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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以后一定

陆炳家里当然不止一千两黄金的财富, 只是突然一下子拿出库房里所有可以动用的黄金,可谓是大手笔了。

陆炳问女儿:“你说要用,李宜人就给你了?”

陆缨说道:“我说父亲要用。”原来是拿着鸡毛当令箭, 假传“圣旨”。

“你——”面对这样果决的女儿,陆炳一点脾气都没有,叹道:“千金散尽还复来,俞大猷乃盖世将才, 他的性命何止一千两黄金。我拿着千金暂且一试。”

汪大夏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多黄金, 犹如梦幻,情不自禁的走到一箱黄金前,蹲下,什么都放在嘴里咬的老毛病又犯了, 魔怔般拿起一根马蹄状的金条, 放在牙齿轻轻一咬, 这硬中带软的口感、口腔里满是黄金的味道, 是足金!

陆缨拿着剑柄一敲汪大夏的脑袋, “这都是给严世蕃的,你都留下牙印和口水了。”

汪大夏这才堪堪回过神来,什么是豪门?一掷千金, 这才是豪门!我们汪家就是个土鳖。

汪大夏将留下牙印的金条和下面的金条换了个地方,“一千两黄金就这样送人了?”

我要是有一千两黄金,何必等着三年之约, 还奋斗啥呀,早就娶魏采薇过门了。

甜水巷, 刚刚到家的魏采薇连打了三个喷嚏。

陆缨反问道:“要不送给你?”

汪大夏勉强能够保持清醒,连忙摆手,“我不敢要, 我看着这些黄金,又喜欢又害怕。以我如今的能力,定是有命拿没命花,就像一个三岁小孩子推着一车珠宝走在大街上,护不住的。”

就像以前马厂胡同里的陈经纪,和马厂胡同一枝花李九宝青梅竹马,互相爱慕,可是有什么用呢?一个卖房子的市井经纪,是护不住李九宝这样的美人的,最后还不是悲剧收场。

陆缨说道:“父亲,事不宜迟,我师傅危在旦夕,赶紧去救他。”

这时宋御医匆匆赶到,给陆炳把脉诊治,“大人偏瘫刚好,又要操劳过度,要注意身体啊。”

陆炳说道:“我一直注意保养,最近事情都交给小辈们去做了,可是有些事情必须我亲自出马,他们做不了,劳烦御医为我扎几针,我把事情办完了就回来休息。”

宋御医没有办法,一边施针一边说道:“我求陆大人别我当神仙,都是肉/体凡胎,本来身体亏损就很难补,现在陆大人还使劲往外耗,我很是担心。”

陆炳说道:“做完手头这件事我就当甩手掌柜了。”

宋御医不信:“这句话我听了不下十回了。”

一时施完针,又给了一些药丸子,“觉得不舒服就吃一丸。”

陆炳吃了药,将一枚百年老参切片压在舌底含着,披上鹤氅,坐上四匹白骏马拉的大马车,带着礼物,去了西城严府。

汪大夏和陆缨骑马护送后面跟着的马车——里头装着一千两黄金呢,可得仔细点。

汪大夏问:“头儿为什么把俞大猷称为师傅?”

“因为俞将军指导过我的武艺。一日为师,终身为师。”陆缨颇为骄傲的说道:“我师傅跟李良钦学剑,还去过少林寺习武,他抗倭之时,少林寺还派出武艺高强的和尚杀倭寇,成为我师傅手下的僧兵。我师傅还自创棍法和剑法,可不是一般的武夫。”

汪大夏恍然大悟,“难怪标下总是打不过你,原来名师出高徒。”

陆缨一瞪,“我平日在早上校场教你们的那些,都是从我师傅那里偷师得来的,一点都没有藏私,你学的和我学的其实是一样的。是你不肯好好学,总是喜欢投机取巧,武艺悟性固然重要,然而勤学苦练必不可少。你这几日在保定府是不是又偷懒了,早上一点没练?”

提起保定府,汪大夏脸上出现神秘的笑容,眼神都变温柔了: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在保定府和魏采薇已经私定终身,连婚书都写了!

陆缨看他露出傻笑,顿时确定了自己的猜测,“明日点卯之后,你比其他人要多练半个时辰。”

汪大夏听了,发出一声哀嚎。

得知亲家来了,严世蕃自是热情迎接,还命人将儿子严绍庭从国子监叫回来陪老丈人,陆炳连忙阻止,“我今天来不是来看他们小儿女的,我找东楼有些私事。”

严世蕃是个圆滚滚的胖子,入秋了还穿着单衣;陆炳则披上了鹤氅,戴着黑色大帽挡风,以免吹着头。

陆炳为谁而来,老狐狸严世蕃心如明镜,他故意装作不知,将陆炳请到书房说道:“东湖从马上摔下来,胳膊腿刚好,别累着,来人,给亲家备一副暖轿,抬到书房说话。”

陆炳晓得自己的身体弱,没有强撑,坐上轿子,陆缨和汪大夏命人抬着“礼物”跟上。

严世蕃还记得汪大夏,问他:“你爹最近还好吗?”

