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遥他哥
李明珠恰到好处的走进来, 打断了苏天瑜的问话。
苏天瑜的疯子脑袋里知道自己惹不起自己的饲养员, 否则会没饭吃, 所以很警惕的推了一把陆遥。
但是陆遥完全不知道苏天瑜怎么一会儿叫他过来, 一会儿又叫他走开, 此时正一头雾水。
苏天瑜怒目圆瞪, 认为陆遥这个傻叉不会看眼色行事。
陆遥的脑子里跑偏的想到:李明的眼睛和苏天瑜十分相似。
——都像一只慵懒的猫, 但是凌厉起来眼锋却卷着沾血的刀刃。
苏天瑜立刻装作无视发生,目光却死死盯着陆遥。
陆遥心道:虽然哥长得很帅,但是不至于这么盯着我吧。
李明珠道, “你的衣服今天干不了,礼拜一的时候我给你带到学校。”
这衣服,就是他昨晚上不要的衣服了。
陆遥这时候穿得是李文林当年的衣服, 虽然款式老土了一些, 但是这么多年,除了衣服有些皱, 竟然没有任何破损和异味。
可见这几件衣服被保存的十分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衣服和裤子都短了一截, 陆遥穿得有些难受。
李明珠翻出一件羽绒服, 看样子是她自己的。
“穿上, 外面冷。”
陆遥被塞了满怀的衣服,那衣服上面有李明珠固有的味道, 抱着衣服好似抱着她一样, 叫陆遥的耳根不着痕迹的红了。
他心虚的套上衣服, 和李明珠下楼。
五楼今天早上起就很热闹,两个小孩儿穿上了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满客厅的跑。
杨欢见到李明珠下来, 开心的打招呼,“阿明哥早上好!”
李明珠点点头,杨乐直接扑上来,把李明珠刚落地的大腿抱得牢牢地。
李明珠顺势把他抱起来,“今天要去哪里玩?”
穿得这么好看,肯定要出门。
杨欢道,“妈妈回来了,带我们去西湖玩!”
李明珠点点头。
杨父杨母两口子不在一个地方打工,杨父倒是每天都回来,杨母却在一家较远的服装公司工作,平时都住在公司的宿舍里,只有礼拜天才能回来。
杨母回来,对于两个孩子来说,就是一个节日。
杨欢看到后面的陆遥,犹豫了一会儿,怯生生的叫了一声,“陆遥哥哥。”
陆遥弯腰揉了揉她的脑袋,“还记得我啊?”
杨欢点点头,这么好看的大哥哥,她必须记得!
杨母走出来,看到李明珠,热情的打招呼,“阿明今天休息啊。”
她看到陆遥,客气的点点头。
李明珠道,“这是我同学。”
杨母道,“我很少看到你带朋友回家,多交点朋友好。”
陆遥和杨母互相问过好之后,杨母把李明珠怀里的杨乐抱了过来。
五楼的楼梯口边上的房间门突然打开了。
五楼一共五个房间,楼梯口左边一个,隔了一条通向阳台的走廊之后有一个,对面则是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
李明珠爬的那个铁楼梯旁边还有一间,这一间是五楼最大的一间,是个套间,也就是杨父杨母住的这一间。
五楼除了楼梯口边上的那个小房间没有被杨母盘下来,其他的房间都叫杨家一家人住了。
而此时,那个小房间的门打开,里面出来了一个穿着彩虹色袜子,上面烫着爆炸头,下面留着少量头发的女孩儿。
这是典型的社会姐装扮,她的脖子上还挂了一串毛衣链,脸上画着浓浓的妆。
社会姐虽然打扮像社会姐,性格却十分热情。
她从小房间里把箱子拖出来,放在门口,杨母和她做了几年的邻居,立刻问道,“艳子今天大扫除啊?”
名叫艳子的女孩只有二十出头,一看就不是h市本地的。
她的房间正乱糟糟一团,什么都扔在地上,房间门口还堆了好几摞捆起来的杂志,有知音,有读者,还有一切叫不出名字的小杂志。
艳子道,“杨姐,我搬家了,以后就不住这里了,今天整理房间呢。”
陆遥的眼睛亮了一下。
“搬家?
怎么住的好好地就搬家啦?”
“我换工作了,不想在那个网吧干了,我叔叔给我介绍了一个超市售货员的工作。”
艳子笑了一声。
“哦哦,那个也挺不错的,好好干,以后杨姐去买东西说不定还能遇到你呢!”
