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先向他示爱的。她从一开始就错了。
爱的游戏里,谁主动谁就输了先机,谁认真谁就落在下风,而谁爱得越深谁就越没有主权。
心爱终于恋爱了。
自从那个采访之后,卢克凡便顺理成章地开始约会她,他并没有对采访内容多加评价,但似乎默认了“心上人”这个角色。就像最标准的男朋友那样,带着心爱到处玩,给她买花、买巧克力——尽管,他只送天堂鸟不送玫瑰,而心爱也从来都不喜欢吃巧克力。
最重要的,是他并没有对心爱开口说爱。
心爱一早就向天下人宣称他是她的心上人,他没有否认,却并不等于认同;即使认同,也未必承诺回应。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然而他和她的心,并不相应。心爱甚至不能主动开口问他。因为一问,就成了纠缠。
她投之以琼瑶,他却报之以木桃。
但是她甚至不可以计较得失,她能够做的,只是想方设法将木桃保鲜,使它成为一枚可以与琼瑶等寿的不死仙桃。否则,她便只能守着那木桃哭泣,直至它腐烂成尘。
爱情的定律从来如此。是她先向他示爱的。她从一开始就错了。爱的游戏里,谁主动谁就输了先机,谁认真谁就落在下风,而谁爱得越深谁就越没有主权。
但是怎么样也好,只要他们可以在一起,她能够见到他,陪着他,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和他在一起,不论做什么,都让她觉得意味无穷;去海边看日出,那太阳便比往时更加艳若凝脂;去郊外采野花,那小花就香得动声动色,简直可以取代牡丹做花国魁首;为了赴克凡的约会,她可以毫不犹豫地推掉任何的媒体采访或是书画拍卖会;但有时克凡感兴趣,她又会主动邀请记者,并且把风光全部让给克凡。她不再像以往那样对答如流,镇定自若,而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之前都先征求过克凡的意见,以他的眼色意愿行事——尽管,他的主意从来都并不高明。
只要克凡愿意,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搁下,所有的荣誉都不再重要,什么人都可以不问,什么事都可以不理,甄心爱,是为了卢克凡而生、为了卢克凡而活的。
他们第一次约会时,他便试图扳过她的脸吻她,她心觉不妥,却不能抗拒。初吻并未给她带来渴望中的甜蜜感动,却也震荡良久,回味无穷。而且,她发现自己的动作相当笨拙,已经全然记不起从前的经验——原来接吻这件事,并不可以随同记忆从前生沿用到今世。
回到家,她跳进浴缸里久久回味白天的那个吻,并且想入非非。接下来,会怎么样呢?倘若克凡提出进一步要求,是该接受,还是拒绝?都才只有十六岁,肌肤之亲未免言之过早,但是拒绝,她做得到吗?如果克凡说“要”,她可以对克凡说“不”吗?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她发现自己简直有点怕克凡呢。
凭着前世红舞女的经验,她不是不明白,真爱一个男人,就不可以太纵着他,让他得到的太多、太容易。
然而她不由自主。
她视他为心上人,而他,肯做她的身边人已经很好。便是这身边人,也不知可以维持多久。
前世她是一个不洁不贞的女子,然而那是命运;今生,她好想做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子。这使心爱在今世养成了酷爱洗澡的嗜好。
她一直认为,洗浴应该是一件非常铺张的事,只有铺张才会舒适。这铺张包括没完没了地冲水、把浴液涂满全身后半仰起头让它以自然状态被冲干而不假手去搓洗、不计较时间、当然还要有充足的供暖与照明。
