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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进展不顺利(写作这件事看起来真是浪费时间,可是又有什么别的办法好打发时间?),于是我漫步穿过公共草坪,去听听那些演讲人的演讲。我记得在战前的日子里,曾经有一个演讲人让我觉得很逗趣。现在看到他安然无恙地重又回到了自己的演讲位置上,我感到很高兴。他同以政治和宗教为主题的演讲者们不同,并无什么讯息要传递。他从前是个演员,眼下便光是讲故事,背诵诗歌的片断。他要求听众随便挑出哪首诗来让他背,看他会不会背不出来。“《古舟子咏》。”有人叫道。他便马上一字一顿地给大家背诵出其中的一节。有个凑热闹的人说:“背莎士比亚的第三十二首十四行诗。”他随便背了四行。那个凑热闹的人说不对,他便说:“你的版本搞错了。”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同我一起在听演讲的人,发现斯迈思也在场。或许他已经先看到了我,因为他用萨拉没有吻过的那侧漂亮脸颊对着我。不过即便这样,他也还是竭力回避着我的目光。
我怎么就老是想同萨拉认识的人说话呢?我从人群中挤过去,走到他身边招呼道:“你好,斯迈思。”他用手帕捂住自己那侧不好看的脸颊,把身体转向我。“噢,是本德里克斯先生。”他回应道。
“葬礼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你。”
“我去外地了。”
“你还在这里演讲吗?”
“不了。”他踌躇了一下,然后又勉强补充了一句,“我已经不做演讲了。”
“不过你还在搞家庭教学吧?”我逗弄他道。
“不,那个我也不做了。”
“我希望你没改变自己的观点吧?”
他没精打采地说:“我不知道该信什么。”
“什么也不该信,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
“是这么回事。”他开始往人群的外面挪动一些位置,我发觉自己站到了他有毛病的脸颊那侧。我按捺不住地想再多逗逗他。“你是不是牙痛?”我问他。
“不是,怎么了?”
“有那条手帕,看上去有点像。”
他没搭腔,只是把手帕拿开了。手帕底下没有什么难看的东西需要掩藏。除了一个不显眼的斑点之外,他的皮肤非常红润和年轻。
他说:“碰到熟人老要向他们解释,我都给弄烦了。”
“你找到了灵丹妙药?”
“是的,我刚才告诉过你我去外地了。”
“去的是私人疗养院?”
“对。”
“动手术?”
“那倒不是,”他不太情愿地补充了一句,“用的是触摸的办法。”
“信仰疗法?”
“我没信仰,绝不会去找江湖医生。”
“是什么毛病,风疹块吗?”
为了打住话题,他含糊其词地说:“用现代方法,电疗。”
我回到家里,重新试着定下心来写书。每次开始写书的时候,我总是发现书里的一个人物很顽固,怎么写也不肯活起来。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这个人物并无什么不真实的地方,但他就是钉在那里不动,需要有人来推动他,需要有人来给他找到话讲。我得把自己在奋斗年代里学会的一应技巧全部用上,才能使他在读者的心目中活起来。有时候,当某位评论家称赞说,他是整个故事里刻画得最好的人物时,我会有一种乖张的满足感,觉得他即便算不上是刻画出来,也肯定算是给硬扯出来了。每当我开始工作的时候,他都会像吃进肚子里但没好好消化的肉食一样,沉重地压在我的心头。在有他出场的每一幕场景里,我创作的快乐都会被夺走。他从来不做出人意料的事情,他从来不会让我感到吃惊,他从来不对什么负责任。书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会帮忙,而他却只会碍事。
可是没他又不行。我能想象到一位天主,他对我们当中某些人的感觉正是如此。我们可以推测,从某种意义上说,圣徒们是自己创造了自己。他们会活起来,他们能做让人吃惊的事情,说让人吃惊的话。他们置身于情节之外,不为情节所左右。而我们则需要有人来推着走。我们患有自身并非真实存在物这一顽症,我们无法逃脱地受到情节的束缚。天主按照自己的意图,腻烦地驱策着我们,一会儿上这儿,一会儿上那儿。我们是一些没有诗意、没有自由意志的人物。我们唯一重要的价值就是有时候可以帮帮忙,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提供活动和发言的场景,或许也为圣徒们提供实现他们自由意志的机会。
听到楼门关上,门厅里传来亨利的脚步声时,我感到很高兴,这使我有了停下笔来的借口。那个人物现在可以待在那儿不动,一直待到明天早上——去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的时刻总算来了。我等着亨利从楼下叫我(在一个月的光景里,我们两人的作息习惯已变得像两个在一起生活多年的单身汉一样固定),可他并没叫。我听见他走进了自己的书房。稍顷,我也跟在他身后进了书房——我惦记着自己的那杯酒呢。
我想起了那次同他一起回到家里的情景。当时他情绪低落、心事重重地坐在这座绿色的《掷铁饼者》雕像旁。不过此刻看着他时,我心里却既没有妒嫉,也没有快乐。
“去喝一杯,亨利?”
