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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八章 统一政府文治之演进 由汉武帝至王莽

要明白西汉文治政府之意义,先应注意到当时的一般情态。

一、西汉初年之社会

古代封建社会,到战国已逐步消失。军人、游仕、商人,不断由平民社会中跃起,他们攀登政治舞台,而攫得了古代贵族之特权。

秦代统一政府在此种剧变过程中产生,因其历年甚暂,那时的社会情态现在无可详说。

就汉初情况而论,似乎秦汉之际虽经历了几次战乱,而战国以来社会变动的趋势,依然照样进行。

(一)农民与奴婢

社会上一般生活,都起了绝大变动,只有农民,还比较呆滞在陈旧的状态下过活。

封建时代的农民,对其上层统冶者,约有如下几种负担:

一曰税。

此即地租。农民耕地,在政治观念上,系属于其地封君之所有,故农民对其封君每年应纳额定之租税。

二曰役。

因土地所有权的观念,转移到农民的身分,耕地者对其所耕地之封君有臣属之关系。所谓“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因此每年于农隙,又须对其封君为额定的几天劳役。如浚河渠、筑城防、起坟墓、建宫殿等。

三曰赋。

遇封君贵族对外有战事,农民须对其封君贡献车牛,或劳力。农民不能有披坚执锐之荣耀身分,仅在军队中服劳役,乃至追逐军后助威作劳。

四曰贡。

此出农民情感上之自动,如逢年节,向其封君献彘、兔、鸡、鹅或丝、布之类。

上四项,一为粟米之征,二、三为力役之征,四为布帛之征。此言已为一种规定之义务。一一沿袭到秦汉无变。就汉初情形言,农民对政府负担大体如次.:

一、田租。即税

战国以来租额无考,惟孟子屡言什一之税,知战国租额决不止什一。汉制则什伍税一,又时减半征收,则为三十税一。自文帝十三年除民田租,至景帝元年后收半租。其间凡十一年未收民租,为历史所仅见。

二、算赋。即后世之“丁口税”。

“赋”本出车牛、供夫役之义。战国以来,兵争连年不息,于是非常的、即临时的。无定期的赋,渐变为按年的经常项目。亦不必真出车牛、夫役,而径以钱币替代,各处按人口轮派,遂成后代之所谓“人口税”。秦人“头会箕敛”,即此。派人持大箕到各乡村按人头算缴纳也。汉代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十五至五十六。其未满年龄者,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人二十三,三钱以补车骑马,(即战马。)民至生子辄杀。又买捐之云:“文帝时民赋四十,武帝时民赋数百”,盖亦时有轻重。

三、更戍。即兵役。

古代农民本无武装,战国以下,既征共赋,又编其丁壮为军队,于是农民于纳赋外又须从军;而“从军”与“从役”两事,在当时观念上,往往不易分析。故汉人更戍凡分三项:

(一)中央政府之防卫 此名“正卒”,年二十三乃为之,以一年为期。古制二十成丁,授田百亩,三年耕有一年之畜,故至二十三乃可为正卒。三辅来者为“北军”,掌卫京城;郡国来者为“南军”,掌卫宫门。汉帝以正月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又郡国材官、即步兵。骑士,亦称“正卒”,期亦一年。农民正式服兵役者凡二岁。于每年之九月都有“都试”,即大操也。

(二)边疆戍守 此名“屯戍”,亦名“繇戍”。天下人皆直戍边三天。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列。亦每年轮值。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戍边以三日者,古代封建侯国,四境相距不甚远,故国人得轮值一日以均劳佚。秦既一统,乃适会稽戍渔阳,陈胜、吴广遂以揭竿而起。汉人变通其制,许有过更则可无秦祸。

汉兵出于民,往来繇戍衣装皆自补,远征则食其郡国之粟,惟卫士得衣食县官,罢遣侑享。因此,汉无养兵之费。

(三)地方劳役 此名“更卒”。一月一更。即每年轮值一月。次直不往,出钱雇贫者,月钱二千。亲服役曰“践更”。贾捐之云:“文帝时,丁男三年而一事。”

此种负担,在当时已为极重。尚有郡国对中央之贡献,其详不可考。

汉书食货志在李悝尽地力之教,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晁错并谓:“百亩之收,不过百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尽地力之教未必真李悝语。且农民经济变动较少,可以推见汉初情形。董仲舒则谓:“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戌,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农民在无可聊赖中,苢先是出卖耕地,出卖耕地后生活不免更苦。

