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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第三十五片龙鳞(十二)

此为防盗章  因此她临终前还不忘抓着皇帝的手, 要他好好照看修文,千万不要忘记他们是一家人。

这也是为何废太子将手头最后一件母亲的遗物想方设法送到江公公手里的原因。那是一串时年已久的佛珠,是很久很久以前,皇后刚刚有孕时, 皇帝微服私访为她带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 还有成王的生母,一个才色双绝的江南美人。

这串佛珠并不珍贵, 所以废太子被关进西祠巷子时才得以保存。皇帝看到这串佛珠,便想起了先皇后,想起自己待她有愧,又罔顾她临终托孤,将他们的独子关入西祠巷子。

江公公又适时感慨了一句今晚是十五,很快便中秋佳节了。

这是废太子叮嘱他说的话, 皇帝听了后果真面露动人,中秋节也是废太子的生辰, 他还记得这个孩子刚出生时,自己有多么欢喜。修文太子一直都是皇帝的骄傲,他自幼便为人宽厚天资聪颖,皇帝用尽了心血来教导他,可这份父子之情在废太子成年后就发生了改变, 逐渐苍老的皇帝开始忌惮正年轻的太子, 怕他会效法先人逼宫夺位, 因而对太子百般提防。

这也是为何东宫查出巫蛊之术跟龙袍, 皇帝想都没想就命人前去捉拿废太子的原因。他心中的恐惧被勾了出来,于是就忘记了修文太子是他的儿子,完全将其当成了要抢夺自己皇位的敌人。

眼下已过去四年,看到先皇后的遗物,想起自己对先皇后的亏欠,在她临盆之际,带回来一个美人,又有负她临终所托,将修文太子打入西祠巷。种种心绪上来,便命江公公去西祠巷子,将废太子带来。

可废太子却不愿再见他!

他是皇帝,亦是父亲,为人臣,为人子,修文怎敢不来?!

江公公见皇帝气恼,连忙道:“皇上息怒,殿下他如今……老奴见了,都忍不住落泪。”

“修文他……他怎样了?”皇帝忍不住问。

“唉。”江公公一声叹息。“皇上,殿下的心死了,他再不是过去的修文太子了,他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都在四年前化为灰烬了。如今的殿下,不过是个废人。眼不能视物,手不能执笔。殿下说,皇上再也不必怕他有异心,因为他已是个废人,此生便老死于西祠巷,再也不会出来。”

修文太子,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天下人都知晓他少年出众,惊艳绝伦,是无数高门贵女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他身份尊贵,高高在上,他本是天上的明月供人仰望,可如今却坠落尘世,再没了那份光芒。明珠蒙尘,白璧有瑕,覆水难收。

皇帝满腔愤怒,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也没了声息。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儿子,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后再有更多儿女,也没有一个如修文一般叫他费尽心血。

可这个孩子,废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皇帝闭上眼,轻轻叹息:“你……明日安排一下,朕要出宫。”

“皇上?”

“朕老了。”即便是帝王也不得不承认,他越来越老了,他的儿子们都长大了,可他再也不复当年的年轻力壮。如今后宫已经有数年不曾有新生儿诞生,他自己的身体,他比谁都清楚,早已是有心无力。“有些人的心就开始活络了。”

“皇上——”

“什么都不必说。”皇帝摆摆手。“既然修文不肯来见朕,朕便亲自去见他。当年……也是朕不察,竟连辩解的机会都不给他,如今他对朕心灰意冷,也是理所当然。是朕寒了他的心,这人心一冷啊,就再也暖不了了。”

江公公看着皇帝仍旧高大的背影,帝王鬓边已经生出华发,可身边却没个能说心里话的人,皇后娘娘去后,皇上就更寂寞了。修文太子被废,他便真正成了孤家寡人。如今除了自己这个阉人,竟再没有谁能叫皇上信任了。

这就是帝王吗。

坐拥江山,却又形只影单。

第二日,皇帝脱下龙袍,没有惊动任何人,只带了两个侍卫同江公公出了宫,直奔西祠巷子。

西祠巷子这个地方,向来是圈禁皇室中人的,皇帝从未来过,所以也不知道这里原来如此荒凉残破。里头的人怎么活,外人不晓得,但禁军死死守着这里,不会给任何人出来的机会。进去的人,都死在了里头,连迁入皇陵的资格都没有,就地掩埋,一抔黃土,一具白骨,此生便销声匿迹,再无人记起。

