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没有经营采矿生意,这里根本不会有路。”东尼说。车子在狭小的货运道路上颠簸不已。“刚果这种国家的人民仰赖像我这样的企业家,他们站起来跟随我们,变得开化。如果我们放着他们不管,他们就会继续进行他们一直在做的事:自相残杀。这块大陆上的每个人都是猎人和被害人。别忘了,如果你看着饥饿非洲幼童恳求的眼睛,给了他们一点儿食物,那些眼睛很快就会来到自动武器后方,对你毫不留情。”
卡雅没有回应,只是看着乘客座的红发女子。莲娜没有动作,也不说话,只是直挺挺地坐着,肩膀后缩。
“非洲的一切都是循环,”东尼继续说,“雨季和干季、黑夜和白天、吃和被吃、活着和死亡。大自然的变化代表一切,无可改变,你只能随波逐流,尽可能活命,有什么拿什么,只能这样而已。祖先的人生就是你的人生,你无法改变,发展是不可能的,这不是非洲的哲学,这里只有世代的经验。需要改变的是经验,经验会改变心态,没办法倒过来。”
“如果你的经验是白人剥削你呢?”卡雅说。
“剥削这个概念是白人带进来的,”东尼说,“但这个名词对非洲领导人来说却成了有用的工具,用它来瞄准共同的敌人,博得人民支持。六十年代殖民政府解散后,他们利用白人的罪恶感来取得权力,好让真正对人民的剥削可以开始。白人对殖民非洲的罪恶感非常可悲,其实最大的罪恶是对非洲撒手不管,让非洲陷于残杀和毁灭。相信我,卡雅,刚果人的生活绝对没有比以前被比利时人管理时更好。四处的起义毫无民意基础,只是基于个人对权力的贪婪而已。小派系扫荡了比利时人在基伍湖畔的房子,因为那些房子非常优雅,他们以为在里面可以找到他们想要的。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这里的房子都有两扇大门,前后各一扇,一扇让抢匪攻入,一扇让屋主逃跑。”
“这就是为什么你离开房子却没让我看见的原因吗?”
东尼大笑:“你真的以为是你在跟踪我们吗?自从你们两个人抵达以后,我就一直在监视你们。戈马市是个小城市,没什么钱,权力结构清楚。你跟哈利独自前来真是太天真了。”
“是谁天真了?”卡雅说,“你以为两名挪威警察在戈马市失踪,会带来什么后果?”
东尼耸了耸肩:“绑架案在戈马市司空见惯,如果不久之后本地警方收到一封勒索信,一名自由斗士利用你们两个人来要求过高的赎金,我一点儿都不会讶异,而且条件还要再加上释放卡比拉总统政权的知名政敌。谈判会延续好几天,但没有进展,刚果政府当然不可能满足绑匪的要求。于是再也不会有人看见你。这种事天天都在上演,卡雅。”
卡雅试着在后视镜中和莲娜目光相触,但莲娜的视线一直移动。
“那她呢?”卡雅说,“她知道你杀了那么多人吗,东尼?”
“现在她知道了,”东尼说,“而且她了解我。这是真爱,卡雅。所以莲娜和我今天晚上要结婚,你是来宾。”他哈哈大笑。“我们正要去教堂。我想我们宣誓对彼此永远忠贞的仪式会很有气氛,是不是啊,莲娜?”
