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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章

回旅馆之后,发现安妮塔跟斯基普都留话了。我先打电话回家,跟安妮塔和孩子们聊了一会儿。我跟安妮塔说我最近收到一笔钱,会尽快寄给她;跟孩子们谈棒球,讲他们马上就要去的夏令营。

接着,我又打电话给在小猫小姐的斯基普。不知道谁接了电话,叫我等一等,他去叫斯基普。

“我想跟你见个面,”他说,“我今晚值班,你能不能稍晚点过来一趟?”

“好啊。”

“现在是几点?十点还是九点?我在这里还不到两个小时?感觉像五个小时。我会在两点左右关门,你那个时候来,我们喝两杯。”

我打开电视看大都会队,他们出城比赛去了,那座棒球场看起来应该在芝加哥。我的眼睛盯着荧屏,却完全不知道比赛内容。

还有一瓶昨天晚上喝剩的啤酒,在比赛的过程中,我把它干掉了,不过,我还是提不起精神。比赛结束之后,我又看了半个小时新闻,然后关掉电视,在床上躺了下来。

我翻起一本叫《圣人传记》的平装书,找到圣韦罗妮卡那一章,读了老半天,我还是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个人。传说中,她是一个住在耶路撒冷的妇人,在耶稣背着十字架的路上,曾经用了一块布为耶稣擦过汗,结果耶稣的圣容便留在那块布上。

我看了一眼那幅颇有二十世纪味道的插画,忍不住放声大笑。那个擦耶稣汗水的妇人,长得还真像那个也叫韦罗妮卡的电视节目主持人。

等我到那里的时候,小猫小姐已经打烊了,我还以为斯基普懒得等我,直接回家去了。接着我发现铁卷门并没锁上,从缝隙中,我看到吧台的后方有一点微弱的灯光。于是我把铁卷门拉到膝盖的高度,死命敲门。斯基普出来开了门,又把铁卷门拉下,用锁锁上。

他一脸倦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见到我真好,带我到吧台的另一端,问也没问,就倒了一杯野火鸡给我,给自己一满杯的威士忌。

“今天的第一杯。”我说。

“真的?那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天了,不过,这也难怪,今天才过了两个小时十分钟而已。”

我摇了摇头,“从起床之后的第一杯。我是喝了点啤酒,不过也没几杯。”我把眼前的波本干掉,感觉真好。

“其实我也一样。”他说,“我有好几天没喝了,有的时候,连一杯啤酒也没喝。你知道吗?对你跟我来说,酒是我们的选择,不醉不归是我们的宿命。”

“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不会觉得选择这一条路是什么好事。”

“天哪,别说教好不好?不管你怎么说,我们就是选择了酒,这就是你我跟比利·基根那种人的差别。”

“你真的这么认为?”

“你不这么想吗?那家伙一天到晚都在喝酒。我知道我们几个都喝得凶,昨天晚上,我们更是猛灌了一下,可是,我们明白,什么时候该喝,什么时候不该,你说我说得对吗?”

“大概对吧。”

“紧张之后是另一回事了,大家当然都想轻松一下嘛。可是老天,昨天我们见到他的时候,脸跟狗屎一样。”

“结果他却是我们唯一的英雄。”

“啊,说到这里,那个车牌号码,你——”

“是偷来的。”

“妈的,我们早料到了。”

“是啊。”

他喝了一口酒,说:“基根就是一天到晚喝。我自己还停得下来,因为我不想让酒精控制我。我可以说不喝就不喝,我想你也一样。”

“我想是吧。”

“你当然可以,基根,我就不知道了,这家伙根本就是酒鬼。”

“别叫人酒鬼,不大好。”

“你说得没错,我很喜欢他,也不想这么叫他,可是这家伙有问题。”他挺了挺胸,“管他的,他要当酒鬼就随他去吧,真希望那辆车不是偷的就好了。来吧,我们到后面去,可以舒服一点。”

我们进到办公室,桌上放了两瓶威士忌,斯基普往后一靠,把脚搁到桌上。“你査过车牌号码了,对吧?”他说,“所以说你已经开始查案了。”

我点了点头,“我到布鲁克林去了。”

“上哪去了?不是我们昨天去的地方吧?”

“我到教堂去了。”

“到教堂去能查到什么东西?你觉得其中一个人的皮包掉在那里了?”

“没有人知道你可以在那里查到什么,斯基普,我们就是得到处看看。”

“说得也对,可我就是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从哪里开始都可以,想到哪里就从哪里着手。”

“你查到什么没有?”