杨母也跟着笑。
“是啊,对了杨姐,我这些都不要了,欢欢要不要这些书?”
艳子问道。
杨欢是个热爱看书的小姑娘,虽然家庭条件不能让她随心所欲的买书,但h市的小学都有流动书屋,也就是在教室的后面放了书架,有免费的故事书看。
杨欢几天就能看完一本书。
小丫头听到艳子要送书,激动地一蹦三尺高,“艳子姐姐,我要的!谢谢艳子姐姐!”
杨母道,“你这孩子真不知道谦虚!”
杨欢哪儿还听得到杨母的话,欢天喜地的就跑过去拿书了,李明珠动了动,跟着走过去。
杨欢拿书的时候,叫她按住了手。
“这个可以看。”
李明珠挑了几本读者拿出来,把知音和其他爱情小说的杂志放在了另一边,“这个不要看。”
李明珠算杨欢的半个老师,杨欢对她言听计从,乖巧的抱着读者,点点头。
艳子道:“瞧我大意的,这些书欢欢不能看的,就直接扔了吧。”
杨母道,“别啊,留着卖点儿钱也好。”
艳子说,“杨姐你要就拿去吧,我懒得卖了!”
杨母道,“以后要见面就难了。”
艳子笑了一声,“有机会总能见面的。”
艳子的话说的底气不足,她们这种出门打工的外来人员,在这个大城市里面身世浮沉,被时代巨变的洪流冲散的七零八落,飘在各式各样的农民房里,一分开就是永别,谈不上下次见面不见面的。
陆遥漫不经心的站着,直到艳子收拾完房间,杨父自告奋勇的要帮艳子把箱子拿下去,杨母也和李明珠二人打了招呼,顺道就坐车去西湖。
杨欢回去放好了书本,检查了房间门确实锁住了之后,朝着李明珠挥挥手,“阿明哥,陆遥哥哥,拜拜!”
李明珠挥了挥手。
陆遥站在通往阳台上的走廊里,往外面看了一眼。
李明珠道,“走了,我送你回家。”
陆遥听到回家,有些不乐意。
他住在市中心西湖景区的别墅里面,风景绝佳,地段绝佳,别墅内部的装修就更别提了,就算把李明珠住的整一栋房子都卖了,也不一定能买得起那别墅的一平方地。
但是陆遥就是不想回去,那别墅只有一个老太婆,成天在他耳边念叨要他回B市,烦都烦死了。
他万般不愿意,也只能跟着李明珠下楼。
到了楼下的时候,杨欢他们还没走,夫妇俩带着一双儿女,小儿子坐在父亲的肩膀上,母亲拉着女儿,虽然身上从头穿到尾都没有两百块,却幸福的让人眼红。
“他们去哪儿?”
陆遥看了会儿,疑惑道。
“菜市场后面的车站。”
李明珠道。
陆遥很少单独坐车,他出行是司机接送,今天和李明珠走在一起,却叫他很想去坐一坐公交车。
结果李明珠只把他送到车站,连句好听的话都没说,转头就走了。
陆遥脑子里脑补的那些旖旎浪漫的送别台词竟然一句都没说上!
李明珠走了,他便不愿意屈尊降贵的坐公交车,打了个电话叫司机来接他。
回到家后,王奶奶慌慌张张的走出来,哎哟哟的喊道,“小祖宗啦,你去哪里啦!”
“去同学家住了一晚上。”
陆遥答道。
王奶奶自己穿金戴银,到了院子里一看陆遥:穿得都是什么破烂玩意儿!
她见陆遥不太像是去同学家住了一晚上,好似去外面讨了一晚上的饭!
“快把衣服脱了,哎呀你看看你穿的是什么啦,噶难看的啦!”
王奶奶老眼昏花,于是带着老花镜仔细打量陆遥一身装扮,越看越想吐血。
陆遥仿佛穿着新手装,脱掉了平时上千上万的外套,朴素的一比那啥。
王奶奶却不喜欢他这一身。
陆遥被她推进了浴室,王奶奶逼他洗完澡,等陆遥出来,就看见老太婆指挥着小琳把陆遥穿回来衣服扔了。
陆遥连忙道,“诶!小琳,你别给我扔!”
小琳是王奶奶从家政市场找来的保姆,性格十分乖巧讨喜,王奶奶把她当成亲孙女疼。
小琳道,“小少爷,可是王奶奶叫我扔。”
“我是你少爷还是她是你少爷,给我放那儿不准动!”