“对,对,当然。我只是要换换鞋。”他有在城里穿的鞋和在乡下穿的鞋,公共草坪在他眼里是乡下。他弓着身子正在系鞋带,鞋带上有个结解不开——他的手指总是不大听使唤。他解得不耐烦了,便把鞋子从脚上拧了下来。我拾起鞋,替他解开了鞋带。
“谢谢你,本德里克斯。”或许就连这么小小的一个伙伴情谊之举也给了他信心。“办公室里今天出了件很不愉快的事儿。”他说。
“给我说说。”
“伯特伦太太打电话来。我想你不认识伯特伦太太吧?”
“噢,认识的,那天我见到过她。”那天——这真是个奇怪的字眼,听上去就好像除了那天以外,所有的日子都一模一样似的。
“我们两人始终不大合得来。”
“她告诉过我。”
“在这件事情上,萨拉一直处理得很好,她让她母亲走开。”
“她是来借钱的?”
“是的。她想借上十镑——原因还是那老一套:今天上城里来,买东西,钱用完了,银行又关门……本德里克斯,我并不是小气鬼,可是我对她这种没完没了的样子很恼火。她自己每年有二千镑的收入,同我挣的差不多一样多。”
“你给她了吗?”
“噢,是啊,我们总是会给的。问题在于我克制不住,还是说了她一顿,结果就把她给惹火了。我问她已经借过多少次了,又有多少次是还的——这么一说,还钱的事倒是破天荒第一回变得容易了。她掏出支票本来说:她马上就写一张支票给我,把所有的欠账都还清。她的火气这么大,我以为她要说话算数了,可是实际上她忘了自己已经把最后一张支票都用掉了。她本来是想让我难堪的,结果却弄得自己很难堪。可怜的女人。当然啰,这样一来事情也就更糟了。”
“她做什么了?”
“她指责我没给萨拉安排合适的葬礼。她给我讲了个奇怪的故事……”
“我知道,她在几杯红葡萄酒下肚后曾经给我讲过这个故事。”
“你觉得她在说假话吗?”
“不。”
“这是一个奇特的巧合,对吧?两岁大时受洗,然后开始回忆,回忆到你连记都不记得的时候……就像是得了传染病,一个传给另外一个。”
“就像你说的,是个奇怪的巧合。”以前我给亨利打过气,现在可不能让他动摇。“我还知道更奇怪的巧合,”我接着往下说,“去年,亨利,我百无聊赖,竟然收集起车牌号来。这事真能教会你什么是巧合。有一万个可能的号码,而且天知道会有多少种组合,可塞车时我偏偏就会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两辆号码数字一样的汽车挨在一块。”
“是啊,我想是会这样。”
“我绝不会相信没有巧合,亨利。”
楼上的电话铃隐隐约约在响,我们直到这会儿才听见,因为书房里电话铃的开关被关上了。
“噢,天哪,天哪,”亨利道,“如果又是这个女人打来的电话,我一点都不会感到意外。”
“让她打好了。”我说话时电话铃声就断了。
“我倒不是小气,”亨利说,“我想她十年里借的钱加起来也不超过一百镑。”
“出去喝一杯。”
“当然。噢,我还没穿鞋。”说着他便弯下腰去穿鞋。我能望见他头上那块谢了顶的地方:看上去就仿佛是烦恼磨穿他的头皮,钻出来了一样——我自己也曾经是他的烦恼之一。他说:“要是没有你的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本德里克斯。”我从他肩上掸掉几片头屑。“噢,这个,亨利……”随后,还没等我们动身,电话铃又响了。
“别管它。”我说。
“我最好还是接一下,你不知道……”他鞋带还没系好,便站起身来,走到书桌旁。“喂,”他应答道,“我是迈尔斯。”随后他把听筒递给我,松了口气似的说:“是你的。”
“是我,”我说,“我是本德里克斯。”
“本德里克斯先生,”听筒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我觉得该给你打个电话。今天下午我没对你说实话。”
“你是谁?”
