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九点醒来,在收拾房间和更衣之前,先去浴室淋浴,把身体从头到脚仔细清洗过一遍。
我还不习惯卫浴设备的用法,花了许多时间在调节水温。我发现排水孔上有黑色的污垢,手指一摸,似乎是发霉。这房间我才刚搬进来而已,怎么可以这样?真令人悲伤。我用水冲掉霉斑,拿海绵用力刷洗之后,又后悔或许不该刷的。
我上街是为了购买日用品,但说实在的,可能还比较接近是由于厌烦了拆解堆积如山的纸箱而逃出门。
头好重。是因为睡在不熟悉的房间里吗?还是别人请的红酒害的?我无法判断。
我穿上春季毛衣,套上牛仔裤,走出房间。隔壁一〇三号室的门映入眼帘,门仍关着。河崎还在睡吗?
“要不要一起去抢书店?”
这句话浮上脑海。一身漆黑衬衫黑长裤的那位邻居这么邀约我,但我一时想不起来自己同意了吗?应该拒绝了吧?我战战兢兢地回想,一边朝公车站牌走去。我应该拒绝了吧?我确认似地再次努力回想。
开往车站的市营公车车体是暗蓝色的,那是一种模糊的中间色,看上去很低调。现在应该不是通勤时间带,车上却没有空位。
窗外的景色并没什么特别,看在我眼里却很新奇。坡道途中一间黄色招牌的药局、拥有宽广停车场的录影带出租店、阳台开满整片红花的公寓一室——这些风景平凡无奇,对我来说却很新鲜,就连像小鸭子般排成一列等红绿灯的幼稚园小孩都很稀奇。
身旁的乘客是不是都看得出我是个外来者,不屑地心想:“这个初出茅庐的小鬼”呢?这样的被害妄想袭上我的脑海。
车行大约五分钟后,我发现车上有色狼。
被害人是驾驶座稍后方一名抓着吊环的女子。她身穿很可爱的粉红色春季大衣,随兴披散的一头长发看起来未经照护,手提的皮包也俗气而朴素。
我的视线正好移到她身上的时候,她突然坐立不安了起来。因为她一直扭动脖子,我一开始还怀疑是不是有飞虫停在她脖子上。
我有些在意,透过乘客间的缝隙看过去,发现她腰部一带有只男人的手正在乱摸。啊啊。——我在内心叹道,却发不出声音。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色狼,一点真实感也没有。啊啊,紧急转弯。啊啊,是幼稚园小朋友。啊啊,天气很好。啊啊,有色狼。——就像这样。
我旁边的窗户贴着当地居酒屋的广告,身旁座位坐着一个妇人,手里提着装了葱的购物袋。那些葱的味道很呛,就算目击到色狼骚扰,现实中也很难涌出情色的联想。
我很快就看到色狼是谁了,他就站在女子后方,是一名理了个光头的中年人,年约三十后半或四十出头,体格非常壮硕,比所有乘客都高出一个头,而最重要的是,他满脸横肉,眉毛稀疏,脸上挂着诡异的狞笑。我很肯定这人绝对不是上班族,即使是不谙世事如我,这种程度的区别我还看得出来。如果那是标准的上班族模样,那我这一辈子都没办法就职了。
是黑道份子吗?我心想,但立刻否定了。那个人外表虽是那种型,但真正的黑道应该不会干出在拥挤的公车里乱摸女人屁股的卑劣行为。
我观察眼前的情景好一阵子。不,正确地说,除了默默观察之外,我其实无能为力。
女子再三摆脱男人的手,她一脸走投无路的神情左右张望着。她的外表很朴素,完全称不上活泼。我心想,或许她是怀着想要克服自己不起眼的外表的心情,才买了身上那件粉红色外套。这么一想,我心都痛了。
