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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于光明今天到家比平时晚了些。

公用盥洗室里,水池边的折叠桌上放着一个塑料盆,他的妻子佩琴正洗头。这个盥洗室和旁边的厨房是一楼五家住户共用的。于光明走到妻子身边,轻轻站住,爱怜地望着她那一头满是泡沫的秀发。佩琴笑了笑,示意丈夫先进屋。

走进家中,于光明看到桌上放着一盘肉末炒年糕,还有一盘泡菜。因为之前在局里已经吃了两个包子,他想,这炒年糕可以拿来当夜宵。儿子勤勤此刻应该正在学校上晚自习,为高考做着准备。

于光明转过头,眼光落在床铺之上,顿感疲惫。绣着龙凤呈祥图案的棉被已经铺好,松软的枕头也已安放妥帖。他甚至连鞋都没脱就一头扎到床上。可过了不到两分钟他又坐了起来,斜靠在床头板上,点燃一支香烟吸了起来。佩琴大概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而他需要整理一下自己混乱的思绪。

烟雾缭绕,脑中却依然如一团糨糊一般。于是他决定将红旗袍案的调查过程重新梳理一遍。

这一系列案子发生之后,局里就像是炸了锅。大家各显神通:有的人引经据典,有的人旁征博引,有的人更是就案情争得面红耳赤。似乎所有人都对案子了如指掌。

李书记“依靠群众”的调查方法未能奏效。案发现场附近的那些居委会老大妈们调查了无数“有作案嫌疑”的人,可被调查者都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没有任何突破性线索。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因为住房条件和生活资料配给制等原因,居委会曾是政府维持社会秩序的得力助手。当时许多家庭都聚居于一处,共用厨房和卫生间,邻居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粮票之类的发放大权掌握在居委会手里,因而居委会在老百姓中间拥有比较高的权威。然而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和配给制的废止,居委会在老百姓生活中的地位就没那么重要了。虽说在那些待拆的贫民区,居委会还有一定影响力,但本案凶手貌似并非贫民区住户。他应该居住在更高级更私密的地方。时至九十年代中期,居委会干部已经不能像过去阶级斗争时代那样随便硬闯民宅了。

廖国昌提供的信息几乎没有任何价值。虽然那些物证看上去似乎缩小了调查范围,但那些有性犯罪前科的家伙没有符合这一范围的。他们大多生活贫困,只有两三个人是独居,而有车的更是只有一位出租车司机。

而对红色旗袍本身的调查也是徒劳无功。警方已向所有生产旗袍的工厂和裁缝店发出了协查通报,以征集信息。但至今仍未得到任何关于这种特殊款型旗袍的线索。

日子一天天过去,似乎距离下一位姑娘遇害越来越近了。

于光明看着自己吐出的烟圈出神,这时他听到佩琴在盥洗室倒水的声音。他赶忙熄灭香烟,把烟灰缸藏了起来。

他可不想听到佩琴因为抽烟的事对自己唠叨,他希望同她探讨一下案情。从前她曾经用自己的方式帮他梳理过许多案件的调查思路。而这一次,她至少可以谈谈对那件旗袍的看法。像大多数上海妇女一样,她很喜欢逛街,虽然也跟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一样都是只看不买。

佩琴走进房间,边走边擦着头发。

“老公,你看起来气色不好。今天早点休息吧,我弄干头发就来。”她温柔地对丈夫说道。

于光明点点头,脱掉衣服躺下。被窝里有点凉,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过很快就感到一丝暖意。

佩琴回来了,光着脚走过来,掀起被子躺在丈夫身边,调皮地用冰凉的脚踢着他的腿。

“老婆,要不要帮你灌个汤婆子?”于光明怜惜地问道。

“不要,有你就行。”她紧紧抱住他,“将来勤勤考上大学了,这儿可就只剩咱俩了。到时候家里肯定空落落的。”

“担心什么,”他抚摸着妻子鬓角的一丝白发,借机直奔主题,“老婆,你还是那么年轻漂亮。”

“别哄我了。”

“我今天在商店看见一件旗袍,很适合你。你从前穿过旗袍吗?”

“哎呀,你啊。你啥时候见我穿过旗袍?咱们上中学那会儿不是都说只有腐朽的资产阶级才穿那东西吗?后来咱们去云南插队,穿了十年军装。再后来回城了,住在你爹那儿,连个衣柜都没有。老公,你一点儿都不疼我。”

“现在咱们有自己的房子了,我以后要好好补偿你。”于光明说道。

“不过你怎么突然对旗袍这么感兴趣啊?哦,我知道了,又是案子。红旗袍杀人案,我都听说了。”

“你对旗袍懂得肯定比我多。没准在商店里试穿过吧。”

“可能试过一两次。不过我可从没逛过那些高档专卖店。你觉得像我这种在小饭馆打工的中年妇女,穿旗袍合适吗。”佩琴笑道。

“怎么不合适了?”于光明用手抚摸着妻子玲珑有致的身体说道。

“少来,别跟你们陈队长学那一套甜言蜜语。旗袍才不适合劳动妇女穿呢,特别是我这种天天在饭店里烟熏火燎的。我在时尚杂志上看过一篇关于旗袍的文章,很长。不过我实在是弄不懂这玩意儿怎么又流行起来了。还是说说你的案子吧。”

于是于光明开始讲述案情,包括同事们为破案所做的努力,以及调查过程中遇到的挫折。

听完他的讲述,佩琴说道:“你跟你们头儿讨论了吗?”