董仲舒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较国税重十五倍。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荀悦云:“官收百一之税,民输大半之赋,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聚强之暴酷于亡秦。”故汉文之轻徭薄赋,仍无救于社会之兼并。

其次只有出卖妻子乃至于出卖自身。如此则算赋、更役等负担皆免。汉制奴婢倍算,然自有主人负之,与奴婢不涉也。此为汉代奴婢盛多之来源。

汉代公私皆盛畜奴,蜀卓氏至僮千人,程郑亦数百。武帝时,杨可告缗,得民奴婢千万数。元帝时,贡禹言官奴婢十余万。盖有犯法没为奴者,而不能完租赋、践更役亦属犯法。则自卖为奴与没官为奴亦正等耳。自卖为奴犹较自由,有乐生之望,毋怪汉民自愿卖身之多。后代不征丁口税,则不需出卖为奴。

否则亡命。即脱去籍贯,流亡他乡。舍匿亡命有罪;而或则冒罪藏匿,因其别有可图之利。是为“任侠”。商贾必盛蓄奴婢,任侠必多匿亡命,二者形成汉初社会之中层。

(二)商贾与任侠

当时商贾经营事业,据史记货殖传所载。约可分为采冶、制造、种殖、畜牧、运输诸项。这些事业,第一有待于山泽禁地之解放,详第五章第二则有赖于大规模之奴隶运用。

货殖传所举当时大富,如铁冶、鼓铸、烧盐、转毂即运输。诸业,均有待于众多之人力。即其所言末业为贫资,如种树果菜,如畜养豕鱼,如屠沽,如贩籴,如制器漆髤,如皮革杂工等,亦待奴役以为操赢之算。大抵其时所谓商贾,以工虞农牧为本,以转贩居积为副,故奴婢为治产一要素。齐刁间收取桀黠奴,使逐鱼盐商贾之利,或连车骑、交守相,然愈任之,终得其力,起富数千万。班固以“马蹄噭千,牛千足,羊彘千双,童手指千”并举。张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遂富于大将军霍光。汉乐府:“孤儿命当苦,兄嫂令我行贾,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王褒僮约,列举操作项目。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则作于家贾于市者,皆奴也。其时奴隶率利用于制造及商业,而农业则己进为小规模的耕作,并无附著于土地,随土地而买卖之“农奴”。奴隶生活待遇亦优。可以有家室、财产、儿女,甚至连车骑、交守相,此与欧洲罗马农奴不同。

以钱币买奴力以逐利长产,经营货殖者为商贾。以意气情谊收匿亡命共为奸利,甘触刑辟而市权势者则为任侠。墨经:“任士损己而益所为。”韩非八说:“弃官宠交谓之有侠。”史记游侠传谓:“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厂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此如顺风而呼。而布衣之侠靡得而闻。”是战国任侠本指四公子辈广招宾客而言。汉书季布传注:“侠之言挟也。”其时贵族阶级犹未全泯,故有力挟众。汉兴,而闾巷之侠起,正可见世变。儒、墨皆不重侠,后人即认儒、墨为侠,非也。

任侠之所舍匿,则曰“宾客”,然宾客与奴婢身分无殊。同样逃避国家课税,失其为公民之资格。任侠既以意气肝胆匿亡命,则亡命者亦出肝胆意气感激相报,乃至作奸剽攻、铸钱掘冢之类,无所不为。后人乃渐以此等为“侠”。而此一团体之生活亦得维持。任侠之权势与富厚,乃与商贾亦略相当。濮阳周氏舍匿季布,置之广柳车中,并与其家僮数十人至鲁朱家所卖之。则任侠间亦自有大批奴僮相卖买矣。

任侠与商贾,正分攫了往者贵族阶级之二势.。一得其财富,一得其权力。吴、楚七国反,周亚夫至洛阳,得剧孟,曰:“吴、楚宁大事而不求剧孟,吾知其无能为已。”天下骚动,大将军得之,若一敌国,其权力可想。皆以下收编户之民,而上抗政府之尊严,只要政治上没有一个办法,此等即是变相的贵族。故司马迁称货殖富人为“素封”也。

二、西汉初年的政府

现在再看上层政府里面的人物。

汉高得天下,大封同姓及功臣,并明约“非刘姓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所谓有功,大体上只指军功而言。即相助刘氏得天下者,此即商鞅在秦所定“尚首功”之制也。汉二十级爵承袭秦制,自步卒到封侯,皆以战功为阶级,是汉亦以军人代贵族,明亦。此为政府的最上层。其次的官僚,则大半由郎、吏出身。