“请不要这样。”
可能是因为路面颠簸不平,公车剧烈摇晃着,她的话语并没有发出她所期待的音量。
连我都听到了,色狼应该也听到了才对,然而男人却毫无怯缩,反倒兴奋了起来。他一脸骇人地瞪着女子,手又开始动。可能是我多心,但我觉得他的动作比先前更加肆无忌惮。
女子露出求救的表情环顾四周,以一种依附求援的视线望向比自己身高要高的乘客。
这段时间有几个人注意到她无言的倾诉,人们察觉有色狼,先是赫然一惊,接着想站出来制止,于是望向光头男的脸,然后,救援行动就在这里停住了。
色狼非常清楚该如何瞪人才能有效地让对方退却,他无言地威吓着:要是有谁胆敢指责一句话,应该明白会有什么下场吧。
没有任何一个人制止色狼,我百思不得其解。他都这样大剌剌地做出犯罪行为了,却没人加以制止,太奇怪了,这是不对的。
不知不觉间,我的心跳加速,呼吸也变得急促,大量葱的气味被吸进胸腔,我内心突然萌生的使命感让自己感到不知所措。我觉得非救她不可。
她一脸泫然欲泣,再一次说:“请不要这样。”
但状况并没改变,谁也没开口。她的视线转向我,我倒抽一口气,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令人失望透顶的事。
我……别开了视线。
难以置信,但这是事实。我断然地撇下了向我求救的女性。徒有满腔使命感与正义,一旦真有人向我求救,我却裹足不前。
第一次赤裸裸地面对自己的胆怯,我吃惊之余,感到非常恐惧。我知道自己的面容有多不堪。椎名,搞什么啊?我对我自己感到幻灭。
“让一让,让一让。”就在这时,身后传来声音,有人从后方推开乘客们往这边过来。是一名女子。
她穿过我身旁的时候,一阵寒意掠过我身体,寒颤沿着背脊窜过全身,因为那名女子的脸实在太白了,说得夸张一点,简直就像有一名出现在恐怖电影里的死人在车内穿梭的感觉。
“让一让。”
双眼皮、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柔软的发丝、尖细的下巴——从每一个精巧的部位来看,她活脱脱就是个美女的范本,但我就是无法直率地称她是“美女”,可能因为她的皮肤太死白了,白得就像保丽龙还是豆腐一般,完全感觉不到所谓的生命力。
她的长发扎成一束,年纪应该比我大,但看起来像二十几岁也像三十几岁,身上的蓝色半袖毛衣与她十分相衬。
“可以让一下吗?”她穿过乘客之间,毫无阻碍地往前移动。人们就像避开幽灵似地,纷纷让路给她。
我以为她是要在下一站下车才会往前门方向移动,结果不是。
“住手。”一走到前面,这名穿毛衣的女子便出声说。车内鸦雀无声,只有后面座位不知哪位乘客的随身听传出阵阵作响的音乐。
“啥?”光头男回过头来,那炉火纯青的瞪视,连身在远处的我都吓坏了。“你说哈?”
毛衣女子的个头以女性来说相当高,但比起光头男还是有段很大的差距。“不要性骚扰人家,你这个老色鬼。”
我们全体乘客都“咿——”地浑身战栗。
“这位大姐,你说啥啊?”男子面露诧异。
“我都听到这位小姐叫你住手的声音了。”她看了粉红大衣女子一眼,“烦死人了,快点住手。”
“你说啥?啊?找死吗!”