“斯迈思。”那人说。
“我不懂你的意思。”
“我告诉你说我去疗养了,其实我根本没去。”
“说真的,这事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他的声音像手一样沿着电话线伸向我:“这事当然很重要。你没在听我说。并没有什么人给我治过脸,我的脸是一夜之间突然变好的。”
“怎么会的?我还是不……”
他用一种同你结伙密谋什么似的讨厌口气说:“怎么会的,这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这事回避不了,我瞒着不说是不对的。这是一起……”但是,没等他说出那个报纸上用来代指“巧合”的愚蠢字眼,我就把电话挂上了。我想起了他那只攥紧的右手,想起了看到他们把死者捆扎起来,像分割自己衣服似的分割她时我所感到的愤怒。我想:他这个人十分自负,一定要说自己得到了某种启示。用不了一两个周,他就会在公共草坪上宣讲这件事情,并且把自己治好的面孔亮给大家看。事件还会上报:“唯理派演讲人因灵丹妙药而改变信仰。”我竭力收起自己对巧合的所有信心,但是我脑子里所能想到的一切(想时带着嫉妒,因为我身边可没圣徒遗物护佑),就是夜里他那侧被毁了的脸颊贴在萨拉头发上的情景。
“谁来的电话?”亨利问道。我迟疑了一下,不知是不是该告诉他,但随后又想:不,我不能相信他,他会同克朗普顿神父搅在一起的。
“斯迈思。”
“斯迈思?”
“就是萨拉曾经造访的那个家伙。”
“他有什么事?”
“他的脸治好了,没别的。我要他告诉我那位大夫的名字。我有个朋友……”
“用的是电疗吗?”
“不太清楚。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说风疹块的病因是歇斯底里,治疗方法是精神疗法和放射疗法双管齐下。”这么说听上去似乎很有道理,或许事情确实如此也说不定。又是一桩巧合,两辆车牌数字一样的小汽车。我不无腻烦地思忖道:到底会有多少个巧合呢?葬礼上她母亲的出现、那孩子做的梦,这样的事会日复一日地继续下去吗?我感觉到自己就像一个体力耗尽,终于明白了潮水之力大过自己力量的游泳者。可是即使自己要遭灭顶之灾,我也要托起亨利,直到最后一刻。说到底,这不就是做朋友的本分吗?因为假如这事没被证明是子虚乌有,假如它上了报,那么恐怕谁也没法预料它会怎样收场。我想起了曼彻斯特的玫瑰事件——那场骗局过了好久才被人们识破。眼下这个世道里,大家都是如此歇斯底里。到时候就会有人来搜寻圣徒遗物,会有祈祷仪式和列队游行。亨利是有头有脸的人,因此流言蜚语将会大行其道。所有的记者都会跑来,对他和萨拉的生活刨根问底,竭力打探出关于在多维耶附近举行的那场洗礼的奇异故事。假仁假义的报界庸俗不堪,我能想象到他们会用什么样的新闻标题,而这些标题又会引发出更多的“奇迹”。咱们得把这事的苗头消灭在摇篮里。
我想起了自己放在楼上房间抽屉里的那本日记。我想:那个也得处理掉,因为它可以被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来加以解释。事情看来似乎是这样:为了我们自己,我们必须保住她;而为了保住她,我们却不得不把她的特征一一毁掉。就连她儿时的读物也已经被证明是一种危险。还有相片——亨利给她拍的相片。这些绝对不能让报界弄到手。莫德可以信任吗?我同亨利两人一起努力,凑合着建起了一个家,可就是这个家现在也正在被人家分化瓦解。
“我们去喝一杯吗?”亨利问道。
“我马上就来。”
我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取出萨拉的日记,把封面和封底扯掉。它们很结实:布做的背衬像植物的根须一样裸露出来;扯掉它们就像是扯掉鸟儿的双脚和双翅。日记趴在床上,受了伤,没了翅膀,成了一叠纸张。它的最后一页显露在最上面,我又读到了这段话:“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之外别无所有。但是你对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时,你却给了我安宁。也给他这个吧,把我的安宁给他——他更需要。”
