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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参加婚礼

参加婚礼 

李明珠这场病来得突然, 一直到了早上都不见好转。

陆遥守了她一晚上。

她上午的时候清醒了片刻, 陆遥给她端了白粥, 小口小口的喂她。

李明珠病恹恹的, 却始终不肯去医院。

她固执的不行, 陆遥好说歹说都没有用, 又只能给她买了药。

李明珠就在酒店里昏睡了两三天, 她浑浑噩噩的睡着,等四天之后,感冒好了, 她像彻底变了个人, 

陆遥这几天没睡好,眼眶下面黑了一圈, 看着很招人疼。

他把房间里的单人沙发拖到了床前, 长腿缩在上面,像只求包养的小奶狗, 一动不动的盯着李明珠。

她道:“看着我干什么。”

陆遥见她醒了, 立刻扶着她肩膀, “要喝水吗。”

“不渴。”

“你之前一直喊渴。”

“现在不渴了。”

李明珠往他怀里靠了靠, 叫陆遥心里一动。

这个动作实在是过分依赖,按照李明珠以前那个德行, 她决做不出来。

陆遥心里一软, 他想:人生病了都格外脆弱。

李明珠的头发软软的, 绕在他手上。

陆遥这个直男有个直男的通病:长发白裙子女生情节。

他在朦朦胧胧的少年期幻想过白裙子少女,李明珠虽然不穿白裙子, 但现在也有一乌黑的长发。

李明珠大病初愈,却只在他怀里软了一会儿,就执意要起来。

陆遥虚虚抱着她。

“你在躺会儿。”

李明珠摆摆手,“不了,还有事。”

陆遥心道:她还有什么事,比她的身体还重要吗?

他片刻后,又想:都还没有见过父母。

还挺委屈的。

李明珠洗漱好,陆遥黏上去,争取当个大型挂件。

“你挡着我穿衣服了。”

陆遥道:“我帮你穿。”

房间里开着空调,陆遥又和她靠的近,把她热着了。

“离远点儿。”

李明珠扣上扣子。

她慢吞吞的穿上衣服,从陆遥的角度,能看到她白生生的皮肤。

好看的线条从胸口起伏进去,被她一只手扣上了扣子,遮住了里面的风景。

李明珠推开他。

她肩膀被压得怪重。

陆遥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边。

“你什么时候和我回家。”

李明珠想起这回事儿了。

她往桌上一看,看到客厅里摆的整整齐齐的见面礼。

李明珠叹了口气。

苏天瑜的事情把她打击的不轻,她从灰烬里挣扎出来,陆遥拉了她一把,将她拉到了自己的怀里。

光就落在他身上,并在此刻匀了一半给她。

李明珠看了眼手机日历,算了下时间,离除夕只差两天。

她回过头道:“再等等我。”

陆遥委屈巴巴,搂着她的腰,“我都等了五年了。”

李明珠道:“很快的。”

她安顿好陆遥,马不停蹄的赶到疗养院。

苏天瑜安安静静的睡在床上,她这次没有进去,在窗外怔怔的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李式集团分部位于市中心,在商业圈的南面。

B市分部主要负责景区开发,正好和李明珠手上的项目方向一致。

李琛在公司等她,李明珠一到,李琛就让秘书给她准备了一件晚礼服。

李明珠接过礼服。

李琛简单的解释了一句,“晚上有个宴会,你准备一下,和我一起。”

他看了一眼李明珠手里的资料,“和茶园开发有关,北面的原住民老房子要拆掉,遇到了些麻烦,我们这次要去宴会上见这个房东。”

李明珠立刻想起:茶园北面确实有H市的原住民,房子是自己用水泥和木头搭建的,世世代代不知道住了多少年。

“这块地方的房东是谁?”

李明珠问道。

“今晚上见到你就知道了。”

李琛松了松领口,“只要他肯开价,我们就出得起。”

李明珠道,“不怕他开天价?”

“他敢。”

李琛淡然。

这倒是和李明珠像了个九成,两个人一样冷傲。

李明珠走了没多久,陆遥也被一个电话叫回家。

傅清寒一见他回来,刚到院子门口,她就迎了上来。

家里的小保姆欢欢喜喜的叫了一声小少爷。

陆遥道:“这么急干什么?”

傅清寒挽着他的手臂,“我急死了,你快进来把西装换上。”

陆遥:…… 

他不太喜欢穿西装,因为职业原因,也很少有穿西装的时候。

——穿着西装打游戏?

有毒吗!叫他的黑粉看到了,能嘲笑他一年! 

傅清寒半强迫的让陆遥把西装穿上。

他穿好了衣服,从房间下来的时候,叫傅清寒眼前一亮。

陆遥身高很有优势,是个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惹眼的要命。

傅清寒欢喜道:“不愧是我的儿子,太帅了!”

