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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上)第二章 千机

楔子

我亲爱的未知:

在天与地都还没有分得那么清楚的时候,神秘的西溟幽海千羽崖下第一百零八个洞窟里,住着一种数量不多的狐。它们不是众多言情小说家笔下优雅的白狐狸,能变幻成各种惹人眼球的俊男美人,演出纠纠缠缠的爱恨——它们丑,是真丑!一身深浅不一的红毛,像被染坏了的红绡,天生只有一只耳,三条腿,就算化成人形,也只能是人类中最丑的一种。

在一些知晓它们来历的高人记载中,这种狐,被称为“绡狐”,其实是极美的名字。总得是你喜欢的,你才愿意将美好的称谓给它。高人们没有给丑狐狸一个丑名字的原因,在于他们自己也是喜欢这种狐的。因为,它们不像别的狐妖,习惯了聪明过头、算计太多、心细如针。它们丑,却欣赏世上一切美好之物,真诚地欣赏,毫无妒心。即便变成世上一个丑人,被诸多人嫌弃打击,也还是我行我素,会为了照料欣赏的人,不眠不休,鞠躬尽瘁;会为了一朵喜欢的路边小花不被踩坏,用身\_体去挡住醉汉踢来的大脚;会为了学会做一件漂亮衣裳,忍受裁缝师傅与旁人无数的嘲讽。

但不管怎样,它们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欣赏,对自己能来到这个世间看到无数比自己美丽的人与物,充满感恩与喜爱。它们的一双眼睛,恰恰是透明没有颜色的,容不下任何妒忌与邪念。当绡狐的生命结束时,它们的身-躯会化成一道火焰,在绚烂中归于虚无,但那一双眼睛,会化成无色透明的石头。极似如今你我在珠宝店中看到的,毫无瑕疵的白水晶,遗落在这世上任何一个角落。

这样的石头,便是“绡狐眼”。

如同代表了“希望”的“绝里花”,欣赏——是绡狐眼唯一的“石语”。

虽然妈妈不太可能像那些高人一样得到这些本身就是一段传奇的神石,可妈妈有不少金子,可以走遍世界,为你寻来差不多的替代品。如果你愿意,那么你一岁的生日时,妈妈送你一块会开花的化石,这个可能得妈妈自己来DIY,用一块恐龙化石来替代好不好?等你两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你一块打磨得像狐狸眼睛的白水晶,做成纽扣,缝在你的小衣服上?

总之,未知,心存希望与欣赏,是妈妈对你最大的寄望。有了这两样珍宝,你的路,才不至于太难走。

这是你跟妈妈第一次一起旅行,前面的路有多远,多难,妈妈也不太清楚。但妈妈很高兴,因为任何时候,都不再有孤独感。而你也是走运的,还未出世,便已踏上旅程。世间因缘,浮生万物,在你尚未睁开眼睛时,已然走入你的灵魂——原谅妈妈偶尔也文青一下吧,毕竟,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

另外,我们一起来感谢但也鄙视那个叫甲乙的道士叔叔吧,他告诉了妈妈关于这些石头的故事,但却死也不肯交出那块“绡狐眼”。虽然这个道士叔叔长得很体面,一点也不像道士,但妈妈无数次想趁他睡着的时候捏死他……

 我在写信,未知,是我给肚子里那个家伙起的名字,好吧,只是代号,他或者她,目前尚是未知数。

不清楚为什么突然想写这样的信,也许旅途无聊,也许是某种被称为“母性”的情绪在作怪?反正,键盘永远不能代替纸笔,有些事,总要白纸黑字亲手记下来,才更显意义。

绝里花,绡狐眼,都是我闻所未闻的存在。

我判断,甲乙编故事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我确实亲眼目睹了那块自春炉身上而来的青珀,在翌日褪去了外头那层“玉壳”,变成一块圆润剔透、纯净无色的“白水晶”。没错,就跟我再珠宝店里见到的那些品相极好的白水晶一模一样。我很想将这块绡狐眼拿过来仔细看看,可那个白吃白喝白搭车的甲乙,愣不许我碰一下。

我也试过趁甲乙打瞌睡之机下手窃石,万没想到这厮竟在石头上下了可耻的整蛊咒。我都不好意思告诉你们,道行千年的老板娘居然被这小子算计了——中咒的后果是,我整个人无法控制地跳下车,站在某小镇的街道上,跟每个经过的路人说了十次我爱你,足足持续十分钟,不分男女,愣是将那些淳朴的小镇居民吓得撒腿就跑,以为看到了传说中的女流氓。

等我气急败坏回到车上,醒过来的甲乙只淡淡说了句:“不是你的不能碰,碰了会出事。”

内伤!这种无力感太锥心了!

此刻,已是严寒的末尾,万物看到了希望,路边的新绿已在偷偷蔓延。多好的时光,可我旁边却多了这么个道士!他眼睛永远藏在墨镜下,不分昼夜;他的嘴被口香糖黏住,永远问不出为什么,连他要去哪儿都不肯讲,每天除了跟着我吃喝之外,便是无穷无尽地打瞌睡,他睡觉永远是坐着,就靠在副驾驶位上。

拿不到绡狐眼我很纠结,看着甲乙一副要与我长期搭伙的模样我很纠结,联系不上敖炽我也很纠结好吗!

自知道了这块石头的端倪,我第一时间便给敖炽打电话,可恨这死鬼的手机一直不在服务区,他与龙王去的那座海上北山,听说也是个妖魔盘踞之处,爷孙俩被女妖怪抓去当压寨夫君也不是不可能。

回到正题,我主要想告诉他们的,是我对青珀的推测。照甲乙所说,我突然发现,用这些石头做第一重封印的人可谓用心良苦。他或者她,用意味“希望”的绝里花去封印以“绝望”为食的有屈,用懂得“欣赏”的绡狐眼去封印那个一妒为乐的女妖怪。尽管我至今都还不知控制了春炉的女妖是何背景,但照此推断,余下的十块青珀里,都会有一种与被封印之物“相反”的石头。仔细一想,下这样封印的人,起初衷并非是要赶尽杀绝,恐怕是希望借用这些天地之间的奇石做一些别的事,比如……净化或者修正?!至于他的初衷为什么失败了,第二重青珀封印又是哪来的,它们又是如何变成灵凰十二棺上的眼睛躺在东海龙墓去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我冒着被敖炽骂死的风险,给他发了短信,让他一看到就马上回电给我,有要事。

而接下来,我要载着这个死道士,继续漫无目的地往前,因为这一回,在绡狐眼上,出现的是两个字——千机。

又是不着边际无法揣测的字。

只好随缘,只好随便选个方向前进。要甲乙给意见,他却说听我的,然后又睡了。这个时候你又那么听话?我那一口恶气哟……妖怪与道士结伴,注定是一场畸形的旅途!

不过我还是有一些高兴,起码我发现这些石头会提供线索,在它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奇异的彼此联系的感觉。如果我再努力一些,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将这十二个家伙都弄回来!前提是,我要同时摆平这个神叨叨懒洋洋,但绝不是草包的甲乙。

可恨的是,在得到提示到现在,时间已轻松过去一个月。石尤村早被甩到了记忆的尾巴上,而我的生活除了继续向前,加上吃饭睡觉沿途叫卖茶叶之外,再没有任何稀奇事发生。顺便说一下,浮生茶太小众,尝过一口的人都被那苦味吓跑了,到了今天,我还没有卖出去一罐!要是被九厥他们知道了,肯定会笑死一毛钱没赚到的我,幸好没有带他们出来。不过,偶尔还是有点想念他们。

好多个有星光的夜里,如果有谁恰好路过,都会看到在野山旷野或者小城路边,停着一辆房车,副驾上坐着一个打呼的道士,而后车厢的床铺上,躺着一个跟自己的肚子窃窃私语的女-人,讲她跟敖炽的过去,将她对九厥白吃白喝的愤怒,讲她对未来的迷惑……天气好的白天,还能看到她坐在引擎盖上,捧着一个日记本,一边晒着太阳一边埋头写信……

总之是要感谢这个娃娃,让我的旅途,多了许多有趣的内容。

顺便提一下,开车的时候,甲乙在睡觉,停车休息的时候,甲乙在睡觉,现在是二月初的某一天的中午,他还在睡觉。这家伙睡神附体吧!

我瞪了他一眼,猛一打方向盘,驶上了一条路况很好的柏油大马路,路边的指示牌显示,前方,松山市。

1

真是个千疮百孔的夏天。

隆隆的炮声虽然暂时停歇,可京城里所有孩子的梦中,还是充满了洋鬼子们扭曲的脸孔,疯狂的吼叫。

岌岌可危的紫禁城,只在深夜里才能显得稍微庄重一些。

迷宫般的宫墙之下,几名手执刀剑的蒙面人,一路护着两个太监装扮的年轻人匆匆奔逃。

一队巡夜的侍卫路过,几人忙藏身于暗处,屏息静气。

直到侍卫走远,其中一个才小声道:“皇上,这一走便再不能回头了。”

纤细娟秀的嗓子,分明是个年轻轻的姑娘。

“嗯。”另一个人小心地看看四周,有些心不在焉。

“皇上,你真的……”

“别再喊我皇上了。这皇宫与天下,早已不是我的。”他叹了口气,轻抚着她的脸庞,“只是今后怕要苦了你,千山万水,难免辛劳。”

“皇上,只要咱们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嗯。我们走!”