“昨天我俩通过电话了,他正在度假,写什么文学论文呢。关于这件案子,他所说的都是些让人听不懂的哲学词儿,估计是翻译东西把脑子翻傻了。”

“我觉得他的意思可能是,如果凶手是个疯子,那么旁人很难理解他的行为。因为疯子遵循的都是他自己的逻辑。”她说。

于光明等待着妻子说下去,却发现她似乎对这段讨论有点心不在焉。

“你们头儿学的是什么课程?他准备改行?”佩琴突然转移了话题。

“我不知道,谁知道他到底想干啥。”于光明答道。

“估计他正面临中年危机呢——工作缠身,压力又大,一个单身汉回家也没人疼。他现在还跟那个叫白云的姑娘约会吗?”

“应该不了吧,他从未跟我提起那个姑娘的事。”

“可是人家姑娘对他一往情深呢。”

“你咋知道?”

“他随队出访的时候人家姑娘多照顾他母亲啊,这还看不出来?”佩琴一笑。

“哎,没准儿他付她工钱呢。”

“不是,人家姑娘不像是冲着钱去的。老太太挺喜欢她的。大学生,又知书达理。在老太太看来这可是儿媳妇的不二人选啊。再说他可是个大孝子。”

“这倒是,他一直都跟我说自己对老妈不够孝顺。他说,他继承父亲的事业,而且至今没能成家,已经够让他老妈失望的了。”于光明说道,“昨天我们通电话的时候,他说这次报名参加学位进修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老妈。老太太身体不好,却还惦记着他。他很明白这一点,所以说即便这次拿不到硕士学位,至少也能拿个文学方面的文凭,对老人也是个安慰。”

说到这儿,于光明笑了笑,叹了口气:“听说算命先生说他交不上桃花运。不都说事业成功者多半爱情不顺嘛。”

“得了吧,他可没少交桃花运,”佩琴道,“事儿分怎么说了。之前不还有个北京姑娘爱着他吗。没准儿白云就把他降住了呢。”

“她爱上陈超我一点儿都不吃惊。问题是我觉得他俩不会有什么结果。好多人等着看陈超的笑话呢,要是他们知道白云在歌厅工作……”

“歌厅怎么了?如今好多大学生都干着跟这差不多的工作啊。只要她把握好自己,这算什么问题。我相信她不会干出格的事儿。再说这跟做个好老婆有啥关系啊?人家又年轻又漂亮,还怕配不上你们那个书呆子队长啊?这不是别人看法的问题,我觉得是他自己不愿接受人家歌厅服务员的身份吧。”佩琴如连珠炮一般说道。

“老婆,真是一针见血啊!”

“这家伙该成个家了,他总不能一辈子单身吧?再说这对健康也不好。我的意思是,不光是在家能有个人伺候他。”

“就好像你是他老妈似的。”于光明笑了。

“作为搭档,你可得帮帮他。”

“说得没错,不过这会儿他还是帮帮我吧。”

“哦,对了,红旗袍杀人案。哎呀,我怎么跑题了。这案子可是火烧眉毛了,你们要不赶紧破案的话,不知道又有谁会死呢。你们现在的调查方向是什么?”

“没有什么靠谱的调查方向,”于光明挠了挠头,“这是我代理组长以来第一起案子。我觉得廖国昌除了那一套老掉牙的东西之外就不会别的了,我打算试着从其他角度入手。”

“所以你就去商店里看旗袍了?我就说嘛,你不会那么好心替我挑旗袍,你就知道办案。”佩琴笑着说,“你逛了不止一家店吧?那些卖旗袍的怎么说?”

“老廖和我都查了好多专做旗袍的裁缝店,还有一些卖旗袍的高档商店,可没有一家店有那种老式旗袍。据那些伙计讲,整个上海市都找不到卖类似旗袍的地方。那种款式太老了,少说也是几十年前的样式了。如今的旗袍开衩更高、更性感,有的没袖子,有的还露着背。跟被害人身上穿的一点儿也不一样。”

“你手上有那旗袍的照片吗?”

“当然。”说着,于光明从床头柜上的文件袋里拿出几张照片递给妻子。

“这旗袍值得好好琢磨一番呢,”佩琴仔细观察着照片,“而且,第一个死者身上可能有什么东西使得凶手忽然变得精神错乱了。”

“我也这么想。凶手杀害田陌之前,肯定是被这姑娘身上的什么东西搞得发疯了。可到底是什么呢?这正是我们百思不得其解之处。”

像从前一样,和佩琴的谈话使得于光明打开了一些思路。特别是对于田陌的重新梳理。他和廖国昌曾谈及此事,可廖国昌却坚持说他的手下已经查过她的背景,如果总是抓着她的事情不放,就是白费力气。然而和佩琴谈过之后,于光明决定明天一早去重新查一下田陌的底细。

想到这儿,他重新躺进被窝。抚摸着妻子半干的秀发,他的手变得不安分起来。

可此时佩琴却坐起身来。“儿子就要回来啦。你还没吃晚饭吧,我去给你热一下炒年糕。明早咱俩都得早起呢。”

于光明有些失望。不过他今天也的确有些累了,明天还要早点儿赶回局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