这里的宫人也不多,大多身形消瘦面色青白麻木不仁,便是见了皇帝也没有多少畏惧之色——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行尸走肉,还怕什么死不成?在这活着,比死都难呢。

皇帝在江公公的引路下到了废太子居住的破院前。近乡情怯,他竟不敢跨进去。

在门口站了许久,皇帝才迈开脚步,进了院子。入眼是一片青翠菜地,一个穿着洗得发白到处是补丁的粗布衣裳的男子正背对着人在浇菜。他从水井里自己打水上来,提到菜地里,弯着腰,双手满是泥土也不甚在意,安静地做着自己的活。

哪里有一丝贵气,又哪里还有一丝人气。

听闻脚步声,浇菜的人回头了。从他的背影可以看出这人十分瘦弱,粗布麻衣套在身上竟只剩个架子,可再怎么有心理准备,当看到废太子瘦骨嶙峋的脸时,皇帝还是经不住这打击,噔噔噔后退了数步,眼眶一热。

四年了,再多的愤怒都已经过去,废太子“谋反”的罪责在皇帝心中逐渐被洗刷,这四年里,他每每梦中惊醒都会想,自己当初是不是太过武断了呢?若是给修文机会解释,是不是自己误会了他?万一是有人陷害他呢?他又总是记起废太子的好,修文自幼聪明,读书习字都比寻常人家的孩子快,他又孝顺懂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皇后,都恭敬孺慕。皇帝有颈椎疼的毛病,修文便想方设法找来调理的方子,逢年过节及皇帝生辰,总是修文的礼物最用心最珍贵。

修文被废的时候,会不会怨恨他这个父亲,连一点机会都不给就定了他的罪?

来西祠巷子之前,皇帝最怕的就是修文会怨恨自己。可现在他才知道,可怕的不是被孩子怨恨,而是孩子看见他,如同看见一草一木。“皇上。”

他的儿子,不叫他父亲,叫他皇上。

“修文——”

“我不过是个罪人,四年前,皇上便剥夺了我的名字及封号。”废太子淡淡地站直。“如今我是个没有名字的人,这里也没有叫修文的人。”

“你在恨父皇——”

“这里简陋,皇上真龙天子,还是莫要踏足的好。”废太子完全不在意皇帝说了什么,他继续去浇自己的菜,吃力地提着大水桶到井边,皇帝对着身边的侍卫呵斥:“还愣着做什么!难道要叫太子做这等粗活!”

侍卫被他口中的“太子”惊呆了,连忙去抢废太子的水桶,这时候屋子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身形纤细的女子,她见到有人抢废太子的水桶,顿时如同护崽子的母老虎一般,抓起门口的苕帚就冲了过来,对准这群人一通胖揍,就连皇帝也不小心挨了好几下,疼的他龇牙咧嘴。“你们做什么!放开我相公!否则别怪我打死你们!”

相公????

江公公悄悄附到皇帝耳边:“皇上,老奴忘记说了,这位女子便是成王殿下做主,给修文殿下娶的妻子,是荆国公府的庶出小姐。”

什么?

他的修文,就娶了个庶出的姑娘?!

成王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这天底下的女子,本应任由修文挑选,可眼下他竟和这样一个抓着苕帚无比粗鄙的女子结为夫妻?!皇帝仔细看了看,发现那女子虽然身段曼妙,可面部跟身上却不知做了什么粗活蹭了许多的灰,十足的邋遢粗陋,叫他更是心如刀绞。他为修文选中了荆国公的女儿,素有才女之称的第一美人,可如今修文身边伴着的却是这般女子,真是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他恼怒的手都在颤抖。玲珑揍完他们后迅速把扫把丢到一边,对着废太子嘘寒问暖:“相公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虽然脸上脏兮兮看不出仔细容貌,可她声音清甜,又唤他作相公,这段时间刻意瘦脱型的废太子脸颊悄悄飞红,虽然是演戏,可她这样叫他,真是让他心中无比欢喜。