一路飞奔,眼见着宫门近在咫尺,一队早有准备的人马突然冲出,横在他们面前——熊熊跳跃的火把之后,走出那阴阳怪气的大太监,朝二人行了个礼,皮笑肉不笑道:“皇上,娘娘,老佛爷正等着您二位去请安哪。”

盛夏的京城,突然落入了冬天。

一个时辰之后,灯火闪烁的景祺阁里,传来凄厉而绝望的声音——

千机!!!

“扑通”一声,一条性命坠入深井。在这座宫殿里,死亡是比什么都容易的事。

被簇拥着的贵妇-人舒心地吸了口气,看了看身旁那垂首而立,连哭泣都不敢的男人,淡淡道:“皇帝,咱们动身吧。”

他的身-子微微颤-抖着,哽咽道:“是,皇爸爸。”

一队人缓缓离开,身后那口秃井,像一只永远比不上的眼睛,憎怨地望着漆黑的天空。

“小李子,你刚刚可听到她喊什么来着?”贵妇-人走着走着,突然问身边的太监。

“回老佛爷,奴才听着,像是喊的千机。”

“千机是什么?”

“怕是娘娘临终时的胡言乱语吧?”

“这孩子,平日里就叫她要谨言慎行,临死都要说胡话。皇帝都被她带坏了。”

“太后说的极是。如今皇上幡然醒悟,老佛爷也可安心了。”

贵妇-人点点头,大队人马心满意足地走出了景祺阁。

远远地,又有炮声响了起来。

逃命的太多,反抗的太少。

有人说,只要没有要求,就能得到尊重与善待。

你信么?!

2

“你的。”市区里那个生意火爆的小餐馆里,戴着金丝边眼镜叼着烟的胖男人,将一个鼓鼓的牛皮纸袋交给坐在角落里的人。

一身黑色运动装,帽子遮住大半张脸的人,接过纸袋,起身便朝门口走去,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嘿!这次干得漂亮!下次有事,我还找你。”男人笑着说道。

话音未落,对方已经出了餐馆,消失在茫茫人海。

男人吸了一口烟,拿起手边的一份报纸,半眯着眼睛欣赏。确实,他的眼神不是看,是欣赏。

报纸上有一条新闻是,两势均力敌之集团,竞争投标大型项目,集团甲以微弱优势胜出,集团乙负责人一时激愤,中风入院,连带集团乙之股票也在翌日大跌数点。新闻旁边,还配了一张春风得意的集团甲老总的照片,金丝边眼镜下的胖脸,笑得快要开花了。

“张总啊,要不是事先知道了您的心理价位,我这边还不好出手呢。”胖男人欣欣然地自言自语,露出胜利者的微笑,“谢谢您啦!”

一只苍蝇飞过来,胖男人厌恶地拿起报纸一拍,理了理价值不菲的衣裳,起身离开了餐馆。

深夜,灯光微弱的房间里,一只伤痕累累的手,打开了一个不起眼的麻袋,将几沓厚厚的钞票放进去,跟袋子里其他整齐捆扎好的钞票躺在一起。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当时针指向凌晨四点时,松山市半山区那座最贵的别墅附近,静悄悄地走来一个陌生的黑影。

许多人都知道,这座别墅,是松山首富、叶氏集团董事长的家。

3

我撞了人!!

那孩子从那僻静的小岔路里突然冲出来时,快得像匹野马。

车速不快,可他还是被重重地弹到了数米开外的地方,拿在手上的塑料袋脱-了手,散出好几个药瓶。

我赶紧跳下车,跑到这一身黑色运动服的孩子身边。可是,在我蹲下来查看他伤势之前,这满身是土的小崽子“噌”的一下站起来了,同时将翻落下去的连衣帽重新扣下来藏住大半张脸,敏捷得吓了我一跳。

“你没事?”我下意识地拽住小孩的手腕,他想跑。

分明听到他发出咝一声响,那种被人弄痛之后才有的声音。

“没事,谢谢。”他垂下头,用力甩开我,匆匆捡起药瓶。

我发现了诧异的细节——这孩子露在外头的身\_体,他的小半张脸,两只冰凉的手,上头布满了一道道伤痕,并非被撞之后的瘀伤,而是明显的割伤,新新旧旧,有的还在渗血,有的已经结疤。

这些伤绝对不是车祸造成。

还有,他身上的气味很怪——妖气与怨气缠绕。

在我分神的刹那,那孩子转身便跑,生怕多留一分钟似的。我顺势一拉,却只拉到他的衣裳,撑开的衣兜里,落出几张白色的卡片。

他用力一扯甩开了我,飞一般越过隔离栏,跳下斜坡,冲进了远处一片老旧的楼宇之间,像只得了自由的小老鼠,几下便没了踪迹。

等等,我应该不是眼花,在他跑出去的瞬间,我突然看见他身旁,跟着一个影影绰绰的女-人,穿旗袍梳旗头,妖魅般漂浮,善恶不知,与他始终保持着一步之遥的距离。

我拾起一张卡片,上头只有“千机通讯工作室联系电话:136××××××××”两行内容,印刷十分粗糙。

可是,千机?!

我的目光只管落在那两个字上,连身旁传来汽车的呼啸声也顾不得。

嗖!一辆压线行驶的大货车擦着我飞奔过去。几乎同时,有人轻重适宜地揽住我的腰,将我“搬”到他身后的安全位置,两根手指夹走我手里的卡片,瞄了两眼,道:“就是这个了。”

我瞪着甲乙:“确定?”

他摊开掌心,绡狐眼在阳光下闪闪烁烁,而上头的字迹,消失了。上次也是这样,进了石尤村,绝里花上的字迹便不见了。莫非,每当一块石头找到它们的下一个“同伴”时,就以这样的方法来提示旁人?

“各凭本事吧。”他握起手指,都舍不得让我多看一眼。

差点忘了,我们除了是畸形的旅伴之外,还是竞争对手。

趁此刻没有车辆经过,四周无人,我伸手往挡风玻璃上一拍,整个房车瞬间缩小到一寸左右。别惊讶,这辆车我早就布下了咒术,为的就是应付这样的突发情况,好用又便携,是我对座驾的基本要求。

隐去身形,我飞身朝那孩子逃逸的方向追去。只要时间不间隔太久,我能凭借他身上独特的气味找到他的位置。

“太拼命了。不顾大的,也该顾着小的。”身旁,甲乙踩着一根不知哪里摘来的树枝,飞行于空中,横抱双\_臂瞟了我一眼。

我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你说梦话的声音挺大。”

我会说梦话?敖炽从来没说过我有这毛病啊!我狠狠瞪着甲乙:“从今天开始,你晚上不许睡在副驾驶上!离我远一点!”

“你说我俩谁先找到他?”甲乙话锋一转。

一排排房屋离我们越来越近,映在甲乙的墨镜上,像一座陈旧的迷宫。

4

先找到那孩子的,既不是我,也不是甲乙,是个干巴小老头自。

在追到那孩子消失的楼宇间时,我跟甲乙分开行动。我以我的妖力追踪那孩子的气味,甲乙以他的门道搜索孩子的下落。最后,我俩在一条地下隧道的出口前,同时与这老头狭路相逢。这时,他正心满意足地指挥几个年轻力壮的西装墨镜男,将那孩子牢牢架住,拎小鸡似的往外走。

我定睛一看,这孩子的四肢都被细细的金属线缚住,有一部分已经没入肉里,只要再用力一些,他的手脚足以被切断。而他一点挣扎都不做,帽檐下的嘴,紧紧抿着,既不求饶,也不求救。

“这么对未成年人,狠了点吧?”我拦在他们面前。

“丫头,莫要多管闲事。让条路,大家都方便。”一身藏蓝唐装的老头子,戴着圆眼镜,摸着胡须,看了我一眼,语气还算和缓。

“也请老伯给我个方便。”我笑笑,指着那孩子,“把他交给我。”

老头一皱眉:“除非我死在你前头。”

“你这岁数,本来就会死在我前头。”我逼近一步,收起笑容,“不管有什么深仇大恨,这么对待一个孩子,过了。麻烦您老放人!”

“孩子?”老头一声冷笑,“也只有你这样不谙世事的后生才当着孽障是孩子!”

“放,还是不放?”我观察四周,如果打起来,会不会伤及无辜。

老头上下打量我一番:“丫头,想跟我鼎爷动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话音未落,我身后突然传来了诡异的呼噜声——一直站在后头围观的甲乙,居然睡着了!他站着睡着了!!

我用手肘狠狠捅了他一下,他悠悠醒来,说:“啊,我不擅长谈判。你们谈完了?”

我垂下头:“没事,你继续睡。”

鼎爷?名字倒挺气派,手下看起来也挺健硕,可我还能怎样呢?孕妇打架这种事,属于危险行为,人类妈妈切勿模仿!

