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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我回到旅馆,査了查有没有来信或是留言,结果什么都没有。看门的是一个来自安蒂瓜、手脚很灵便的黑人。他说他不怕热,只是想念舒爽的海风。

上楼后我洗了个澡。房间热得要命,其实我房里有空调,但是制冷系统好像坏掉了,只觉得热空气一直在房间里打转,还有一股化学药品的气味,屋里依旧是又湿又热。我索性关了它,把窗户全部打开,但是,好像一点帮助都没有。我瘫在床上,睡了一个小时左右。醒来之后,我又得再洗一个澡。

洗完后,我打了个电话找弗兰。接电话的是她室友。我告诉她我是谁,然后等了好久好久,弗兰才来接电话。

我邀她一起吃晚餐,如果还有兴致的话,饭后再去看场电影。“可是我今天晚上不行,马修。”她说,“我有别的计划,下次再说好不好?”

我挂了电话,有点后悔,早知道就不打了。我穿上衣服,照了照镜子,确定我不用刮胡子之后,就出门了。

街上也是热得要命,不过再过几个小时就会凉快下来。而且,街上全是酒吧,无论如何,它们的空调比我家的强。

很奇怪,我没有朝着酒吧去。我的心情不大好,声音沙哑,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会一口气灌几杯。但现在我却东逛西逛,也没打算找个地方歇歇脚。我甚至进到几家酒吧里去,但是,没点东西又跑了出来。

我还差点跟人打了一架。在第十大道的一家地下酒吧里,一个浑身横肉、少了几颗牙齿的大块头,跟我撞了个满怀,他的酒洒了我一身,我却很反常地接受了他的道歉。其实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本来就想找个人打架,我也准备好要教训教训他。他的一个朋友却从他身后抓住他手臂,另一个挡在我们中间。我就在这个时候回过神来,接受他那毫无歉意的道歉,迅速离开现场。

我朝东走向五十七街。几个黑人妓女在假日饭店前拉客。我仔细打量她们,态度比以前认真得多。其中一个像是戴了黑檀木面具的妓女,眼光毫不避讳地扫着我。我只觉得胸中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怒火,只是不知道是谁或是什么事情把我激怒的。

我走向第九大道,还是回阿姆斯特朗酒吧去。见到弗兰坐在那里,我一点也不惊讶,就好像知道她一定会在那里似的。我在酒吧的北边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弗兰背对着我,根本没注意我已经进来了。

她坐的是一张两人桌。她的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我只看见他有一头金发,两道金眉,一张年轻开朗的脸庞。他穿了件蓝色短袖衬衫,上面还有肩章。我记得大家管这种衣服叫猎装。他抽烟斗,喝啤酒。她点的是一大杯烟雾缭绕的粉红色液体。

可能是龙舌兰日出。那一年特别流行龙舌兰日出。

我的眼光转向吧台,见到卡罗琳坐在那里。散桌差不多都坐满了人,但是吧台还有一半是空的。对酒保来说,星期五晚上只有这么多人,算是很清闲的。门边,也就是在卡罗琳的右边,有两个人在畅饮啤酒,大谈棒球。她左边是三张没人坐的高脚椅。

我坐上中间那一张,点了一杯双份加水的波本。帮我倒酒的是比利,他随口跟我聊了两句天气。我喝了一口酒,偷偷瞄了卡罗琳一眼。她不像在等汤米或其他人,也不像几分钟前才进来的样子。她穿了一条浅黄色七分裤跟无袖的背心上衣,浅褐色头发梳得很整齐,配着她小小的脸庞,让人看着很舒服。她不时从粗重的杯子里喝一些黑色饮料。

那不是龙舌兰日出。

我喝了点波本,斜眼瞧了弗兰一眼。我为自己的怒火中烧感到生气。我跟她有过两次约会,彼此都没有感觉,身体里也没起什么化学变化,顶多就是送她到门口而已。今天晚上我刻意要找她,但她却说她有别的计划。结果她却坐在这里,跟“她的计划”一块儿喝龙舌兰日出。

只是我到底在生什么气?

我想,她大概不会跟他说,她明天有事,必须要早起吧?我敢说这个穿猎装的英俊小伙子绝对不用在楼梯下跟她说再见。

这时候,我右边传来一阵软绵绵的声音,“我忘记你的名字了。”

我转头瞧了瞧。

“我相信我们两个见过,”她说,“但是我实在想不起你的名字。”

“我叫马修·斯卡德。”我说,“你说得没错,汤米为我们介绍过。你是卡罗琳。”

“卡罗琳·奇塔姆。你最近见过他吗?”

