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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Stepfather-step) 第四节

令人惊讶的是,我租来的车子还停在山丘对面的山腰上。因为淋过雨,车身很脏,但是上面并没有被贴上违规停车的罚单。这个小镇别的没有,就是空地很多,所以才能这么大方吧。

我用隔壁小镇的公用电话和柳濑老大联络上了。老大很吃惊地问我“你还没搞定呀?”我只好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要是跟他说我被两个十三岁的小鬼当作人质,他肯定会笑死的。虽然我有时也很想一刀砍死老大,但趁着他还有利用价值的时候,我还是希望他能好好活着。

战略上,我必须避免让井口雅子知道我的存在,所以只拿了需要的东西后,我将车子停在停车场里,利用电车和徒步悄悄地回到了双胞胎家。

经过隔壁时,我抬头看了一下被雷击过的屋顶。角度倾斜得十分漂亮的屋顶上,有几片西洋瓦已经剥落了。但由于原来的结构很牢固,造成的损失并不大。

隔壁家的窗帘依然低垂,感觉不出有人的存在。但是当风掀起窗帘时,房间里有什么东西闪亮了一下。我突然想起之前勘查地形时,也在门口看到闪光,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双胞胎已经先回到家了。一个在洗衣服,一个在打扫房子。那景象就像是女权扩张时期的家政课教室一样。

果然如他们所说的,晚餐的菜很丰盛。看着他们用熟练的手势切葱花,我不禁想起了一些很久都没用过的字眼。

真是令人疼爱的小孩。

“谁教你做菜的?”

“没有,我本来就喜欢做菜。而且之前我不是说过吗?我妈妈只有周末才会回家。”

的确,这个像桃花源一样的绿色小镇,离东京是远了点。可是既然把房子买在这里,就应该有心理准备才对,毕竟要到桃花源总得花点时间嘛。

“可是对爸妈来说,或许东京才是他们的桃花源吧。”小直说道。

看来子女太过通达事理,父母就容易变坏。

“你们必须帮忙才行。”整理餐桌时,我开口要求。双胞胎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很严肃。

“我不是在威胁你们。如果你们真的需要一大笔钱,又想要利用我的话,就不能只是搭顺风车。”

双胞胎探出身子问:“那我们该做什么?”

“你们真的想做吗?”

“当然。”

“因为财政紧迫嘛。”

我有点错愕。“你们一点邻居爱都没有吗?”

“什么意思?”

“你们等于是要我偷隔壁邻居家喽?难道不觉得内疚吗?”

“可是爸爸你不就是想要那么做吗?”

叫我爸爸?简直不像话。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当你们的爸爸?”

双胞胎看着地面猛笑。小直回头看着厨房,“水开了,”并站起来说道:“我去泡咖啡。”

“你们听清楚了,我和你们之间的关系,就只是单纯的共犯关系。不会更多也不会更少。如果你们不愿意帮我这个盗窃犯,那也没关系。基于你们照顾过我,我会给你们一笔相当的谢礼,但是你们一旦手下之后我们便井水不犯河水了。”

小哲在一边搔头,小直站在炉子边回答:“好。”

“那你们是肯帮忙喽?”

“我们愿意。”

“良心上不会觉得过意不去吗?”

小哲表情有些正经地回答:“我们和隔壁又没有任何交情。”

“她才刚搬来没多久。”

“又是一个女人独自生活。”

“整天都窝在家里。”

“什么时候开始的?”

“就是从搬来的第二天起嘛。”

“跟她打招呼也不理不睬的。”

“就算是背对着我们,”

“听见我们跟她问好,也应该回过头来问候一声嘛。”小直捧着装有三个咖啡杯的托盘坐了下来。

“还有……我是听别人说的,听说隔壁的女人从远亲那边得到一笔遗产,一夜之间变成了有钱人。”

“给我们一点花花,又有什么关系呢?”小哲说得有些忘我了。

我心想,原来如此,这个看似彼此互不关心的小镇里,居然已经谣言满天飞了。

“对了……”双胞胎探出身子问:“你应该也是听说隔壁的井口很有钱,所以才会来到这里吧?”

我当然是知道喽。

柳濑老大算是提供这方面咨讯给我的人吧。他以前当过律师,还坐过牢。那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往事了,听说当时受到政府的许多迫害,可说是有风骨的忧国之士。

事实上在战后他也开了法律事务所,但因为整天忙着照顾那些没有钱雇佣私人律师的贫苦人们,一直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

有一天他突然觉醒了。

任何时代都会有像老大这种——有骨气,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却是不懂得营生的正义之士。他们一心怀抱着正义感和使命感为人奔波,根本没有时间想到赚钱的事。因此老大想到不如出面帮这些人捞一把。

柳濑老大目前和十三个客户订有契约。没有印花的契约上面写着“万一事迹败露,彼此将同归于尽”,并盖上双方的血印。

客户之中,有七个是法律事务所、三个是房屋中介;剩下的三个之中,有两个是私立医院,最后一个是没有执照的托儿所。每一个都是拼了命在做不能赚钱的事业——不求报酬甚至是自备便当的有志之士。

老大跟他们领取一定金额的顾问费,有时也取得一些咨讯。比方说,对方是法律事务所的话,就能提供像前面所提到的有赚头的情报。律师有守密的义务,必须口风很紧,但由于彼此都是同业,多少会松一点口,就算没有说得很具体,只要透露一点风声,之后老大再叫手下去查便一清二楚了。

当老大确定能够捞到一笔安全稳当的巨款时,便轮到我出马了。

和老大合作的专业小偷,还有其他两位。我们之间不作联系,彼此并不相识,但可以想见他们技术应该都不错。

偷到的金钱,通常是与老大二一添做五平分。老大从中拿走他那一份的手续费后,剩下的再分配给客户。我不清楚详细的分配比率,但应该是公平的吧。

这一次老大和我七三对帐的分法,是他主动提的。因为上一次的工作很棘手,却没有赚头,老大认为问题出在他的判断错误。老大就是这样讲规矩的人。

当然我也会独来独往地上工,并非始终都跟老大合作的。只是说老大介绍的工作轻松得多,对我而言不无小补。何况万一出事时,老大还保证要他的律师客户出面处理。

所以关于小哲“给我们一点花花,又有什么关系呢”的说法,我其实很难反驳。从生前毫无往来的亲戚手上得到一笔巨款,本来就不是什么值得赞扬的好事。从中分一点出来,也不构成犯罪吧?

不过我并不想对双胞胎说这些,万一引起他们的兴趣就麻烦了。而且我也有守密的义务。

“之后后悔就来不及了。要退出的话就趁现在。”

酒瓶组合丝毫不为所动,两人合唱般地表示:“我们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