世界出现的最初,天与地是一体,它们与荒海密不可分。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在很久很久以前,日月星辰,都在荒海里。当天地分离,荒海出现归墟,汇集天下海水,归墟龙女也从沉睡中醒来。

她极多情,亦极无情。她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的天性使得她必须以人类的爱为食物,可是爱这种东西太珍贵了,因此她总是吃不饱。后来有一日,海面上无端飘来一个居无定所的无主孤魂,龙女浑浑噩噩间将其吞噬,尝到了与“饥饿”截然相反的滋味。再后来,她发现“人类”的灵魂可以做自己的食物,于是她幻化出白龙真身去往人间,一时间,哀鸿遍野,尸身满地。

可她吃的越多,就越饿,那种火烧火燎的饥饿感让她无法自控,让她在荒海之中翻腾起汹涌波涛,痛苦不已。

她在这样的折磨中放弃了对人类灵魂的屠杀与掠夺,安静地回到归墟龙宫,为了避免饥饿,龙女再次选择沉睡。

然后她在梦中,去到了一个世界,像普通人那样长大,还得到了一个人类毫无保留的爱。

等龙女从梦中醒来,才明白,人类的灵魂仅能短暂的充饥,如果真的要体会“满足”,那么只有“爱”才是她的食物。当她懂得了这个道理,荒海之上,便会有孤魂飘渺而来,她吞噬他们,去往他们所在的人间,就可以将灵魂消化,据为己有。如果能在人间找到纯洁的饱满的爱,那么她可以在回到荒海后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清醒不必再沉睡。

来到荒海的人类灵魂,都与水有关,龙女甚至还留下了一个被淹死的灵魂作为自己的仆人,在她离开荒海之时,为她看守归墟龙宫。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记得吃掉多少人的爱了。

但这个世界……嗯……龙女也很是苦恼。永安侯的爱散发着腥气,可以料想并非多么美味,可是如果不吃,下个世界她说不定连自己是谁都要忘了!

算了,她从来都不是宁缺毋滥的人,对于食物,龙女向来来者不拒。

龙女是亘古洪荒中,唯一一条盘踞于虚无,享受永久存在的龙。她没有亲人没有同伴,于是她在人间学到了“玲珑”这个词,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名字。她很快学会了在人间生活的法则,并且认真为口粮而努力。

没有人教授,也没有人引导,玲珑就这样孤独而快乐的生活了下来。她不拘泥于天道,做事随心所欲,除却自己不将任何生命放在眼中,幸而有饥饿为禁制,才让她做事有了些许分寸,不再像刚出荒海时那样吞噬灵魂,肆无忌惮。

现在她偶尔偷偷额外吃几个灵魂,天与地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美丽的容貌来自于天赐或遗传,可美人是需要娇养的,那种生活在粗糙环境中还能保持柔嫩肌肤妩媚情态的女子,便是玲珑都不曾见过几个。她的美丽来自于本身,因为她本身就是最美的龙,她不需要保养也不需要维护就能永久保持青春美丽,人类如何能跟她比?

所以,被冷落了一个多月的初芷,再见到她的时候,玲珑几乎都要认不出来了。

吹弹可破的肌肤和无忧无虑的姿态,是要在奢华的生活中才能得到的。初芷不过是个被夫人厌弃的下人,侯府人人得了夫人的意思,知晓她不得夫人喜爱,谁还会拿正眼瞧她,平日里排挤欺负是小事,初芷那些昂贵的衣裳首饰都被抢走了才是大事。没有了夫人送她的胭脂水粉,失去了佩玉鸣鸾,再加上几十天不得见侯爷,七上八下的一颗心胡思乱想,整个人变得憔悴又苍老,和一个多月前媚态横生的婢子简直判若两人。

原主是真的拿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婢子当姐妹看的,但凡原主所有的华服美衣,总是记得给初芷也准备一份,就是原主的父母对初芷也是青眼有加,叫初芷陪嫁,谁知道却把女儿的性命连带灵魂都给赔了,不知道那对夫妻若是知晓真相,会作何反应。

“夫人!夫人奴婢知道错了,求夫人让奴婢回来伺候吧!夫人!”初芷一进来就匍匐在地上,姿态放的极低,她现在别无他法,同房的下人看得她极紧,想三更半夜溜出去找侯爷?没门儿,就连她的一日三餐都有人来捣乱,不是不小心撞到她弄洒了,就是往里面抓把泥土树叶,这段日子初芷过得可不怎么舒服。

她也着实是走投无路,虽然留在夫人身边也会受折磨,但至少还有机会见侯爷,此时此刻能救她的除了侯爷还有谁呢?眼下只盼着夫人还能顾念几分往日情意,瞧在自己卑微的态度上心软饶她这一回。

“知道错啦。”玲珑惊喜地微微睁大杏眼。“那你说说,你错哪儿啦?”