“汤米?出了那件事之后就没再见到他了。”

“我也是。你们都去参加葬礼了?”

“没有,我想去,但是没去成。”

“你为什么要去?你不是不认识她吗?是不是?”

“不认识。”

“我也不认识。”她笑了。但是笑声中听不出任何高兴的意味。“吓了你一跳吧?我没见过她。我那天下午本来想去的,但是,我没去。”她的牙齿咬住下唇,“马修,请我喝一杯酒好不好?要不,我请你喝一杯也成。只是,得请你坐过来,免得我得一直扯嗓子跟你说话。好吗?”

她喝的是有杏仁味的甜酒,还加了冰块。这种酒味道很像甜点,极容易上口,但是后劲却跟威士忌差不多。

“他叫我不要去葬礼。”她说,“葬礼是在布鲁克林举行的。布鲁克林,对我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但办公室里很多人都去了。就算我不知道在哪里,也应该可以找到人送我一程。我可以跟大伙儿一道去,默默表达我的哀悼。但是他说我不能去,他说,我去不好。”

她赤裸的手臂上隐隐看得出有金色汗毛。她身上散发出一股麝香混合花香的味道。

“他说我去不好。”她说,“他说这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她拿起眼镜戴上。

她又说:“尊重?那个男人知道什么叫尊重?他是该尊重活人还是死人?我不过是办公室里的一个员工而已。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里上班,大家都知道我们是朋友。天哪,我们以前的那段,难道连朋友也够不上?”

“随你怎么说都行。”

“放屁!”她刻意把这个词拖得非常长,“我不是说我们上过床,我不是说这个。但是我们过去的确有很多欢乐跟笑声。他结婚了,每天回家找妈妈。”她喝了点酒,“这没什么关系。没骗你,没有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希望在清晨醒来时见到汤米·蒂勒里。我真的没骗你。这是怎么啦,马修,我的酒是喝光了,还是洒光了?”

我们两个都觉得她是喝得急了点。甜酒,本来就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喝过头。卡罗琳痛骂这种甜酒。这种酒跟波本不一样,波本喝到哪里你心里有数。

我跟她说,我就是专喝波本的酒客,如果她能了解波本酒的特性,以后就不会喝过量了。她好像真的把我的话听进去了,还拿过我的酒杯喝了一口。我把我的酒杯递给她,她的小手握住我的手,把酒杯拿稳,狠狠喝了一口。

“波本的格调不高。”她说,“你知道我意思吧?”

“我倒觉得这是绅士喜欢的口味。”

“绅士到这种酒吧里,就是想放浪一下。苏格兰威士忌适合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家伙跟幼儿园的小朋友。波本是那些想释放兽性、想偶尔调皮一下的大男孩喝的。波本要在酷热的夏天,而且不在乎汗流浃背的时候喝。”

没有人流汗。我们那时在她的公寓里,坐在她沙发上。她住五十七街,距离第九大道没两步路,屋子里的摆设跟装潢充满了装饰意味。一个酒瓶放在铁架玻璃咖啡桌旁。她打开空调。她的空调比我的安静,而且也凉快得多。我们把冰箱里的冰块全部用光,接下来索性喝纯酒。

“你以前是警察。”她说,“我记得他好像告诉过我。”

“有可能。”

“那你现在是私人侦探?”

“差不多。”

“所以你才没有去偷去抢,是吧。如果我今晚跟他在一起,会不会也被杀掉?他跟我在一起,他老婆被杀了;如果他跟他老婆在一起,被杀的人会不会是我?不过,我知道他现在不会跟他老婆在一起,对吧?因为她已经入土为安了。”

她的公寓很小但很舒适。家具造形简洁明快,视觉艺术作品用铝框装好,挂在墙壁上。从她的窗户望出去,你可以见到远处大厦的那个绿屋顶。

“如果现在有个坏人闯进来,”她说,“我更有机会逃命。”

“因为有我保护你?”