十秒时间,老头子的手下在地上乱七八糟躺成了一堆。至于这位鼎爷,被鼻青脸肿地压在这座人山的最底下,长长的胡子被我揪在手里,疼得呲牙咧嘴。

隧道里的人全被吓跑了。

甲乙打着哈欠,解开了绑住小孩的金属丝。

“不能解开啊!”鼎爷大喊,“高人说这是个妖物!他绑架了我家小姐!我抓也是要逼他说出小姐的下落啊!”

话音未落,没了束缚的孩子突然朝地上一蹲,整个人便像撒了气的气球一样瘪掉了,一道灰影飞出来,瞬间钻入地下,地面微微震动了两秒,再无异常。甲乙面前,只剩下一个布偶,黑色的运动服,描绘逼真的面孔。

“完了完了!”鼎爷整个人都瘫痪了,绝望地说,“我们好不容易才找高人占出这孽障出现的时间与位置,千方百计求来佛手菩提丝锁住他,全被你们搞砸了!董事长就这一个孙女,他已经急病了!一个七十岁的老人,想找回孙女的心情,你们不会明白!”

“你家小姐被他绑架了?”我问。

“谁会拿这样的事情开玩笑!我也一把年纪了!看着小姐长大的!”鼎爷老泪纵横,全然没了刚才的强势。

我有点相信他了。且不说逃走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既然它跟石头有关,想想敖炽爹跟春炉的遭遇,若果它也跟他们一样,被青珀附了身,并且感染了某种负面能量,制造祸端倒也不出奇。

“你家小姐,我替你找回来,如果他真是被那家伙绑架的话。”

“当真?”老头急问。

“找回的话,活的,付我十公斤金条,死的,五公斤。”我慎重道。

老头愣愣看了我片刻:“成交!”

“那快滚起来,把整个事件讲给我听!”

老头的故事不复杂,无非就是一户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即将嫁给一户门当户对的少爷之前的一个星期,在自己家里被人给绑走了。绑匪没有留下任何索要酬金的要求。报了警,警察找不到任何线索,不要酬金的绑匪,最是难对付。而这户丢了唯一的孙女的叶家,其女主人,也就是失踪姑娘的奶奶,平日里就对什么风水堪舆、占卜问神有兴趣,跟一些所谓“高人”也常有联络,焦急之中,少不了也叫这些人来家里“看一看”。这些“高人”里,倒也有那么一两个不是坑蒙拐骗的,起卦问卜之后,说叶家大小姐是被一个妖怪掳走了,照卦象来看,这妖怪会在某天某时某地点出现,还把这妖怪的大概模样也说了出来,让他们只管拿了这佛手菩提丝朝它身上扔去,便跑不了了。

当然,为这个什么佛手菩提丝,高人收了叶家一张无数个零的支票。

其实,什么狗屁菩提丝,我看了那截金属丝,不过就是沾了五种黑色动物血的铁丝,是最低级的猎妖方法,能被这玩意儿对付到的,只能是一些妖力不济的小妖怪。

这时候我突然有点后悔了,人家一条破铁丝就能要一大笔钱,我负责找回人质,才收十公斤金条!亏了……

5

清风公寓,好个雅致干净的名字。可惜,真实的它只是松山市第六街区旧楼下,一座历史悠久的防空洞改建而来的地下居所,终年不见阳光,潮--湿--阴郁。但毫无疑问,这是全市最便宜的住处。

清风公寓30号房,我们此行的目的地。

走过狭窄的甬道,从衣衫粗陋的拾荒者与酒气熏天的落魄文艺青年中穿过,每道投向我们的目光都很冰凉。这里,住的是一群不能或者不愿见光的人,清风公寓,像个住满人的坟墓。

离30号房间越近,那种怪异的味道就越浓,看来甲乙没有找错地方。

“这块石头是我的。”

“凭什么?”

“没有我,你能找到他?”

“没有你,我找虫人帮忙,照样能把这家伙挖出来!”

“虫人收费不便宜。”

“我不介意。”

“好,把钱给我,我不免费提供情报。”

真是要被甲乙这厮气死,但又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我说他怎么会眼睁睁看那妖怪溜走而不加以阻止,原来他早在对方遁逃的瞬间,往它身上投了青蚨灵线。这根比头发还细的线,一头青,一头红,青的一头拴在主人的手指上,红的那头一旦投到别人身上,便会一直紧贴对方,只要沿着这条线找下去,不论对方躲在多么刁钻的地方,都无法遁形。而这青蚨灵线,只有炼制它出来的主人才能看见,绝对的高级货,普通道士不会有的,没想到甲乙尾指上的戒指,居然藏着这样的宝贝。说真的,我对那个有间道观越来越有兴趣了,得是多高端的地方,才能培育出甲乙这样的异类!

越往里走,光线越暗。

 站在那扇锈迹斑驳的铁门前,不等我们动手,它竟自行打开来。渐渐扩大的门缝里,露出一片黯淡的光,一个矮矮圆圆的身影藏在其中。

“我知道你们会来。”坐在圆桌前的,居然是一只灰毛“小熊”,它咳嗽了几声,声音弱得像丝线,碰一碰就会断似的,“你们跟那些人不一样。”

到房门完全打开,我跟甲乙走进去,不禁都愣了愣——这只熊的身上,伤痕累累,有的地方,连毛都秃了。最夸张的是……耳朵,这玩意儿除了脑袋上的两个耳朵,身上也到处长着圆圆的熊耳朵!我从没有见过耳朵这么多的熊!

等等,还有“别人”——白天我看到的那个清装女-子,就飘在它的旁边,半透明的脸孔苍白一片,一双秀丽的双眼充满憎怨地瞪着它。

可是,她没有脚,从大腿往下,只看见一片袅袅的青气,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味道,闻得久了,连我的嗓子都不太舒服。可以确定,这不是死灵,只是一种“气”。

“人死之前的一口怨气。”甲乙盯着那“女-人”,摇摇头,问那头熊,“多大仇?你们。”

“抱歉,我已经没有‘衣服’可穿了,来不及做。”熊答非所问,“请坐。”

微弱的灯光照出这件十分普通的屋子,最然陈旧,但还不算太邋遢。靠墙的柜子上,摆着三个模样很特别的布偶,三只一尺多高的灰毛熊,很像它自己。一只穿着月白长衫,脑袋后还垂着一根辫子,熊抓里还握着书卷,是真书,封面上用比芝麻还小的字写着“牡丹亭”;紧挨它的,是个穿旗袍梳旗头的小熊,握着百花团扇,笑眯眯的熊脸;还有一只穿龙袍的熊,手握弓箭,龙袍上的每根丝线,都在闪闪发亮。这样精细的手工,只怕能让世上所有做熊玩偶的师傅们汗颜。

我还注意到,雪白的墙壁上画满了飞鸟,一种用墨汁勾勒出来的,形态模糊的飞鸟。

生平还未来过这么矛盾的地方,童话与诡异交织而出现。

“如果你们要抓我,我是打不过你们的。”熊看着我,慢吞吞地说,“可我现在要等一个人,但不知道能不能等到。能再给我一些时间么?就到天亮之前吧?我从不求人的。”

我没答它,目光落在桌上那一叠散乱的卡片上,问:“千机通讯工作室,你开的?我很好奇啊,卖手机?”

“卖声音。”它倒一点都不隐瞒,“世上有许多人,希望听到别人藏在心里,不肯说出口的声音。相恋的人,想知道对方心里是否真的有爱;做生意的人,想知道对方投标时开出的底价是多少;互相憎恨的人,想知道对方心里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些,都是‘声音’呀。”

“你一直做这种生意?”我突然明白他身上那么多耳朵是拿来干吗的了,好奇特的妖怪。

“也不是一直,只做了几个月而已。”熊很老实地说,“这是最快的赚钱方式,我觉得我需要积攒一笔钱。不过现在已经差不多够了。我的工作室已经停业了。”

“不可惜么?”我笑笑,“你这种能听到‘声音’的人才,应该将你的事业发扬光大才是呢。”

“我已经聋了。”熊淡淡说道,“我的伤太重,已经听不见心里的声音了。就连你们说话的声音,我也听得模模糊糊。可能再过几天,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呢。”

我微微一怔。

“有人告诉我,你是危险‘人物’。”我开诚布公,“你绑架了叶家的大小姐,我收了叶家的酬金,来带她回去。”

“回不回去,不是我决定,也不是你决定。”熊咳嗽得更厉害了,从桌上拿过药瓶,倒了一把药片到嘴里,半晌才平复下来,“你有妖气。”

“我是一只树妖。”我坦白道。

“那你知道我是什么妖怪么?”熊很认真地问我。

“考我?”

“我在请教你。”

“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熊摇头,眼神有些涣散。

“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它歪着熊脑袋,很努力地回忆……

6

“千机,明日是我生辰,你想要什么做礼物?”

“你的生辰,为何要送我礼物?”

“因为你之前做了好多有趣的东西给我呀,快说,要什么?”

“一只飞鸟。”

“飞鸟?什么飞鸟?皇阿玛的园子里养了可多的鸟呢!你要的话,我让小安子去拿!”

“好像是灰色的,不不,白色的?停在一根树枝上,朝着东方不断鸣唱。”

“你说的是公鸡吧……”

“不,是很小很小的一只鸟,我只有睡着了才能看到它。”

“那我上哪儿找去?”

