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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九章

“我想你大概要上楼去了吧,”我说,“你不必去看看你的股票是涨是跌吗?”

“没股票了。”

“你破产了吗?”

“我把股票卖光了,”他说,“每天操作一次。游戏就是这么玩的。”

他跟我解释。理论上说,当日交易者每天开始和结束时,账户里都没有股票,只有现金。不管他当天在交易中买了什么股票,都会在收盘前卖掉。赔钱的部分就承担下来。不管赢或输、增或减,他每天早上都从头开始。我告诉他,可惜人生的其他部分不是如此。

“有一些股票我会长期注意,”他说,“会研究图表。这里赚一块钱,那里赔一块钱。每次交易的佣金都一样,不管你玩得很大或只玩几毛钱。每笔交易都是十块九毛九。你去赌篮球赛的话,就不会有这种事了。”

“你做得还可以吗?”

他耸耸肩。“这种事要怎么说呢?有个女人从帝国大厦跳下去,经过第三十四楼的时候,她会说有什么感想?”

“到目前为止,还好。”

“只有在离地面最后半英寸的时候才需要担心。”

“那倒是。”我同意道。

“目前为止还好。我的钱比刚开始玩的时候要多,而且有时候还可以提点钱出来花。”

“这样玩一定很紧张。”

“也还好。最糟糕的,也不过是那天赔了钱而没有赚钱。你猜错了朗讯科技,但猜对的人不会拿着自动手枪对你开枪。你只不过损失几块钱,如此而已。”

“你是说这比贩毒要好。”

“没法比,”他咧嘴笑了,很得意那个押韵,“而且下雨天不必站在街角。这一点差很多。”他叫侍者过来,说他还要一个百吉饼。然后跟我说:“这个大卫·汤普森,警察想找他吗?”

“我不认为警方会花多大力气。萨斯曼没有详细说,不过如果我是他,我会在警方内部网络清查一切留下记录的名单。我会挑出所有名叫大卫·汤普森的人,设定年龄和肤色符合的,去掉现在正在坐牢的,然后这份名单就等哪天晚上没什么电视节目可看的时候,再查査看。”

“你会把露易丝说出来吗?”

“我猜想他不会记得再问我,我隐瞒什么了吗?我们很清楚那是两个不同的人。”

“自从莫妮卡遇害后,”他说,“去查大卫·汤普森,看看他是否结婚,好像就没那么重要了。”

“我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在乎呢?”

“不过对露易丝来说,一切都没有改变。”

“的确,”我说,“如果他是在耍花招,那她就应该知道。而如果他没问题,她也应该知道,这样她就可以放松下来享受这段恋情。我不想放弃汤普森,可是除了等,我也想不出什么办法。等下次露易丝跟他约会,我们可以再设法跟踪他一次。或者管信箱那位女士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一个名字。”

“我想过信箱那件事。看起来我们应该把进度加快一点。”

“怎么加快?”

“比方我们寄封信给他,上面就写他给的地址。信寄到以后,她就会打电话给你。”

“如果她记得的话。”

“要是她忘记了,或许你就打个电话去提醒她。甚至去一趟当面提醒她。”

“然后呢?”

“然后她会去查那封信,然后——”他讲到一半停住,闭上眼睛,两手捂住脸。“然后没有了,”他说,“因为她只能从信封上得知名字,可是名字就是我们写的。我今天脑袋糊涂了,还好没坐在电脑前。”

当日交易者抢走账单,坚持说他今天泡在晨星餐厅省了很多钱。我说他的提议没那么糟,这表示他在想,虽然不是想得很清楚。“而且如果我们只是想寄个炸弹邮包给他,”我补充,“那你的点子就行得通。”

“这样就解决我们的问题了,”他说,“然后露易丝再去网络上找一个对尼古丁上瘾的家伙。”

我过街回家。埃莱娜不在,不过我发现她的健身服在洗衣篮里,因此猜想她已经回家冲澡换过衣服了。这是几天来我所做过最精明的推断,因此深感自豪。我打电话到店里给她,结果是应答机接的。我没留话,正在考虑十分钟后再打还是直接去那边时,门打开了,她走进来。

“我开了店,”她说,“然后四处看看,然后说去死吧。我又锁了店门,然后回家。”

“于是你就在这里了。”

“于是我就在这里了。”她发现我在盯着她,就说,“我气色坏透了,对吧?老实告诉我。”

