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诗学概论……”高濑千帆认出了靠近公布栏的朋友,对他说道:“停课耶!”
“是吗?”匠千晓像只招财猫似地对着千帆半举着手打招呼,又打了个哈欠。“真遗憾。”
“你的表情一点都不遗憾。”
“我是真的遗憾啊!”匠千晓一脸心虚地拭去眼角的泪水。“只有这门课让我每次都很期待。”
“你是觉得诗人沉沦的样子很有趣吧?同性恋、嗜酒、自杀癖……那个老师是不是憧憬破灭啊?老往这方面离题。”
“美国真是个有趣的地方,无论是在文化或文学方面,总试图以创新的力量来弥补缺乏传统的缺点;在这股创造热潮之下,出现了一堆否定人性的思潮,你不觉得很有美国的风格吗?约翰·贝里曼与希薇亚·普拉斯都是如此。”
“不管是哪国的文学家,”千帆面不改色地说着刻薄话。“都一样堕落吧!”
“不过换做日本,总是会赋予些奇怪的意义吧?明明只是单纯的自甘堕落,却硬要说什么‘污秽的美学’、‘思想哲学的升华’、‘爱与信赖的挫折’、‘理智的败北’。相较之下,贝里曼沉溺于酒精、普拉斯投向自杀怀抱的那种无意义——”
“我不知道匠仔是个虚无主义者耶!”
“不,不是啦!高千。这和虚无主义无关。”匠仔——亦即匠千晓慌忙说道:“我只是说,竟能借由人为产生那种无意义的力量,实在很有美国风格——”
“好、好,我懂了、我懂了,可以停止你的户外教学了吗?”高千——亦即高濑千帆拉着匠仔的手臂离开公布栏。“停课的感觉都被你破坏了。不过,要是白井老师听到了,肯定会高兴得痛哭流涕,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值得教的学生了’吧!”
“是吗?”
“你看起来很想睡耶!去夜游了?”
“是在读《尤里西斯》①。”
①《尤里西斯》,意识流长篇小说,爱尔兰小说家詹姆斯·乔伊斯(JamesJoyce(1882~1941))的代表作,有“最难懂的巨着”之称。
“乔伊斯的?哪个科目把它当成教材了吗?”
“不,只是我个人兴趣。我想验证读完主角年轻诗人一天的意识流,是否真需要花上二十四小时。”
“哦?”高千一脸不可置信。“结果呢?”
“不行。”匠仔又打了个大呵欠。“十一个小时就失败了。下次我想试试伍尔夫的《达洛维夫人》①。”
①《达洛维夫人》(Mrs.Dalloway),弗吉尼亚·伍尔芙在1925年发表的一部长篇意识流小说。该小说作为伍尔芙的代表作之一,被时代杂志TIME评为1923-2005百部最佳英文小说之一。
“这么一提——”
业已换上秋装的学生们在校园中散步,高千与匠仔亦并肩漫步于其中。总是执着于展露修长美腿的高千,今天也穿着迷你短裙和彩色长袜,但脚下却是双磨平的运动鞋;不可思议的是,这种不搭调的装扮穿在她身上,却显得极为相称。
“——小漂呢?今天没跟你在一起啊?”
“他不在。”
“不在?难道他的毛病又犯了啊?这次去了哪里?”
“不知道,不过他曾说过‘下次想到希腊走走’。”
“我还以为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东南亚呢!”
“好像不是。学长说那是天大的误会,因为他是只漂鸟——”
“他说话还是一样好笑。”
小漂——亦即边见佑辅,与高千及匠仔就读同一所大学,是个一再休学、留级,将流浪海外(以东南亚为主)当成生存意义的男子,自称漂鸟。匠仔及其他学弟学妹们将他的自称与姓氏结合,简称为‘漂撇学长’;只有高千更加简化,以‘小漂’称呼他。
“他为何那么喜欢四处流浪啊?”
“不知道。”高千以下巴指了指设有学生餐厅的建筑物,示意一道前往;千晓也点头回应。
“不过,匠仔,你知道吗?”
“唔?”
“小漂他啊,其实考上了有名的东京私立大学。”
“哦?真的啊?”
“可是他的爸妈劝他读本地的国立大学。”
“对喔!学长说过他是独生子。”
“其实他有个弟弟,不过因为某些理由,过继给亲戚了。”
“你知道的还真多耶!”匠仔着实佩服起来。“从学长口中听来的?”