郎官是随从在皇帝近旁的一个侍卫集团。掌守门户,出充军骑,无定员,多至千人。其制度略近于战国时代国君乃至于贵族卿相门下的食客与养士。或曰:“郎之为言廊也”,因传卫宫殿廊庑之下而得名;或则曰:郎之得名,盖犹周宫郁人、鬯人、鸡人之“人”。

郎官来历,不出下列数途:

一荫任。

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如苏武、韦玄成皆由此出身。此即战国策赵老臣触簪见赵太后,愿其少子“得补黑衣之数”之类也。

二、赀选。

家赀满五百万,得为常侍郞,如张释之、司马相如皆以赀为郎。盖高赀者得上书自请宿卫,禄不丰而费大,故张释之为郎十年不得调,谓其兄曰:“久宦减仲产”,欲自免归也。杨恽传:“郎官故事,令郎出钱市财用,给文书,乃得出,名曰‘山郎’。移病尽一日,辄偿一沐。或至岁余不得沐。其豪富郎日出游戏,或行钱得善部。货赂流行,转相仿效。”是郎署多富人,武帝后犹然。

三、特殊技能。

卫绾以戏车为郎,荀彘以御见侍中,此如战国策冯煖欲为孟尝君客,孟尝君先问“客何能”也。东方朔上书自衒鬻,用三千奏牍,武帝读之,輙乙其处,二月乃尽,得为常侍郎。然史谓东方朔“与枚皋、郭舍人俱在左右,诙啁而已”。其先东方朔侍遇乃与侏儒等。文士之与诛儒,同样为皇帝一时好奇心所爱好,而畜之宫中,则与戏车、善御皆一例也。此外尚有以孝廉为郎者,如王吉、京房、盖宽饶、杜邺、师丹之类。有射策为郎者,如萧望之、马宫、何武之类,皆后起。

第一项是变相的贵族世袭,第二项是封建贵族消灭后的新贵族,富人。第三项则是皇帝私人。郎官集团性质之分析,不过如此。然而政治上之出身,却正在此。后汉书明帝纪,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殃。”又按:郎官制度盖为政制浅演之民族所必经之一级,如后世金人以世胄或士人为内侍,(见斜卯爱实传。)又如元之四怯薛制等,皆略相似。

郎以外有吏,吏是各官署的帮办人员。吏的来历,亦无一客观标准,大体仍多为富人所得。

汉制吏途凡三:一曰郡县吏,不限资格,平民自愿给役者皆得为之。贾谊、张汤、王吉、龚胜、瞿方进、谷永,皆由吏出身。然韩信“以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大抵在上者择家赀,在下者惟有行,如高帝以长者得为亭长是也。则小吏亦复有赀选也。二曰中都官掾属,自丞相以下各官府皆可自辟署,或先为郡吏,或本为布衣,亦不限资格,优者则荐于朝。如杨敞、蔡义、杨雄,皆由此进。三曰狱吏,犹今时法官,以明习法令名。公孙弘、于定国、丙吉、尹翁归、薛宜,皆曾为之。然景帝后二年诏,谓:“今赀算十以上乃得宦,应劭曰:“十算,十万。”汉(金值)万,文帝云:“百金中人十家之产”,则中人一家产当十万也。减为赀算四得宦。”董仲舒言:“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此即“荫任”与“赀选”二途。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混淆。”是当时吏途,亦大率为富人也。

如是则当时的政洽组织,第一层是宗室,封建诸王。第二层是武人,以军功封侯。汉制非封侯不得拜相;亦有以外戚恩泽侯者。第三层是富人,得以赀进为郎、吏,谋出身。第四层是杂途。无论为郎为吏,皆须凭机缘进身而得在上者之欢好。文学、儒术亦杂途之一。

三、西汉初年的士人与学术

要论汉初学术,必推溯及于先秦。

从另一观点言之,则先秦学术可分为一古官书之学,即汉初人所谓:“诗、书古文”之学,亦中汉以后人所谓“六艺”之学,或“六经”之学,乃由早起儒、墨两家所传播,所谓“称诗、书,道尧、舜,法先王”,为先秦较旧之学派。又一百家之学。“家”乃私家之称,此乃民间新兴学。儒、墨以后,百家竞起,率自以其所见创新说,不必依据古经典,寓言无实,为战国较新之学派。

