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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晨晓照归路(4)

“你真没印象了?”

两个小时后,归晓在他车的副驾驶座上,还是没忍住问了。

“对那个时间点和任务有印象,对人没有,”路炎晨左臂抵在车窗玻璃上,撑着自己头,右手去打方向盘,“当时旅客两千多,记不住人脸。”

而且那阵子暴恐分子猖獗,他们这个中队是临时调过去的,时间紧任务急,又要避免大范围踩踏事故,又要排查不法分子趁机闹事。满耳都是尖叫和怒吼,恐惧和咒骂,眼前一张张脸都是惊恐的,每个人都拼命想挤出去挤到安全地方,每个人都怕被人推倒在人群下,又本能地去推搡周边一切,觅路逃生。

那种时候,他没闲心去留意人的五官有何不同,长发还是卷发……

归晓想想也挺有道理。

她转而去看窗外,仍旧是车海无涯。他们和表弟的两辆车本是先后开出小区,去归晓家附近的金宝街吃饭,却被戒严封路截断了。

表弟那里都到了,他们还和成百的车等在挂满彩灯的街衢。西单。

“我高中经常来这儿逛街,”归晓指路炎晨左侧,“一个是这里,一个是动物园旁边的服装批发市场。我有个表妹特别会砍价,每次都带着她能省好多钱。今天你见到那个表弟,小时候就是个跟屁虫,我们都不愿意带他逛街,就把他甩在家里,他还哭鼻子告状。”。

路炎晨手搭在车窗边,迎着冷风去打量外头密密层层的行人和各式各样的灯光,大厦的,路边的,还有那望不到底的店铺招牌灯光。

这就是他和兄弟们在边关誓死守卫的“安定繁荣”。

俗世气息浓郁,对路炎晨却是陌生的。

他少年时住在北京远郊,不太常进市区,后来考大学又是在南京,大二入伍一走就是十几年。除了在归晓提出分手后返过京,就真的再没回来。所以路炎晨对这个户籍所在地的知名商业景点的熟悉度近乎为零。

为什么说是“近乎”?

因为昨晚他翻过地图,研究了从机场到那个班主任家,再去归晓家的路线。

很快,道路管制结束。

车海仍旧移动缓慢,导航里,单调温和的机械人声不时冒出来,提醒路况。车从西单大路口开到金宝街那个饭店的地下车库竟然又用了半小时。

归晓想给表弟拨电话,让他们可以开始上菜了。低头去翻号码时,她肩上的头发滑下来,抬手去捋,瞧见他在看自己。

“我给潘浩打个电话。”她说。

“晚五分钟再打。”

“……好。”

车内安静着,她想他应该有话说,等着,琢磨着,还以为会听到多长的一段话能让他准备这么久,结果到最后不过一句:“赵敏姗那件事,结束了。”

每个字,都跳跃着,在车里漾开来。

归晓微微地笑起来,心情忽然好到不行。

路炎晨看她低头也是微笑,偏头去看窗外也是微笑,就清楚她的开心。

别看这句话简单,过程却几多周折。

路妈心软,替赵敏姗跑了好几次修车厂劝路炎晨,都被路炎晨冷回去了;反而是路爸一听说儿子要还债,不用花自己的钱,身边又有镇上最有钱有势的秦枫夫妻俩在那斡旋,直接两手一拍,表态不管了;最后只有赵敏姗想不通路炎晨一个穷当兵的,光棍一个,却宁可还一百来万也不愿娶自己,死活跨不过心里那一道坎,不肯松口。

路炎晨对此态度坚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扯别的就没意思了。

这件事他也认为赵家没什么大错,最多是嫁女心切,又想着他一个刚退伍回来的人必然急着娶媳妇,以为是一桩美事。可他真不能娶,如果赵敏姗想拖就拖着,拖几年他倒无所谓,反正婚是不会结的。