陆遥提高声音。
小琳吐了下舌头,哦了一声,穿着围裙又去厨房折腾糕点了。
陆遥紧张的把李明珠的羽绒服从篮子里拿出来,抱着它跟做贼似的跳上了二楼,拉开衣柜就把它挂进去了,看这架势,是根本不打算还李明珠。
陆遥一边回味自己的行为,一边眉头一抽,可耻的想道:你丫是变态吗!
但是陆少爷过了一会儿就把这件事情忘了,继而高傲的想:哼,就是一件羽绒服而已,我买十件还给她!这件给我了,就是我的了!
王奶奶颤颤巍巍的来敲门,“遥遥,遥遥呀,在屋里吗?”
陆遥道,“我出来了。”
王奶奶走下楼,到客厅等他。
陆遥一下来看见王奶奶这幅正襟危坐的架势,就知道王奶奶要说什么,他抢在王奶奶前面开口,“我不回去,您别说了。”
王奶奶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最后叹了口气,“你总不能一辈子都不见先生……遥遥,你听奶奶说一句,当年阿知的死……”
“您别说了。”
陆遥沉下脸色。
王奶奶提高声音,“遥遥,你懂事一点,你哥的死能怪在父亲头上吗,你是他儿子,难道你哥就不是吗,做父亲的真有这么狠心,能看着自己儿子死在异乡——”
“那他当年为什么不来看我哥!”
陆遥打断她,“为什么不把他带回B市,为什么我哥到死都没能见他一面!”
王奶奶哑然:“那是因为……”
“是因为陆兴要竞选那个什么狗屁职位!”
陆遥冷漠的开口。
王奶奶嘟囔,“你也不能离家这么多年……过年都不回去看看……”
“你就让他当我死了吧。”
陆遥赌气道,“死一个儿子也是死,死两个儿子也是死。”
王奶奶道,“臭小子!”
她绷了会儿脸色,接着又缓下来,小声的开口,“奶奶不提这件事了好不好,你哥的忌日马上就到了,你记得时间去南山陵园看看。”
“……我记得的。”
陆遥闷声道。
他站起身,又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
陆遥打开柜子,取出一个沉重的木头盒子,里面是陆知生前的一部分遗物。
陆知去世的时候他才九岁,还在B市读小学,听到自己哥哥去世的消息,他还当别人在骗他,耍他玩,直到亲眼看到医院给陆知开的的死亡通知单——
陆遥沉默的发呆,捡起了一些尘封的记忆,他到现在都想不通:他哥去H市好好地读个书,怎么就会在那个城市再也回不来了呢。
盒子里放着陆知在H市多年的回忆,有照片,有文字,陆遥因为一直不肯面对陆知死了的事实,这么多年也没翻过他的遗物。
他如果翻一翻,就能在盒子的最底下棕色牛皮的笔记本里,翻到李明珠堪堪七岁的照片。
那照片是陆知偷偷拍的,拍完了还很没面子的叫当事人发现了,发现之后陆知不肯承认,李明珠小小的脸皱了起来,义正言辞,奶声奶气的开口,“陆老师,你这是侵犯我的肖像权。”
陆知夸张的捂着胸口,控诉李明珠是个小白眼狼,照顾她这么久,连张照片都不给拍。
李明珠年纪虽小,但是小古板的样子已经有了雏形,陆知便逗她,“你这样的性格,以后长大了嫁不出去,没有人要,我委屈一点,勉强把你娶回家好了。”
李明珠那时冷笑一声,‘残忍’的拒绝他,“我不要,你太烦了,我会被烦死的,我为什么要嫁给一个烦人精。”
陆知讲不过李明珠,就在她的本子上使坏,他彼时也才十七岁的年纪,和陆遥一样,笑起来有两颗虎牙,陆知伸出手戳在李明珠软和的脸蛋上,大声埋怨李明珠薄情寡义,不知恩图报。
七年前的事情,早该在记忆里被铺上一层厚厚的灰尘,但当李明珠静下心来时,陆知的样貌好似清晰的能从照片里跃然而出。
零二年的夏天,天特别蓝,水特别清,她看着陆知,就像从清澈的水里看到他模糊不清的脸,水波纹荡开了一层一层包的纹丝不露的情绪,叫她被针扎了一下,险些落泪。
李明珠收起陆知的照片,重新夹回了被翻得破破烂烂的《小王子》里。
她叹了口气,无奈的想道:陆知兴许就是在地球上迷路的小王子,毒蛇咬了他一口,并不是他死了,而是他回去了。
路太远了,他无法带走这幅躯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