“几件事。”

“比如说?算了,你查你的,我可不想一天到晚盯着你。你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没有?”

“可能有。不到最后关头,你也不知道什么有用什么没用。再拿那辆车来说,你知道它是被偷的,可是你也不知道是谁偷的。”

“至少车主没什么嫌疑,至少我们可以从八百万个嫌疑犯中排除掉一个。车主是谁?是不是偶尔开一次到赌场的老太太?”

“我不知道,车是在海洋大道被偷的,距离那家海鲜餐厅不远。”

“那就是说他们不住在城里喽?”

“也有可能他们把自已的车停在那里,再偷了那辆车。他们也有可能坐出租车或者坐地铁——”

“所以我们没掌握什么线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他用手枕着后脑勺。“博比又去参加另一个广告演出,”他说,“还记得那个反对种族歧视的公益广告吗?他明天还要再演那个裁判,因为这次多加了几个人,所以他们得在事前见个面。”

“那很好啊。”

“你怎么知道?你觉得花尽全身力气,跟人家又抢又挤,只为了在电视上出现二十秒的职业很好吗?你知道拍一场换电灯泡的戏要用到几个演员吗?九个。其中一个爬上去换电灯泡,其他八个人在心里骂:‘上去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我?’”

“也没那么糟。”

“我没骗你,是个演员告诉我的。”他把酒喝光,坐回椅子上,“马修,昨天晚上真奇怪。”

“你说在教堂的地下室啊。”

他点了点头,“装扮成那个样子。他们为什么不戴孩子们喜欢的那种?连大鼻子、眼镜、胡子都有的那种面具?他们戴上那玩意儿,虽然一眼就知道是假的,但是一点都不好玩,当然他们手里拿着枪也该记上一笔。”

“他们为什么戴面具?”

“怕我们认出他们吧?谁没事会戴那玩意儿?”

“你认识他们吗?”

“不知道,我又没见过他们的真面目。”

“我想他们不认识我们。”我说,“我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有一个人叫你的名字。地下室很黑,但是他们进来很久,眼睛应该已经适应了。你跟我长得一点都不像。”

“那当然,我长得比较好看。”他猛吸一口香烟,吐出一堆缭绕的烟雾,“那你觉得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既然我们不认识他们,那他们又何必费那么大工夫?”

“可以增加我们辨认的困难。”

“我想也是。但他们怎么知道我们会找他们?就算找到他们,我们又能怎么样?我们不是说清楚了吗?用钱换回你的账本。说到这儿,你最后把账本怎么样了?”

“照我说的,把它们烧了。你为什么说我们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半夜在床上把他们干掉不行吗?”

“可以。”

“找到那家教堂,把一堆屎丢在圣坛上,然后再告诉图托,说是那两个人干的。我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狠狠搞他们一下,帮他们跟屠夫定个约会。说真格的,这两个人可能是行家,偷车都说不定还要戴面具呢。”

“你觉得那两个人是不是有点面熟?”

“戴了那么多怪东西,谁会觉得他们面熟?连声音好像都没听过。”

“是吗?”

“我好像觉得有什么熟悉的地方,但又说不上来。可能是他们的动作吧,不知道。”

“我想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们的动作很精确简单,步伐轻盈得不得了。”他笑道,“说不定他们很会跳舞。”

我的杯子空了。我往里面倒了点波本,慢慢地喝着。斯基普把烟头丢到咖啡杯里,然后说那句他一定会说的话,叫我别照着做,我跟他保证,绝对不会。他点了另一根烟,我们就坐在那里,静静地没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们先不说面具好了,他们为什么要开枪把灯泡打破?”

“为了掩护,好让他们比我们早一两步离开现场。”

“你真的以为他们觉得我们会去追吗?他们手上有枪啊,谁敢穷追不舍?”

“也许他们觉得黑暗中比较好逃跑吧。”我的眉头开始皱起来,“可是他们只要走一两步路,把电灯关掉就行了,你知道随便开枪会有什么坏处?”

“会吓得我屁滚尿流。”

“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行家们都知道,只要你一开枪,警察就会尾随而至,谁都挡不了。”

“也许他们就是生性爱冒险,不是有人说,要玩就玩它个过瘾。”

“也许。”

“增加一点戏剧效果。”

“也许。”

“天知道,昨天的场景已经够戏剧化了。他用枪指着我的时候,我真以为他会开枪。他开枪打天花板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更是一片混乱。你怎么啦?”

“哦,老天。”我说。

“干吗?”