“不是,从其他地方听来的。我想应该是他自己到处说的吧!比如喝醉的时候,或是泡妞的时候。”
“不会吧!”
“总之啊,因为如此,他和独生子差不多;当爸妈的,当然希望他能留在本地。”
“这我懂……但那又如何?”
“所以——”高千在自动贩卖机买了豆皮乌龙面的餐劵。匠仔跟着想买套套餐卷,却被千晓阻止了。“等一下。”
“咦?”
“其实我有这个。”高千打开手提包,拿出一个稍大的保鲜盒,并掀开盖子让匠仔看。“红豆饭,我们一起吃吧!你不讨厌吃这个吧?”
“嗯。可是,这从哪儿来的啊?”
“小宫山家给我的。”那是高千打工当家教的家庭。“小宫山妈妈做了很多,分了一点给我。”
于是千晓也点了豆皮乌龙面。两人在角落的座位坐下,把高千带来的红豆饭当成配菜吃了起来。
“所以啊,”高千拿出橡皮筋,将一头小波浪卷发束于脑后,又稍微把椅子往后拉,活像是刻意展示翘起的双腿给坐在对侧的匠仔看一般。她拿起筷子,宛若指挥棒似地向上挥舞。“我想小漂会有那种流浪癖,是因为这个缘故。”
“这个缘故……你是指没办法去东京念大学?”
“虽然小漂本人没说出口,我猜他其实是想到东京去的;可是却被父母说服,进了这里,所以——”
“所以为了泄愤才到处流浪?”
“应该说他想尝试些去东京念书就无暇分心做的事吧?当然,这应该是下意思的行为。假如他在东京独自生活,就算打工,还是得花不少钱吧?而且学费也比这里贵,所以反而无法四处游走。可是他遵从双亲的意思,选择了本地的国立大学;换句话说,他牺牲了自己的愿望。我想他应该是认为‘既然付出了牺牲,至少得把这个决定变得更有意义’。”
“变得更有意义啊……”
“其实我也不确定啦!”耸了耸肩后,高千突然变回平时的轻浮语调,立刻大口吃起乌龙面来。“我只是突然想到,说不定那个咋看之下无拘无束的流浪汉小漂,也有这一方面的心里背景呢!”
“原来如此。”歪着脑袋的匠仔发现高千正面露微笑,便收起了严肃的表情。“——这红豆饭很好吃耶!”
“对吧?”高千洋洋得意,像是她亲手做的一样。“小宫山妈妈很会做菜的。”
“你常吃她做的菜啊?”
“我每星期去家教两次,她都会留我吃晚饭。老实说,比起家教费,她做的菜要来得有魅力多了。每次都很好吃,种类又多——她老公真幸福。”
“哇!”匠仔露出由衷羡慕的表情。“有哪些菜啊?”
“哪些菜?很多啊!”见了匠仔那毫无防备的羡慕之色,高千似乎又好笑又开心。“有用煮的,也有用炒的。他们家有三个小孩,所以有时候会做汉堡派,加了豆腐那种。对了,之前还有生切飞鱼片呢!上头还抹了一层蒜泥。”
“哦喔~~哦喔!”
“好好吃哦!”匠仔那垂涎欲滴的反应似乎令高千极为满意,她嘻嘻地奸笑起来。“没什么脂肪,爱吃鱼的人可能会嫌不够味,但是咬起来很有劲,我真的很喜欢。不能请匠仔享用,真的令我感到万分遗憾啊!”
“可恶!”兴许是食欲受到刺激,匠仔转眼间便扫空了乌龙面及红豆饭。“今晚我要改善伙食!”
“不如我来煮吧?”高千灵机一动,将端到嘴边的塑胶茶杯放回桌上。“对了!视情况而定,我可以请客哦!”
“真的吗?”匠仔似乎觉得自己应答太快,显得有些厚脸皮,又战战兢兢地问道:“不过……可以吗?”
“反正我刚领薪水。不过有个条件哦,你要陪我一起动动脑。”
“动动脑?”
“小宫山家前天和昨天遭了小偷。”
“小偷?”突然变为如此紧张的话题,让匠仔的语气显得有些糊里糊涂。“前天和昨天……连续两天啊?被偷了什么东西?”
