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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一直以来, 丁巫都是可靠的义兄形象,心里永远的一抹温暖。甚至魏采薇重活一世,心理年龄都够到当丁巫的老娘了, 她还是把丁巫当成大哥,像上一世一样尊敬他。

丁巫上一世一直没有成亲,丁汝夔出狱赐官、赐还家产,丁巫恢复了国子监监生的身份, 也没有成亲和考科举。

他半生坎坷, 后半生如闲云野鹤般,寄情于山水,四处游历,甚至一度出海下了西洋、跟着商队走西域、穿越草原和沙漠。

他后半生都在弥补着前半生困在铁岭、不得自由的遗憾, 后半生到处跑, 到处都留下他的足迹。

就像一个饿极了的人, 下半生的愿望就只剩下吃饱饭, 别无他求。

丁巫自由自在, 不愿被家室所累,也不想害得别人家好姑娘一辈子独守空房,所以干脆不结婚。

所以, 对于魏采薇选择和汪公公当对食夫妻,丁巫一点意见都没有。

丁巫经常对她说,半夏妹子自己开心就好, 不用在乎别人的议论。

而这一世,丁巫好像对陆缨有意思?

陆缨上辈子嫁人不久就当了寡妇, 最后选择出家清修。

不过,以魏采薇现在对陆缨的了解,她出家清修八成只是一个走出夫家、得到自由的幌子而已, 陆缨才不会坐下来抄经,估计她最后带着心爱的佩剑行走江湖去了。

这样想想,陆缨和丁巫两人上辈子的结局其实是殊途同归呢。

魏采薇半夜闻着桃酥的香气醒来,看着丁巫打着呵欠,用扇子扇着刚烤好的桃酥,快点凉透了好包起来送给陆缨。

反正满脑子都是问题也睡不着,她干脆披了衣服,下楼问丁巫。

“对不起,把你吵醒了。”丁巫有些抱歉。

魏采薇帮着丁巫扇风,“又是送给陆统领的?”

丁巫面不改色,“是的,感谢她救了我。”

魏采薇:“汪大夏也救了你。”

丁巫依然绷得住,“汪大夏几乎每天来蹭饭吃,我都多做一份留给他。”

丁巫还有高官贵公子的矜持婉约,但魏采薇是个爽利的性子,自知绕来绕去肯定绕不过丁巫弯弯肠子,干脆挑明了直说:“丁大哥是心悦陆统领吧?”

丁巫站起来,从水缸里舀水洗脸,“尽说些孩子话。我与她地位天壤之别。”

的确,丁巫和陆缨一直都身份悬殊。现在如此,以后也是如此,等陆炳一死,嘉靖帝一死。陆家被抄家下狱,到时候丁巫已经恢复贵公子的身份,陆缨如果一直不嫁的话,她会是阶下囚。

他们两人的地位,永远都不会对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是你强我弱,就是我弱你强。

魏采薇说道:“咱们不说地位,只问自己的心,丁大哥如何看陆统领?”

丁巫看着铜盆里渐渐平静下来的倒影,“我很佩服她走出闺阁当锦衣卫,还有永不放弃的勇气,若不是那晚在水底识破她的女儿身,我恐怕一辈子都蒙在鼓里。”

“我有时候想,如果当年我爹在兵临城下之时有陆缨这种无畏的勇气,拒绝严阁老死守城门的建议,带着大明军队拼死一搏,或许很多人的悲剧,包括你、还有那个进宫的陈经纪,你们的人生悲剧就都不会发生了。”

丁巫一直都是善良温柔的人,不怨天怨地,甚至能够跳出为人子的天然立场,去反思父亲可能犯下的错误。

无论如何,丁汝夔是兵部尚书,天下兵马大元帅,他都没有试一下就放弃了抵抗。

哪怕陆炳也比丁汝夔强些,当年陆炳违背死守城门的命令,去求嘉靖帝,打开城门,放难民进城。陆炳至少在最坏的结果里做出最后的努力。

魏采薇说道:“不管怎么样,这都不是你的错。”

丁巫摇头,“我一直渴望着做些什么,来弥补父亲的过错,是陆缨给了我机会,不嫌弃我是个文弱书生,大胆的用我,比起知遇之恩,熬夜做点小点心实在太渺小了,不足挂齿。”

魏采薇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丁巫:“当然。”

桃酥凉透了,丁巫麻利的包起来,当然还没有忘记给魏采薇留两块,“给你明天当早饭——我明天很早就要出门,不能给你做早饭了。”

丁巫的心思,采薇不能看透,其实连他自己也不能。

水底下的“一吻”,其实不算是男女之吻,因为根本无关情爱。丁巫觉得陆缨眼神坚定,她的勇气能够感染到他,原本丁巫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但是陆缨身上仿佛有光似的,照进他晦暗的人生里,他本能的伸手想要抓住这束光。

但是听到陆家和吴家议亲的消息,丁巫觉得陆缨一旦嫁人,夫家恐怕不会容许她继续这样女扮男装的当锦衣卫了,倘若这束光都要熄灭,他又要陷入无边的黑夜。

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变什么,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兵临城下,不做尝试、不做抵抗,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采薇醒来,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头条胡同忙去了。