我的胃痛了起来,简直就像自己遭到攻击。如果是体格娇小的幼童,光是听到那个人的怒吼,搞不好就给活活吓死了。
“找死的人是你吧,要我杀了你吗?”她毫无惧色地说出口,措辞虽然粗鲁,音调却没有强弱起伏,仿佛机械在说话。
“我说大姐,别以为你是女的,老子就会放过你啊。”
“别以为你是男的,老娘就会放过你啊。”她模仿男人的口气。
光头男受辱,一张脸涨得紫红,鼻孔大大地张开。只要有扑上去的契机与空间,他肯定会当场对女子暴力相向。
男人似乎吞不下这口气,扬起右手,便朝雪白女子的衣襟伸过去。
但女子飞快地用左手挡开了,她那宛如白桦树枝般细白的手臂强而有力。
光头男的表情变得非常凶恶。
“总之一句话,不要再乱摸人家了。难看死了。”她继续说。我喘不过气来,这时才发现自己一直忘了呼吸。
光头男按下下车铃,“你给我在下一站下车。”他低低地说:“竟然让老子没面子,看你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谁跟你下车来着?”女子满不在乎地说:“反正你不是想揍我就是想踢我吧?体格不同,谁甩你。”
“看我把你那漂亮的脸蛋变成丑八怪,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下一站给我下车!”当着一车子这么多乘客的面,这么堂而皇之地威胁别人不要紧吗?我不禁担心起来。
“要是打起来,我怎么可能打得赢你?老色鬼。”
男人的脸涨红了,“那就不要多管闲事!”
“要是不想被人说话,就不要性骚扰人家,至少在我面前不准干这种事。”她继续说:“我再也不想看到有人不幸了。”
仔细想想真的很奇妙,她的声音从刚才就毫不激动也没发抖,不带任何感情,感觉只是淡淡地发出声音。该说是从容不迫,还是满不在乎?肤色雪白、甚至可称得上是美术品的美女与色狼对决的景象,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趣味。
快到站了,公车开始减速。
“少啰嗦,反正你给我下车。”光头男努了努下巴。
好一阵子,毛衣女子就像电池没电似地一动也不动,然后竟然同意了说:“我明白了。下车就下车。”
车里每个人都几乎要发出分不清是悲鸣还是哀叹的叹息。
“那个……很危险的,你不要下车比较……”我听见骚动源头的粉红大衣女子战战兢兢地说。
一直佯装漠不关心的乘客当中的几个人也深深点头,而我也在内心用力点头呐喊:“就是啊,不要下车比较好。”
公车停下来,车门开了。
“下车。”光头男鼻子阵阵抽动,伸手拉扯白皙女子的手臂。
“你真的不要下车啦。”色狼受害人几乎要哭出来了。
“不要紧。”脸庞仿佛丧失一切血液的美女说。
喂,谁去阻止她啊!——我没说出口,却很想这么大叫。要是让她就这么下车,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啊。为什么我不自己站出去阻止她?我也不知道,但我明白这样下去,所有的人都会后悔的。
绝望与焦急席卷了我,这时那两人开始往公车前门移动,而我仍在暗自期待会不会有人拉住她。我彻头彻尾地只想依靠他人。
光头男付了车钱,踩着阶梯下车了。穿毛衣的雪白女子也不见丝毫踌躇,踏出步子。
就在此时,突然“噗咻”一声气音响起,公车门关上了。
啥?我一头雾水。“咦?”身边的乘客一起望向前方。
关闭的车门另一侧,光头男大声咆哮着什么。
公车往前开动。毛衣女子大概也吃了一惊吧,但她表情依然没变,回头望向司机。
可能是司机的临机应变,他留下光头男一个人便发动了车子。司机对着麦克风说:“现在开车。”声音充满磁性,魅力十足。公车开进车道里,逐渐加速。
“噢噢。”全车响起佩服与赞赏的声音。说穿了,这是一群无能为力的人们的欢呼。化妆品香味传进鼻子,可能是雪白美人身上传出来的;葱的味道离我远去。我们这些人原本该背负的罪恶感得以不了了之,全都松了口气。
在陌生的城镇闲晃虽然新鲜,但更强烈感觉到的是一种自己宛如遭到排挤的不安。拱顶商店街里有鞋店、汉堡店、柏青哥店等琳琅满目的店家。,行人专用道两侧种植着山毛榉,也有长椅;步道上的砖块呈几何图样排列,分出白、灰两色。
不可思议的是,我应该是第一次来到这条商店街,却感觉似曾相识,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以前一定来过这里吧。
我一路晃呀晃地走着,一名陌生女子突然上前对我说:“啊,好久不见。”我脑子更混乱了,愣在原地,只见她又说了句:“啊,认错人了。”便扬长而去。每个城镇的行人专用道或许都大同小异,而外表像我这样的人也随处可见吧。
我绕去杂货店,买了必需的日用品。踏出店里,我忽地想到河崎。这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维生的,想着想着我突然灵光一现。记得他说自己不久前才“差点死掉”,搞不好是那时候的保险金还留下一大笔。“真令人羡慕哪——”事实又不一定是这样,我却嫉妒了起来。
河崎说要去抢书店。
我有义务制止吗?
