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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尼尔·盖曼,我还能说什么《病态想象:案例分析五则》中没提过的呢?
是的,他并非天才。他比天才更强。
他也不是魔法师,倒更像是魔术师。
魔法师不用努力。他们挥挥手,魔法自会生效。但魔术师嘛……魔术师非常努力。他们年轻时,会花大把时间仔细观摩当时顶尖魔术师的表演。他们会寻找记载戏法的各种旧书,而且作为天性如此的魔术师,还会阅读除此以外的各类书籍,因为人类的历史就是一场魔术大戏。魔术师会观察人们在想什么,以及很多人们思想的盲区。他们学习弹簧的微妙用法,学习如何轻轻一触便打开宏伟的大门,甚至学习如何吹响号角。
最终,他们站到舞台中央,用烟与镜和各式国旗令你瞠目结舌。你不禁大叫:“绝了!他是怎么做到的?大象怎么没了?兔子到哪儿去了?他真把我的手表砸烂了?”
而我们这些魔术师同行,则坐在后排低声私语。“干得漂亮。这是布拉格悬空袜子的变体吧?那是帕斯夸尔的幻镜戏法吧?那女孩其实不在台上。但那些该死的火焰剑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我们会不禁怀疑魔法也许真的存在……
我和尼尔初次见面是在1985年。《碟形世界:零魔法巫师》才刚刚出版。那是我以作家身份进行的第一次访谈。尼尔那时作为自由记者谋生。他面色苍白,仿佛看了太多媒体评论场的糟糕电影,只为熬到最后的餐会,能吃上免费的冷鸡腿。(当然也是为了填充自己的通讯簿。事到如今,那东西恐怕足有《圣经》那么厚,也添了很多颇为有趣的人物。)他当记者是为了混口饭吃,这是学习当记者的绝佳途径。仔细想想,恐怕也是唯一的途径。
他还有顶糟糕至极的帽子,灰色的洪堡帽。他不适合戴帽子,跟那顶帽子也完全合不来。那是我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那帽子。也许尼尔潜意识里察觉到了自己糟糕的帽子运,老是把它忘在餐馆。终于有一天,他决定不再回去找它。我写这段是为了告诉他最忠实的读者们,如果你非常非常努力地寻找,也许会在伦敦某家小饭馆的架子后面,发现一顶落满灰尘的灰色洪堡帽。谁知道你戴上后会发生什么呢?
闲话少说。我们挺合得来。我说不上这究竟是为什么,但归根到底,是对故事、对鲜为人知的逸事、对乏人问津的书店里的奇特旧书,乃至对世间万象光怪陆离的喜爱与惊叹。
(视觉特效:日历纸一张张飞走。说起来,如今的电影里,你可再也见不到这场面了……)
时过境迁,尼尔在图像小说领域闯出了点名头,而《碟形世界》也渐有起色。有那么一天,他发给我六页长的短篇,说他不知道该如何继续,我一时也没有答案。又是一年过后,我从抽屉里拿出这篇稿子,尽管还不知该如何结尾,但却对接下来的故事有了些想法。于是我们开始合作,这便是《好兆头》的由来。它是由两个没多大名气、只想寻个开心的人写成的。我们没指望靠它赚钱,但没想到最后靠它真赚了不少钱。……哦,让我给你们讲点逸事吧。比如那次他来我家改稿,留下过夜。夜深人静之时,我们听到一声怪响,冲到他的房间时,只见我们养的两只白鸽不知怎么钻了进来,正慌乱地满屋乱飞。尼尔在满天纷飞的雪白羽毛间惊醒,从嗓子眼儿里挤出一声只在他的起床气词汇表中才能找到的怪响。还有我们去酒吧,他碰上蜘蛛女的时候,也发出了这种怪响。还有那次巡回签售,我们住进酒店,结果他的电视一直在放诡异的半裸紧缚双性恋午夜谈话节目,而我的则只能收到重播的情景喜剧《爱德先生》。还有那次电台直播,节目进行了一半,我们才发现这位准备不足的纽约主播,以为《好兆头》不是虚构小说……
(画面切到一列火车轰隆隆地驶向远方。这又是个电影里再也不用的场景……)
时间又过了十年,我俩在瑞典旅行,谈论着(他的)《美国众神》和(我的)《碟形世界:猫和少年魔笛手》的故事。很可能是双方同时在说。这跟过去没什么两样。一个人说:“我不知道该怎么搞这段棘手的情节。”另一个人则故弄玄虚地回答:“答案,在于你提问的角度。想来杯咖啡吗?”
这十年变化颇多。漫画界因他而变,再也不是旧时的模样。这就如同托尔金对奇幻文学的贡献,自他以后的一切都受其影响。我还记得在一次《好兆头》的巡回签售中,我在一家漫画书店里闲逛。我们给很多漫画迷签了名,其中有些人对“这本书怎么连幅画儿都没有”的问题颇为挠头。我在书架间转悠,看着那些全都是画的作品。正是此时,我意识到他真的很厉害。那种精细的笔触,手术刀般准确又微妙的角度,正是他的特色。
当我听他提起要写《美国众神》时,恨不能把这故事拿过来自己写掉……
当我读到《鬼妈妈》时,眼前不禁浮现出画工精美的动画。我一闭上眼,就能看到那栋房子的模样,或是那场洋娃娃的野餐。难怪他会把它改成剧本。我读到此书时,不禁记起童话故事才是恐怖要素的真正源头。如果没有迪士尼,我儿时的噩梦恐怕要黯然失色。还有书中那些黑纽扣眼睛的细节,让成年人脑中的某个小人也忍不住想要藏到沙发背后。但那书的主旨又不是恐怖,而是战胜恐怖。
可能很多人都想不到,尼尔要么是个特别和善的人,要么就是个技艺绝佳的演员。他有时会摘掉墨镜,至于那身夹克我就不知道了。我记得有一次见他穿过燕尾服,但那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人。
尼尔觉得清晨跟自己完全无关。我有一次在早餐桌上见过他,但那没准儿只是个长得跟他有点像的人,把头埋在一盘烤豆子里。他喜欢寿司,也很喜欢人们,只要别是生的就好。他对书迷很好,只要他们不是混球儿。他也喜欢跟人聊天,只要他们懂得该怎么聊。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四十多岁的人。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有这种天赋,抑或尼尔靠的是一幅深锁在阁楼里的奇异画像。
我们写得很开心。我们没想过钱的事,直到它被推向市场,偌大的数字开始滚滚而来。我们其中一个人表现得颇为平静。给你个提示:那人不是我。
又及:他真的、真的很喜欢一件事。那就是你请他签那本你珍藏已久、掉进浴缸不止一次、用泛黄的透明胶带勉强粘上的《好兆头》。你知道是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