“他用枪指着你,却开了两枪打天花板!”

“我们是不是忽略了什么?从我们刚才的谈话中,你是不是找到什么线索?”

我把手举了起来。“让我想一想。”我说,“我在想我为什么没注意到他们开枪打天花板这件事?”

“你没想到什么,马修?我没有——”

“你记不记得最近也有人用枪指着别人,结果并没有伤人,而是朝天花板开了两枪?”

“我的天哪。”

“想到了?”

“那不就是抢莫里西酒吧的那对江洋大盗吗?”

“你在想什么?”

“我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这种想法有点疯狂。这两个人没什么爱尔兰口音。”

“我们怎么知道他们一定就是那两个人?”

“我们不知道,不过,这种假设也很合理。那两个人用手帕蒙住脸,抢走援助金,看起来是个政治事件,其实,他们主要的目的也可能是钱啊,你说是不是?他们的步骤经过精心设计,没有不必要的动作,整件抢劫案像是一出编排过的舞蹈。”

“说不定他们真是搞艺术的。”

“没错。”他说,“‘十恶不赦的芭蕾舞七五年特展’,对不起,我一直在想这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两个戴了红手帕的小丑,抢了莫里西兄弟五万美元,然后又勒索我和卡萨宾,嘿,刚好也是同样的数目。我们已经慢慢归纳出线索了。”

“我们根本不知道莫里西兄弟被抢了多少。”

“是不知道,但是抢匪也不会知道保险箱里有多少钱。我们已经可以掌握他们的行事作风了,这点没什么好争的吧?他们的耳朵长什么样子?你记下了昨天晚上那两个人耳朵的样子,那你想不想得起来江洋大盗的耳朵长什么德性?”他开始笑起来,“我真的不相信我会这样胡说八道。你怎么会记得抢莫里西兄弟的抢匪有对怎样的耳朵?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斯基普,我真的不知道他们耳朵是什么样子。”

“我还以为你们侦探随时随地都在工作。”

“我那时满脑子都在想,要怎么样才不会被子弹击中。不管是抢莫里西兄弟的那对江洋大盗,还是昨天那两个人,都是个中好手。我在面对他们的时候,脑筋从没转到别的地方过。”

“个中好手?你看到他们的眼睛吗?”

“我不知道他们眼珠是什么颜色。”

“在我跟那个人交换账本的时候,距离够近,应该可以判断出眼睛的颜色,不过,就算是我瞧见了,我也不记得。现在更是没差别了,他们提到莫里西的事情吗?”

“我想没有。”

他闭上眼睛,“我来回想一下。我觉得那天的事有点像出哑剧,两声枪响之后,他们退出现场,寂静无声。”

“我的印象也是这样。”

他站了起来,绕着房间走。“真没想到,”他说,“嘿,也许我们不该再去想那天晚上的细节,我们应该追寻事件内部的关联。现在我们面对的可能是专抢酒吧的坏胚子。你觉得

他们会不会是本地的爱尔兰帮派,叫,叫什么来着?”

“西方帮。我跟莫里西兄弟都知道有这个组织。他们的意思是说,如果真是帮里兄弟干的话,风声早就露出来了。”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天哪,现在的味道更好了。我知道我们找到问题的关键了。一个小时前,我还像坠入雾里,但现在,我知道我迟早可以找到他们。

“所以他们才扮成那个样子。”我说,“他们才不管我们认不认识他们,反正先戴上假发面具再说,他们不想让我们见到他们。他们露出马脚了,我们一定抓得到他们。”

“天哪,你看看你,马修,就好像是听到警铃的看门狗一样。你要到哪里去抓他们?你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我知道他们叫‘弗兰克和杰西’。”

“那又怎样?莫里西兄弟想抓他们,已经想了好久了。他们不是还请你帮忙吗?结果你摸到边了没?”

我又给自己倒了一点酒,“如果你在车上装了一个发报器,你想追踪讯号,一辆车是不行的,你需要两辆车才有办法。”

“我不大明白你在说什么。”

“这跟我们现在说的事不太一样,不过也差不多。我们在莫里西酒吧见过他们,我们在教堂的地下室也见过他们。我们现在有两个参考点,可以追踪他们的信号了,朝天花板开两枪是他们的注册商标。只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要留下这种记号,好让我们来追踪。”

“是啊,真没想到他们会这么做。”他说,“他们真的惹上麻烦了。他们不知道‘牛头犬’马修·斯卡德已经盯上他们了吗?这两个可怜的家伙可能一毛钱也享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