“嗯。”她说,“我的英雄。”

我们吻在一起。我托起她的腮,朝她吻去,两个人扭在一起。我闻着她的香水味,感受她的柔软。我们紧拥了好一会儿,接着分开,就好像两人同时想喝一口酒似的。

“就算我只有一个人。”她端过酒杯的同时,说道,“我也有办法保护自已。”

“你一定是空手道的黑带高手。”

“我只有一条琼珠腰带,宝贝,那是用来配我的皮包的。不过,我这里有个东西可以保护我,给我一分钟,我拿来给你看。”

沙发旁边有一对铁背矮桌子。她把身子压在我大腿上,伸手到我旁边的桌子,打开抽屉,在里面摸索着。她的脸靠在我的膝盖边。在她的七分裤跟小背心间,露出一大段光滑的肌肤。我不禁把手放在她背上。

“不要这样,马修,我都忘记我在找什么了。”

“忘了就算了。”

“不能算了。找到了,你看。”她站起来,手里拿了一把枪。枪的颜色跟沙发旁的桌子差不多。那是一把左轮手枪,看起来像点三二。枪身很短,全身通黑,枪管只有一英寸长。

“我觉得你还是把那东西拿远一点比较好。”我说。

“我拿着枪的时候,绝对不会胡来。”她说,“我在一个到处都是枪的地方长大。来福枪、猎枪、手枪,什么枪都有。我爸爸跟我两个哥哥都喜欢打猎。鹌鹑、野鸡、鸭子,碰到他们就倒霉。我看枪看习惯了。”

“这枪里有子弹吗?”

“如果没有装子弹的话,这能算是枪吗?你说是不是?”

“这枪是汤米给你的吗?”

“是啊。”她伸直手臂,端着枪,假装在瞄准坏人。“砰!”她说,“他把子弹装满之后,就再没有给我多余的子弹了。如果我今天开了几枪打坏人,我下次就得再跟他要子弹。”

“他为什么要给你?”

“反正不是为了打猎。”她笑道。“保护自己啊。”她说,“我跟他说,像我这样的女孩一个人住在这样的大都市里,有时会觉得紧张。有一天,他给了我这把枪。他说,这把枪是买给他老婆的,给她自卫用,但她死也不肯要,怎么也不肯拿在手上。”她突然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

“哦,我觉得这有点像男人讲的笑话。‘我老婆不肯把它拿在手里。’我想到别的地方去了,马修。”

“这么想也没什么不对。”

“我告诉过你波本酒格调不高,会把你心中的野兽放出来。你可以亲我。”

“你还是把那把枪放下比较好。”

“你不愿意亲手上有枪的女人吗?”她转身把手枪放好,关上抽屉。“我就把它放在沙发旁边,”她说,“以备不时之需。这张沙发其实可以变成一张床。”

“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什么?难道你要我证明给你看?”

“你最好证明给我看。”

所以,我们就做了两个成年男女觉得寂寞时会做的那种事。那张沙发摊开来,的确是一张很舒服的床,我们把所有的灯都关掉,只在空酒瓶上点几根蜡烛。屋里放着调频台的音乐。她的身材很棒,嘴唇很饥渴,皮肤十分光滑。她的叫声很狂野,几个动作的功夫也很到家。事后,她哭了。

我们谈了会儿,喝了点波本。好一阵子,她才睡着。我为她盖好薄被。本来我可以在那里睡下的,但是,我穿好衣服默默离开。你不知道在她究竟想不想在天亮的时候,见到马修·斯卡德在她身边。

回家的路上,我在一家小小的叙利亚杂货店买了两瓶麦酒,并且请店员把瓶盖打开。我爬上我的房间,坐在窗台上,一口气就把一瓶酒给干掉了。

我想到了蒂勒里。他现在在哪里?在他妻子死去的那个房间里吗?还是跟他的朋友亲戚一起?

我想,歹徒在杀他妻子的时候,他不是在卡罗琳的床上就是在哪个酒吧鬼混。我不知道他想到这点时心里做何感想,或是他到底有没有想到过这点。

突然间,我的思绪转到了安妮塔,想到我在长岛的孩子。有一度,我见到她发怒,心里着实害怕,总觉得这是一种说不出的危险。我觉得这种恐惧很不理性,过了好一段时间,我才察觉到这种不安的来源。我带了一点东西回家,那是一丝来自卡罗琳身上的幽香。我觉得汤米·蒂勒里的罪好像转到我身上了。

唉,管他的,我哪管得了蒂勒里的罪过?我自己的事,都已经承担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