“没事,不用麻烦你,我自己做了好多飞鸟呢。”

一只毛茸茸的熊掌伸出来,掌心,停着一只用布缝成的小鸟,逼真可爱。

皎洁的月色洒在窗棂上,窗下,两个小小的身影并排着趴在窗沿上,眨巴着眼睛看着外头的世界。深夜的皇宫,处处都是寂静的迷宫,走进去的人,总是很难再出来。

“千机,你不会离开皇宫吧?你这么能干,什么都会做。我从没有这么厉害的朋友!”

“我……能干?”

“当然,你给我做的弓箭,还有玩偶,还有你做的鞋子衣裳,比宫里最好的师傅都做得好!”

“我们是朋友?”

“嗯,一辈子的。”

月色比先前更亮了些,偌大的皇宫中,没有谁会留意到承乾宫后苑的花房里,那一位深夜还不睡觉的年幼皇子,以及他身边那头会讲话的小熊。

当然,别人不知道跟在皇子身边的是一头熊,因为白天,它会钻到它缝制的各种布偶里,今天是一只伶俐的小猫,过些时候是一只忠实的小狗。所有人都不以为然,小孩子嘛,养各种小动物在身边并不稀奇。

它天生有这样的本事,将布偶充作掩藏真相的“皮”,将真正的自己塞-进去,便化成了另一种活生生的模样。有时候也会觉得憋闷,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抖抖身-子,布“皮”落下,它便又回到原本的样子——一头身高不足一尺,浑身灰毛的熊。

不过对自己是不是熊这件事,它自己也不是太肯定。在它住在白山的漫长岁月中,它见过无数的熊,黑的,棕的,可每一只都比它大了好多,也凶了好多,也没有一只会说话,整天只知道捕食与睡觉。有好几次,它自己都差点成了这些大家伙的食物,幸好它会遁地,冰雪覆盖的地下,是它游刃有余的自由天堂,它最喜欢一边钻土,一边将翻涌起的泥土吃掉。对,它不吃野兔或者蜂蜜,泥土是它唯一的食物。它也曾尝试过吃洞-穴-旁边那棵树上的野果,只是-舔-了一下,它的肚子就剧痛了三天。于是它明白,自己只有吃土的命。

对于自己的来历,它也不太肯定,反正自己一直在做梦,好像躺在一个摇篮里,梦里只有那只飞鸟,执著地朝东方鸣唱。原本漆黑一片的东方,却在飞鸟的歌声里,慢慢亮开。

在这个悠长的梦里,飞鸟是它唯一的慰藉与依靠。

它依稀记得,当梦里的东方出现第一道阳光时,它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接着便睁开了眼。幽暗的洞-穴-里,几只野鼠眼瞪着它,旋即怪叫着逃跑,连存下来的粮食也不要了。

揉着酸痛的四肢,它坐起来,掌下突然摁到了什么东西,咔嚓作响,低头一看,却是一些莹莹闪光的碎块,像裂开的玉石。不止地上,它的头上身上,也沾了不少这样的碎屑,它发了一会儿呆,莫名觉得自己像一只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鸡,这满地的玉石碎块,就是它的壳。

它慢慢走出洞-穴-,眼前事一座夜色下的深山,层峦叠嶂,白雪皑皑。

它眨眨眼,又走回了洞-穴-,额头有点凉,有点痒,它挠了挠,躺下继续睡觉。

这个新出现的世界,对它而言只是一张白纸,它的心还没有生出任何去探究的冲动,它还是觉得有点累,还想睡觉。还有,这个世界听不到那只飞鸟的声音,这让它不安。

从此之后,它的生活就在睡觉与醒来,吃土与发呆中度过。更加无聊又睡不着的时候,它就数自己身上有多少耳朵——它是一只有很多耳朵的熊,除了头上的两个,还有一个个圆圆的熊耳朵从皮肉中钻出来,胸前背后,到处都是,连四肢上都有,有点怪异,也不太好看。

它数来数去也数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耳朵,因为每次没数完,它就睡着了。

直到那拨穿着盔甲、拿着武器的男人,用一张网将去河边饮水的它裹了起来,它在白山上的平淡生活才宣告结束——白山这个名字,还是自抓它的那个男人那儿听来的。

它能钻土,却钻不出那个金子做的笼子——它被送入这个叫皇宫的巨大迷宫里,作为舅舅给外甥的礼物,出现在这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面前,他身旁的人,都管这娃娃叫四阿哥。

这便是一个人与一头熊相识的经过。

作为宠物,它被安置在承乾宫后苑的花房里,这里是四阿哥的天堂,他将所有的玩具,还有他钟爱的蛐蛐儿与弹弓,都藏在了这间别致的屋子里,还煞有介事地在屋门口挂了个“四阿哥专用”的牌子,不许任何人进去。

这孩子很喜欢跟它讲话,什么都说,连被他皇阿玛打了几下手心,今天吃饭被烫了舌-头也要说,那架势就像出了这间花房,便没有了说话的自由似的。

而当它跟他说“我不吃肉,只吃土”时,这小阿哥突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捂住嘴,半晌都没敢眨眼睛。 其实它不饿,吃一次土,能管大半年呢。它只是看不得那张为自己真诚焦虑的笑脸,他拿了各种美食过来,可它什么都不吃。

“你……你会说话?!”

对,它不但会说话,还会做很多东西。它觉得这是天生的技巧,世上任何东西都难不住它,做布偶、做衣裳、做弓箭,如果时间允许,它觉得自己能造出一座皇宫。

他们的相识,成了彼此生命里最大的意外与惊喜。

他问它有没有名字,它摇头。

小阿哥皱眉想了半天,说:“那我叫你千耳吧?你身上这么多耳朵呢!”想了想,他又觉得不合适,嘟囔道:“千耳好像不合适,你也没有一千只耳朵呀。叫你什么好呢?”

它看着这个认真的孩子,说:“随便。”

“不行,名不正则言不顺,起个好名字很重要的!”小阿哥转了转眼珠,“我皇阿玛常说,世间万物的相逢,都要讲个机缘。咱们俩能遇上,不正是千载难逢的机缘嘛!就叫你千机吧!”

它没有任何意见,事实上,它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要求。不过,它有点喜欢这个孩子,他给的名字,也很好。

之后的日子里,它越来越愿意将自己的“本领”,一点一点展露给这孩子。钻进布偶化作各种动物,与他形影相伴;在他被罚抄书的时候,彻夜不眠帮他一起完成;在他沮丧低落的时候,做出有趣的玩具逗他开心。

它愿意这样,是因为它一直能听见他,清楚地听见——“它是我的朋友。”

如果它愿意,它还可以听到这片土地上,任何人的声音。似乎在许多年之前,它所有的耳朵,干的就是听取世间人内心声音的工作。

工作?为什么自己会用工作来形容呢?它想了很久也想不出眉目,于是这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心事。

至于这个“本领”,它一直没有告诉他。只是在他被他的兄弟们捉弄,藏起他的功课或者他自己弄丢了什么重要物事时,悄悄告诉他东西在哪里;有时候,也会提前透露翌日考试的试题给他,让他顺利过关;甚至还会在某天突然提醒他,今天你皇阿玛心情不佳,万事小心。总之,它的这些举动,让年幼的皇子少吃了许多亏。

终于有一天,已成少年的皇子,很认真地看着蹲在花房里纳鞋底的它,问:“千机,你是不是一只妖怪?”

“可能是吧。”它停下针线,眨了眨眼,“怎么了?”

“没事。我回书房了。”他摇摇头,出了花房。

不知从几时起,他变得心事重重了。弹弓与蛐蛐儿盆,已经落上了厚厚的灰。除开每日的请安问好上学练武的时间,他要么在书房苦读,要么与他的舅舅或者一班年轻才子秉烛夜谈,不许任何人打扰,连它也不许跟进去。

莫非,这就是人们所讲的……长大了?

而紫禁城这样的地方,会让人长得更快吧?低下头,它继续纳鞋底。只要他们还是朋友,它就会继续给他做许多东西,只要是他想要的。

说起来,自己是在来到这个皇宫之后,才真正“活”了过来吧?喜欢这样的日子,被称赞,被在乎。连镜子里那个真正的自己,看起来也顺眼了很多。也许,自己真的是个能干的、聪明的、做了许多好事的……很好的家伙?!

