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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灵犀 第一节

丁小错一连三天没去上课,她像一只掉进火锅里的蚂蚁,蹲在位于市中心那家最大最豪华电影院三楼的男卫生间里,对着一只马桶长吁短叹——她把师傅交给她看管的灵犀剑弄丢了!

这也太衰了点吧!这把剑一直以一个小光团的形态躺在项链坠里,挂在她脖子上好几百年了。期间她经历过无数次剧烈运动,比如被师傅像个保龄球一样往天上扔,比如学校运动会等等,这条链子都像长在她身上似的牢不可破。哪晓得那天晚上她不过是看完一场《阿凡达》,有点内急就图方便溜进影院的男卫生间,正要翻开马桶盖,脖子上的赤金链子竟然莫名奇妙断开了,掉进了马桶里。

当时马桶盖还没翻开,也就是说,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穿过了厚厚的盖子消失了……她那个酒鬼师父曾跟她言之凿凿——剑在人在,剑不在……永远有多远,你就滚多远!完了,这次真完了,要是被她的小气师父知道她跟人打赌赢了一张《阿凡达》3DIMAX电影票却没有上缴给他老人家再加上弄丢了灵犀剑,两条大罪,她上吊百次也不足以平民愤。怎么办?找人江湖救急!

当然,除了我这只开甜品店的千年树妖,还有谁能帮她?逼着丁小错买了一打甜的腻死人的香草松糕后,我告诉她,她的链子大概是掉入了时空的缝隙。要找回,只有跟着它到“那个世界”去。她不寒而栗地打了个喷嚏,抱着一整盒香草松糕回去了。

翌日,阳光灿烂的星期天。胖子跟瘦子很灰姑娘地挥舞着扫把与抹布,鬼鬼祟祟在我跟九厥身边盘旋,努力窃听我们的谈话内容。

我得承认,这么多年了,每次见到这个天生一头湖蓝色头发的男人,我都会暗骂,这老东西,还是帅得惊天动地!早在我刚刚修成人形的时候,便结识了九厥,他常常来我居住的浮珑山,找另一个男人下棋。那时候,我无限讨厌他一口一个小树妖地叫我,但以后却因为有了他一次又一次的相助,我才安然度过。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跟九厥就是领军人物!

“能采访您一么?”我坐在他对面,夸张地举起啃了一半的什果奶油甜筒,伸到他面前,“请问,丁小错是你的徒弟,还是欠你钱的路人甲或匪兵乙?”

“徒弟啊。”九厥喝了一口杯里的红酒。他的饮料,历来只有酒,没其他。我收回“话筒”,挑眉质问:“哪有师父故意整蛊徒弟的?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分明是你搞的鬼!让她来找我帮忙,也是你故意下的套!”

“徒弟的业余作用就是被师父整蛊。谁让她私吞《阿凡达》的电影票!”

“你的人品果然像你的头发颜色一样变态。”

“谢谢夸奖,你的冰激凌要化了。”

我一口吞了甜筒,没好气地说:“你这样把她扔进另外一个时空,不怕她出事?”

“别忘了她是一只灵犀,还在月老身边服役过。她应付得来。万一应付不来,那就活该倒霉。”九厥边喝着从来都不给我付钱的霸王酒边问,“你信不信命运这个东西?”

“信命,不认命。”我答得干脆。

“呵呵。”他的眼神突然延展得很遥远,“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既定的命运,是否能被改写?”

“没有如果。”我摇头,“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

“未必。”九厥狡黠一笑,摊开手掌,一盏纤小精致、雕成羽翼形状的朱红灯盏浮现而出。

“观时女仙的朱雀灯?”我一惊,脱口而出,继而贼贼地一眯眼,坐到他身边,“偷的?”

“切!”九厥不屑地白我一眼,“三界之中,我粉丝成群。不过借用一盏灯,有何难!”

他引进杯里最后一滴酒,转着酒杯,自言自语般道:“个人的一生里,都有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一个必须要见的人,一分必须要正视感情。妖怪也一样。”

他突然庄重的神态很快又恢复到惯有的变态,坏笑:“其实我只是想做个实验。”

丁小错到现在依然不能接受,自己从一个马桶里调到另外一个时空的事实。那只邪恶的树妖说什么来着,对,她给了自己一道符,让她贴到吞掉项链的马桶上,还叫了她几句古怪的咒语。然后……眼前有无数犀利光芒闪过,那个马桶在眼前华丽丽地裂开两半,露出个发出诡异白光的洞,一股根本无法挣脱的吸力涌出牢牢地卷裹住了她,一把将她拽进了洞里。

她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高中生,变身成北宋乾兴年间的草根平民!在她愤慨“穿越”这种俗气的现象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她恍然大悟灵犀剑是穿过了时空缝隙落在这座古城里,在她更一步意识到北宋人民对人名币毫无觉悟时,天可见怜,她也会饿,也要吃饭的!

