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们一起去雪松路之前,我在高街给孩子买了份冰激凌——为的是气气他爸爸。亨利·迈尔斯正举行一个鸡尾酒会(帕基斯先生是这么报告的),所以采取行动正当其时。帕基斯先生把儿子的衣服扯扯平,然后把他交给了我。为了纪念平生头一回与一位委托人同台亮相,孩子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而我穿的是自己最糟的衣服。一些草莓冰激凌从他的匙子上滴下,溅到了他的套装上。我一言不发地坐着,直等到孩子把最后一小团冰激凌吃完。然后我问他:“再来一份?”他点点头。“还要草莓的吗?”
他说:“要香草的。”过了一会儿才又加上一句,“谢谢。”
他不慌不忙地吃起第二份冰激凌,仔细地舔着匙子,好像在抹掉指纹似的。随后我们两人便像父子一般牵着手穿过公共草坪,往雪松路走去。我想:萨拉和我都没孩子;结婚、生孩子,过甜美平淡的安生日子,难道就不比这种贪欲嫉妒、偷鸡摸狗的勾当和帕基斯的报告更有道理吗?
我按响了雪松路顶楼的门铃,并对孩子说:“记住,你觉得自己病了。”
“要是他们给我一份冰激凌的话……”他开口说道。帕基斯已经训练他作好了准备。
“他们不会的。”
我揣测,来开门的是斯迈思小姐——一个头戴从义卖场上买来的那种灰不溜秋的头饰的中年妇女。我问道:“威尔逊先生住在这儿吗?”
“不住这儿,恐怕……”
“你不知道他是不是住在二楼吗?”
“这栋楼里没有叫威尔逊的人。”
“哦,亲爱的,”我说,“我大老远地带着这孩子过来,这会儿他觉得自己不舒服……”
我不敢看孩子,但从斯迈思小姐看他的样子来判断,我断定他正在默默地、十分能干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萨维奇先生该会自豪地承认他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了。
“让他进来坐下吧。”斯迈思小姐说。
“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心想:不知道萨拉隔多久就会从这个门口走进这间狭小凌乱的门厅一次?现在我算是到了X的家里了。帽钩上那顶棕色的软帽应该就是他的。我的继任者的手指——那些触摸萨拉的手指——每天都会转动这扇门的门把。现在门打开了,里面是煤气取暖炉的黄色火苗,粉红色灯罩里透出的光线穿过午后灰白色的天光,照到沙发上那面宽松的印花布套上。“我可以给你的小男孩端杯水来吗?”
“真是太谢谢你了。”我记得自己刚才已经说过这句话。
“或是来点橙汁?”
“别麻烦了。”
“橙汁。”男孩坚决地说,而且又是隔了好一会儿,待她走到门口时才说了声“谢谢”。现在既然只剩我们俩了,我便朝他望了望:他正趴在沙发套上,一副病得不轻的样子。要不是他对我挤挤眼睛的话,我会以为他是不是可能真的……这时候斯迈思小姐端着橙汁回来了,我说:“快道声谢谢,阿瑟。”
“他名字叫阿瑟?”
“阿瑟·詹姆斯,”我说。
“是个挺老派的名字。”
“我们是老派人家。从前他妈喜欢丁尼生。”
“他妈已经……?”
“是的。”我说。她用怜悯的眼光看了看孩子。
“他对你一定是个安慰。”
“也是个麻烦。”我说。我开始感到羞愧:她是这么相信我的话,而我都在这儿干些什么好事呢?我并没有离会见X的目的更近一点,再说,与床上的那个家伙打上照面是否就真的能让我开心一点呢?我改变了策略,说:“我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布里奇斯。”
“我叫斯迈思。”
“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想没有。我对人的面孔记得很清楚。”
“或许我在公共草坪上见过你。”
“我和我哥哥有时候会上那儿去。”
“他该不会是叫约翰·斯迈思吧?”
“不,”她说,“叫理查德·斯迈思。小男孩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更不好了。”帕基斯的儿子说。
“你看我们该给他量量体温吗?”
“能让我再喝点橙汁吗?”
“这不会有什么不好吧?”斯迈思小姐不太有把握地问,“可怜的孩子,也许他在发烧。”
“我们叨扰你够久了。”
“如果不把你们留住的话,我哥哥是不会原谅我的。他很喜欢孩子。”
“你哥哥在吗?”