如果可以再随心所欲些,那就最好有一只巨大的浴缸,贮满了比例合宜的水与牛奶,把自己身体放进去的一刻,可以毫不吝惜地看到多余的水被体重哗一声排出缸外,其后的每一次转侧都会再将一些水泼洒出去;又或者水面浮满各色花瓣,身体在花瓣下若隐若现,每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一场盛大的表演,都会看到不同的花在肢体间开放,而浴洗之后,踏过一地花瓣走出浴室的感觉是一种近乎残酷的快意。
只有不计较付出的付出才可以称之为铺张——可以在任何想洗澡的时间就洗澡,想洗多久就洗多久,想用什么仪式来洗就用什么仪式来洗——这样的痛快淋漓大概便可以算作奢侈的舒适了。相比较之下,音乐或是香烛反而是最容易办到的一件事,因为消耗有限。
从前一切消费都要伸手向父母支取,买成打成束的鲜花仅供洗浴,真是很难说出口——何况从前的心爱根本无法开口说话。直到今天,她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可以照自己的心意重新布置浴室,可以随便买多少鲜花或是牛奶用来挥霍,可以随时随意地跳进浴缸来思考或者自言自语自问自答。
她在鲜花与水波辗转叹息,想着白天的那个吻,想着那一种亲近的甜蜜,从现实想到前世,曾经,她与大少爷最接近的时刻,是在船上。
大少爷因为晕船,只得顺从地接受她的照顾。她为他跑前跑后,喂水喂药,甚至替他更换衣裳——他的衣裳吐脏了,不得不从箱子底翻出干净的衬衫来换上。
他挣扎着要自己脱换,却险些扑倒在地,她忙将他扶住了,替他一粒粒地解开扣子,露出他胸口的痣,整整齐齐排布着,数一数,足足有六颗——原来不是痣,是香头烧的戒印。
她想起来,太太从前同她闲谈时提起过的,说克凡小时候请人算过命,不长寿,惟一的办法,是送到庙里做和尚,躲此一劫。当时的富人家多半流传着这样一种规矩:怕孩子养不大,便送到庙里去,受了香,请法师取了和尚名字,像慧净、悟空、智能什么的,斋戒沐浴,严守清规。俟过几日,再从墙围上接出去,以期骗过佛爷,叫他老人家对这假和尚多照顾。
不懂得这是什么心理——迷信佛爷无所不能,却又当佛爷是傻子,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一万个不通,可是人人都信,都这么做。卢府也一样画葫芦画瓢,并且惟恐骗不过,还特地多一份诚意——请住持用香头在克凡的胸口烧了六个戒疤,证明他是如假包换的和尚,连皮肉都拿出来侍奉佛祖了,那还有假?
这故事杏仁儿早早便听过了,且听过不只一次——她最喜欢听太太讲大少爷的故事,简直百听不厌。然而今天,她却是第一次实实在在地印证,把眼前的大少爷同故事里的小男孩合为一体,于是,她便也像亲眼看见了他从小到大的成长一样,与他更多了一份亲切与熟悉,熟悉得刻骨铭心,血肉相连。
她将手心轻轻在那胸口的戒痕上印了一印,仿佛把那六个戒伤也印在自己手心上了,这才缓缓替他穿上衣裳。她的手心贴住了他的心口,贴住了代表着他命运的戒印,他们便是真正的心心相印了,一生一世都不会分开,一生一世她都将是他最亲近的人。
心爱将双手托出水面,托了一手的花瓣,她对自己轻轻念:真心爱,是卢克凡生命中最亲近的人,一生一世都不分开,一生,一世。
假期苦短,克凡开学在即,心爱柔肠楚楚,不等分离已经相思百结,一双眼哭得通红,高高肿起。克却凡只觉夸张,并无离愁别绪,反而不耐烦:“你可以写信,可以打电话,用不着这么生离死别一样吧。”
心爱也不想自己表现得这样窝囊,没出息,可是一个人的伤心是与付出成正比的,而非取决于得到。克凡得到的太多,太容易,所以不珍惜;心爱付出得太重,太彻底,便会不舍得。
克凡轻松地取笑:“小时候我去上学,不叫你跟,你偏要跟,也是这么哭哭啼啼的。”他握一握她的手,“想起小时候的事,就像上辈子。心爱,我们好像整整认识了一辈子那么长。”
心爱含笑,一辈子,他们可不是认识了一辈子,从前生到今世,以至生生世世。
“那时候我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你会变得这么漂亮,这么红,还会做了我卢克凡的女朋友。”他忽然想起来,“我妈说有外国名校要免试录取你做学生,你是不是很快就要出国?”