夜里,它照例钻进那只小黑狗的布偶,最近它都是以一只小狗的模样出现在他身边。天气已经很冷了,睡在布偶里很舒服。都这么些年了,梦里,飞鸟的歌声依然婉转清亮。

一年,两年,三年……身边的人都在变,他的身姿越来越挺拔伟岸,他的皇帝父亲却越来越老,连唯命是从的小安子都有了几根白头发。没有变的,只有这座皇宫,还有它这只住在花房里,假扮出各种形态,活在他身边的熊。

他说,他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它原本是很相信的。

7

“皇上,此妖物已被禁锢,今后尽可高枕无忧。”密室之中,年迈的和尚,恭敬地朝面前那身姿挺拔、龙袍加身的男人说道。

“退下吧。”他一挥手。

墙上的灯火,照亮了那个金乌打造的笼子,一把大锁,寒光闪闪地挂在上头。

笼子里,坐着继续缝制布偶的千机。

时隔多年,它又回到了笼子里。老和尚没费多大力气,它其实是自己走进去的。

男人默不作声,脸色很难看。

“你永远不会再让我跟着你了,对吧。”它头也不抬地问。

“对。”他冷冷道。

“再见。”它转过身去,聚精会神地缝它的布偶。

“你有什么要求,现在还可以跟我提。”他高高在上地看着它的背影。

“我什么都不需要。谢谢。”

他转过身:“泥土跟水,会有人按时送来。无聊的话,就玩你的针线吧。”

摁下机关,千斤重的铁门轰然落下,他将所有的秘密,跟那只熊一起,永远封存。

离天亮还早,他遣退所有太监侍从,孤身行走于宫墙之间。他一出现,月亮就躲入了云层,不知是怕他,还是厌恶他。

 再往前,便是练武场。多少年前,当他还是年轻的四阿哥时,曾在这里打到过无数人,当然,也曾被一些人狠狠地反击过。那些人,是与他同一姓氏的兄弟。

门口值夜的小太监早已睡得人事不省,他悄无声息地走进去,微光之中,熟悉的刀枪剑戟寂寞地立在墙边,铺在地上供人摔跤练习的猩红色软毯,永远都散发着与战斗与死亡有关的味道,即便在这样宁静的夜里。

死亡……对,许多年前,他差点就死在这块毯子上吧。三双手,狠狠地摁住他,将他的脸死死抵在地上,成心不要他呼吸似的。

这是一场私斗,没有人知道他们四兄弟在这里“切磋”。下战书的,是曾经的太子,他的二哥,参战的,是他的三哥与八弟。

他知道这些兄弟历来看自己不太顺眼,尤其在皇阿玛夸赞他之后,这种敌视与鄙视更强烈。

谁说孩子就不会动杀机?或者该说,紫禁城里,年龄不过是个数字,活在这里的人,不论长幼,都是一样的。

他拼命挣扎,若是单打独斗,他们谁是自己的对手!

嗖!一道黑影从角落里蹿出来,力气之大,将太子等人撞得人仰马翻。

他趁势翻身坐起,大口喘着粗气。

与他形影不离的千机,口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一动不动地护在他的身边,尽管它的身形并不够威武——它最近的模样,只是一只黑色的小狗,身长还不足两尺。

摔疼了-屁-股的兄弟们坐起来定睛一看,先是一愣,然后哄堂大笑。

三哥站起来,指着那小狗道:“哈哈,四弟,你技不如人就罢了,居然要靠一只狗来翻身。”

“恐怕这就是真正的狗奴才?就算终日跟在皇子身边,它还是一条狗。”

“对啊,有些人,就算跟在皇后娘娘身边长大,可亲娘始终也是包衣奴才出身嘛。”

“所以这只狗才跟他亲近呀,都是奴才,嘻嘻。”

三位年幼的皇子,拍拍身上的灰土,说笑着扬长而去。

他攥紧-了拳头,一拳砸到地上。

“你没事吧?”待到他们走远,这只小黑狗才转到他面前,竟开口说了话。

他的心口剧烈起伏着,不说话,

“不用生气啊,如今你要做的,就是习文练武,通晓做人治国之道,将来……”小黑狗摇着尾巴认真说着。

“你有什么资格对我提要求?”他突然打断它,眼睛涨得血红,“谁让你出来的?谁让你帮我的?”

“你怎么啦?”小黑狗不解地眨巴着眼睛,“我再不出来,你就要被他们害死了!”

他“噌”的一下站起来,一把揪住小黑狗头顶的毛,用力朝地上一拽,白光闪过,一只布偶小狗被他捏在手里。地上,回复原形的千机似乎被他的举动吓到了:“你……”

“你听着,从今天开始,你不许再‘你你’的叫我,要喊我主人。”他深吸一口气,冷冷道,“你只是一只牲畜。”

说罢,他将那布偶往地上重重一扔,跑出了练武场。留下千机一个,呆呆站在原地。

它听见了,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他的嘴,跟他的心,说的都是同样一句话……

那天之后,他再也不去花房,也不许千机再变成小猫小狗跟在身边。

千机什么都不问,安安分分留在花房里,一如既往地过日子。

它不用问,也知道他在想什么。它有世上最神奇的耳朵呢。如果它愿意,它可以听到任何人的声音,包括他,包括皇帝。

它听到了他对于亲母出生低微的介怀,也听到了他渐渐翻涌的欲望。

时光荏苒,花开花谢已数载,它孤独地留在连苍蝇都不来的花房里,每天数着耳朵入睡。可梦里,再也看不见那只飞鸟,也没有婉转的鸣唱,只剩下重归黑暗的天空,与那一句反反复复的话——你只是一只牲畜。

他从阿哥成为贝勒,再成为亲王,有妻有子。当身边所有人都明争暗斗,如火如荼时,他却说自己只是个富贵闲人,无意争斗。有人信,有人不信。

只有它很确定,他志不在作闲人,而在龙袍。

可它还很确定另一件事——他的父亲,不会将皇位给他。老皇帝的心里,早已确定要传位给另一个儿子。大势已定,连遗诏都拟好,交给一位心腹收藏。一旦他西去,心腹大臣就会取出诏书,当场宣读。

老皇帝在心里,已经为他的江山布置好了未来。却没有想到这些想法,全被一只熊给“听”了去。

所有人没想到,最终登上帝位的,会是这个“富贵闲人”。

可是,没有人提出反驳的理由,他有重臣们支持,还有老皇帝的遗诏,上头清清楚楚写着他的名字。

这件事,对那些夺位失败的人而言,成了一个永久的谜,他们到死也想不通,他究竟是用什么办法改变了老皇帝的想法。

千机……

是它告诉他,遗诏由何人收藏,他才有机会让这位心腹大臣与真正的遗诏永远消失。

他最该感谢的,应该是千机。

可他也突然意识到,最可怕的,也是千机。原来它不止会利用布偶变身,不止会做各种有趣的玩具……他太低估了千机的能力。

让一只能听到他人内心的妖怪在身边,或许有莫大的好处。可反过来想想,难保有一天它不会将自己的心事出卖给别人。他不能冒这个险,绝对不能。这个妖怪,一定不能再介入他的生活!

他走出练武场,几片雪花落在他的肩膀。

京城终于飘下了今年第一场雪,也只在这种季节,天子脚下才显得尤为干净。许多人喜欢雪胜过雨,大约就是喜欢它能将一切不美好掩藏身-下的本事吧。

8

酒鬼爱酒店,赌徒爱赌坊,娇小姐们三步不离绣楼,高管混迹名利场,每个人都习惯给自己制造一个理所当然的天堂。

但是,一朝天子的天堂不在龙椅不在社稷,偏偏在一个旧花房,这就有点稀奇了。

“皇上,您慢点吃。”

十几岁的华服姑娘,捏着手绢,轻轻拍着那狼吞虎咽的年轻人,他手里一大碗面条,吃得只剩几根。

一个瘦矮小的小太监坐在他们对面,慢吞吞地补着一件价值不菲的金线绣袍。

事实上,这刚刚从“皇爸爸”手里接过江山的小皇帝,是花房的常客。被训斥了,来这里;被责罚面壁思过,来这里;连没饭吃的时候,也来这里。对他而言,这个花房就是它的避风港与御膳房。

皇帝会没饭吃?是,说来可笑,却是事实。他的“皇爸爸”经常以“身为天子,亦当粗衣简食,能体百姓之苦者,方为明君。”这样的歪理之言教育他,因此,他从小到大最习惯的惩戒就是就是被关在御书房里一边苦读一边忍饥挨饿。这种状况到现在也没有太大的改善,天下看起来是他的,可他是他皇爸爸的,可以随意处置的,私人财产。

“云贵大旱,我不过是要求户部拨款赈灾,却被斥责‘有欠思量’。不知是扩充军备重要,还是老百姓的生计重要!”小皇帝放下碗,抹抹嘴,一脸的不解与沮丧。

小太监默默地听着,并不言语。

“可不是么,自家人都吃不饱了,还拿什么力气去舞刀弄剑对付外敌?”姑娘小小年纪,却也颇有些不怕事的胆识,说的话也足以吓死宫里所有胆小的家伙。

“嘘!珍儿,这些话在这里说说就好,被别人听了去,只怕你大祸临头。”小皇帝赶紧轻捂住她的嘴,既嗔怪又怜爱。

“听见就听见了,自己不对,难道还不许人说?”小姑娘拉下他的手,撅着嘴嘀咕。

“你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早晚惹出乱子。”他拧了拧她的脸蛋。

针线在小太监手中娴熟走动,袍子上钩破的小洞,已然没有了踪迹。

“皇上,补好了。”小太监将袍子叠好交给他。

小姑娘抢先将袍子拿过去,细细一看,不禁惊喜道:“千机,你真真有一双无所不能的巧手呢!这破损处,一点儿都看不出来呢!”

“只要两位主子别为此被太后责罚就好。这件袍子贵重,今后务必小心穿着。”小太监淡淡道。

小皇帝看着那件“皇爸爸”赐给他的衣裳,苦笑:“千机,你说,为什么不管我怎么努力,太后她永远不满意?”