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店铺里,招工告示上都明确表示要男不要女。幸而她还不太笨,偷来一套男人衣帽换上,大摇大摆进了这家客栈,在开出只要管饭不要工钱后,成功挤走别的应聘者,成为这家“一间客栈”的实习店小二。

今天是第七天,没有灵犀剑任何消息。这几天,汴京里的人流量明显多了很多,本地居民,外来客商,潮水一样在城里穿梭。丁小错听店里的伙计说,七日后是上元灯节,为这一年一度的盛会,各方来客纷至沓来。

那,他也是来观光的?丁小错的目光,投向拿个临窗的位置。那男人是昨夜来一间客栈投宿的,跟城里人的打扮不太相同,立领窄袖,黒衫高靴,仆仆风尘,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包裹,一方三尺长一尺宽的狭长木盒。那木盒从不离他的身。

现在是晚餐时候,店里人声鼎沸,来用餐的客人络绎不绝,丁小错便给客人上菜,边时不时朝窗边偷瞄一眼。

他靠在椅上,微偏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用一根灰色麻绳不羁的系在脑后,看似悠然地观望着窗外景色,叫的酒菜一口未动。外头,斜阳正浓,逆光而视,男人挺秀的轮廓,剪影在一片暖黄的窗口上。她看得入神,他的影子,似乎从窗前挪进了心里,不期然勾起一抹奇怪的牵念。

“臭小子!发什么呆!客人催呢!”猪头掌柜一烟杆敲在丁小错头上。

“是是是!”丁小错端着酒菜,想都没想那男人面前,“客官您的菜来啦!”

“送错了吧?”男人转过头,瞟了满脸堆笑的丁小错一眼。她这才彻底看清了他的模样,那张脸,具备了一切可被鉴定为丰神俊朗的条件。俊美之外,一身浑然天成、不怒而威的震慑,便如一只小兽,暗暗蹿进你心里。然而,此刻蹿进丁小错心里的,不只是那一只“小兽”,他的眉眼,他的声音,他的一举一动……

“我……是不是认识你?”丁小错突然问。

“怕是小个认错人了。”他低声且礼貌地回答她。

“我一定见过你!”丁小错不知哪来的执着与肯定,自己都吓了一跳。男人不再理会她,把头转向窗外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靠近,一队身着胡服的商旅,行色匆匆从北市而来,路过客栈时,丁小错看到了在满货物的马匹,为首那匹马上,端坐一个薄纱遮面的绿衣女子。一色的深黑乏味之中,那碧绿如玉,甚为鲜艳。

马队在客栈门口短暂停留,绿衣女人下马,对身后的同伴低声交代几句,独自进了客栈。她落座在他的对面,似是再相熟不过的朋友。丁小错故意慢慢吞吞地把送错的饭菜短道邻桌,拼命竖起耳朵听身后的动静。

“东西呢?”女人的声音,温婉到甜腻。

“人呢?”他的手,扶在木盒上。

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以掌覆于其上,挪开来,那薄薄的信封深深嵌入了实木的桌面里,那层薄纱下,浅笑拂动:“北堂垦,都说你是个多情种子,果不其然,为了叶霓裳那个女人,什么都肯做。”

北堂垦?丁小错手下一滑,酒壶斜倒,洒了一桌。这名字真耳熟。

对方的讥讽,他似是全不放在心里,唰一下将木盒横放到绿衣女人面前:“灵犀剑是你的了。”

灵犀剑?!丁小错猛一回头,绿衣女人正眼角带笑,翘起兰花指打开木盒。一抹利光从盒子里闪过,伴随而出的,还有丁小错再熟悉不过的“味道”。

灵犀剑!果真是灵犀剑!虽然它现在是以一把真正的剑的形态出现,但她万分确定,盒子里装的就是她看管了数百年,如假包换的灵犀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丁小错实在是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将托盘一扔,转身眼冒绿光地朝那女人手里的木盒狂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