“没那么快。手续相当麻烦。”心爱依依不舍地,“而且,我不想离你那么远。”
“可是我明天就要离开你了。不过我会给你写信的。”
然而他食言了。
回到学校,自有新的人新的事绊住卢克凡那颗东瞻西顾的心,他才没有时间坐下来安安静静地写一封信。他几乎没有时间展读心爱那又长又频繁的来信。
心爱几乎像是写日记一样地给克凡写信,有时一天会写三四封,文字清朗、从容、真诚无遮而片片段段。她并不会写很多肉麻的话,甚至不大提及思念,而她的思念与爱是蕴藏在字里行间跃然纸上的,不需要多么细心也可以感觉出来——
“克凡,桃花开了,大片大片的,花开时仿佛可以听见华尔兹的乐曲。我采了几朵做成书签,随信寄给你两枚。北京也是有桃花的吧?你有在花下跳舞吗?”
“克凡,昨晚有雨,早晨起来的时候,看到有许多花瓣被打落了。青苔很润,公园的松树下长出一些细脖子的蘑菇,像撑不开的伞。我试图将它们画出来,可是画不出雨的余韵。记录其实是件信不过的事情,因为只可以记录这一刻,而不知道它之前曾经历过些什么。”
“你上封信说要从天津去大连拍外景,是坐船去的吗?有没有晕船?要记得带晕船药。浪很大,船一直在摇晃,人们奄奄一息,那记忆真是可怕。如果每一朵浪花都有记忆,那么浪花里会有多少淹没的故事呢?每次听到涛声拍岸,我都觉得它们是在诉说,说不尽的不为人知的遥远秘密。”
她仿佛在努力地提醒着他什么,他若有所觉,却不愿深思。只是她的照片倒一直带在身边的,不是给自己看,而是给别人看。“我女朋友,天才画家真心爱。”
有心爱这样的美少女做女朋友是一件很拉风的事。因为可以借她的价值来肯定和提升他的价值,却并不妨碍他追求别的女生。
遇到攻不下的山头时,他会言若有憾地说:“心爱对我真的很好,但是我愿意为了你而放弃她。”往往收得奇效。
卢克凡的女朋友起码要有两位数。
然而这些心爱是不知道的。她一心一意地等着克凡回来,并真心祈祷他会早些成功,早些走红,早些成为更多人直到全世界的偶像明星。
有时李远征来看她,听她“克凡”“克凡”地说个没完,几次忍不住要提醒她卢克凡并非好情人,却总是不忍心开口。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他无法让自己说出对朋友不利的话,便只得沉默。
心爱笑:“现在我同你刚好反过来了,总是我说你听。”
远征苦笑,说句老实话,有时他还真是怀念从前心爱不说话的日子,那时的她比较温柔安静,不会这么没完没了地叫着别人的名字。不过也许从前她是在心里叫,而他听不到,便只读到自己愿意相信的话。谁知道呢?
人生不过是自己骗自己高兴。他至少还可以享受这些日子与心爱相见的快乐。
“你现在交际这么多,有没有放弃作画?”