“他随时都会回来。”
“下班回家来吗?”
“这个——他的工作日其实是星期天。”
“是教士吗?”我暗含恶意地问道,但得到的却是一个让人不解的回答:“并不是。”她脸上露出一丝忧虑的神情,那神情像幕布似的悬坠在我们两人中间,而她便带着自己的苦恼躲到了幕布后面。她站起身子,这时候前厅的门打开,X来了。在昏暗的门厅里,我依稀辨认出一个有着一张演员般英俊面孔的男人——这张面孔照镜子照得太多,沾着一股俗气。我悲哀而不满地想道:我希望她的品味更好一点才是。随后,那个男人走到了灯光下。他左边的脸颊上有几块厚厚的青黑斑,看上去差不多像是他血统不纯的标记——刚才我是冤枉他了,他无论照哪面镜子都不可能有满足感。
斯迈思小姐说:“我哥哥理查德。布里奇斯先生。布里奇斯先生的小男孩不舒服。我要他们进来的。”
他一边眼睛看着孩子,一边同我握手。我注意到他的手又干又热。他说:“我曾经见过你孩子。”
“在公共草坪上吗?”
“有可能。”
对于这间屋子来说,他显得过于强势:他同印花布不协调。她妹妹坐在这里时,他们是不是在另外一间屋子里……或者他们打发她到外面办事,而自己在这里做爱?
好了,我已经见到这个人,没有什么理由需要再待在这儿了——除了所有那些因为见到他才生出的新问题以外:他们是在哪儿认识的?是她主动的吗?她看上了他的哪一点?他们成为情人有多久了?多长时间约会一次?她写过的那些话我都能背下来,“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我能把话说出来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了。不过人在爱的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办法。我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我。亲爱的……”我瞪着他脸颊上那些粗糙的青黑斑,心想:没有什么地方是保险的,驼背、瘸子——他们都有激发爱情的绝招。
“你上这儿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他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告诉过斯迈思小姐——有个叫威尔逊的人……”
“我记不得你的面孔,不过我记得你儿子的面孔。”他失望地做了个简短的手势,仿佛像是要摸摸孩子的手似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温情。他说:“你不必害怕我。我习惯了人们上这儿来。你尽管放心,我只想能为你效劳。”
斯迈思小姐解释道:“人们常常脸皮太薄。”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们都在说些什么。
“我只是在找一个叫作威尔逊的人。”
“你很清楚:我知道没这么个人。”
“如果你能借我一本电话号码簿的话,我可以核实一下他的地址……”
“还是再坐坐吧。”他边说边愁容满面地来回打量着孩子。
“我得走了。阿瑟已经感觉好了点,威尔逊……”他的含糊其词让我感到不太自在。
“你想走的话当然可以走,但你把孩子留在这里不行吗——哪怕只留半小时?我想同他谈谈。”我想他已经认出了帕基斯的助手,正打算要盘问他,所以便说,“你要问他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问我。”每次他把没有青黑斑的那半边脸对着我时,我的怒火都会增加,因为只要我一看到他那松弛丑陋的另一侧脸颊,它就会慢慢转开。我实在无法相信:斯迈思小姐去沏茶时,这儿的印花布沙发套上会横流着淫欲。不过绝望总会给人一个回答,此刻绝望正在问我:你难道愿意那是爱情,而不是淫欲吗?
“你和我年纪都太大了,”他说,“可是牧师和学校的老师们——他们用自己的谎言来腐蚀他的过程才刚刚开始。”
“见鬼!我不懂你什么意思。”说完这话后我赶紧对斯迈思小姐补充了一句,“对不起。”
“瞧,我算说对了吧!”他说,“‘见鬼’,我要是惹恼了你,你很可能还会说‘我的上帝’呢。”
我觉得自己惹他不高兴了。他可能是个不信奉英国国教的新教牧师,因为斯迈思小姐说过他星期天工作。可是这样一个人竟会成为萨拉的情人,真是荒诞极了。它一下子降低了她的重要性:她的情事成了个笑柄;她本人也可能会在我将出席的下一个宴会上成为有趣的谈资。有一会儿我不再去想她了。男孩说:“我觉得难受,我能再喝点橙汁吗?”