若以时期言,古官书之学在前,百家言在后。若以地域言,古宫书之学盛于东方齐、鲁所谓“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言之”也。,百家言遍及中原三晋。三晋之士,急功好利,率务趋时,不乐为纯粹学理之研讨。兵、刑、农、法、纵横皆在也。道家如庄、老,阴阳如邹衍,持论运思较玄远者,皆近东之士。荀卿以赵人而游齐,虽深染东方学风,而不脱三晋习气。其弟子韩非、李斯,则皆中原籍也。游秦者以中原功利之士为多,东方齐、鲁学人,少有入秦者。

秦代焚书,最主要者为六国史记,即当代官书。其次为诗、书古文,即古代官书之流传民间者。而百家言即后起民间书。非其所重。按:此三类分法,已见庄子天下篇,汉书艺文志因之。谓秦焚书而诗书古文遂绝者,有史记六国表序,太史公自序、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扬雄剧秦美新、王充论卫书解、佚文、正说诸篇。谓秦焚书不及诸子者,有论衡上述诸篇、赵岐孟子题辞、王肃家语后序、后汉天文志、刘勰文心雕龙诸子篇、逢行珪注鬻子叙等。此乃自汉以下之相传之说,至唐后而失之。汉武立五经博士,罢黜百家,则正是秦始皇焚书、禁以古非今后一反动也。

焚书本起于议政冲突,博士淳于越东方齐人。称说诗、书,引据古典,主复封建,李斯极斥之,遂牵连而请焚书。李斯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即第一类。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即第二、第三类。而又附禁令数项:一、赶偶语诗、书弃市。百家语不在内。二、以古非今者,族,此即依据古官书、历史成典,法先王而议新政,如淳于越之徒是也。偶语诗、书,迹近以古非今,故亦弃市。至百家言往往与时政不涉,故不预。吏见知不举与同罪。此二条为重法。三、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此一条为轻法。可见当时重禁议政,轻禁挟书也。坑儒亦为诽谤、妖言乱黔首,不为求仙乐。

汉兴,学统未尝中断。

秦虽焚书,史官、博士官仍未废,史官乃古代政府中之学官,即掌官书者。博士官掌新兴百家民间学,为后代政府新设之学官也。著述亦未中辍。汉书艺文志有儒家羊子四篇,名家黄公四篇,皆秦博士。又有成公生,游谈不仕,著书五篇。零陵令信著书一篇。下迄汉惠四年。。除挟书律,前后只二十三年。汉廷群臣,亦多涉学问,如张良、陈平、韩信、张苍、郦食其、陆贾、娄敬、朱建、叔孙通之徒皆是。名人巨德,杂出其间。如申公、穆王、白生在楚,盖公在齐,四皓在朝,鲁两生在野。

惟汉室初尚黄老无为,此乃代表一时民众之心理要求。继主申韩法律,既主黄老无为,则势必因循秦旧,乃至以法为治。学问文章非所重,平民政府不注意学术,为当时历史演进一顿挫。学术尚未到自生自长的地位,至文帝时,始下求书之诏。其时则古文六经之学,不免因乱衰微,有所缺失。于是游仕食客散走于封建诸王间,以辞赋导奖奢侈,以纵横捭阖是非,辞赋、纵横本属一家。辞赋又兼神仙。安居奢侈则为神仙,雄心阔意则务纵横。依然是走的破坏统一的路。文学之与商贾、游侠,同样为统一政府之反动。

汉初诸王招致游士,最先称盛者如吴王濞,有邹阳、齐人。严忌、枚乘吴人。诸人。吴既败,继起者为梁孝王,邹、枚诸人皆去吴归梁。又有羊胜、公孙诡皆齐人。之属。司马相如亦去中朝而来梁。

再下则有淮南王安,招致宾客方术士数千人,著淮南王书,已在武帝世。此为南方之一系,大抵皆辞赋、纵横文辩之士也。曹参相齐,召齐诸儒以百数,而得盖公。景、武之间,有河间献王德,盛招经术士,多得古文旧书。盖河间偏重于古官书之学,而淮南则慕百家言,南北两王国,正分得先秦学统之两系。

中央王室恭俭无为之治,不能再掩塞社会各方之活气。经秦末大乱,经济破产之后,最先起者为商人与游侠;次之有诸侯王之富盛骄纵;再次有文学游仕之活动。在此种种不安定不合理之状态下,中央政府觉悟到必须改变其态度,而要一积极勇敢的革新。于是遂有汉武一朝之复古更化,为西汉文治政府立下一规模。