初芷低着头不敢抬:“奴婢错在不该手脚不干净偷拿夫人的玉佩,也不该伺候不周,险些叫热茶烫了夫人,更不该狡辩自己无罪——”

“很好很好。”玲珑感动地放下手里的糕点,亲自起身,弯腰将初芷扶了起来,美丽的眼眸里满是温柔欣慰。“你我自小一起长大,我心中视你为姐妹,若非你死不悔改,我又如何舍得你离开身边?眼下便好啦,你与我认错,我便不气了,日后我们还是照往常一样做姐妹,什么都共享,你说好不好?”

初芷陷入玲珑描述的一片美好未来中,正要点头答应,却突然发现夫人不笑了。她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连忙又跪下去,“奴婢不敢!奴婢不敢!奴婢出身卑贱,不过是个奴才,怎么能同夫人做姐妹!还求夫人恩典,让奴婢在身边伺候着,做点活计,奴婢便心满意足了。”

玲珑便又笑起来:“你呀你,真是的,可既然你这样要求,我若是不答应,也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些。”

她伸出双手,对初霜道:“让你准备的凤仙花汁可好了?”

“回夫人,好了,奴婢这就去取。”

初芷起身站在一边,为表卑微,还微微伛偻着身子。她的目光不由得被玲珑伸出来的那一双青葱般的柔荑所吸引,那是怎样的一双手啊,洁白纤细,娇嫩的仿佛刚刚剥出的嫩笋,不见一丝瑕疵,又有平时的养尊处优,使得她手上连个薄薄的茧子都无。指甲修的圆润整齐,不像初芷,因为总是要做活,指甲一留长,便积满了灰。

她曾经也十指纤纤,染着蔻丹,可现在她的手陈旧而发皱,生了厚厚的茧,又因为总是做重活,甚至还有些许变形。

初霜取了凤仙花汁来,细心地为玲珑涂染指甲,刚涂了一只手,初雪便进来禀报说侯爷回来了。

玲珑察觉到初芷一霎那间掩饰不住的喜色,内心暗自发笑,她以为这是她的机会?不,这是她的地狱。

永安侯近日被摇身一变的爱妻迷的神魂颠倒,每日当差一结束,也不与同僚饮酒作赋便急着回家,人人笑他,他也不以为意。那些单身狗如何知晓柔媚娇妻在怀的感觉,这大冷天的引流水作殇咏,未免也太蠢了。

回来抱着妻子颠鸾倒凤尽享鱼水之欢,难道不比在外头吹冷风强?

他一进门,高大的身躯似是带起一片寒风。玲珑头也没抬,她在永安侯面前就没做过什么贤惠的事儿,原主倒是够贤惠,可惜永安侯不喜欢,他被初芷勾走,不就是因为初芷那一身的瘦马气质。

可瘦马就是瘦马,摆不上台面,如何能与倾国倾城的艳丽相比。

在玲珑这儿,男人跟女人没什么分别,不过是永安侯成了她的备选食物,因此被她允许多多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她喜欢他英俊的外表和强壮的身体,所以就要维持到她吃掉他为止。至于初芷,她又不吃,便像是捉了耗子的猫,在耗子死之前尽情的戏弄玩耍,将其折磨致死。

眼看永安侯挥开初霜,自个儿在玲珑面前坐下,还接手了初霜手中沾了凤仙花汁的小刷子,玲珑嗤笑:“侯爷真是好兴致,怎么,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您也喜欢?”

“闺房之乐,甘之如饴。”永安侯对她的讽刺不以为意,反倒觉得这样的妻子有种别样的可爱。他这双手拿过刀剑,上过战场,杀过敌人,可做这种精细之事却是头一回。玲珑眼一眯,“丑死了,走开,让初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