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比始终恢复不过来,他就是不相信他比比利笨。“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他有点没事找事地说,“我也可以把相关资料在事前就记下来的,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线索。”
基根耸耸肩,“我总得想想办法,免得那两个人冲出来时,我还像傻瓜一样站在那里。”
我问他那两个人上车的时候,是不是还戴着伪装跟面具。
“我不知道。”博比说,“他们应该长成什么样子?不是都戴着面具吗?”他用他的食指跟大拇指圈成一副面具的样子。
“他们脸上有没有胡子?”
“他们当然有胡子,难不成你以为他们有时间停下来刮胡子?”
“胡子是假的。”斯基普说。
“哦。”
“他们也还戴着假发吧?其中一个人是深色的,一个人是浅色的。”
“应该是吧。我倒不知道他们戴假发。我——那个地方不是很亮,阿瑟。街灯亮着没错,但他们一溜烟就钻到车里去了,他们又没停下来开个记者会,让记者拍张照什么的。”
我说:“我们最好离开这里。”
“为什么?我们现在在布鲁克林。我从小就在这里晃,让我缅怀一下旧日时光吧。你从前是警察是不是?”
“刚才有人开了几枪,别留在这里引人注目。”
“有道理。”
我们走到卡萨宾的车旁,坐了进去,又在附近兜了几圈。等红灯的时候,我告诉卡萨宾怎么回曼哈顿去。我们把账本拿回来了,钱虽然没了,但是现在总算还能活着讲这个故事,已经不错了。更好的是,我们还可以到基根的酒吧里共谋一醉。想到这里,大家的心情都变得好得多了,我也能想起回家的正确道路,而卡萨宾更是心领神会,一下子就把回家的路搞清楚了。
在我们接近教堂的时候,我们见到前面有一小群人。有的人只有十几岁,有的人只穿了内衣裤,好像在等什么人。在不远的地方,我听到警笛声。
我本来想叫卡萨宾直接把车开回家,第二天再回来开斯基普的车子。可是斯基普的车停在消防栓的旁边,可能会有点麻烦。卡萨宾把车停了下来——他一时之间还没法把群众跟警笛联想在一起——我跟斯基普下了车。马路对面一个秃头、啤酒肚的男子斜着眼瞧着我们。
我走过去,问他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想知道我是不是管区警员,我摇了摇头。
“有人到教堂捣乱。”他说,“也许是孩子。我们现在看着出入口,警察就要来了。”
“孩子?”我还特别强调了一下。
他笑了。“我觉得我刚才比在地下室的时候还要紧张。”在我们把车开出几条街之后,斯基普说,“我手里拿了一个洗衣袋,还真有点像入室抢劫一样,更何况你腰间还有一把点四五呢。如果他们看到你那把枪,咱们就有好戏看了。”
“我完全忘了我有把枪。”
“送我们来的刚好是一批醉鬼,那些精明的警察一定不会视而不见的。”
“只有基根喝醉了。”
“你别忘了,他虽然醉了,但还是很精明。讲到喝酒——”我把那瓶威士忌从置物箱里拿了出来,把盖子扭开。他喝了好大的一口,然后把瓶子递给我。我们就这么传来传去,直到喝光为止。斯基普冒了一句:“去他妈的布鲁克林!”把酒瓶顺手往外一扔。我觉得他不该这么嚣张。我们的呼吸中有浓浓的酒气,身上有把没登记的手枪,而且我们也没办法解释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不过,这些话我忍住没说。
“他们好像很老练,”斯基普说,“对伪装之类的事很有一套。他们为什么要把灯光打灭?”
“拖延我们行动。”
“我那时还以为他要开枪打我们呢。马修?”
“干吗?”
“你那时候为什么不开枪打他?”
“你说他把枪口对准你的时候啊?如果我觉得他要开枪的话,我会动手的。我那时候不想轻举妄动。我开枪打他,他也会开枪打你。”
“我说过在那之后,就是他把灯光打灭之后,你的枪口不是还指着他吗?说不定你一开枪就打到他了。”
我想了一会儿才回答这个问题。我说:“你决定要破财消灾,免得他们把账本送到国税局去。如果我们在教堂里爆发枪战的话,你觉得你会落到怎么个下场?”
“天哪,我倒没有想到这点。”
“打中他也不见得能把钱拿回来啊,他可能早就把钱拿给守在后门的人了。”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脑筋好像根本没转。其实枪如果在我手上,我说不定会开枪,倒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可以一枪打中,而是现场那种气氛会让我扣扳机。”
“坦白说,”我说,“谁也不知道在那种气氛里人会做出什么事来。”
在车子碰到第二个红灯时,我掏出我的笔记本开始画。斯基普问我在画什么。
“耳朵。”我说。
“画那个干嘛?”
“我在警校的时候,有个教官教我们的。他说,人耳朵的形状其实有很大的差别,何况,很少有人会给耳朵美容,或是掩饰自己的耳朵,世上没有哪两个耳朵是一样的,所以我要在我忘记前把它们画下来。”
“你记得他们耳朵的样子?”
“哦,我只能记住重点特征。”
“那就不同了。”他抽出一根烟,“我还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耳朵呢,假发不是盖住他们的耳朵了吗?我想是没有,否则你哪画得出耳朵的样子。不过,你总不可能像指纹一样在档案里找到耳朵的特征吧?”
“我只想找个方法认出他们而已。”我说,“我说不定能认出他们的声音。我觉得今天晚上他们用的是真正的声音。至于他们的身高,其中一个大概是五英尺九英寸或十英寸的样子,另一个可能矮一点,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站在比较远的地方。”我看着我的笔记本,摇了摇头。“可是我记得哪个耳朵是谁的。我应该当场就记下来的,我的记性是越来越坏了。”
“你觉得这很重要吗,马修?”