四、中央政府文治思想之开始

西汉中央政府之文治思想,最先已由贾谊发其端。

贾谊陈政事疏,提出好多重要的见解,除却裁抑诸王国和捍御匈奴此两件事为当时维持统一政府的必要条件,主法治者亦赞成,如以后晁错等。外,尤要者在教育太子,当时诸王、列侯家庭俱已有腐败堕落的景象,农民纯朴之本色已失,贵族生活之熏染日深,非有教育,不足维持长久。尊礼大臣,农民政府之好处在真朴,坏处在无礼貌;可爱处在皇帝、宰相如家人,其弊处则皇帝待宰相如奴仆。阐扬文教,黄、老清净无为,仅足暂度一时,渐渐政事待理,则走上申、韩刑法一路,沿袭秦人“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之余习。要革除秦弊,则须另开文教。转移风俗。朝廷只讲法令,社会只重钱财,风俗无自面美。阐扬文教,为转移风俗之前提。此诸点均针对当时病象,其议论渐渐从法律刑赏转到礼乐教化,此即由申、韩转入儒家。亦即由亡秦转而为三代之隆,即由百家法后转入六经法先王也。以后之复古更化,贾谊已开其先声。

贾谊虽以洛阳少年为绛、灌功臣所抑,然贾谊的主张,一一为汉廷所采用。汉文虽极赏贾谊,然其时内则功臣元老,外则诸王长亲,尚非汉廷大有为之时。景帝师晁错;武帝师王臧。王臧乃儒生,武帝即位,大兴儒术,其早年所受教育亦是一因。

先秦诸子注意教育问题者莫如儒。道家根本主张绝学不教;法家仅主刑名法律,如赵高之教二世是也;墨家、农家之教,不适于实际。其他所以用世,非所以教幼。故苟主幼小必教,则儒业必兴。中国无宗教,儒士本自友教贵族子弟起,故汉文用贾谊,则以为长沙王太傅,又以为梁王相,武帝之用董仲书亦然。儒家在汉初,仍以友教青年贵族为第一任务。

五、汉武一朝之复古更化

武帝英年即位,只十七岁。即锐意革新,用其师王臧及臧之同学赵绾,又召赵、王师申公。谋兴礼乐。其事虽经一度挫折,武帝祖母窦太后尚黄、老,不乐帝所为,赵、王皆下狱死。终于走上复古更化的路。

这时最重要的人物是董仲舒。董仲舒天人三策与贾谊政事疏,两篇大文,奠定了西汉一代政治之规模。

武帝一朝政治上重要改革,举其要者,第一是设立五经博士。

博士远始战国,宋仪休为鲁博士,贾山祖父祛为魏王时博士弟子。齐之“稷下先生”亦博士之类。故汉初叔孙通以博士封“稷嗣君”,谓其嗣稷下。郑玄称“我先师棘下生子安国”,“棘下生”即稷下先生。以孔安国为博士,故云。秦博士七十人,掌通古今,备问对。汉承之。稷下先生亦七十余人,盖以孔门弟子七十七人为法。

博士为太常属官,太常掌宗庙礼仪,史官、博士官皆属太常,即古代“学术”统于“宗教”之遗制。

博士并无政治上实际任务,只代表着古代贵族政府、军人政府下一辈随从的智识分子。因此其性质极杂,占梦、卜筮皆得为之。略如当时之郎官,后代之翰林供奉,惟视帝王所好。

秦廷以博士议政兴大狱,伏生之徒抱书而逃。伏生亦东方学者,治尚书,焚书案中,殆与淳于越诸人同失官而去。秦廷既禁以古非今,则焚书后之博士,必多属之后起百家言也。主复封建,固为不智,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抑低学术,提高法令,教之复封建,亦相去无几。东方学者之失在于迂阔,而中原三晋之士,则失在刻急。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自此迄于汉初,博士暗淡无生色,而政府益少学术之意味,此则李斯之大错。

武帝从董仲舒请,罢黜百家,只立五经博士,从此博士一职,渐渐从方技神怪、旁门杂流中解放出来,纯化为专门研治历史和政治的学者。

六经为古官书之流传民间者,故章学诚谓“六经皆史”。秦火焚之不尽。汉儒所谓“通经致用”,即是从已往历史与哲学里来讲政治。法家只守法令,经学则进一层讲道义。法家只沿习俗,袭秦旧,经学则称古昔,复三代。“五经”与“儒家”亦有辨,故文帝时有孟子博士,至武帝时亦罢。汉书艺文志儒家在“诸子”,与“六艺”别。