“当然不会,可是画画的时间的确比从前少了许多。”心爱遗憾地说,“张老师的交际才真正多,又要同人合资办学又要到处办讲座,已经决定不再教我了。”
“张佩岑像商人多过像画家。”李远征评价。
心爱有些诧异,老好人也会说出刻薄的话来,但是倒也一针见血。张佩岑曾经亲口说过:“心爱,你是我一生中最值得的投资。”口气的足那些盯住一盘数研究“牛市”“熊市”买进卖出的股海难民。
他们也时时相约出游,钓鱼或是看电影,出双入对。然而感觉同和克凡在一起完全不一样。她面对他时,不会脸红心跳;他失约或迟到,她也不会焦急到坐立不安,胡思乱想。他们的游戏多半很闷,但并非无聊,因为两人喜欢看的片子属于同类,褒贬一致,兴趣相投。
到这时,李远征又庆幸心爱可以开口说话,使他享受到交流的快乐。他在学校里算得上一表人才,品学兼优,也并不是没有女孩子青睐于她,可是没有一个比心爱有味道。他有他的骄傲与坚持,宁缺勿滥,对心爱迁就,不代表他可以对别的女生马虎。
况且真爱的留学手续层层办妥,成行在即,便是这样的相对也不可以久长。李远征十分珍惜美好时光,不愿意让狭隘和嫉妒浪掷时间,明知自己在心爱的世界里只占居次位,每到克凡假期,便会自动消失一些日子。
人人都会追求自己认为最好的,不到绝望来临,都不会懂得转弯或是退而求其次。要么执著,要么花心,少有人真正知足。
李远征和真心爱,各有自己的一份执著。
越年冬天,卢克凡有机会出演一部电视电影的重要配角。播映那天,卢甄两家一早约好,不到八点已经齐齐坐在电视机前屏息等待。
卢妈妈做了水果沙拉招待客人,卢教授则开一瓶红酒与甄先生对饮,他一直不赞成儿子进影视圈,然而木已成舟,况且众人都是这般积极,他便也只得随波逐流,融入大众。
最紧张的还要属心爱,她还从没看过克凡哥哥在荧屏上的形象,不知道那和真实的克凡可有距离,他是不是有开麦拉面孔,会不会有观众缘,会不会一夕成名……她只觉得比自己开画展更加紧张,更加在乎成绩。
终于广告结束,正片上映,卢克凡出现在画面时,屋中人忍不住一阵欢呼,接着便沉静下来——少年卢克凡其实离巨星风范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屏幕上明明白白是个乳臭未干却自以为是的扮酷少年,他的举止言谈中带有那么浓重的模仿味道,仿佛在话剧舞台上,又似乎在上表演课,表情生涩,动作夸张,与角色完全脱节。
故事讲的是三四十年代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乘着电视连续剧《上海滩》的热潮,摘几朵浪花便当成溪流罢了。克凡扮演的,相当于丁力那样一个角色,同一班手足来到上海打天下,初出茅庐而好勇斗狠,跟老大爱上同一个女人,最终为了救那个女人而死于乱枪之下。
男生不同于女生,女孩子演技差点,只要形象年轻漂亮,还会收到娇花未开更惹怜的意外效果;男演员却不能光靠形象出位,年轻也并不是资本,半大小子的扮相其实尴尬,表演稍失分寸就会变形。换作是其他演员,卢妈妈甄妈妈一定会脱口问出“都不知道导演怎么会选他来演”;然而当事人是自家子弟,两位妈妈不禁护短,只有勉强地笑着说:“这孩子,还真有点表演天赋。”
到这时众人约摸都已明白,卢克凡所以会有机会参与演出,无非是因为剧组缺钱,电视电影是小成本制作,一切从简,不仅是卢克凡的角色,看情形,片中大部分年轻配角都应该是同学,大概制片方或是导演与学校有些瓜葛,这部片子几乎可以说是学员的一次汇报演出,或是实习成绩。
然而卢克凡本人显然不是这样想,他兴冲冲地打电话回来,声音高亢地说:“你们看了吗?我的表演怎么样?拔枪的动作帅不帅?就是戏份少了点。不过导演说以后再有机会合作,一定用我当主角。我们班同学也都说我演得不错,打算等下出去搓一顿庆祝呢。好了,他们在叫我,不多说了。”
他并没有要求与心爱单独通话。
虽然真心爱无疑是卢克凡最忠实的终身影迷。
而心爱从头至尾死死地盯着荧屏,却根本没有看清楚影片讲的是什么故事,也根本不在意卢克凡表演得有多夸张生涩。她全身心投入的,只是那一个熟悉得刻骨铭心的英俊形象。
影片中的卢克凡,像前世多过今生。尤其有个站在百货公司电梯里向下望的镜头,活脱脱就是从记忆中翻检出来再穿过半个世纪的风雨直接拷贝到荧屏上。
真心爱,永生永世都不会忘记那个瞬间,那个影像,那一个期盼良久如烟花绽放的定格。