“这个嘛,该怎么说呢?”高千的视线左右彷徨。“没有任何东西被偷。”
“没有任何东西被偷?”既然没东西被偷,不能叫遭小偷吧!千晓虽然这么想,但瞧高千的表情似乎也在反省自己没能使用更恰当的词语,因此没出言质疑。“怎么回事?”
“我从前天发生的事开始说吧!小宫山家有三个小孩,长女是由江——我叫她小由,读国中二年级,就是我的家教学生。次女是沙贵,他们家的人好像叫她沙沙,读小学……嗯,四、五年级吧!最小的是男孩子,名叫典行——我都叫他小典,今年大概四、五岁,还没读小学;这个小典有个很宝贵的布偶。”
“布偶?什么样的布偶?”
“小熊布偶,颜色是带点水蓝的灰色。”高千用双手描了个与自己头差不多大小的圆。“大概这么大,还抱着一颗红色心型坐垫,很可爱。”
“抱着坐垫?坐垫是黏在一起的吗?”
“本来没坐垫,是他妈妈后来亲手做了一个缝上去的。也因此,小典非常喜欢那个宝贝布偶,无论睡觉、吃饭都不离手;喜欢到每天早上都要问母亲可不可以带到幼稚园,让他妈妈头痛的地步呢!”
“那只小熊怎么了吗?”
“手臂……”原先还滔滔不绝的高千,嘴里突然像是被塞了块腐坏的东西般,脸孔皱成一团。“被弄断了。”
“什么?”匠仔亦相当惊讶,那声调好比自己身上突然多了条新伤口、自己只能战战兢兢地窥视一般。“被弄断了……怎么弄的?”
“抱着心型坐垫的左手被连根弄断。前天我没到小宫山家去,是昨天才听小由说;那只小熊被丢在浴室和厕所间的走廊上,旁边还放着裁缝剪刀。”“所以是被剪刀给……?”
“她爸爸看了切口,说应该是被剪断的。那把剪刀是小宫山妈妈的,平时放在缝纫箱里。”
“是在前几天的几点左右发现的?”
“在说明之前——”高千将空了的保鲜盒收进手提袋中,端着餐盘站了起来。时间已是午餐巅峰时段,学生餐厅开始涌现人潮。“先换个地方吧!”
“好啊!”匠仔将自己和高千的餐盘放进回收窗口,走出了学生餐厅。“要去哪里?”
“这个嘛……干脆去闹区吧!”
“咦?要跑那么远啊?”
“因为今天晚上要请你吃好料嘛,匠仔。要吃什么线想好了哦!”
“可是,那件事还完全摸不着头绪耶!”
“当然啊!我还什么都没说明嘛!”
两人走出了校园,一起来到路面电车乘车处;不消片刻,开往闹区的电车便来了。两人先后上了空空荡荡的车,车厢内只有拄着柺杖的老婆婆坐在博爱座上。
“话说回来……”与高千并肩坐下后,匠仔又露出了查看自己伤势般的神态,心惊胆战地喃喃自语:“怎么会有人那么狠心啊……”
“就是说啊!”高千用足以杀人的凶狠语气说道:“小典好可怜,哭个不停耶!他摸着小熊的手臂,一再问妈妈‘血停了吗?血停了吗?’……”
“‘血停了吗?’……对小典来说,布偶是他的朋友,这就相当于朋友受伤了一样;听了真叫人心酸……”
“然后,前天的情况……”高千一面任电车摇晃身躯,一面继续说明;她摇动的肩膀宛若跳舞一般,“听小由说,那时在家里的只有沙沙和小典而已;时间大约是晚上五点过后,妈妈买东西去了。”
“玄关的锁呢?”
“好像没锁上,所以外人有可能侵入家中。”
“当时小熊布偶在哪里?”
“和平时一样,被小典拿着四处走。后来小典要上厕所,就随手一扔;至于扔在哪里,小典本人也记不清楚。小典说应该是厨房餐桌子上或客厅沙发上。小典上完厕所出来时,小熊的手臂已经被弄断了。”
“小典和沙沙都没看见可疑人物吗?”
“什么也没看见。小典看到变了样的小熊,只是不停哭啼;而沙沙或许是想到说不定有陌生人躲在家里,感到害怕吧!听说她的样子很反常,满脸苍白地发着抖。”
“报警了吗?
”
“等爸爸回家后,他们商量过了,最后还是没报警。大概认为只是坏了一只布偶,警方不会处理吧!”
“这就是前天发生的事?”