他们虽不参加实际政务,但常得预闻种种政务会议,汉大政事廷议有博士。因此他们对政治上渐渐会发生重大的影响。自秦人之“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渐渐变成朝廷采取博士们的意见,即是“政治”渐受“学术”指导。此项转变,关系匪细。。

第二是为博士设立弟子员。其议始于公孙弘。

额定五十人,一岁辄课,能通一艺即一经。以上,得补吏。高第可以为郎中。

自此渐渐有文学入仕一正途,代替以前之荫任与赀选,士人政府由此造成。同时政府负有教育国家青年之责,较之贾谊专言教育太子者又进一步。

第三是郡国长官察举属吏的制度。其议创于董仲舒。

博士弟子考试中第,亦得补郡国吏,再从吏治成绩升迁;又得察举为郎,从此再走入中央仕途。此制与博士弟子相辅,造成此天下士人政府之局面。郡国长吏同时不仅负有奉宣政令之责,并有为国求贤之责,此亦重大意义也。

第四是禁止官吏兼营商业其议亦始董仲舒。并不断裁抑兼并此自贾谊、晁错以来均主之。

汉武一代盐铁官卖制度,均由此意义而来。观监铁论桑弘羊为政府方面之辩护可知。汉武外朝尊博士,而内廷则多用文学侍从之人,故汉武一代政治,亦兼“儒术”与“辞赋”二者。其所行虽援经典古义,而多浪费,功实不称,为后人所不满,非在其制度本身也。从此社会上新兴的富人阶级,渐渐转向,儒林传中人物,逐次超过货殖传。故曰:“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实为武帝以下社会一大转变。此等处可见学术指导政治,政治转移社会。当时中国史,实自向一种理想而演进。

第五是开始打破封侯拜相之惯例,而宰相遂不为一阶级所独占。

自秦以来,中央最高首领为天子,而实际负行政之责者为丞相。以字义言,“丞”、“相”皆副贰之意,丞相即“副天子”也。天子世袭,而丞相不世袭。天子为全国共戴之首领,不能因负政治责任而轻易调换;贵族政治既随封建制度而俱减,全国民众在一个大一统国家下亦无法运用公议推选等制度。天子世袭,乃代表国家之一种恒久精神,“始皇帝”之称,不足深怪。丞相乃以副贰天子而身当其冲。

最好固为君、相皆贤,否则天子以世袭不必贤,而丞相足以弥其缺憾。纵使君、相不皆贤,而丞相可以易置。如是则一代政治不致據坏。此秦政之又一特色也。有丞相即非“君主独裁”,即非“专制”。宋人洪咨夔有言:“往古治乱之原,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即宰相。)无不治。权不归人主,则廉级一夷,奚政之问?政不出中书,则腹心无寄,必转而他属,奚权之揽?”判划政、权分属君、相,实中国政治自秦以下一种重要之进向也。

汉初政治,往往有较秦为后退者,此因平民政府缺少学术意味之故。故汉之代秦,一面固为历史之转进,一面却有自其顿挫。此种例,各时期皆有。历史下之进退,往往轻易不能遽断。如宰相必用封侯阶级,即军人。即其一例。非封侯不拜相,此乃汉初一宗不成文法,虽无明制,实等定律。如萧何高帝时。曹参、王陵、陈平、审食其、惠帝、吕后时。周勃、灌婴、张苍、申屠嘉,文帝时。皆军人也。陶青、陶舍子。周亚夫、周勃子。刘舍,刘襄子,景帝时。皆功臣子嗣侯,其先亦军人也。则汉初丞相,显为军人阶级所独占。

武帝始相公孙弘,其先如卫绾、窦婴、许昌、田蚡、薛泽,惟田蚡为外戚相,然亦先封侯。其他仍皆以军功得侯;否则其先世以军功得侯者。以布衣儒术进,既拜相乃封侯,此又汉廷一绝大转变也。汉武一朝,自公孙弘以后,如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车千秋,仍不出往者军功得侯或嗣侯为相之例。此由一时人选之难,物望之不孚,历史之变以渐不以骤。昭、宣以下,非儒者乃绝不能居相位。其先惟军人与商人,为政治上两大势力,即荫任与赀选。至是乃一易以士人,此尤见为转向文治之精神。

此为汉武一朝复古更化之最有关系者。如郊祀、巡狩、封禅等,皆虚文无实际,此则汉武误于方士神仙家言,以及文学辞赋之士及务为铺张夸大。然亦因当时儒生,自不能与此两派划分清楚之界限。