陆遥无奈:“怎么突然要我穿西装。”

傅清寒拉着他到沙发上坐下,突然严肃道,“我问你,你说带女朋友回家,这事儿真的假的。”

陆遥面上一红,嘟囔道,“当然是真的。”

傅清寒惆怅,她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这么多天了,别说你女朋友,我连个你朋友都没见到!你带的是个幽灵女友吗!”

陆遥反驳:“她工作忙。”

“工作忙?”

傅清寒看着有些诧异。

陆遥道:“惊讶什么,她不能工作吗?”

傅清寒笑眯眯的,“我以为你会喜欢那种娇滴滴的女生。”

陆遥道,“我只喜欢她那样的。”

傅清寒看着陆遥这模样,心里松了口气。

她欣慰道,“你愿意走出上一段感情,我很高兴……” 

陆遥听了,立刻打断她,“什么走出上一段感情?”

傅清寒眨了眨眼,“你不用装,妈妈知道,你那个出国的小同学……前几年的时候,我每次来看你,你都要死不活的,还说自己不是失恋。”

陆遥想解释,但一想到解释起来要花那么长的时间,他顿时犯懒。

陆遥心想:等李明珠和他们见面了,我再解释不迟。

他道,“你别管这个,还没说穿西装干什么呢。”

傅清寒:“晚上有个宴会,你还记得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皮小子吗?”

陆遥努力回想了一下。

他小时候的大部分时间都跟在陆知屁股后面打转,像个小跟屁虫似的。

和谁玩儿了,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傅清寒提醒他,“小时候和你争着当阿知弟弟那个小孩儿,你还因为这个揍了他一顿。”

被傅清寒这么一说,陆遥倒想起来了。

小时候确实有个小男孩儿,娘不垃圾的,天天在大院里哭哭啼啼,别的小朋友们瞧不起他,都欺负他。

陆知十五岁的时候也是个中二病,梦想是当大英雄,拯救全世界被欺负的小孩儿。

这个爱哭包也算在被拯救的范围里面,陆知帮他赶跑了其他欺负他的小朋友,哪知道这一回之后,这小孩儿黏上陆知了,一路屁颠屁颠的跟着陆知回家,怎么赶都赶不走,一让他回家他就哭。

陆遥那时候才四岁,看到有个挂着鼻涕,脏兮兮的爱哭包扯着他哥的衣角,要和他分陆知,顿时怒了! 

陆遥小时候就十分任性,但凡自己不爽,就要所有人跟着他一起不爽。

陆遥小朋友穿着背带裤,小皮球都不玩了,一路从二楼杀下来,对着这个小哭包就是一顿抽。

后来还是小哭包的爷爷从家里赶来,陆兴夫妇才知道这个小哭包竟然是季老将军的外孙。

陆遥说道:“他怎么了?”

“结婚了。”

傅清寒道。

“结婚?”

陆遥惊讶。

“人家二十四就结婚了,多让自己父母省心,过两年他爸妈就能抱上孙子,你呢,你今年多大了,你自己算一算。”

傅清寒抱怨,“女朋友带回来了也不给我们看。”

陆遥在心里唏嘘,他对童年玩伴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后来二人被陆知连哄带骗的哄成了好朋友。

当然,小陆遥从小也难搞,他表面上和人家做朋友,暗地里其实天天欺负人家。

不过季老将军这个孙子也是个傻白甜,哈还真把陆遥当成了朋友,天天乐呵呵的找陆遥搭积木。

“他结婚怎么没和我说。”

陆遥道。

“婚礼请柬给你发过去了,但是你没给他回信,手机号也换了,联系不上。”

傅清寒道,“好在这孩子给家里也发了一份,要不然我们还真的去不了。”

陆遥拿过保姆递上来的婚礼请柬,上头写着新郎的名字:季松。

傅清寒拍拍他的肩膀,“准备一下,婚礼在红树林公馆里举行,晚上去。”

她补充,“还有啊,老吴家那个小女儿回国了,你小心点啊,她到现在还惦记着你呢。”

陆遥挑眉:“老吴家哪个小女儿?”

“就那个你粉丝啊……”傅清寒打开电视,“老吴给我提过好几次了,要你的签名,他那个女儿迷恋你迷恋的不行,在国外书都不要读了,听说你回B市过年,前几天就到了,还来过我们家里。”

陆遥:…… 

“别说啊,老吴这个女儿还挺懂礼貌的,你要是没有女朋友,我都想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傅清寒道,“你吴叔,我看他也有这么点儿个意思,所以妈妈问你,你的女朋友到底在哪里啦……” 

“有了就要告诉大家知道吗,我儿子这么优秀,单身会耽误很多其他优秀的小姑娘的。”

陆遥道:“我是要结婚的。”

傅清寒道:“你最好是这样想的,妈妈最近和她们打麻将……就我一个没抱孙子,哎,面子都没有了……” 

