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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他们选出来的主席名叫米尔顿·西蒙斯。他个子很高,四十五或五十岁,长得有点像影星摩根·弗里曼,凯勒猜想这也是他被选上的原因。靡根·弗里曼有一种道德权威。不论他是演好人或坏人,你不知怎的就知道自己可以信赖他。

“好吧,”西蒙斯说,“我们得看看要怎么做。我想问题在于,检方证明了这个案子成立吗?”

“除了‘合理的怀疑’之外。”有个人说,然后很多人随着那个词汇点头。

凯勒觉得好激动,急着想要开始。终结辩论拖得很长,凯勒不认为双方律师特别出色。尼尔斯坦先讲,把检方的论点一个个推翻,口吻从坚定的理性到羞辱的讥讽,然后又回到理性。接着是检察官希伊,大约花了同样的时间再把所有论点一一重建。然后,终于,法官给了陪审团指示。

凯勒喜欢那个表达方式。他可以想象那个法官低下头,抓抓脚下的土,然后像一头公牛冲向陪审席,黑袍子扫过地板。

不过那个法官指示的审理要点则没那么戏剧化,而且也更费时,还冗长得不可思议。他继续说着那些已经讲过几百遍的话,好像他们是小孩,而且是不特别聪明的小孩。最后他们十二个人被带走关起来,于是就是眼前的局面了,他们身负重任,要决定一个同类的命运。

“我觉得呢……”一个女人发话,却被敲门声给打断。法警进来,后头跟着两个瘦条个儿的年轻男子,走路像舞者似的,每个人都端着一个托盘,优雅地把上头的东西堆在旁边的桌子上。

“纽约州政府请各位吃中餐,”法警宣布,“有火鸡三明治,都是鸡胸肉,还有火腿奶酪三明治,里面的奶酪是瑞士奶酪。我之前问过有没有人吃素,没有人回答,但为了万一,这里有两个花生酱果冻三明治。咖啡和冰红茶和健怡可口可乐,如果有人是摩门教徒的话,另外还有水。祝各位用餐愉快。”

他随着两个年轻人出去了。接下来一阵沉默,终于摩根·弗里曼打破沉默。“我想我们就先吃,”他说,“其他吃完再说吧。”

凯勒吃了一个火腿奶酪三明治,喝了一杯冰红茶。最后看起来没有人吃花生酱三明治,于是他也吃了一个。这顿午餐怪怪的,所有的谈话都暂停,整个房间一片死寂,只有冷气的嗡嗡声和十二张嘴巴用力咀嚼的声音。大家都吃完之后,一个女人建议请法警来把剩下的食物拿走。看到午餐来时显然表情一亮的比特纳先生则指出,法警并没有叫他们这么做,他建议他们把剩下的餐点留在桌上,以防万一有人在审议途中肚子饿。

凯勒看着桌子对面的格洛丽亚正在转眼珠子。有个亚裔人说她一口也吃不下了,而主席则说他眼前也一样,但这不表示之后他不会想再吃。另一个女人说三明治这样放在桌上会馊掉,另外一个人则反驳说反正那些三明治无论如何都会浪费掉,法警一拿出房间就会把它们扔了。

“他拿走这些食物后,又不会运到索马里去賑灾。”她说。凯勒对面一个黑女人的眉头皱了一下,判定那些话显然并没有种族歧视的意思,于是就算了。

“大家达成协议了吗?”摩根·弗里曼问。“我们都同意把食物和饮料留在手边吗?”没有人反对。于是他笑了。“很好,我们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他说,“现在可以把注意力转回到被告是有罪或无辜的问题上头了。”

“有罪或无罪。”格洛丽亚说。

“我承认我说错了,”他说,“而且谢谢你。法官已经反复强调过这一点,可不是吗?我们无须相信这个人是清白的,只要这个人没被证明是有罪的,就该判决无罪。任何人对于如何解开这个问题,有任何想法吗?”

一只手举起来,是一位艾斯泰维斯太太。主席对她点点头,并期盼地微笑着。

“我得去洗手间。”她说。

他们叫了法警进来,他带着那位女士离开。当他带着她回来时,旁边跟着那两个瘦高个儿年轻人,他们开始清除吃剩的食物。没有人吭半声。

“不知道我们可不可以回到那个录放机。”格洛丽亚说。

“我的表亲有过一台一样的,”有个人说,“播那些租来的录像带没问题,可是就是没办法让它录节目。”

“是她不会操作啦。”另外一个人说。

“我的表亲是男的,谢谢你哦,而且。他操作得很好。那台录放机会开始录一个节目,然后就自己转台去录别的。我发誓那台录放机有自己的见解。”

那台录放机比这个陪审团要强一点,凯勒心想,这个陪审团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见解在哪里——如果有这么个见解的话。他们只是越谈越离题。