“你说他们耳朵长什么样子吗?”一时之间我不知道他在问什么。“大概没什么要紧的吧,”我承认,“在调查中,有百分之九十的线索是一点用也没有的。其实有百分之九十九没有用——不过只要你功夫下得深,说不定真找得到蛛丝马迹。”
“你又想起过去的日子了?”
“你是说当警察的时候?不怎么想。”
“有的人到这种时候就会想起过去的生涯。”他说,“不管了,我不是说那对耳朵,我是说,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破案的关键?他们敲了我们一竹杠却逃之夭夭。你觉得从那个车牌号码上,我们能查出什么端倪吗?”
“不大可能。我想他们没那么笨,他们用的一定是赃车。”
“我想也是。其实我不该说什么的,因为能有条命回到这里来就已经不错了。我倒没有怪比利的意思,但是他们一时大意,再加上那两个家伙伪装得不错,我想我们得兜上好大的一个圈子,才会找到正确的方向。一个车牌号码应该帮不上忙。”
“可是有的时候破案,真的就只靠这么点线索。”
“可能吧。其实他们用赃车作案也不坏。”
“这话怎么说?”
“也许他们开赃车上街的时候,被哪个眼尖的巡警瞧见了呢?不是警方都有一张失踪车辆清单吗?你们行话叫赃车名单对不对?”
“赃车清单。不过要申报遗失之后好一阵子,车子才会被列在这张单子上。”
“也许他们在事前就计划好了。先在一个星期前偷一辆车,等开熟了再来干这个案子。他们可能还会被指控什么罪名?亵渎教堂有没有可能?”
“天哪。”我说。
“怎么啦?”
“教堂。”
“教堂怎么啦?”
“停车,斯基普。”
“啊?”
“停一会儿,好不好?”
“你是说真的吗?”他看着我,“你是说真的。”他现在才确定,把车停在路边。
我闭上眼睛,整理乱成一团的思绪,集中心神想教堂的事情。“教堂。”我说,“那是怎样的教堂,你有没有注意到?”
“教堂还不都是那个样子?不知道。不就是砖头、石头,这会有什么差别?”
“我是说那座教堂是新教的还是天主教的?”
“我怎么知道是哪一个教派的?”
“在教堂前面不是有个标志吗?黑底白字,前面还有玻璃,写着它是哪一个教派的,仪式什么时候举行。”
“还不就是那一套?告示上一定说,如果什么好玩,什么就不能做。”
我闭上眼睛,好像还能瞧见那玩意儿,只是牌上的字始终瞧不清楚。“你没注意到吗?”
“我脑子里有一大堆事情啊,马修,这到底有什么相干?”
“是不是天主教的?”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反天主教?你小的时候,修女用戒尺揍过你是不是?‘满脑子脏东西,啪!赏你一戒尺,混蛋小子!’是不是还是要停在这里,马修?”我没搭腔,只是绞尽脑汁回想当时的情景。“对面有家酒吧,可是我讨厌把钱花在布鲁克林,我只下去买瓶葡萄酒好吗?”
“好啊。”
“就把它当成是祭坛的圣酒吧。”他说。
回来的时候,他手里多了个褐色袋子,里面有一小瓶酒。他没从袋子里把酒瓶拿出来,就直接扭开瓶盖,喝了一口,把袋子交给我。我拿了好一会儿,才喝了一口。
“我们现在可以走了。”我说。
“上哪去?”
“回家,回曼哈顿去。”
“我们不是回教堂去,连续祷告个九天九夜啊?”
“那家教堂是属于路德教派的。”
“反正我们可以回曼哈顿了。”
“对。”
他启动引擎,把车开了出去。他伸出手来,我把瓶子递给他,他喝了一口,又把酒瓶还给我。
他说:“我不是想探听你的隐私,斯卡德探长,但是——”
“你是想知道我到底在搞什么?”
“对啊。”
“说起来是有点傻。”我说,“几天前,蒂勒里跟我说了件事情,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不过我记得那间教堂好像在本桑赫斯特。”
“是天主教教堂。”
“应该是吧。”我说。接着我把蒂勒里告诉我的故事跟他说了:有两个小混混,抢了黑手党头目的母亲常去的教堂,结果那两个小混混连皮都被剥掉了。
斯基普说:“真的?真有这种事?”
“我不知道,我想蒂勒里也不知道,只是故事这么传而已。”
“被挂在肉钩上,活生生被剥掉皮?”
“图托可能就喜欢这一套。难怪大家都叫他屠夫,我想他对屠宰业很有兴趣吧。”
“天哪,如果那家是他的教堂——”
“他妈妈的教堂。”
“不管了。你一定要把那个瓶子握到融化,才肯松手是不是?”
“对不起。”
“如果那是他的教堂,或是他妈妈的教堂,或是不管是谁的教堂——”
“那就千万别让他知道我们今天晚上也在场。在教堂里开枪跟抢劫没两样,那家伙想怎么对付我们,就会怎么对付我们,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事来?”
“天哪。”
“可是今天这家教堂是新教的,他妈妈上的是天主教教堂。就算是天主教教堂好了,在本桑赫斯特附近,至少还有个四五家。”
“我们一定要找一天算清楚到底有几家。”他吸了一口烟,咳了一声,把烟头往窗外一扔,“为什么有人会做这种事?”
“你是说——”
“我是说哪有人会剥孩子的皮?那两个小混混只不过是拿了点东西,用得着这样对付他们吗?”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图托是故意这么干的。”
“为什么?”
“杀一儆百。”
他想了想。“这招有用。”他说,“至少那两个小混混不会再抢教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