“当然有啦。”我内心的一隅说道。那一定是想要恪遵常识与道德的、聪明的我。
“有什么根据吗?”而这么追问的,是我内心乖僻的部分。
“法律。法律应该有规定,不可以抢书店。”
“法律就一定是对的吗?”
我重复着无
谓的自问自答,没多久就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加快了步伐。
不知不觉间,我哼起巴布·狄伦的歌来,是那首《随风而逝》。我不擅长英语,但唯有这首歌例外,我不但把歌词全背起来,还能够一字不差地唱到最后。
为什么呢?因为我拼命把它背起来了。
学会这首歌的那段过去,其实连结了一场悲哀的回忆。
我国中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同年级的女生,她很喜欢这首歌。在某次对话当中,我偶然得知了这件事,于是我卯足了劲重复聆听歌曲,不断练习直到可以不看歌词就唱出来。这对于个性认真努力的我来说,并不是件难事。
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我很幸运地有了一个与她两人独处的绝佳机会,于是我意气风发地唱出那首歌。
感觉真是糟透了。——我到现在仍这么觉得。
我满心以为她一定会感动,或至少表示佩服吧,没想到她听完我的演唱之后,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那是什么歌?”
我整个人傻住。什么歌?还用说吗?是你最喜欢的《随风而逝》啊!场面完全冷掉了。
我想她可能从没听过巴布·狄伦的歌;或许她只知道歌名。
回忆的结尾虽然黯淡极了,但从此以后,我一直乐观地相信,人只要拼了命去做,大多数的事都能成功。
“是巴布对吧?巴布。”
身旁突然有人出声,吓了我一跳。一名等红绿灯的中年男人正对着我笑,是个脸上有胡碴的矮个子男人,右手抱着一大落碗公。
“卖拉面的?”我没礼貌地说出少根筋的招呼,不过仔细想想,这可是我这整天下来第一次开口说话。
“荞麦面啦。”男子眼角挤出笑纹,“‘田村荞麦’。就在车站对面的公园旁边,欢迎惠顾。”
“哦……”
“你刚才唱的是巴布吧?”男子看起来很开心。
“巴布·狄伦。你也听他的歌吗?”他把巴布·狄伦称为“巴布”,感觉怪怪的,一方面也觉得很可爱。
“我老婆年轻的时候啊,很喜欢他的歌,不过那也是以前的事了。Longlongago。隆隆阿狗啦。”
“你知道刚刚那首歌名吗?”我望着眼前的斑马线问道。
“哦哦,就是那个吧?《LikeaRollingStone》”他毫不犹豫、自信满满地回答。
我连订正“不不,是《随风而逝》。”的力气都没了。“嗯,是吧。”我回答:“就是那种感觉。差不多是那样。”
号志转绿,我点头致意之后踏出脚步,穿越十字路口。一边哼着歌,我心想,那个时候那个同年级女生会不知道歌名,搞不好是因为我唱得实在太烂了。
路过一家拉面店,店里冒出蒸气,传来洗碗盘的声音。我看看菜单,只有手写的“盐味”两个字。有意思。我走进店里,在空荡荡的店里吃完了盐味拉面。
回程的公车依然拥挤,但没有色狼。
回到公寓,很不自然地,我想起一件事一这么说来,那名雪白女子是何方神圣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