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记忆的前两个规律我们就谈到这里。而第三个规律,即联想,在记忆中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事实上,联想是对记忆本身的解释。正如詹姆斯教授所言:我们的大脑实质上是一台联想的机器——假设你沉默片刻,然后用一种祈使的语气说道:“回忆!回忆!”
你的记忆会听从这个指令回想起过去的特定印迹吗?当然不会。因为这相当于让你审视真空,你不禁会问自己“我要回忆什么东西呢?”简言之,回忆需要一个提示。但是,如果我说,回忆你的出生日期,你早饭吃的什么或音阶的排列刻度,那么,你的记忆中会立即出现需要的结果:提示决定了回忆起一特定对象可能性的大小。
现在,如果你想搞清这种现象的发生原理,你可能会立即想象到提示一定与回想的事情密切相关。比如“出生日期”与年月等数字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早饭只会让你想象到咖啡、熏肉、鸡蛋,“音阶”自然是积习已久的哆、来、咪、发、唆、拉、哂、哆。其实,联想的规律在我们的思维过程中始终起着作用,只要这种思维不致因为没有思考的对象而中断。无论我们的头脑中出现了什么念头,联想会让我们立即捕捉到相应的事物,就像它们早已存在于我们的大脑中一样。
而且,你思考的事物与你回忆起来的事物是一般无二的——所以,受过训练的记忆会依赖于一个联想的组织体系,而联想的功能取决于两个特性。第一,联想的持久性;第二,联想的有序性。因此,良好记忆的奥妙就在于对要识记的事实形成多样且丰富的联想。而在这一过程中,除了要尽可能地对识记事实加以思考之外,我们还要怎样呢?简单地说,即是要使事实变得有序起来。比如说,两个具有相同经历的人,如果其中一个经常对所接触的事物进行思考并把它们形成一个有序的体系,那么,这个人就具有了相对而言更好的记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