“不光是这个,”转向匠仔时,高千顺道换了边翘脚。“还有另一件事。”
“另一件事?”
“前天晚上……也就是玩偶事件发生好一段时间后,小由发现她的手帕不见了。”
“手帕?用来擦手的普通手帕?”
“东西本身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条普通手帕,也不是名牌货;不过对小由来说却很珍贵。她读的是国高中一贯教育的女校,很喜欢一个她社团里的高中学姐。”
“喜欢?是女的耶!”
“是啊!可是,听说那个学姐在情人节时,收到上百个学妹们送的巧克力呢!”
“啊?”别说上百个了,连情人节巧克力都难得收到的匠仔不由得诅咒起这世间的荒诞无稽。“太没天理了!”
“小由也送了巧克力,而且那学姐还回送她礼物。”
“就是那条手帕?”
“对。当然,那个学姐不可能回送给所有人,毕竟有上百个嘛!和偶像差不多。”高千发现匠仔是真的由衷羡慕,不由得笑了出来。“可是小由和她是同一个社团,而且双方父亲又相识——听说是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工作,而且同属相关事业部门。因为这层关系,那个学姐才回送小由礼物;但小由因为只有自己收到,高兴得不得了。”
“真的太没天理了!”
“别眼红、别眼红嘛!匠仔不也收到了巧克力?至少今年我送了啊!”
“是啊,我是收到了。”匠仔一脸斐然。“用黑巧克力在白巧克力上写了个大到爆的‘人情’嘛!而且说什么要给我,最后还不是自己全吃掉了。”
“哎呀!是吗?”高千打了个哈哈。“总之啊!对小由来说,那条手帕就是宝物;毕竟是崇拜的学姐送的嘛!可是那条手帕却不见了,引起一阵大骚动。”
“那条手帕没弄丢前,是摆在哪里?”
“听说最后是放在换装洗衣物的篮子里。”
“那个洗衣篮摆在哪里?”
“摆在浴室。”
“假如是被偷走的,就和破坏布偶的是同一人所为喽?”
“这点还不知道。其实这条手帕还有很多后续发展。”
“唔……”匠仔似乎仍未从上百个巧克力的冲击中清醒过来;他那故作正经的模样,让高千觉得可笑万分。“所以说——继前天后,昨天也发生了什么事吗?”
“对。”
百货公司映入眼帘时,两人下了电车。百货公司前是最近才改建完成的市民公圆,高千和匠仔挑了张喷水池旁的长椅坐下。方才天空还布满乌云,不知何时起,已经能从云缝中窥见蓝天了。
“昨天是家教日,我到小宫山家时应该是晚上六点左右。”
高千用脚尖戏弄着摇摇摆摆靠近脚边的家鸽,但鸽子们却无视于她,埋头忙于啄取石板路上的饲料。
“小宫山妈妈和以往一样开门迎接我;我到小由的房间后,她悄悄告诉我,我才知道前天发生的布偶事件。当时我回答了‘咦?怎么会这样!好恐怖哦!’结果小由激动地告诉我还不止如此,其实当天也发生了怪事。那天没社团活动,小由提早回家;小宫山妈妈似乎去接小典,没人在家。小由用钥匙开了门,进入屋里时并未发现任何异状;但当她漫不经心地走进客厅后,竟然发现小熊坐在沙发上——”
“所谓的小熊,当然是就是那个布偶吧?”
“对,手臂依旧是断的。小由看了大吃一惊,因为断掉的手臂上竟然卷着她的手帕……”
“那条手帕当然也是……”匠仔觉得一一确认的自己活像个白痴。“小由前一天不见的宝贵手帕吧?崇拜的学姐送那一条。”
“对。那条手帕的卷法,就像是要把断掉的手臂和身躯接起来一样。我刚才说过,小熊抱着一个心型的坐垫,对吧?因为拿着坐垫的部分是与身体连起来的,所以被从肩膀切断的左腕还是连着;那条手帕就是卷在肩膀上,把手臂卷得更牢。不光是这样,小由之所以吃惊,是因为那条手帕上有着黑色污迹,而且还是泛着红褐色的那种黑……简直像……”
“简直像……咦?喂!”感觉高千的表情像上了层蜡似地僵硬,匠仔不由得发出窝囊的声音。“别闹了,你该不会说像血一样吧?”