这话倒真戳中了对方死穴。

拖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赵敏姗,路炎晨对她来说又不是爱到不行要嫁的一个人,越拖越浪费时间成本,也更惹人议论。

当晚,秦枫捎了赵敏姗的同意退婚的口信来,路炎晨立刻冲了个冷水澡,整晚没睡,连拆三辆车。大早上又开车带小孩出去兜风。

绕着镇上的一间间铺子,去找归晓过去最爱吃的刀削面馆子。

这么多年了,竟还在,就是换了个地方,店铺仍旧那么大。

小孩听说是归晓阿姨爱吃,也吃得高兴。

老板认出路炎晨,第一句就问他当初那个小对象:“过去你常带个小姑娘来吃,小姑娘长得可水灵,就喜欢吃辣的,吃一碗面能倒我小半瓶辣酱。大夏天的啊,我看她吃都出汗。”老板笑呵呵的,路炎晨听得也笑。

他听这话,还觉得老板很有眼光,当年那么多学生熟客都能记住归晓。

……

电台里,正放着一首老歌。

归晓头枕在靠背上,偏头,去看他。车一熄火就暗了些,车库里倒是光线明亮,路炎晨解开自己的安全带,逆着光的脸也回望着她。

归晓一咬唇,又在笑。

这笑落在他眼里,让他不得不去想去做点什么事,于是靠近:“这么高兴?”

“当然高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从机场到小楠班主任家,再到这里都过了近六个小时了,他竟然现在才说。

“下午和你们办正事,不好说。”

她听着不对,心猿意马地小声提点:“这也是正事。”

感觉脖子后被他的手掌扣住。

归晓不出声了,心一牵一牵地跳着,跳着……屏着气,硬生生压着喉咙。

那漆黑的瞳仁里锁着她的影子:“归晓?”

……

归晓吸了吸鼻子,他扣在她脖颈后的手掌用了力气将她带过去,在归晓还在想要说些什么时,直接俯过头去,堵住了她的嘴,带着烟辣呛过她的喉舌……

覆在她耳根后的掌心也渗了不少汗,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

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她最怀念的感觉,不管这个男人在外人眼里多乖张多不近人情,可他的吻只有归晓清楚,是温柔的。

归晓没和别人接吻过,但电视和文字描述也看过不少,可找不到和路晨接吻的感觉。

不管是亲吻你的方式,还是搂抱的动作,都能让你感觉到这个男人舍不得让你有一丝半点的不自在和不舒服。所以一直到现在,她都坚持对任何人说自己最喜欢温柔的男人。

那种温柔,最亲昵的人才能体会。

路炎晨感觉她在回应自己,手去从上到下一遍遍轻抚着她背后,血液里流淌的是曾回想过成百上千次的那种感觉,无法描述,他称之为:归晓。

……

和归晓的那场分手毫不夸张地说,曾要了他大半条命,现在都是心有余悸。

那时要不是在部队上,有每天从早排到晚的训练,还有那些突然而至的集训挤走了所有个人时间,他要痛苦更多。别管是烈日灼身的荒漠,滂沱大雨的草原,还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山,所有的经历都在帮他一遍遍从脑海里把归晓这个名字冲走……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为归晓是真哭过。

不是那种嚎啕大哭,也没有方寸大乱,所有戏剧化的痛彻心扉场面都没有,甚至连他自己都没预料到会那样。她说分手,他就电话一遍遍打过去,她再一遍遍挂断,多半句话的时间都不给他说。边疆地区管理严,普通士兵不许用手机,他除了打电话别无他法。

这么来回几次,他也就放弃了,怕打得太多,她会被家人骂。直到分手过了大半年,他终于有机会来一趟北京,隔天就要回去。

那晚归晓还是不肯见他。

他没回家,也无处可去,漫无目的在火车站外来回“义务巡逻”打发时间,从深夜到天亮,抬头想看大钟的时间,眼眶突然就酸痛发热。

没人会发现,可他自己心知肚明,那是真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