说一次,又断两三根,末了断完,再也没了声息。

***

黄同胜收养了况云央,那之后发生的事,跟孟千姿先前猜测的差不多:又一次接活时,他在长沙附近撞上了日本鬼子,这才知道,鬼子要比长毛鬼凶狠得多。

中枪受伤之后,他借着这个机会上了岸,改名况同胜。

他没有忘记那女人临死时说的话,猜测着是不是况家在老家埋了什么重要的箱子,好在况家一路逃难,人多声势大,并不难沿途往回打听——况家住娄底,传说中蚩尤的故乡。

但他们逃难时,已经把家宅卖给了乡里的大户造洋房,那架势,应该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了,怎么会把重要的箱子埋在房子底下呢?

再说了,人都死了,留下箱子,不管装了金还是装了银,又有什么意义呢?

况同胜一声长叹,不再纠结什么房子箱子,带着小云央离开了湘西,外出谋生,一路辗转,最后下了南洋。

也该他运气好,在异国他乡,从做皮货买卖开始,继而做鞋子、做零售,竟也积累下万贯家资,被当地华人称为零售大王。

然而况同胜过得并不快活,日本鬼子那一梭子枪,打伤了他的子孙根,这辈子,没法得享男欢女爱,也再也不能传宗接代。

不能就不能吧,他认了命,觉得这辈子、这条命和爱,也就奉献给两个女人了。

一个是况云央的母亲,那个死在土匪刀下、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有时候,他会牵强地觉得,是自己害了她:那个下午,他一直想让她“遭点灾”,以便自己配得上她,然后,她就出事了,会不会是自己克的呢?

这个女人只跟他说过寥寥几句话,那句“你别怕”,和那个纤瘦的、奔向土匪去拼命的身影,足以让他记一辈子,也足以正大光明地安置他的爱慕。

另一个就是况云央了,她的相貌和母亲极像,有时候,况同胜看着她,会分不清站在面前的到底是况云央,还是那个穿白色衫卦玻璃丝袜的女人,他看着她长大,他受一切的苦,不愿让她遭一点罪,他和云央父女相称,但他自己知道,对云央的情感之复杂,很难说得清楚。

但又能怎么样呢,他是老式的、传统的、湘西乡下男人,有些念头,哪怕只冒个头,他都觉得肮脏龌龊,该下十八层地狱,叫油锅炸。

就当是女儿好了,他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她的爱人,风光送她出嫁。

这个时候,他已经定居南洋二十年了,湘西的风月,赶尸的日月星,杀戮夜的提灯画子,还有土匪的响哨,都离他太远了。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况云央一生平安喜乐。

***

况云央三十二岁那年,突发怪病。

她的皮肤会自行裂开,从指甲大的伤口一路撕裂,血在伤口边缘处不断喷溅,像火山口永不停止跃动的岩浆,哪怕包上了绷带,都能看到绷带下血液的不断撞顶。

况同胜遍请名医,均告束手。

她那个在婚礼上宣誓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不离不弃的丈夫,在她生病后不久,便连见她都不愿意见了,口口声声说自己也没办法,她那样子太可怕了,他见了会做噩梦的。

况云央忍受不了这痛苦和连带而来的打击,跳楼自尽,死前留下遗书,请况同胜照顾自己的女儿凤景。

况同胜揉碎了一颗心,老泪纵横,但老命还得留着,为这况家第三代的女儿。

他觉得那个没担待的男人不配给凤景冠姓,所以给孙女转回况姓,况凤景。

那时候,他还以为,况云央的病,是个意外,是几率极小的罕见病,是命中有此一劫。

***

又是几番寒暑,几轮春夏,况凤景结婚时,况同胜快八十岁了,年月冲淡了悲惨的记忆,他时常笑自己,上辈子可能欠了况家女人很多钱,所以这辈子受罚,永远为她们服务,一代又一代。

好在差不多要活到头了,别想再支使他继续服务了,就算他想,阎王老子也不答应啊。

玩笑话,竟成了谶言。

况凤景二十九岁发病,也是突发,症状和况云央一模一样,甚至更恐怖:她的头皮会随着头发一起往下掉,皴裂的伤口爬上脸、越过眼皮、攀上头颅。

她的男人坚持了两个月,最终崩溃,一走了之,况同胜气得大骂“男人都他妈不是好东西”,浑然忘了,这话连带着把自己也骂在了里头。

他怕凤景也学云央自杀,含着泪狠着心让人把她手足都拷接在病床上,时年四岁的小美盈久不见妈妈,想念得要命,觑个空子偷偷跑进那幢被辟为家宅禁区的小楼,看见一个在床上挣扎翻滚的、全身皮肤皴裂冒血、连颌骨都露在外头的怪物。

况美盈吓得当场昏死过去,就此落下个“受不了惊吓”的病根。

凤景没有自杀,但最终死于怪病的折磨,她似乎有所察觉,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请况同胜“救救美盈”。

……

殓工抬走了凤景的尸身,护工照顾着惊弓之鸟般的美盈,况同胜坐在地上,倚着血迹斑斑的病床腿,无声地抹一把泪,又一把泪。

后来,他攥着一把老泪睡着了。

梦里,他重回土匪行凶的杀戮夜,看到那个脖颈几乎被砍了过半,却依然拼命向着他藏身的地方攀爬的女人。

她嘴里喃喃个不停,依然在反复念叨着“箱子,房子”。

这一天,距离那一夜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况同胜终于听懂了那句话。

她说的不是房子,是方子。

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