而现在格洛丽亚又带着他们离题更远。在充分探索过录放机一般会出现的各种奇形怪状之后,她又重新开始接下辩方已经投入很多力气去追寻的事情。尼尔斯坦曾传唤了几个证人去追踪那台检方带来法庭的录放机的历史,从克里夫·梅尔普斯声称自被告那边买下,一路追到现在。检方已经煞费苦心地去证明这台录放机就是那台从长岛“平价俱乐部”量贩店仓库里面偷来的赃物之一,也制造出一个证人威廉·古宾斯,他曾替那些小偷把风,而且分到了一台录放机。古宾斯作证说,他把那台录放机卖给了被告。

尼尔斯坦的论点是,这一连串证据都有问题。那个证物桌上的电器已经不是他的当事人声称买自威廉·古宾斯,且声称卖给那个卧底警察的同一台了。

“还记得他问过那个管存货的职员吗?问他是不是曾把辖下所管的货品带回家过?”

“那个人说没有。”一位亚裔的秦女士说。

“可是尼尔斯坦不只是问这个而已,”格洛丽亚提醒大家,“他问起一件特定的商品,一个手提式录像机。”

“他想知道那个家伙有没有借回去拍他女儿的生日派对。”

“他说没有。”秦女士回应道。

凯勒还记得那段对话。那个存货管理员,格洛丽亚觉得他如果减肥十磅且把小胡子给剃掉,外型会改善许多。他承认某年某月某日他女儿有个生日派对,他自己也参加了,而且也把派对录了下来。他也承认他自己当时没有手提录像机,现在也没有,但他坚决否认他从公司带了一台回家,坚称他从姐夫那里借了一台。希伊抗议这部分的询问,说是与本案无关,而且讥嘲地建议辩方下一个可能就会传那天拍的录像带在法庭上播放。这又引起法官的斥责,法官驳回了希伊的抗议,显然认为这些问题值得问。

“这个嘛,我不晓得。”格洛丽亚说。

“我们只能凭证词判断,”艾斯泰维丝太太说,“律师问了问题,那个证人就回答了。”

凯勒什么都不想说,但却管不住自己。“可是律师怎么晓得要问?”大家都看着他。然后他说,“他怎么知道生日派对的事情,还有那个家伙录像的事情?”

“人人都会录下自己小孩的派对。”有个人说。是吗?每个小孩的生日派对都会这样录下来,通过神奇的录像带将那个时刻冻结起来?

“可是律师知道日期,”凯勒说,“他一定从哪里听说那个家伙借了一台手提式录像机。那个职员一定得否认,因为这违反公司规定。只因为他否认,不必然表示没有这回事。”

“也不表示有这回事。”一个女人指出。

“嗯,的确。”凯勒说,“问题是你们要相信谁。”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检方起诉的案子里头又没有手提式摄影机,只有一台录放机。谁在乎那个家伙有没有借手提式录像机?反正又没人用,而且他还回去时跟借用前一样状况良好。”

“这建立了一个模式。”格洛丽亚说。

“什么模式?如果他借用过一台手提式录像机,那他就一定借用过录放机?就算有又怎么样?就算他把那台录放机带回家——顺带一提,没人说他借回去过——一天后或一星期后就还回去,那又怎么样?那还是原来的那台录放机呀。”

“除非他掉了包。”一个男人说。

现在他们就开始天马行空起来,试图猜想一开始那个仓库职员为什么要借用一台录放机,然后为什么他有可能会用另外一台去掉包。“或许就像你那位表亲。”一个男人说着,朝刚刚那位说她表亲的录像机会自动切换频道的女人点了点头。“或许他家里的录放机是残次品,所以他就掉了包,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证物。”

“成了梅尔普斯跟被告买的那一台。”

“成了梅尔普斯‘声称’跟被告买的那一台。”凯勒看看格洛丽亚。她没笑,脸上谨慎地维持中立的表情,但他看得出来她很乐。

“八个有罪。”摩根·弗里曼宣布。好吧,是米尔顿·西蒙斯,凯勒心想,但摩根·弗里曼本人也不能讲得更好了。“三个无罪。”

“加起来不对。”有个人说。

“加起来是十一票,另外还有个一张纸条是空白的。我想某个人无法决定他的心意。”他皱起眉。“他的或她的心意,他们的心意。这只是想知道各位大致的立场,所以你心里不必完全确定要投有罪或无罪,不过如果现在你都说不上来要投有罪或无罪,那也没问题。任何投无罪的人,想谈谈你为什么要这样投吗?”

“嗯,”格洛丽亚说,“我只是没被检方的起诉证据说服。我还是不能确定那是同一台录放机。”

“小妞儿,”块头最大的那个黑人女人说,“这算是你的辩解吗?那不是我卖给他的那个偷来的录放机。我卖他的是‘别的’偷来的录放机。偷就是偷,卖就是卖。”

“那毒树上的果子呢?”