陆遥偷偷摸摸的上了楼。

天色渐暗。

红树林公馆是一所高档的私人会所,此时,公馆外面停满了豪车。

李明珠随着李琛一道来,二人下车,引起了一番瞩目。

李琛在各大财经杂志上频繁露面,又生了一张俊俏的脸蛋,因此很受B市千金名媛的追捧。

他无论出席什么活动,身边都没带过女人,这回参加婚礼,身边却跟着李明珠,这不得不让人遐想。

李明珠穿了一身黑色的礼服,把她身体曲线勾勒的十分曼妙。

礼服的款式十分端庄,她平时气势就十分凛冽,这套昂贵奢侈的礼服把她衬的更加惊艳,像个黑暗中走出来的精灵。

李明珠的气场实在不像个女伴,既没有小鸟依人的靠着李琛,也没有笑语晏晏的和熟人打招呼。

因此众人好奇的打量了片刻。

她冷着一张脸,和李琛各走各的,两人虽是一路同行,但中间隔出来的位置却还能在走两个人。

李明珠的模样在人群中十分出挑,一路进来,不少来参加婚礼的富商豪门子弟,目光慢悠悠的,全落到了她身上。

她看起来像不可亵渎的神明,长了一张清冷的脸,高高在上,冷若冰霜。

这种女人,十分能激起男人的征服欲。

李明珠进来短短不到十分钟,和她搭讪的男人已经有五六个了。

李琛皱了下眉头,替她拦下一个。

李明珠显然也不耐烦,问道:“你找的人还没来吗?”

李琛开口,“还没找到。”

……合着还不是事先约好的! 

李琛的茶园景点开发项目做的很大,期间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难搞的刺头,这个房东就是其中之一。

李琛在H市的时候联系他,怎么都联系不上,一会儿说自己在国外,一会儿说自己在B市,他打听了半天,才打听到这人年前会参加季松的婚礼,这次才带着李明珠到了B市。

婚礼还在入场,已经过了半小时,却没见到这人。

同父异母的兄妹没有话聊——加上两个人都是不爱说废话的性格,二人站在宴会厅里,没有交流互动,活像商店里两个价格高昂的模特。

李琛先觉得尴尬,咳嗽一声,想开一个话题,他道:“你肚子饿吗?”

冷场。

李明珠并没有回答他。

半晌,李琛又想说什么,便听到有人喊李明珠的名字,语气听起来……分外耳熟。

季瑶穿过人群,惊喜的喊了一句:“明珠!”

李明珠眼皮抬了下。

季瑶穿着十分清凉的礼服,该露的全都露了出来,踩着高跟欣喜的抱住她。

李明珠晃了下。

季瑶道:“我还以为我看错啦,你怎么在这里?”

李明珠扒开她,“来参加婚礼。”

季瑶笑道“哎呀,好巧啊!我也是来参加婚礼的,哎,你认识季松啊?

我还以为……” 

她巴拉巴拉的话没说完,被李琛打断了。

“季瑶?”

季瑶回头一看,正好看到李琛。

她笑容僵了一下,接着慢慢垮下来,变成了一个惊悚的表情。

“我操。”

她倒抽一口冷气。

李明珠:“……什么?”

季瑶果断提着裙子,话也不说了,转身,跑的贼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李琛脸色一黑,嘱咐李明珠:“我有点事,你在这儿等我。”

他说完,朝着季瑶离去的方向追去。

李明珠心道:莫名其妙。

她站了会儿,站的有些累,于是找了个凳子坐下。

结果刚坐下,又被搭讪。

这回搭讪她的,是个十分英俊的帅哥,帅哥穿着黑色的西装,咳嗽一声,礼貌道:“小姐,请问一下你有男伴吗?”

李明珠看着他,挑眉,“男伴没有。”

“男朋友有吗?”

“你觉得呢。”

男人笑道,“没有的话我毛遂自荐。

李明珠不和他闹了,开口:“陆遥,你怎么在这里。”

这一次搭讪的,正是陆遥。

他刚到公馆,在里面没走几步,一眼就看到了坐着的李明珠。

李明珠今天很不一样,大约是他从来没见过李明珠穿礼服的样子,初见时愣了片刻。

陆遥道:“可能这就是命运。”

他答非所问。

李明珠:“什么?”

陆遥严肃的开口,“你要抢捧花吗?”

“听说第一个抢到捧花的就会结婚。”

李明珠:…… 

“你是初中女生吗,相信这些东西?”

“你不好意思的话,我帮你抢也是可以的!”

陆遥无视李明珠的嘲讽。

——你一个大男人好意思跟人家小姑娘抢捧花吗! 

陆遥似乎看出了李明珠想要表达的想法,理直气壮:“我凭自己的本事抢花,怎么就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