“正是如此。手帕虽有洗过的痕迹,但假如真是血,随便洗洗是洗不掉的。小由说那怎么看都是血迹,然后,她猛然一看,发现通往庭院的落地窗是开着的……”
“唔……”匠仔从长椅上起身,望着电车道对侧大厦前的天桥。“昨天小典上幼稚园时,布偶放在哪里?”
“小典的房间里。换句话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前天有个神秘人物潜近小宫山家,当时虽然沙沙和小典在家,但那号神秘人物却熟视无睹,拿了小宫山妈妈的裁缝剪刀,剪断小典上厕所前搁在一旁的小熊手臂,接着就顺便偷走小由放在浴室篮子里的手帕。然后隔天——也就是昨天,那号人物又从客厅的落地窗侵入小宫山家,从二楼的小典房间拿下手臂负伤的小熊,并以前天偷来的小由手帕代替绷带,包扎好手臂,放在客厅沙发上后自行离去……这号人物究竟是谁?目的又是什么?假如你能解开这两道谜题,今晚无论是要吃寿司还是牛排,都悉听尊便哦!”
“神秘人物啊?这号人物真的存在过吗?”
“什么意思?”
“切断小熊左臂的目的为何,先搁下不谈;问题在于凶手使用的凶器。你说那把剪刀平时被妈妈收在裁缝箱里,虽然我不知道裁缝箱放在何处,但无论是小熊的摆放处或是手帕的所在位置,你不觉得凶手对小宫山家的内情太过了若指掌了吗?这点很不自然。”
“也就是说……”高千似乎早已料到匠仔将要说的话,叹了口气。“是内贼?”
“就算玄关或客厅的落地窗开着,有人能像空气一样来去自如吗?太不自然了。比起神秘人物,说是内贼——也就是家中的某人所为,还合理的多。”
“小由担心的正是这个,才找我商量的。其实小由怀疑是沙沙做的。”
“沙沙?次女嘛……为什么?”
“前天伴晚,小宫山妈妈出门购物后,家里就只有沙沙和小典两个人,对吧?小由说,或许之前他们两个刚大吵一架,弄得无法收拾。平时他们姐弟俩的感情是好到连小由都嫉妒的,但就算感情再好,总有吵架的时候吧?不,或许正因为感情好,吵起架来才更惊天动地。小由怀疑,那天沙沙的神情异常,不是如爸妈所认为的‘害怕潜入家庭破坏小熊,心里变态的不明人士’,而是因为就是她剪断了小典的小熊手臂。”
“沙沙她……?”
“不过沙沙后悔了,就算再怎么生气,那可是宝贵弟弟最爱的小熊啊!所以她偷偷拿走小由的手帕,打算修好小熊。”
“血迹呢?该怎么解释?”
“沙沙剪断小熊手臂时,或许弄伤了自己的手指……”
“原来如此。”
“……匠仔也是这么想?”
“不。”基于思索时的习惯,匠仔开始在公园四处散步;这也是为了摆脱乘着风和日丽再度袭来的睡意。“不是沙沙做的。”
“这又是……”高千也慌忙跟上匠仔。“为什么?”
“假如沙沙真是凶手,就算是趁着小典上厕所时下手,小典也会知道的。倘若他们两个真的曾在家里大吵一架,自己上厕所时,宝贝小熊被剪断手臂,而家里除了自己外只有姐姐在家,他当然会认为是姐姐为了泄愤干的吧?比起猜测有个不认识的叔叔偷偷跑到家里来,要自然得多了。但是小典没说过半句如此暗示的话语,代表他们两个未曾吵架,沙沙也没有伤害小熊的动机。”
“是啊!”放下心来的高千忍不住往步行于前方的匠仔背后狠狠一拍。“说的对,匠仔!你说得没错!”
“再说,”虽然痛得耸了耸肩,但再度回体的睡意还是未能驱除,匠仔只得拼命地眨眼。“拿手帕来代替小熊的绷带,也很奇怪啊!假如真的想替弟弟修好小熊,没必要执着于那条手帕,用真正的绷带就行了,为何要特意拿走洗衣篮子里的手帕?而且沙沙当然知道那条手帕是姐姐的宝物吧?”
“应该知道,小由说过她收到时很高兴,还向全家人炫耀呢!”
“唔……”走到树林附近的长椅边,匠仔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到底是为什么咧……?”
“咦?”
“高千好像说过什么重要的事……但我想不起来。”
“和这件事有关的?”