那是在1947年的深秋,国民党伪“国大”召开,南京政府发布了“妨害风化,提倡节约,实行禁舞”的命令。一时市面大乱,娼业萧条,各大舞厅纷纷成立舞女组织,金大班做了这组织的头儿,天天到处去开会、呼吁、甚至组织游行。“百乐门”开几日又停几日,没个准信儿。
“百乐门”几十号小姐,大多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上班时胭脂绫罗,回到家仍然蓬头垢面洒扫洗涮;碧桃只有一个人,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压力轻,身份反而重,因为不必那么急着挣钱,态度上便先有了几分从容。随别人怎么闹,她只是不急,乐得利用这几天休假到处玩乐观光去。
这日中午醒来,她照常画了妆,换了旗袍,媚行狐步地往百货公司里来。太阳的光在法国梧桐的叶子上跳跃着,跳到柏油路面上来,像洒金子,她简直要不舍得踩下去。原来白天的上海也是可以这样美的。来上海一年多了,她还没有好好在白天里逛过玩过呢。
进了公司,她将手搭在升降梯上,整个身子探出去看光景,像一只久不见天日的小鬼,对现世充满了贪婪的好奇。然而就在这当儿,她看到对面的电梯里有个好熟悉的身影,分头、西装、双手交叠在身前,微微侧俯了面孔,很注意地倾听身旁一个女孩子的谈笑。那女孩子年纪很轻,虽然没穿校服,但是一看就知道是女学生,剪得很短的头发烫得卷卷的贴着头皮,白衬衫,中长裤,帆布鞋配着白线袜,露出圆实的一截小腿——大冬天里,这样的打扮是相当出格的,可是够时髦也够清爽,而且青春逼人。
碧桃遥遥地看着,仿佛牛郎隔了银河望织女,忽然便自惭形秽起来。升降梯一路地升上去、升上去,她却觉得自己的身形一直地矮下去、矮下去,矮得成了侏儒,成了芥豆,成了闲花野草——她本来也只是一株闲花野草,无以攀乔木。
她一路地升上顶层,停下来,站住了呆想。她想他想得这样痛,盼他盼得这样切,可是现在他就在眼前了,只隔着一道电梯,她却不敢叫他,不敢走到他面前去。她想他那样轩昂挺拔的一个人,她怎么配走到他面前同他说话呢?只有那位学生小姐才可以与他并肩同行。
如果她冒冒然走过去,那位小姐会怎么看怎么说呢?
如果那小姐开口问她是谁,她该怎么回答呢?
甚至如果他问她现在怎样生活,她又能怎么回答呢?
难道叫她说自己原先是他爹的小妾,而现在则是百乐门的舞小姐吗?
不,她没办法走上前去,没办法开口叫他,没办法这样子相认。
她不但不能前进,甚至不住地后退,一直退到了一层又一层的人群后头,一直退到她再也看不见他为止。
其实她早看不见他了,电梯一上一下,便将他们隔在了银河两岸。她已经看不见他了。当她发现自己已经看不见他的时候,忽然猛醒起来,一千一万个不舍得。
她扑到另一座电梯旁,又一路地坐到底层,冲到门外,冲到大街上。
冲出来,却再也看不到他。
他已经走了出去,也许是进了哪家店铺,也许是上了电车,也许他们本来就是开着自家的车子来的,现在又开着车子走了,走到另一个她走不进的世界去,从此与她擦肩而过,沧海桑田,终究成陌路……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她回想着白天的每一分每一秒,觉得了深深的后悔。
她怎么竟然分了心,光顾着看那女学生,竟然少看了克凡少爷许多眼呢?她真是见到了他吗?他现在有多高有多胖?留没留胡子?穿的什么衣裳?扣子系到颈下第几颗?皮鞋擦得亮不亮……怎么越想越想不起来了呢?
只有那小姐的样子倒是铭心刻骨呼之欲出的:短发、素面、白衬衫、中长裤、帆布鞋配着白线袜——女学生穿白线袜,而舞小姐穿玻璃丝袜,还是舶来品哩,很贵的,可是不知怎地,给她的衬衫长裤一比,竟然觉得土,风尘仆仆的。也许她的眉眼并不比自己秀美,但是她的气质中有一种清贵的味道。以前跟着克颜小姐念书时,曾经学过一句诗,叫做“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知道,这形容的便是那种女孩子。
学问,那女孩拥有的是她永远也不可能拥有的东西,就是学问。而学问,是比风情更宝贵的。
并且她有一种朝气也是自己所不具备的,她的衬衫长裤有种说不出的潇洒,她的神采表情有种难言的飞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比比划划的,克凡少爷微俯着头,听得很认真的样子。克凡少爷什么时候这样认真地听过自己说话呢?自己又说过些值得他用心倾听的话呢?