其实所谓“古”者亦非纯粹尽本于古,学校、察举、黜陟诸制,贵族世袭时代另是一套。汉所袭,其论杂出于先秦诸子,而备见于王制篇中;王制乃汉文时博士所为。周礼三百六十官,独缺学校。然则汉武一朝之复古更化,正是当时一种崭新之意见也。儒家托古改制,当在此等处看。

六、士人政府之出现昭宣元成一段

汉政府自武帝后,渐渐从宗室、军人、商人之组合,汉制虽禁商人入仕,然以赀选,富人其先皆商人也。转变成士人参政之新局面。

公卿朝士,名儒辈出。

仍举丞相一官言之,昭帝时有王訢、郡县吏积功。杨敞给事大将军幕府,为军司马。蔡义。以明经为博士,拜相封侯。宣帝时有韦贤、以诗教授,称大儒。魏相、少学易,为郡卒史。丙吉、狱吏。黄霸、入财得官。于定国。狱吏。元帝时有韦玄成、以父任为郎,亦称名儒。匡衡。射策除掌故。称帝时有王商、外戚。张禹、郡文学。薛宣、廷尉书佐。翟方进、射策为郎。孔光。以明经举议郎。哀帝时有朱博、亭长。平富、治礼学。王嘉、射策为郎。孔光、马宫。射策为郎。盖自宣帝后,儒者渐当路。元、成、哀三朝,为相者皆一时大儒。其不通经术而相者,如薛宣以经术浅见轻,卒策免;朱博以武吏得罪,自杀,皆不得安其位。

且即庶僚下位,亦多学者。

即前举丞相亦多由下僚进身,其外如王吉、郡吏。鲍宣、啬夫。韩延寿、郡文学。王尊、郡决曹史。盖宽饶、诸葛丰、郡文学。孙宝、郡吏。谷永、长安小吏。梅福郡文学。之俦,皆名臣也。

士人在政府里渐渐占到地位,一半是凭借武帝时董仲舒、公孙弘诸人所创建的种种制度,一半是读书博通之士在政治上所表现的成绩,究竟比贵族军人和商人们来得强。

武帝时,儿宽为廷尉奏献掾,以古法义决疑狱见重。昭帝时,隽不疑为京兆尹,以春秋义缚讯伪卫太子。宣帝时,萧望之为御史大夫,引春秋义主吊匈奴丧。皆为一时推尊。霍光废昌邑王,先问于古有否先例,可见士人学者逐渐在政治上占到地位和势力,实为当时一种自然之趋势。

自此汉高祖以来一个代表一般平民社会的、素朴的农民政府,现在转变为代表一般平民社会的、有教育、有智识的士人政府,不可谓非当时的又一进步。

七、汉儒之政治思想

士人们在政治上逐渐得势,他们所抱的政治思想,要逐渐发挥效力。

汉儒论政,有两要点。

一为变法和让贤论。

此派理论远始战国晚年之阴阳学家,邹衍五德终始说邹衍思想另详下论古代宗教思想章。下及董仲舒公羊春秋一派“通三统”的学说。董氏说详春秋繁露。大抵主张天人相应,政治教化亦须随时变革,并不认有万世一统之王朝,亦不认有历古不变之政制。

他们根据历史观念,主张如下一套之进程:此據汉儒所传邹衍第二学说,与第一说吕氏十二纪、淮南时则并不同。

一、圣人受命。地上各代开国之君,皆符应于天上某帝之某德(如青帝木德、赤帝火德、黄帝土德、白帝金德、黑帝水德。)而降生。

二、天降符瑞。受命必有符瑞,如以土德王者黄龙见之类。

三、推德定制。包括易服色、更制度、改正朔等。如水德王者服色尚黑,以十月为岁首,数尚六之类。董仲舒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乃指政治上最高原理言,与制度更易并行不悖。

四、封禅告成功。圣人受天命为地上君,故定制度,蕲太平,成功则必祭天(封禅。)报告。

五、王朝德衰,天降灾异。天运循环,成功者去,如春、夏、秋、冬之更迭互乘,无不衰之德。董仲舒谓:“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