“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米尔顿·西蒙斯说,然后解释律师们提到毒树上的果子是什么意思。“如果他们搜査那个人的房子,”他举例说明,“然后如果发现了一屋子的赃物,而且如果那个捜查是法律上有问题的,那么他们所发现的每件东西以及牵涉到的所有事情,都是毒树上的果子,谁吃了就会有不幸的后果。意思是这些东西不能列为证物。”

“我相信他们也这么干了。”凯勒说。

“干了什么?”

“搜查他的房子。你以收受赃物的罪名逮捕一个人,一定就会去搜查他的房子。”

“也许他们什么都没发现。”

“那尼尔斯坦一定感激你感激死了。‘你搜查过我的当事人的住处吗,警官?你有发现任何可以归罪的吗?所以你要我们相信那个涉嫌被我的当事人所卖出的录放机,是他涉嫌拥有的唯一涉嫌被窃的资产吗?’但没有人提到搜查这件事,这表示证据有问题,他们是故意不提。”

“有人没弄到搜查证,”一个女人说,“毒树上的果子。”

这些果子的言论提醒了比特纳先生。“你刚刚就非得去洗手间不可,”他对艾斯泰维斯太太说,“害我们现在没有东西吃了。”

“嘿,老兄,不然你要她怎么办?”

“对不起,”比特纳说,“我血糖低,发癫了。”

“那你当初干吗不叫法警把三明治留下来呢?”

没完没了,凯勒心想。没完没了没完没了。

有人敲门,还没人去应门,那个法警就自己进来了。“法官想知道你们进行得怎么样了,”他说,“看你们是不是觉得快要达成判决了。”

“我们进行得还不错。”陪审团主席说。

“好,不是要催你们,”那个法警说,“可是现在已经四点了,所以如果你们想今天晚上回家的话,现在还有一小时。如果五点之前没有达成判决的话,你们今天晚上就得留下。这表示市政府会付钱让你们住旅馆。旅馆很不错,但不是沃尔多夫。以我的意见,你们回自己家里可能还要舒服点儿。”

“那食物呢?”比特纳问。

“旅馆会提供食物。”

“我是指现在。”

那法警看了他一眼,然后离开房间。

“在我们自己家里要舒服点,”块头最大的那个女人说,也就是喊格洛丽亚“小妞儿”的那个,“翻译:抬起你的屁股来达成判决。谁认为他不是这意思?”

“那不是问题,”格洛丽亚说,“问题是——”

“——是他有没有证明这点。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们一整天都在说这个,却没有半点结论。所以我的问题怎么样?任何在场的人认为他不是这意思吗?”

没有其他人回答,于是凯勒说,“那个人收过赃吗?我会说对。他曾销过赃吗?答案一样是对。他曾卖给警察吗?他曾把这个特定的赃物卖给特定的那个警察吗?我可以相信,但却不认为检方证明了这一点。”

“除了合理的怀疑之外。”有个人咕哝道。

“但我不确定我相信,”他继续道,“从头到尾,最后都归结到同样的问题。我们相信梅尔普斯吗?”

“即使

梅尔普斯夸大了一些事实——”

“如果梅尔普斯没说真话,那这个案子就不成立。如果梅尔普斯是说谎,那也不算什么罪。”

“他是个警官,”有个人说,“而且是我见过的警官中相当高尚而诚实的,但是他总让我觉得有一点不对劲。”

“这就好玩了,”另外有个人说,“因为我以前的经验是,警察一向都在撒谎,可是我印象中觉得他是个相当正直的年轻人。”

“那个仓库职员在撒谎。”

“对,这点我同意你。”

“把手提录像机带回家,去录他小孩的派对。这不表示那个录放机就因此也染上污点。”

“也不表示梅尔普斯是撒谎。”

“可是也不表示他没撒谎。”

四点四十五分时,摩根·弗里曼再度请大家投票,这回是非正式的,一个个问。轮到凯勒时有四个人投有罪,三个投无罪。凯勒心想无所谓了,无论他怎么投,反正今天晚上他们是别想回家了,但他总得表态。“有罪。”他说。

“无罪。”坐他左边的女人说。

所以扯平了。上回投票时,凯勒是投无罪,他左边的女人则是投有罪。最后摩根·弗里曼投有罪,结果八比四,而他们只剩十五分钟了。

“好吧,”主席说,“不论就任何意义,我们这样都不算相持不下。只不过要让我们多花一点时间把事情理清楚。我们的结论关乎一个人会不会去坐牢,所以我们不必匆忙赶时间。看来我们是要在旅馆过夜了。”

有一些抱怨声响起,但凯勒觉得好像还蛮温和的。毕竟这些人是纽约客。无论什么情况发生,总会有人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