小太监揉揉眼睛,说:“没有要求,才不会被人讨厌吧。”

小皇帝一愣。

“胡说!”珍儿一瞪眼,“死人才没有要求呢!一个人活着,怎么可能没有要求?”

这小丫头的性格,真是一点都没有改变啊。一条活鲜鲜的小鱼错误地跳进一潭死水,以为凭一点水花就能改变整个世界。不管她到了这座皇宫的哪里,都注定格格不入。

可是,若不是她,那只被隔离到世界之外的熊,只怕还会继续在暗无天日的笼子里,无聊地数着耳朵。9

这段时间,宫里不太消停。太常寺少卿李大人一家被满门抄斩,罪名是通敌叛国,私吞宫银。有证有据,揭发他的,正是他的死对头常大人。类似事件,其实经常发生,也算不得什么,大家已经习以为常。至于领班宫女被揭发与侍卫私通,被秘密处死,或者哪个太监又大胆偷了主子的财务或者乱讲主子坏话被斩手割舌这样的“小事”,更是多不胜数。

不过,到他们临死前,恐怕也不知自己的秘密是如何被透露出去的。

它干的。

半年前,那个刚刚进宫的小丫头,跟她的皇帝夫君捉迷藏,无意中闯进了花房之下的密室,发现了在五金笼子里睡觉的它。

其实它已经很虚弱了,早些年还有人奉旨送泥土跟针线来给它,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便没有人再来了。它只好睡觉,把自己深深埋进那一堆做来打发时间的布偶里。睡着了就不觉得饿了。

梦里再没有那只飞鸟的踪迹,只有越来越靠近的深渊。

是这个小女孩惊奇的声音吵醒了它。

难得的是,她跟皇帝都没有被它吓跑,在它睁开眼睛,本能地说了一句“我有点饿”时。

历史原来真的会重演,时间喜欢开这种玩笑。

笼子外面的两张脸孔慢慢叠加到一起,变成另一张熟悉但已陌生的脸,它揉揉眼睛,半晌才回过神。都快两百年了,那些说过要做一辈子朋友,最后却说它只是牲畜,将它永久囚禁的人,早已不在人世。

一连数日,她都偷偷来看它。看着吃饱了又躺下睡觉的它,她奇怪地问:“会说话的熊,为什么你不求我放了你呢?”

它半睁开眼:“我凭什么向你提要求呢?”

一句话问住了她,她想了半天,说:“我们是朋友呀!”

它翻了个身:“我只是一只熊。”

“反正我要放你出来!”她像个男孩子般倔强起来。

她说到也做到了。用一把她叔叔送她的削铁如泥的短刀,花了七天时间,两手都磨出了血泡,才切断了笼子上的锁。笼门打开的瞬间,她高兴得直蹦。

这有什么可高兴的呢?反正,它一点都不激动。笼子里笼子外,对如今的它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吧。

回到花房,它发了三天的呆,决定继续以往的生活,藏身于这个荒僻的小屋,有时候继续做小猫小狗,有时候也会做一做小太监或者小宫女。它没想过要离开这座皇宫,因为它没有想去的地方。

唯一来找它的人,就是她与皇帝了。这对年少夫妻尚未脱去稚气,对它做出来的小玩意儿惊叹不已。同时,也发现了它能借偶人变身的本事。

他们越来越喜欢这个花房,尤其是她。只有在这只叫千机的熊面前,她才不需要小心翼翼,卑躬屈膝。她的丈夫也是同样的想法,偌大皇宫,只有这间花房里,才有真正的与世无争,清静安宁。

在许多个花好月圆的夜里,承乾宫后苑那座荒废的花房里,常常有这样不为人知的场面——不穿龙袍的皇帝,慵懒地斜靠在桌前,一边往嘴里扔花生,一边捧着一本牡丹亭看得津津有味;身边穿着太监衣裳的美丽姑娘,拿着布头针线,紧挨在一只小熊旁边,求它教自己做布娃娃;被问烦了的小熊干脆钻到桌下不再理她,她也嬉皮笑脸钻到桌下,继续烦它。有时候他们也玩游戏,小皇帝将一颗棋子藏在手里,让自己的爱侣猜左手还是右手,她总输。可轮到它猜时,它永远是赢家。

 有时候,她来了兴致,还会一边做手工,一边唱曲子。声如黄莺,婉转优美。

这样的歌声,偶尔会让它想起梦里的飞鸟。

江山社稷,天子威仪,在这一室的轻松之下,突然变得不值一提。

“皇宫里想有个朋友,实在不易。”有一天,坐在窗下缝布偶的她突然自言自语。

它没搭腔。

“千机,你老藏在花房里,也不是个事儿。既然你能变出各种模样,不如变成一个人吧,小太监也成啊。我想办法在敬事房给你挂个号,以后你就跟着我与皇上怎样?”她扭头看着它,极认真地说。

“随便。”它淡淡道。一只活得没有目的的牲畜,过什么日子好像都无所谓。

缝一个太监的布偶,不是难事。于是它变成了景仁宫里当差的小太监。

大家都变得越来越忙了,皇帝忙着他的天下,忙着应付难缠的皇爸爸;而身在后宫的她,要忙的事可能更多,皇后妃嫔,女-人跟女-人之间的战争,总是无时无刻地发生。

它没事的时候,除了做做那些小玩意儿之外,便是在宫里到处走走,没有人会留意一个小太监。它穿梭在各个宫殿之间,看那些真正的太监与宫女,是如何卑躬屈膝,看那些高官贵人又是如何勾心斗角。她说得没错,皇宫这个地方,是很难出现“朋友”这种关系的,哪怕那些人将这个称谓时刻挂在嘴上。

从“一辈子的朋友”到“牲畜”,也不过是瞬间的事。它常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没事,你什么都会做,你有别人都不会的本领,所以你根本不需要别人。”

渐渐地,它找到了别的事情可干。

在皇宫里,每个人都很热衷于猜测别人的心事,不论主子还是奴才。而它,只要肯动一动耳朵,就能听到那些人深藏于心的念头,美好的,丑陋的,各种各样。于是,它开始学着与他人结识,然后,将从甲这里“听到”的心事,告诉乙,这太容易了。接着就有更有趣的事发生,本来是朋友的人,因此反目成仇,本来就是仇人的人,因此抓住了将对方置于死地的机会。

李大人的秘密,翠娥的秘密,紫禁城里许多人的秘密,都是它泄露出去的。

当人心不再是秘密时,这个世界就会是另一个样子。

这件事,好像比做布偶纳鞋底补衣裳有意思多了!

它完全迷进去了,觉得自己的存在越来越有意义,它果然什么都能做,即便它只是一只……牲畜?!

因为它,许多人的下场都不好,可它一点都不介意,死了就死了吧,恨它就恨它吧,反正它也不需要那些人。它的世界,只要有自己一个就够了。

最近它热衷的,是听那个坐在皇宫最高位置的女-人。这个女-人的心里,不是一片深海,而是永远硝烟弥漫、血流成河、步步为营的战场。

偶尔,它会提醒她,要她今天去跟太后请安的时候,千万不要提哪些哪些事。有时候也会跟皇帝说,明天太后又要跟你“商议”国家大事,你要有所准备。

有时候它也会奇怪,其实它完全可以不用提醒这两个年轻不知深浅的家伙的,他们的安危,又跟自己有什么相干?可是,一想到那两只磨出血泡的小手,想起那个钻到桌底嬉皮笑脸的丫头,他的心,又起了一点点温度。

次数多了,两人觉得奇怪,问它是如何洞悉先机的。

它说,是自己听力好。

其实,这对夫妻的心,它又何尝没有听过?

这个丫头的心,简单干净得让人心疼,整天想的就是怎么吃怎么玩,表里如一。反倒是看起来斯文柔弱的皇帝,内心藏了蛰伏的小兽,蓄势待发。

可是,也仅仅是小兽而已。10

今年的夏天,热得特别早。

洋人们嚣张的炮火,让整个京城的天空都要燃起来。

皇宫中那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已是长大成人的妃子。而她的皇帝夫君,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变法之后,被太后禁锢于瀛台。

太后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儿媳妇,她固执地认为,她皇儿的“不听话”,多少还受了这个女-人的挑唆。

这一点,妃子知道,千机也知道。

深夜,寝宫之内,烛光微亮。她站在窗前,手握一枚棋子,惴惴不安。

这棋子,是当年他们游戏时所用,已磨得光滑无比。

她时不时看看桌上的座钟,神色复杂。

“主子,时候不早了。”它已经很习惯喊她主子了。

烛光里,她的侧脸依然动人,可是,不再有光彩的眸子。微皱的眉头,还有鬓间的几根白发,已生生带走了当年那个天真烂漫的小丫头。

她才二十五岁而已,这两年,却越发见老了。

“千机……”她转过头,苦笑,“这些年来,你过得高兴么?自我将你放出来,带回这个世界开始。”

“挺好的。”它缓缓道,“你呢?”

“还记得皇上当年问你的问题么?”她突然问,“为何我们怎么努力,都无法让别人满意呢?”