这简直就是当面打王大夏的脸了,严世蕃毫无掩饰他就是小心眼,折腾汪大夏不成,就去搞他爹,随便抬一抬手指头,就能像摁住一只蚂蚁似的捏死他。

汪大夏已非吴下阿蒙,练出唾面自干的厚脸皮来,“托您的福,标下的爹好着呢,无官一身轻,现在又当爹又当妈,天天带标下那个两岁的弟弟玩,已无争名逐利之心了。”

这是反话,一个当了半辈子官的男人,怎么可能甘心在家带孩子。

严世蕃心下暗爽,又问道:“你爹这些年在北城兵马司干的不错,可惜眼光不好,娶妻不贤,居然往外头放印子钱,害得你爹背上失察的罪名,革了职。你有何想法?”

汪大夏一副没心肝的样子,笑道:“塞翁之马,焉知非福?标下和继母素来不合,闹得北城皆知。正好有理由要父亲将她休弃,免得将来成大祸害。标下衷心感谢偷偷去吏部举报父亲的人,真是我大恩人啊。如今继母被休、父亲没了官,也不敢骂我了,过上了清净日子,就是——”

汪大夏由喜转忧,“就是家里被骗了一大笔银子,家道中落,撑不起以前的排场了,遣散了大半仆人,日子过的紧巴一些,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胡乱花钱了。”

汪大夏瞥了陆缨一眼,压低声音对严世蕃说道:“标下现在出差买个擦屁股的草纸都想法子找陆统领签字报销,由奢入俭难,穷日子不好过啊。”

严世蕃听了,心下更爽,看你难过,我就开心了。

汪大夏察言观色,自知方才示弱,逃过一劫,若严世蕃再动手报复,他可撑不住,靠山陆炳又病了,还是不要惹麻烦。

到了书房,陆缨扶着陆炳下轿子,进去之后,又关闭门窗,以免父亲受了风,各种嘘寒问暖,很是贴心,严世蕃羡慕陆炳,“东湖是个有儿女福的人。”

陆炳谦道:“彼此彼此。”

陆炳使了个眼色,屏退众人,“东楼,我知道你忙,就不拐弯抹角了。我此次前来,就是为了俞大猷之事,这是俞大猷托付我给你送的东西。”

严世蕃板着大圆脸,“东湖,俞大猷耽误军机,为了岑港之战,大明耗费多少兵力,灭倭之战,成败在此一举,他却让倭寇跑了,大明多年心血付之一炬,他死不足惜!”

陆炳没有为俞大猷辩解一个字,直接打开了一个箱子,露出黄橙橙的、堆成宝塔形状的金条。

根据严世蕃的目测,大概有二十根,一根十两,一箱子就是二百两,黄金,

严世蕃淡定的喝着茶,“东湖,不是我不想给你面子,而是俞大猷是徐阶的人,我与徐阶最近政见不合,时常有摩擦。既然俞大猷看不上我,去投徐阶门下,你为什么不求徐阁老,反而来求我呢。东湖找错人了。”

陆炳还是不说话,打开第二个箱子,又是金光闪闪,又是二百两黄金。

严世蕃手中的茶杯一顿,“俞大猷现在才知道投错了人?临时抱佛脚,为之晚矣。”

陆炳还是沉默,打开第三个箱子,三箱黄金,就像三个小太阳,将书房照得暖烘烘的,就像夕阳余晖。

严世蕃眯起那只独眼,“东湖,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俞大猷这种朝秦暮楚之辈,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陆炳终于开口说话了,“抄家、革职、削爵、发配边关为军奴都行,东楼只需要保他一条命,活着就行。”

言罢,打开了第四个箱子。

严世蕃眨了眨独眼,没错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他的原则也是明码标价的。比如新科进士需要在吏部排队候补,等候空缺再派去当官。但只要给严世蕃三百两银子,就可以立刻补上七品州判的缺;内部升一品官阶,一万三千两银子可以稳了等等。

严世蕃爱钱,基本上所有的原则都有价格——这就是他的原则。

而俞大猷送的金子,足够买个一品官了!

这时,陆炳打开了第五个箱子。

足足一千两!

严世蕃用盖碗拨了拨碧绿的茶水,“也……不是不行。”

一条命,一千两黄金,这买卖太划算了。何况将俞大猷革职夺爵,发配为军奴,本就是狠狠打了徐阶的脸,严家也算是报复了。

严世蕃进宫,为俞大猷求情,最后俞大猷从兵部死牢里放出来,被押送到大同戍边去了。

临走时,俞大猷还将他近年所著的武学《剑经》一书送给徒弟陆缨,“为师无法教你了,这是我这些年的习武心得,还有自创的剑法棍法,你拿去练习,你天赋异禀,将来必有所成。”

俞大猷在秋风中离开京城,前往大同,临走时还写了首诗《秋日山行》以明其志:“溪涨巨鱼出,山幽好鸟鸣。丈夫不逆旅,何以及苍生。”

俞大猷挥毫泼墨,写完后喝了杯酒就走了。

陆缨拿着手抄的《剑经》和《秋日山行》,目送师傅走远,感叹道:“我自幼喜欢看仗剑走天涯的武侠话本小说,想要当除暴安良的侠客,长大了之后,才明白像我师傅这样人才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剑经》我也不会藏私,搞成什么武林秘籍,我会让人刻版印成书,你们人手一本照着练,希望将来你我都成为像我师傅这样真正利国利民的大侠。”

“陆统领说的都对,标下以后一定勤加练习。”汪大夏从兜里摸出几张收据,将俞大猷刚刚写诗的毛笔递给陆缨,“这是今天送行的酒还有纸笔的花销,劳烦陆统领签个字,标下好去账房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