窗子外有吭吭咔咔的电车声响过,没有拉窗帘,于是可以看到窗户一角时时有蓝光闪过,那是高空电缆发出的电火花。它在这冬夜里就像烟花一样恍惚而清冷,钢蓝的,清脆的,徒劳地要照亮夜空,却总是稍纵即逝。
碧桃的公寓在南京路上,地址是金大班替她选的,房租也由金大班垫付。但是她知道,那些钱金大班早已数十倍地从她的熟客身上讨回来——总是在接过厚厚的一叠钱之后,金大班便很为难很小心地将一枚小小的钥匙递给那“为碧桃小姐交房租”的人。
所以碧桃公寓的钥匙总是时时更换,既是为了免得不同的客人在同一时间来访“撞车”,也是不愿意那客人出一次钱便想享受多次礼遇。碧桃常常记不起钥匙已经换了,隔三差五就要吃一回闭门羹,于是就要给大老远地到金大班家里去取钥匙,或者便干脆在大班家借宿一晚。
这种种不便,碧桃从不会同金大班计较。因为她的今天是大班给的,她的明天也还要多多倚仗大班的栽培与优待。她不过是舍了自己的身子出去,而救命之恩本来就当以身相许的。
她像一个不肯长大的孩子,将思想和情感都牢牢禁锢在一个早已发育成熟的身体里,然而欲望却是比所有的理智和情感都先醒过来。她在床上是和舞池里一样充满着创造性的——她并不是花样多,而只是擅于迎合。当她严丝合缝地承受与回应之时,便会把男人的欲望和灵感全都激发出来,于是峰回路转,机窍百出。这于她是一种本能,本能地迎合,本能地承受,本能地求生存。
可是今天,在重逢了大少爷、并且目睹了大少爷的女伴之后,碧桃深深地自卑了,意识到自己目前所做的一切的卑贱,不足挂齿。
她看着那高空闪烁的蓝火花,有种把自己挂在高空电缆上吊死的冲动。她想如果可以自由选择死亡的方式,那么飞到高处去,握住一朵钢冷的蓝火花把自己电死,一定是最令人惬意的死亡。如果她死了又活转来,重新再活一次,是不是更配得上他一些?
她看着自己的双手,仿佛要在手心里寻找烙在他胸口上的六枚戒印。她想见他,她真是想见他。那蓝火花在她的心底里燃烧,将她刺激得热一阵又冷一阵,仿佛发虐疾。
爱情就像是发虐疾,只有抱着爱人的身体才可以得到平静。她不懂得爱情,但是她知道她想见他,疯了一样地想见他,如果可以见到他,就是让她立时三刻死了也是甘心的。她已经躺下了,又一骨碌爬起来——当她想起他,就是躺在坟墓里也一样会爬起来的。
她重新穿戴了出去,叫辆黄包车一径来到已经打烊的百货公司门前,在屋檐下坐下来,抱着膝盖,低着头,傻傻地守候——就像在码头失散的那日,她在码头苦苦守候盼着他会回头来找她一样。
但是他没有来找她。
码头那日他没有回头来找她。今天也仍然不会回头找她。
总是她在找他。她在等他。但是找不到也等不到,即使人群中远远地望见了,也挤不到前面去……
巡警来驱逐她,把她当成一个流莺。她没有辩解,又低着头坐了一会儿便起身走了。走回公寓去,便真个发起烧来,整个人好像坐在船上,一会儿低一会儿高,只是晕得很。
船上那么多的人,拥过来挤过去,她怕极了,在人群涌动中寻找着他的身影,只怕一个不小心又把他失散。他远远地在她的前面,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她努力地向前挤,努力地向前挤,一心要挤到他的身边去,跟紧他,抓牢他。可是不成功,她无论如何挤不过去,她和他的距离这样地遥不可及,永远也不能达到。
她在梦里绝望地哭起来,眼泪打湿了耳畔的枕巾,她失去了他,再也寻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