“没有要求,自然就过得轻松了。”它回答,“你要求皇上的万千宠爱,皇上要求不做傀儡,太后要求大权独揽……”

“我不是死人,更不是圣人。”她笑了,“做不到无欲无求。千机,你是妖怪对吧?”

“可能是。”千机点点头。

“现在没有笼子关住你了,你可以去任何地方。”她坐下来,看着跳跃的烛火,“你这么能干,又这么好,到了哪里都可以过得很好。”

“我……好?”它皱眉,“一个不知来历的妖怪,一头熊一样的牲畜?”

“牲畜?”珍妃看定它,“牲畜不会教我做布偶,牲畜不会提醒我要小心这小心那,牲畜不会关心朋友。”

“你觉得我们是朋友?”

“嗯,一辈子的。”

好熟的对话。

一道旧伤疤,隐隐作痛。

可是,她跟那个人不一样,她此刻讲的话,心口如一。

“我并没有为你做过什么。”它如是道,“你也并不了解我。”

她一笑:“是不是真正了解了,反而做不成朋友了?”

它答不上来。

对它而言,朋友这个词,太贵重了。

“你去休息吧。”她又看着烛火发起呆来。

它慢慢朝外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说:“我要是你,今晚就不要去跟皇上回合。”

当啷一声,一个水杯被打翻在地。

她大惊失色地站起来:“你……你怎么知道今天会有人把皇上就出来?”

“我说过,我的听力很好。如果我愿意,可以听到世上任何人的声音。”它看着她煞白的脸孔,“总之是,别去了。”

她愣愣地看了它很久,摇头:“我一定会去的。那些救人的义士,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一定能将皇上救出来!”

它沉默半晌:“随便你。”

说罢,它朝房门走去。

“千机!”她喊住它,“不管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会替我保守秘密的,对么?”

它没作声,大步走了出去。

凌晨时分,企图外逃的皇帝与妃子,在宫门前被擒获。潜入宫中劫走皇帝的乱党,被乱箭击毙。被安上“串谋乱党”罪名的她,亦被投井并处死。

翌日,大队人马,载着太后与皇帝,在洋人越发猛烈的炮火声中,匆匆忙忙逃出了紫禁城……

它站在她住过的、空荡荡的寝宫里,看着桌上那些还没有做完的手工,目光突然落在其中一个刚刚做好的棉耳套上。

这个东西,它太熟悉了。她从好多年前就说,要给它做耳套,因为自打变成个小太监之后,它的耳朵一到冬天就会生冻疮。可惜她的手工太差,又没个长性,常常做一点就跑出去玩别的东西,拖拖拉拉好久,也没见她做出来。它以为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原来,她已经做好了,只是没有机会交给它……

它突然觉得困了,拿着耳朵套,拖着有点沉重的步子,也脱掉了太监这层“皮”,回到花房里,在远处缭乱的火光与隆隆的枪炮声中,睡了。

梦里,那只飞鸟又回来了,歌声依然好听……11

“讲完了?”我抱着其中一只熊玩偶,盯着咳嗽连连的千机。

它点头。

“她临死前的这口怨气,本不该是你的。”我看了看那清装女-子,拿起那只拿《牡丹亭》的小熊。

“为什么这样想?”千机眨眨眼睛,“我一度很热衷于泄露他人的秘密。”

“可你不会泄露朋友的秘密。”我笑。

千机摇头:“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

“口是心非。”我摆弄着那只熊玩偶,“泄密的人,是皇帝吧。”

“他从来就没想过要逃走,他已经不敢了。时间会磨去人的理想与锐气,很不幸,他恰恰就是这一种。”千机看着我手里的玩偶,“多少人来救他,几时来,逃走的路线,他一早就差人通知了太后。”

“这样做,不但可以消灭一群‘乱党’,还能将所有罪责推到他的妃子身上,反正她已经是太后的眼中钉,如此,他的‘皇爸爸’一高兴,说不定会以为他迷途知返,让他重回龙椅吧。”我冷冷道。

千机想了许久,说:“或许,他也不愿意。可是,皇宫那种地方,由得你愿意或者不愿意么。”

满室俱静。

没有必要再去问它为什么不去救她这样的话,它救不了。一只只会吃土、做手工、听别人心声的妖怪,不是一群已经扭曲了本性的人类的对手。

“她以为是我告的密,也无所谓啊。”千机喃喃,“这比知道真相好一点吧。她那么相信他。”

我放下玩偶,叹了口气。

这时,从坐到沙发上开始,就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状的甲乙,半睁开眼睛,问:“墙上的鸟,就是你梦里那只?”

“是。”千机看着墙壁,“你们听说过这种,站在一根树枝上,不停朝着东方鸣唱的飞鸟么?我查了很久,都没有任何关于这种鸟的记载。难道,它真的只是我的一个梦?”

甲乙没说话,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我上下打量这只熊,真是惨不忍睹……

话音未落,有人敲门。

千机一直没什么神采的眼里,闪过一丝光芒。

12

这高瘦斯文的年轻男人,紧-紧-抱着他的包,紧张地看着我,又看看甲乙,还有甲乙腿上的千机,问:“你们要带我去哪里?不是说启曦在清风公寓等我么?”

现在的情况是,我的车在黎明时分的高速路上飞奔。驾驶室里,我跟甲乙把这个男人夹在我们之间,押逃犯似的。

见我们不说话,他更紧张,语无伦次地说:“我只是个普通的中学老师,没有多少钱的!绑架我的话,你们拿不到任何好处!我今天来,只是想见见启曦!你们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半小时后,我下了高速,千机指了个方向,一条掩映在林荫中的蜿蜒小路。

见这只熊会指路,年轻男人惊得差点掉了下巴。

二十分钟后,我们停在了一片树木丛生的野地前,一座简陋的木屋躺在一片枯草之上,半开的窗户前,一个长发的年轻姑娘,正托着腮朝远处张望。

我的车还没停稳,旁边的男人就发出一声惊喜的大喊:“启曦!”

甲乙刚打开车门下去,这家伙便像只欢欣的兔子一样朝木屋蹿去。那姑娘见了他,居然高兴地连门都不走,直接就从窗户里跳了出来。

等我们走到面前时,这一男一女已经很俗气地紧紧相拥了。

“你们想要带回去的人,就在那儿。”千机看着那姑娘,“叶启曦,叶氏集团董事长的孙女。”

我的思想暂时有点跟不上来,不等我发问,我们身后,突然不知从哪里冒出四个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手里还拿着枪,一把就将那年轻男人摁倒在地,枪口狠狠抵到了他的脑袋上。其他几支枪,雨露均分地指向我们。

“放开他!”叶启曦惊叫着扑上去,又踢又咬,“是我奶奶派你们来的吗!我告诉你们,我不会回去的!我不是她的洋娃娃!不会嫁给她指定的人!我要跟方旭走!”

“大小姐,董事长说过,你是叶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请你跟我们回去!”大汉厉声道。

“不!我死也不会回去!”叶启曦红着眼睛大吼,“你们放了他!你们要敢动他一根汗毛,我立刻死在你们面前!”

“大小姐放心,我们不会杀他的。”大汉的口气稍微缓和了一点,拎小鸡似的将这个叫方旭的男人拽起来,认真道,“董事长让我们带话给你,只要你肯放弃跟大小姐的感情,永远离开松山市,她会付给你一千万作为补偿。你一个穷书生,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

“一千万……”方旭愣愣地看着那大汉。

“方旭……”叶启曦似乎看出了不好的苗头。

我跟甲乙都按兵不动,被他抱在怀-里的千机,冷冷地看着方旭。

一阵冷风从远处吹来,枯草落叶飞起来,啪--啪打在我们身上,如果没有这些动静,这个世界此刻是无声的。

半晌,方旭扶了扶眼睛,抬头看着那个大汉,口齿变得比刚才清楚了不少:“一千万不够……启曦是无价之宝,多少钱我也不换。我要带启曦走,恳请你们放手。”

“董事长说,如果你不肯滚,就要留下你的命。”大汉的手指挪到扳机上。

方旭身-子一颤,闭上眼睛,咬咬牙:“我是打不过你们的,要杀就杀。就算这辈子我不能带启曦离开,下辈子我也会来找她!”

“方旭!”叶启曦捂住嘴,眼泪像河一样淌出来。

就在这时,千机闷闷地说了一句:“不用下辈子了。”

几道白气自那些黑衣大汉背上飞旋而出,四个活生生的大男人转眼变成了四个穿黑西服的布偶娃娃,手里还拿着枪。

方旭跟叶启曦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呆住了。

千机回到车上,费力地拖出一个麻袋来,放到他二人面前:“走吧,在真正的追兵追来之前。”

“你……你的声音?”叶启曦呆望着这只会说话的熊,“之前绑架了我,又要我在这儿等方旭的人,是你?”

“别废话了,快走。”千机咳嗽了几声,不耐烦地说,“拿上这个袋子。”

“你到底是什么?”方旭诧异地打量它,“为什么要帮我们?”

“再不走,我就打电话给你奶奶了。”千机转过身去,“以后不要分开了。”

二人对看一眼,愣了几秒,连谢谢都忘了说,爬起来拎上麻袋就走。可是没走几步,叶启曦又折回来,出其不意地抱-住千机,红着眼睛说:“我以前不相信世上有神仙的。不管你是什么,谢谢你!”