我想:这个你可没能成功,萨拉。你的祷告至少有一条没能应验。我并没能得到安宁;除了对你,对你的爱以外,我也没有任何别的爱。我是一个仇恨之人,不过我已不再感受到太多恨了。我说别人歇斯底里,可我自己说过的话也太过火了。我能察觉到自己的话不真诚。我主要的感觉与其说是仇恨,还不如说是恐惧。因为我想,假如天主存在,假如就连像你这样欲火旺盛、会偷情、会说你曾经说过的那些懦弱的谎言的人都能这样改变的话,那么我们大家只要像你这样两眼一闭,一劳永逸地跳上一跳,就都会成为圣徒的。假如你是圣徒的话,那么当圣徒就不是什么难事,而只不过是他可以要求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去做的一件事情,这件事就是:跳。但是我不跳。我坐在床上,对天主说:你夺走了她,但你还没得到我。我知道你的狡猾。是你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方,说是要把整个宇宙都给我们。天主啊,你是一个魔鬼,在引诱着我们往下跳。可我并不想要你的安宁,不想要你的爱。我想要的只是一种十分简单、十分容易的东西:我想要同萨拉终生相守,但你却把她带走了。你用你那恢宏的计划毁掉了我们的幸福,就像收割者毁掉一个鼠穴一样:我恨你,天主,我恨你,就好像你真的存在一样。
我看着那一沓纸。同一绺头发相比,它们不太带有个人的味道:头发你是可以用嘴唇和手指去触碰的。我对心灵已经厌倦透顶。以往我一直是为了她的肉体而活着,此刻我想要她的肉体,可是我拥有的一切却只是这本日记。于是我把日记锁进了橱柜,因为如果毁掉它,让自己更彻底地没有了萨拉,不就等于让他又得胜了一回吗?我对萨拉说:好吧,你就一意孤行好了。我相信你还活着,他也存在。可是要把对他的这种恨转变成爱,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你的祷告。他抢了我的东西,我要像你写的那个国王一样,抢走我身上他所想要的东西。恨在我的脑袋里,而不在我的肚子里或者皮肤里。你不能像去除疹子或者粉刺那样去除它。我不是像爱你一样地恨你吗?我不是也恨自己吗?
我从楼上招呼亨利道:“我好了。”于是我们便肩并肩地穿过公共草坪,朝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走去。街灯还没点亮,恋人们在十字路口约会。草坪那头就是那座台阶被毁的房屋,他就是在那儿把残缺不全的绝望生活重又还给了我。
“我老是期盼着我们黄昏时分的散步。”亨利说。
“是啊。”
我思忖着:明早要给医生打个电话,问问他信仰疗法是否可能,但转而一想,又觉得还是不打为好。只要不知道实情,我们就可以想象无数种疗法……我用手扶住亨利的胳膊。为了我们两人,我现在得坚强起来,他还没到真正担心的时候呢。
“我现在唯一真正期待的事情就是它了。”亨利说。
在本书的开头,我曾写道:此书所记述的是恨。此刻,在同亨利并肩前去喝一杯晚间啤酒的路上,我找到了一句同冬日里的情调似乎很相称的祷告词:噢,天主啊,你做的够了,你从我这里抢走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我太疲倦,也太衰老,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地放了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