“应该是。只要想出来,应该能明白一切了……”
“那你快点想出来啊!”
“嗯……可是现在我脑筋转不过来啊!”匠仔的尾语总是和呵欠声产生共振,看来熬夜连看是一小时的《尤里西斯》还是有相当大的影响。他往长椅坐下的动作是那么地艰辛万分,活像个老人。“脑袋瓜里好像塞满了煮的烂糊糊的泥巴一样……”
“慢着!匠仔——”一坐到匠仔身边,他的身体便倒了过来,高千大为慌张。“喂……哎呀!”
匠仔将头倚在高千肩上,已然沉沉睡去,还一脸不舒服地发出咕咕、咕的打呼声,听起来就像泥巴塞住水管一般。
“你脸皮也太厚了吧!喂!”高千粗鲁地将匠仔的脑袋推回去,他却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真的睡着了?不是装睡?”
匠仔没有回答,只有如同排放淤泥的打呼声依旧隆隆作响。没办法,让他小睡片刻吧……高千大发慈悲让出玉肩,却是人算不如天算;当匠仔犹如发条快用光的玩具一般抽搐着睁开眼睛时,太阳早已经下山了。
“……我想起来了。”一睁开眼,匠仔便跳了起来。“我知道了!高千,我知道了……咦?”
匠仔似乎没发现自己曾入睡,见四周突然点缀着闹区的各色灯光,满脸错愕;刚才天气还那么好耶……这就是所谓的穿越吗?
“——高千?”
“这个……”坐在长椅上的高千以莫名冷静的声音说道,她指了指自己的肩膀。“你知道是什么吗?”
“咦?”
“你的口水!”
“咦?!”匠仔慌忙观察她外套的肩膀部分,即使在街灯的昏暗光线下,也可清楚看见上头有个水渍般的痕迹扩散开来。匠仔只觉得自己的血色如瀑布般从头顶直泻而下。
“对、对不起!”他只能伏地谢罪了。这么一提,高千说过她很喜欢这件外套的……匠仔觉得脑后仿佛被贴上冰块似地急速冷却,现在只能不住道歉。“等我打工的薪水发了,我会付给你清洗费……”
“清洗?您在说笑吧!”高千哼了一声,耸耸肩膀;她的声音还是一样冷静,却反而有种可怕的感觉。“这种东西可不容易见识到呢!匠仔的口水痕迹,是纪念品耶!不如展示给大家看吧!小漂看了一定会开怀大笑的。”
“别、别这样!”要是她这么做,可成了永久的耻辱啦!“是我不好,对不起!我一定会负责的!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照办不误,只求你把那个丢脸的痕迹洗掉!拜托了!”
“我知道了。”高千的声音突然带着恫吓意味。“什么都可以是吧?好,那走吧!”
“呢……去哪里?”
“我是不知道你怎么样啦,不过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高千没有回头看匠仔,自顾自地迈开步伐。“啊!肩膀好酸,要当好一个枕头不容易耶,知道吗?”
“对不起啦!”千晓看了看时钟,发觉自己竟睡了五个小时以上;在寒冷的夜风中,他羞愧得简直快冒出一加仑的汗水。“你怎么不叫我起来啊?”
“哎呀?你以为我没试着叫醒你啊?亏我又打又踹,你竟然不为所动,继续呼呼大睡!”
“真是惭愧。”见高千步伐越过居酒屋的门帘,匠仔也慌忙跟上。“这么一来,牛排和寿司应该都没有了吧……”匠仔自言自语。
“当然啊!你真厚脸皮耶!”高千一坐到柜台前,便立刻开始自顾自地点起菜来。见匠仔一脸委屈和无奈,高千忍不住笑了。“不过,既然你似乎解开谜题了,我还是请客。喜欢吃什么就点吧!”
“诚惶诚恐。”匠仔看着菜单,心想高千可能已经原谅他了,终于放心的他,眼睛总是在便宜的料理上停留。
“不如点个生鱼片吧?新子很好吃喔!”
“新子?腌菜吗?”
“白痴!”高千难以置信地抢过菜单,索性自己动手点菜。“鱼啦!怕你误会,我说在前头,我说的可不是鲫鱼的幼仔,是金枪鱼的幼鱼。”
“金枪?”