说罢,两人朝山路的另一方匆匆而去,很快消失在越来越亮的晨光中。

同一时间,我突然发现,一直飘在它身边的“怨妇”,像被风吹走的落叶,再不见踪迹。

13

夜里,风很大。

我们的车就停在野地里。甲乙生了一堆火,旁边,千机躺在我铺在地上的大衣上。

在叶启曦他们离开后不久,这家伙就很难看地摔倒在地上了,身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银色的光斑,碎钻般闪烁。

“我买了很多止咳药,不过看来都不太管用。”千机咳嗽着,“我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去听世间每一个人的声音,包括冥界里的声音,直到几个月前,才在松山市找到转世的她。看起来,这一世的她,也不太顺利。”

“于是你一早就开始做准备,拼命赚钱也是为了帮她跟方旭。你带走她,利用你的法术考验她今生的恋人,就是为了不要让百年前的悲剧再发生?”我皱眉道,“冥界的一切都不是妖怪们可以随便窥探的。你身上的伤痕,就是长期偷听冥界的声音,打听她转世下落而造成的后遗症?”

“我没有想到冥界的声音听多了,会有这么麻烦的后果。事实上,在得知她的今生是叶启曦后不久,我的那种’听力‘就渐渐消失了。不然,我还能多赚一些钱呢。而且也不需要用布偶这种把戏确定方旭的心意了。”它自嘲地说,“可笑吧,这么多耳朵的熊妖怪,居然聋了。”

“你现在可能不止是聋了这么简单。”甲乙看着它的伤口,毫不掩饰地说,“种种迹象都表示,作为一只妖怪,你已经快消失了。”

“随便吧,消失就消失吧。”它望着有几颗稀疏星子的天空,“唯一遗憾的是,我还是不知道我是什么。还有那只飞鸟,为什么一直在我的梦里。”

甲乙缓缓道:“我在一本古籍上看过,上古时有一种体型极小的飞鸟,浑身灰白,是鸟类中最不起眼的一种,还经常被其他同类嘲笑。可是,它从不将这些嘲笑放在心里,因为它知道自己有天下最美的嗓子,并深深为自己自豪。当天地遭逢大劫,阳光被黑色毒雾遮蔽,所有的鸟兽都惊恐得躲起来时。只有这只小鸟,执著地站在离天空最近的一根树枝上,对着东方不断鸣唱。它天下无双的歌声,驱散了毒雾,让阳光重现大地。可是,当第一缕阳光照到它身上时,它的生命已经因为不断的鸣唱而耗尽。一颗眼泪从树身上落下,笼住了它从树枝上坠下的尸体,将它永远包裹在一颗泪状的琥珀石里。这颗沉睡着世上最自豪的心的石头,被后人称作枝上雀。”

“枝上雀……”千机喃喃,“我的梦里,就是这只鸟儿吗?”这时,我突然发现千机的额头上,闪烁起一片奇异的光芒。

它费力地转过头,看着我:“我是个很坏的妖怪吧?干了不少坏事……”

我摇摇头:“不算。”

“为什么?很多人因为我陷入了灾难。”它的眼神有点涣散了,挣扎着想坐起来。

我让它靠在我的手臂上:“你从来不为自己自豪,你不相信别人会喜欢你,你不对别人有任何要求,你什么事都自己做,仅仅是因为你在……自卑。”

“你说我自卑?”千机不相信地看着我。

“你不是不需要朋友,只是被那句’牲畜‘蛰到了。”我如是道,“你不对这个世界有要求,把自己一个人关起来,不叫‘无欲无求’,叫自卑的龟缩。”“我……”千机苦笑,“我不是乌龟。”

“别不承认了。乌龟熊!”我瞪了它一眼,“叶启曦的前世说得很对,只有死人才不会有要求。我们活在这个世上,就注定要互相‘麻烦’,互相‘要求’,互相‘争取’。再丑的孩子,也有吃糖的权利。”

“再丑的孩子……也有吃糖的权利?”它又眨了眨眼,长长吐出一口气,“如果再多给我一点时间,或许我会好好想想你的话。”

“会有时间让你想的。现在,睡一会儿吧。”我摸了摸它的头,身为一只老妖怪,我心里很明白,如果它睡了,就不会再醒来。

“来的时候,你说你的车是个茶叶店?”它不肯闭眼。

“是,只卖一种叫浮生的茶叶。”我回答。

“能给我喝一杯么?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泡茶给我喝。我一直是自己倒水给自己喝。”它的嗓子已经很沙哑了,咳嗽几声之后,几乎说不了话了。

“好。”我朝坐在一旁玩布偶的甲乙喊了一声,“去车上拿茶叶还有被子过来!”

“你命令我?”甲乙瞟了我一眼。

“对,从现在开始,只要你还白坐我的车,你就得给我工作。不停茶叶店的临时帮工!”我斩钉截铁道,“快去!”

“我的薪水,以小时计。”他站起来朝车子走去。

“你的茶好喝吗?”千机咽了咽唾沫。

“很多人受不了,说很苦。但是有一些人很喜欢,因为喝到最后,会很甜。”

“很怪的茶啊……”千机的呼吸越来越慢,它的熊爪忽然抓住我的手,“还有一件事,你能帮我么?”

“你说。”

14

千机到最后,也没能喝到我那杯浮生。

当甲乙拿着茶叶回来时,这头不知来历的熊,已经在我的怀-里消失不见,空气里,只剩下几粒还在闪烁的光点。

一块金黄透明的琥珀石,从它的额头见落下来,躺在我的手心里,一块灰白色的,类似飞鸟形状的白影,裹在这块琥珀的正中间。

甲乙拿着茶叶,看着沉默的我,说了一句:“这块,归你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半点得尝所愿的喜悦。

“这块石头,跟我们之前遇到的不一样。”我举起这块琥珀,穿过夜色,一道道在里头流转不止的光芒,美丽异常。

“这一块,已经没有了外头那层青珀。”甲乙看着琥珀,“看来,这些石头的存在方式并不都一样。之前的绡狐眼,被封印在内的女妖并没有突破青珀的封印,而是以寄生的方式,附在春炉身上。可这块枝上雀里封印的千机,已经突破了青珀封印,以本体存在于世。”

我还发觉,跟有屈还有女妖怪比,千机实在算不得作恶多端,甚至在它被抓住送进皇宫之前,它根本是毫无害处的妖怪。如果不是被某人那句“牲畜”与两百年的囚禁弄疼了心,它会一直是一只很乖的熊吧。难道这块石头,一直在它体-内不断地“净化”,它梦里见到的那只飞鸟,正是封印力量的体现?

如果绡狐眼封印的是一只善妒的女妖,那这块意味着“自豪”的枝上雀,封印的就是一只自卑的熊?

我还以为,这些石头里住着的,都是像有屈与妒妇一样难缠而恶劣的妖物,看起来,也不全是这样。

我越发地好奇,剩下的八块石头里,又藏了怎样的秘密。

?尾声?

我回到了清风公寓30号,千机的住处。拿走了那三个熊玩偶。

今天的天气不好不坏,阴沉了大半天,现在露出了一点点太阳。达成临时雇佣关系的我与甲乙,站在叶启曦跟方旭重逢的小木屋前。

我让甲乙在屋子前挖了一个深坑,然后我们两个一起,将一个四四方方的大木箱子埋进了坑里。

箱子里,本来只该有三个熊玩偶,可现在变成了四个。来时的路上,我在玩具店里,买了一只看起来很像千机的灰色小熊。

消失之前的千机,很不好意思地跟我说,这一百来年时间里,它一直带着这三个玩偶四处流浪。有时候它会钻进去,逐一扮成他们的样子,对着镜子说话,就好像,他们三个从来没有离开过它的生命一样。

它跟我说的最后一句是:“我想,我还是惦记他们的。”

其实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千机这种奇异而复杂的心态。我只知道,一个人,或者一只妖怪,如果只愿意自卑地躲在一张又一张“皮”下,如果以为这个世界只靠自己就能应付,如果以为自己很强大,强大到不需要朋友,如果从来没有为自己自豪过,争取过……那这世界,你算是白来了。

这段不太客气的话,我作为悼词,写在了一张纸上,放在四个玩偶之间。盖上盒盖,填土,结束。

回到车上,甲乙看着那座小木屋,神情十分深邃。

“帮工,你在想什么?”我以为他跟我一样,参加完一场特殊的“葬礼”后,心情难免起伏不定。

他看着叶启曦跟方旭离开的方向,缓缓道:“如果你现在追过去,应该还能追到你那十公斤金条。你到今天,一笔生意都没做成。我很担忧。”

突然被戳中痛处的感觉太过分了!

“十公斤金条,你真不要?”

“你再多讲一个字,我就扣你一百块!”

载着满车的怅然与三块已经到手,但仍有秘密的石头,我跟最新加入不停,也是最让我内伤的面瘫道士帮工,在正午的光线下继续向前。

我深呼吸一口,狠狠一踩油门,在心里暗暗发誓,下次,下次一定要赚一笔大钱!走着瞧!

唉?这种誓我是不是已经循环发过好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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