这时莲娜在座椅上倾身向前,卡雅终于看见她肩膀后缩的原因了,原来她的双手被一副粉红色手铐铐在背后。东尼倚过身去,抓住莲娜的肩膀,粗暴地将她推回去。这时莲娜转过头来面对他们。卡雅大吃一惊,她几乎认不出莲娜,莲娜的脸已经哭花,一只眼睛肿了起来,嘴巴被迫张开成O字形,口中可以看见一颗以雾面黄金材质打造而成的金属球,金属球朝外的一侧悬垂着一个红色线圈。
东尼说的话在卡雅耳中听来,仿佛是求婚台词的回声,回荡在地府的大门前和冰雪的埋葬下:至死不渝。
人影走下楼梯,哈利躲到放置面具的架子后方。那人用手电筒四处照射。哈利无处可躲,只能倒数自己被发现的时间。他闭上眼睛,不让自己被光束照得目不视物,同时用左手打开子弹包装,拿出四枚子弹。他的手指精确地知道四枚子弹摸起来是什么感觉。他用左手甩开旋转弹膛,让反射动作接手。他曾孤单又无聊地坐在美国卡比尼格林国民住宅里,练习快速上膛。但在这里,他不够孤单,不够无聊,且手指颤抖。光束照到他脸上时,他看见红色的眼皮内侧。他做好心理准备,但子弹并未朝他射来。光束继续移动。他没死,他还没死。他的手指非常听话,将子弹推入六个空弹膛的其中四个,手指放松,动作迅速,单手完成所有动作。旋转弹膛回到原位。光束再度落在哈利脸上,他张开眼睛,光线刺目,他在目不视物的状况下,朝太阳般刺眼的手电筒亮光开枪射击。
光束一晃,朝天花板射去,随即又射向别处。枪声回荡在空气中,手电筒在地上滚动,发出辘辘声响,光束低低地射向墙壁,犹如灯塔光线般不断移动。
“金宗吉!金宗吉!”
手电筒碰到架子,停止不动。哈利冲上前去,抓住手电筒,翻过身来,背靠地面,伸长手臂,让手电筒尽量远离身体,同时双脚弯曲,抵住架子,再用力一顶,让身体朝楼梯滑去,直到活板门开口出现在他的正上方。子弹咻咻射来,听起来宛如鞭击之声。子弹钻入手电筒旁边的地面,溅起水泥粉末,落在他的手臂和胸部。那人站在开口旁,身形被开枪的火光照亮。哈利举枪瞄准,扣动三次扳机。
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先掉下来,落在哈利头部旁边的地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接着那人也跌了下来。哈利刚挪到一旁,那人就落下地面,毫无抗拒,只是一团沉重死肉。
四下安静片刻,接着哈利听见金宗吉——如果这就是那人的名字——发出低低呻吟。哈利站起身来,依然拿着手电筒,他看见一把葛拉克手枪躺在金宗吉附近的地上,便把手枪踢走,拿起那把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
哈利把另一名男子拖到墙边,尽量远离金宗吉,再用手电筒朝男子照去。果不其然,男子的反应跟哈利一样,在目不视物的情况下,只能朝亮光开枪。哈利训练有素的双眼看见男子的胯间沾满血迹,子弹一定射进了他的腹部,但并不足以致命。男子的肩膀也在流血,因此可能有一发子弹射中腋下,这说明了为什么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会先掉下来。哈利蹲了下来。但这些并不足以说明为什么男子会停止呼吸。
哈利将光束照向男子脸部。这名少年怎么会停止呼吸?
原来有一发子弹射入少年的下巴,从哈利射击的角度来看,子弹一定进入了少年的嘴巴,击穿上颚,再穿入脑部。哈利吸了口气。这名少年不过十六七岁,长得颇为英俊,真是可惜了这张俊俏脸庞。哈利站起来,用枪管指着死亡少年的头部,大声吼道:“他们在哪里?莱克先生、东尼,在哪里?”
哈利等待片刻。
“什么?大声一点儿,我听不见。哪里?给你三秒,一、二……”
哈利扣下扳机。那把步枪一定调到了完全自动的射击模式,因为当哈利松开手指时,步枪至少发射了四发子弹。子弹射中少年脸部时,哈利闭上眼睛,当他再张开眼睛,少年的俊俏脸庞已分崩离析。哈利注意到湿润的鲜血流下他赤裸的身体。
哈利走到金宗吉旁边,跨站在他上方,用手电筒照向他的脸,再用枪管指着他的额头,重复同样的问题。
“他们在哪里?莱克先生、东尼,在哪里?给你三秒……”
金宗吉张开眼睛,哈利看见他的眼白正在颤抖。怕死是求生不可或缺的条件,他必须如此,至少在戈马市是如此。
金宗吉缓慢而清楚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