“……你还真的什么都不懂耶……”
平心而论,匠仔是个头脑清晰的男人;至少高千是这么认为的。但他为何会无知到这种程度?越是广为人知的事,他越是生疏,这点总让高千诧异不已。
“亏你还是本地人,竟然什么都不知道?这个季节的新子最好吃了,加上腌黄瓜,沾着酱油吃,好吃得让人感动落泪呢!”
“哇……”
“好了,”见千晓面露佩服之色,高千也发不起脾气了。拿啤酒干杯之时,她的愤怒之情已完全止息。“揭晓谜底吧!我话说在前头,要是你胡扯些没说服力的理由,付账就一人一半喔!”
“也没什么谜底可揭晓,其实答案就在高千的包包里。”
“咦?”高千慌忙将放在背部与椅子靠背间的手提包拉近。
“我们中午吃的红豆饭,你说是小宫山妈妈给的;那是什么时候给的?”
“什么时候?就是昨天啊!我去当家教,回家时——”
“一般是有喜事才会做红豆饭,所以小宫山家昨天应该发生了某件值得庆祝的事吧?”
“值得庆祝的事……?”
“次女沙沙是小学四、五年级,对吧?高千也是那个年纪时来的吗?还是更晚?”
“啊!”高千吃了一惊,啤酒险些洒出来。“……初经?”
“对,前天沙沙的初经来了。我想她妈妈应该事先交过应对之道,再说,就算是第一次,也应该有前兆才是;只不过事出突然,沙沙还是手忙脚乱。我想她当时应该是打算到厕所去,要是去了厕所,她就会使用卫生纸了。但是月经突然来临时,她人却正好在浴室前,眼前摆着洗衣篮,而放在最上面的东西看起来想条手帕;为了避免弄脏衣服或地板,情急之下,沙沙拿了那条手帕来用。小学五年级初经,应该算早,而且又是第一次,照说实际的量不会太多,所以我想当时的状况其实不必那么慌张;她会如此,应该是个性使然——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而已。她用完之后,才发现那是姐姐的宝贵手帕,不知如何是好;或许她也曾想过要洗,但毕竟当时她正为了自己身体上的异变而手足无措,只能愣在原地,满脑子恐慌地想着该怎么办。假如妈妈在家,其实就没事了,但偏偏当时妈妈不在,只有弟弟小典在……”
“那么……”
高千张大了嘴,表情宛若被车灯照射的猫。
“前天沙沙的神色异常,是因为……”
“对,是因为这个缘故。小典虽是个孩子,却也发现姐姐遇到麻烦,想帮帮姐姐的忙;虽然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毕竟是血光之灾嘛!他一定以为事态很严重,更何况大姐的宝物还被那些血弄脏了。小由有多么珍惜那条手帕,小典也很清楚;他一想到沙沙会因此被小由责骂,情急之下,就从妈妈的裁缝箱里拿出了剪刀。”
“咦……?”
“接着把小熊的手臂剪断。这条手帕上的血,是小熊受伤才沾上的——小典认为只要这么说,小由就不会生气。”
“那……那小典一直问血停了没,是在问……”
“对,他不是在问小熊的血止住了没,而是担心沙沙。然而,此时却发生了事与愿违的情况。对小典而言,小熊是有生命的朋友,是会流血的;但是沙沙却无法理解小典的行为。对沙沙来说,布偶只是个物品,没有生命,当然也不可能流血;一时之间,她没想到弟弟伤害最重要的朋友是为了替她掩饰,满心想着会被责骂的沙沙,便赶在其他家人回来之前,将沾了血的手帕丢掉。”
“是吗……”方才还满脸愕然的高千,表情渐渐变得有些茫然。“原来是这样啊……”
“我想不久之后,沙沙应该把事情的经过老实对妈妈说了;包括月经的事、手帕的事,还有小熊的事。妈妈一开始八成也无法理解小典的行为,不过最后她懂了;她把被丢掉的手帕捡回来当成小熊的绷带,并把小熊放在沙发上,就是证据。妈妈做好了这些准备后,才到幼稚园去接小典;其实,她是想让小典先看到小熊,让小典知道他做的事并没有白费,是有意义的。或许妈妈想不到更好的方式,来赋予这件事意义了吧!总之,妈妈不希望小典的牺牲白费,不希望小典伤心,才这么做的。谁知道那天小由正好没社团活动,提早回家;她那时还不知道缘由,所以才会大吃一惊。高千下次去家教时,小由应该已经知道真相了,我想她一定会告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