楼下巷子传来马蹄声和口哨声。

是正要赶往锦衣卫衙门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弯路,经过这里,路过的时候会吹口哨,如果魏采薇已经起床梳妆了,她会打开窗户,对着他微笑挥手回应。

听到动静,魏采薇开窗说道:“你等会,有个东西要交给你。”

魏采薇下楼,将昨晚丁巫连夜烤的桃酥给汪大夏,“送给陆统领的。”

又把昨晚丁巫留给她的桃酥分给汪大夏一个,“这是跑腿费。”

汪大夏不肯要,“一个桃酥你早饭肯定吃不饱的,两个才够嘛。”

哟,这觉悟,让魏采薇对他刮目相看。毕竟汪大夏这种嗜吃如命的人能够把到嘴的食物放弃,那是相当不容易啊!

吾家有夫初长成。

魏采薇目送汪大夏离去。

汪大夏骑马出了甜水巷,拐到鼓楼西斜街,就放慢了马速,打开包裹——吃魏采薇的早餐他舍不得,但是偷吃陆统领的点心他是一点都不会犹豫的!

魏采薇还是对他过于自信了。

汪大夏打开了包袱皮,里头是熟悉的油纸包,油纸包上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不许偷吃”四个字。

是丁巫写的,他料事如神,晓得汪大夏目无上司,会偷吃陆缨的桃酥。

不过,这并不会阻碍厚脸皮的汪衙内“作案”。

东西是我送的,陆统领不知道里头有几个,我稍微偷吃两块她又看不出来,何况丁巫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小事去问陆缨你收到几块桃酥!

所以汪大夏还是打开了捆扎的红绳,打开油纸包,居然还包着一层油纸,上面还写着八个字,“桃酥一包,共计八个”。

丁巫的字迹是漂亮的瘦金体,汪大夏模仿不来。况且纸上还有丁巫那枚不离身的小印章,篆刻的“巫“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丁巫太了解汪大夏的德行了,晓得第一张纸条无法阻止他肚子里的馋虫,还有第二道防备等着他。

一切都是为了确保他的心意完完整整的被陆缨收到。可不能被汪大夏分了去。

一块都不行。

汪大夏绷着脸,就像个莫得感情的送货机器,将桃酥给了陆缨。

陆缨交代今天的任务,“你把锦衣卫历年所收集的白莲教教徒画像全部找出来,要画师统统临摹一遍,晚上带给头条胡同们的暗探看。”

锦衣卫的画师们是最有名的,连宫廷画师都是挂在锦衣卫名下领俸禄,所以一天临摹整个白莲教露过脸的教徒不在话下。

汪大夏下去办事。

陆缨打开油纸包,分给父亲一半,命人送给陆炳。

若平时,陆缨一定亲自去送,但自从上次陆炳在吃了丹药后情绪暴躁训斥了她几句,陆缨就一直避免和父亲面对面,父女关系有些僵。

陆炳看到女儿派人送的小点心,连连叹气摇头,这个丫头的脾气和我太像了,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将来我若不在了,她该怎么办呢?

与此同时,另一个父亲也为儿女发愁,是父愁者联盟,正是汪千户。

汪千户那天得到了多斯还的两千两银子,这是原配妻子的嫁妆田换的银子,理应交给汪大夏,去把三里屯的嫁妆田重新买回来的。

汪千户是有原则的,如今汪府过紧日子,他也不会拿着妻子嫁妆去填家里的大窟窿。

但是汪千户担心银子一旦交给汪大夏,他又胡乱拿去败家,所以汪千户把银子留下,去了朝阳门外的三里屯,想找到当初的买主,把原配的嫁妆田赎回来。

到了地点,汪千户几乎以为自己记错了,昔日的良田被围墙或者篱笆给圈起来了,建了房屋、祠堂等等,西北边还有好几个大馒头般的坟墓,坟包上还没有长草,四周都种植着有些年头的青松。

原来嫁妆田被改造了成坟地和配套的祭田,祭田祭屋等等即使被抄家,只要不是什么十恶不赦之罪,都属于免除之列,可以不用被抄没充公。

所以有风险意识的大户人家一般会置办祭田祭屋,以防万一,将来子孙们有个退路,片瓦遮身,当做栖身之所,不至于一败涂地。

汪千户一看,就晓得这块地是不可能赎回了——人家都改成祭田,坟都迁过来了,怎么可能还给他!

唉,这个败家子,覆水难收啊。

虽然田是无法赎回了,但是汪千户想要搞清楚到底是谁买了原配的嫁妆田,于是走到墓地看墓碑,分别写着“诰赠一品夫人吴氏之墓”、“诰赠一品夫人黄氏之墓”、以及“诰赠一品夫人张氏之墓”、以及“亡妻赵氏之墓”。

居然有三个一品诰命夫人,这是京城那个豪门贵族?

正思忖着,身后响起守墓人的声音,“这里是锦衣卫指挥使陆大人的家族墓地,闲杂人等速速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