斯迈思小姐说:“亲爱的,我想你最好还是别再喝了。”
“我真的得带他走了。太谢谢你们了。”我尽量盯着斯迈思先生脸上的青黑斑对他说,“如有得罪之处,十分抱歉。那纯属偶然,我只是碰巧接受不了你的宗教信仰。”
他诧异地望着我。“可我并无任何宗教信仰。我什么也不信。”
“我以为你反对……”
“我痛恨前人留下的花哨玩意儿。请原谅,我知道自己扯得太远了,布里奇斯先生,但有时候我怕平常用的词儿——比如说‘再见’——也会让人们想起那些花哨的玩意儿。要是我能相信自己的孙子连‘上帝’这样的词儿对我们来说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像他不知道斯瓦希里语某个词的意思一样,那就好了。”
“你有孙子吗?”
他愁容满面地说:“我没孩子。我羡慕你有儿子。这是伟大的义务和伟大的责任。”
“你刚才想问他些什么?”
“我想要他在这里的感觉就像在家里一样,因为那样的话他以后就可能还会再来。人有这么多的东西想告诉一个孩子,比如世界是怎么来的。我想告诉他有关死亡的事情,我想从他脑子里清除掉他们在学校里灌输给他的所有谎言。”
“半小时里做这一堆事可是够多的。”
“人可以播下种子。”
我语带恶意地说:“那可是福音书里的话。”
“噢,这个你不说我也知道,我自己也已被腐蚀了。”
“人们真的来找你吗——悄悄地?”
“你会感到出乎意料的,”斯迈思小姐说,“人们都渴望得到有关希望的讯息。”
“希望?”
“是的,希望。”斯迈思说,“你难道看不出,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知道我们除了此世今生拥有的东西外别无所有的话,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希望?没有什么未来的补偿、回报、惩罚。”当半边脸颊隐藏起来的时候,他的面部有一种古怪的高贵味道。“那么我们就会着手把这个世界变成天堂了。”
“会有许许多多的东西需要先解释明白。”我说。
“我带你看看我的图书馆好吗?”
“这是伦敦城南部理性至上派最好的图书馆。”斯迈思小姐解释说。
“我不需要被人家说服改变信仰,斯迈思先生。我什么也不信,除了一些偶然的时候。”
“我们与之打交道的就是偶然的时候。”
“不过奇怪的是,这些时候正是希望的时刻。”
“自负可以假扮成希望。自私也会。”
“我不觉得它们同希望有什么关系。希望会突然间无缘无故地产生,它是一种气味……”
“啊,”斯迈思说,“花的结构、设计的主题、钟表需要有制造它们的钟表匠之类的道理,所有这些都是老掉牙的玩意儿了。施韦尼根二十五年前就对所有这些问题作了解答。我来解释给你听……”
“今天不啦。我真的得带孩子回家了。”
他像一个遭到拒绝的情人一样,又做了一下那个表示爱意受挫的手势。我突然间想道:不知在多少临终病人的床前他被拒绝过。我觉得自己也想给他一点有关希望的讯息,可就在此时,他的另一侧脸颊转向了我,于是我便只能看到那张傲慢的演员般的脸了。我更喜欢他可怜、信心不足、落后于时代的时候。艾耶尔、罗素——他们是今日的时尚,不过我怀疑他的图书馆里是否会有许多逻辑实证主义者的著作。他那里只会有变革世界的斗士,而不会有超然物外的哲人。
在门口——我注意到他没有用那个危险的术语“再见”来同我道别——我冲着他那半边漂亮的脸颊开了一炮:“你应该见见我的一个朋友,迈尔斯太太。她会感兴趣的……”说到此处我便一下打住话头。炮弹击中了目标。那侧脸颊的青黑斑上似乎泛起了些许绛紫色,他猛地掉开了脸。这时我听到斯迈思小姐说:“哦,我亲爱的。”无疑我弄得他难受了,不过感到难受的并不仅仅是他,还有我。我真希望自己刚才的炮弹偏离了目标。
在外面马路的阴沟边上,帕基斯的儿子感到恶心。我让他吐出来,自己则站在那儿纳闷:难道他也失去她了吗?这一切难道就没个完吗?我现在是不是该去找Y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