六、禅国让贤。见灾异降,知天命改,应早物色贤人让国;否则革命起,终无以保其位。

七、新圣人受命。此下循环不息,中国已往五帝三代,皆在此公式支配下演进。

武帝以前,汉儒鼓吹变法;武帝以后,汉儒渐渐鼓吹让国,始终是循着上述的理论。

眭弘、在昭帝天凤三年。盖宽饶在宣帝神爵二年,相距不二十年。均以请让汉室让位伏诛,然其后谷永等仍主天运循环、汉德巳衰之说,汉廷乃无从裁抑。永之言曰:“天生蒸民,不能相治,为立王者以统理之。方制海内,非为天于,列土封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垂三统,列三正,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即汉宗室刘向亦言:“王者不可不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可见此为当时普遍信仰之理论。

二为礼乐和教化论。

另一派汉儒,认为政治最大责任,在兴礼乐,讲教化;而礼乐和教化的重要意义,在使民间均遵循一种有秩序、有意义的生活,此即是古人之所谓“礼乐”。在此点上,西汉中叶以后的学者,颇不满于武帝之郊祀、封禅种种奢侈的浮礼。此等乃对上帝、对天,而非对民众、对人;一虚一实,一恭俭一骄奢,意义迥殊。要达此境界,不仅朝廷应恭俭自守,又应对社会一般的经济不平等状态加以调整。武帝对当时社会经济不平衡之状态,并不能有所矫救。特以对内、对外浪费无度,使社会一时走上共同破产而已。经昭、宣之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复苏,如闲日之疟,旧病后发。故当时学者,颇主还复王朝之恭俭,而转移目光,对社会经济有所整顿。

此派理论,亦远始战国晚年之荀卿。如其礼论篇即可为代表。惟礼论并不主帝王之恭俭,是其异。直至汉儒贾谊、晁错亦时言之。董仲舒,董氏大体为齐学,而议论有近儒学处。下及王吉、贡禹等皆是。前一派于汉为“齐学”,后一派于汉为“鲁学”。皆先秦东方学之传统。齐学恢奇,鲁学平实,而皆有其病。齐学流于怪诞,其病在不经。鲁学流为训诂,其病在尊古。立论本意非不是,而不能直凑单微,气魄、智慧皆不够,遂不足斡旋世运,而流弊不免。

王莽的受汉禅而变法,即是此两派学说之汇趋。

八、王莽受禅与变法

王莽受禅,一面循着汉儒政治理论之自然趋势,一面自有其外戚的地位及王莽个人之名誉为凭借。

王莽姑母为孝元皇后。元帝后,成、哀、平三君皆不寿,莽诸父凤、音、商、根相继执政而及莽,莽之地望已尊。莽又不失书生本色,治礼,务恭俭,迂执信古而负大志,又恰合时代潮流。汉儒群主让贤,而苦无一种明白的选贤制度,王莽在政治上、学术上均足膺此选格,遂为一时群情所归向。莽为宰衡辞封,上书者吏民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反莽者惟刘崇、翟义。

王莽居摄及受禅后之政治,举其尤要者,如王田、尽收天下田亩为国有,而均之耕者。废奴、解放奴隶。用意在解决当时社会兼并,此乃自先秦以来早待解决之一重要问题也。消弭贫富不均,为汉儒自贾、董以来之共同理想。

其他如“六筦”、一、盐,二、酒,三、铁,四、名山大泽,五、钱布铜冶,六、五均赊贷,皆归国家惯例,故曰“六筦”。“五均”,征工商百业所得税为母金,国营赊贷,使无重利盘剥,为“六筦”之一。有似武帝时之盐铁、酒榷、算缗、均输。五均主平市价,与均输略似。实亦一种如近世所谓之“国家社会主义”,仍为裁抑兼并着想。

王莽又屡次改革货币,使民间经济根本发生动摇,极为扰民。然原其用意,仍为求达裁抑兼并、平均财赋之目标而起。当时人见解,以为财富不均由于商人兼并,商人兼并由于利用货币,故有主张根本废弃货币者。晁错、贡禹之徒,皆有此想,而王莽承之。

王莽政治失败,约有数端:

一、失之太骤,无次第推行之计划。

二、奉行不得其人,无如近世之政治集团来拥护其理想。

三、多迂执不通情实处。复古倾向太浓厚。莽之得国,多本齐学,有太涉荒诞者。莽之新政,多本鲁学,有太过迂阔者。

王莽的政治,完全是一种书生的政冶。

王莽的失败,变法禅贤的政治理论,从此消失,渐变为帝王万世一统的思想。至少是希望能如此。政治只求保王室之安全,亦绝少注意到一般的平民生活。后世对王莽的批评,全是沿着东汉王室之意见。这不是王莽个人的失败,是中国史演进过程中的一个大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