“认识你这么多年了,你气色从没坏过。一次都没有。”

“直到现在。”

“现在也不坏。”

“你是想告诉我,我气色好得不得了吗?我可不这么认为。”

“你气色不错。”

她走到门厅照镜子,我跟着去,她两手的食指放在颧骨上方,朝上推,然后松手。“去他妈的地心引力,”她说,“谁要地心引力来着?该死,我还会成为永葆青春的女人呢。猜猜怎么着,我只是跟其他人一样罢了。”她转过来面对我,“老天,你听到我说的吗?唯一比我嘴边小细纹更糟糕的,就是从嘴里讲出来的话。我我我,他妈的永远都是我。谁在乎我看起来是不是显露了实际年龄?总之我本来就那么老不是吗?只不过我不想显露出老态罢了。”

“这两天大家都不好受。”我说。

“我想是吧。昨天晚上我没睡多少,现在我可以躺下,可是到了晚上只会又整夜不睡地瞪着窗外。你知道吗,世贸双塔不会回来了,莫妮卡也不会回来了。”

“的确。”

“这不是做梦。醒来不会一切都没事。”

“是啊。”

“要花点时间才能平复。我们听到消息到现在多久,二十四小时吗?如果我已经觉得好多了,那我这个人也太可怕了。这需要时间,一般不是这么说的吗?”

“一般是这么说的,没错。”

“但愿我可以吃颗安眠药,睡上六个月。只不过我醒来感觉还是一样,因为我没有花六个月去应付这件事。反正也还没有人发明出能让你睡六个月的安眠药。”

“是没听说过。”

“是有那种永久性的安眠药,你吃了就永远不会再醒来了。我现在还不想吃。”

“很好。”

“有时候,”她说,“要了解你以前为什么喝酒,并不是那么难。”

“酒能让一切停止运转。”

“我承认,我了解那种吸引力。但是推到最后,管他的,都去死吧,还有那些‘我我我’的都去死吧。你跟萨斯曼谈过了吗?”

“他们还没有任何进展。”我说,“或者是他们有进展,但他懒得向我报告。”我告诉她有关TJ的大胆猜测,我又如何去找萨斯曼求证,虽然我们没有人觉得那个猜测有太大的可能性。

“如果他抽烟,”她说,“她一定会跟我提的。她从一开始就不会跟他有任何瓜葛,她甚至不喜欢跟衣服上有烟味的人在一起;但如果他就是很吸引她,让她愿意容忍他抽烟,那她也一定会跟我提这件事。‘我不能告诉你他的任何事,但他抽烟,你能相信吗,可是我还是照样喜欢他。’总之,她一定会找个方式提起的。”

“终于,”她说,“他们要重建了。一开始全市的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受害者的亲属投了两次票,最后终于要盖个新的东西。我很好奇以后站在这里望出去,新的建筑会是什么样子。”

当然,她现在正站在窗边。

“我真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她说,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是我给过名片的那个女人,那位信箱女士。她打电话来告诉我,今天早上她收到了一封寄到一二一七号信箱的信。“我把名字抄下来了,”她说。“我想就是你说的那个名字。大卫·汤普森。”

“是这个名字没错,”我说,“信是谁寄的?”

“谁寄的?我怎么知道谁寄的?”

“在信封左上角,”我说,“通常会有一个回信地址。”

“也许吧,我不记得了。”

耶稣啊,真像拔牙。“你可以现在去看一下那个信封吗?”

“不在了。”

“不在了?”

“他来拿走了。就是你给我看过那张照片上的男人。”

“他来拿走了。”

“那是他的信。他跟我要,我就给他了。你没说过不能给他的。”

我也没要求她记下回信地址。这不是她的错,而是我的错,但即使了解这一点,也不能让我对整件事的感觉好一些。

我问她是否记得有关那个信封的事情。有,她说,那是个长信封,不是一般寄账单那种比较小的信封。而且上面的地址是打字或印的,不是手写的。“而且他很失望。”她主动说。

“失望?”

“他打开后看了里面,脸皱了一下。”

因为里面没有支票,我心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去,想去拿他以为我会寄给他的支票,结果却拿到了别的信,或许是某些发卡银行不停地寄信告诉他说他已经被预先核准了,他当然会觉得丧气。

我谢了她,她说下回她会记下信封上所有的字。事实上她会复印下来。我没注意到她店里有复印机,但现在她一讲,我想起橱窗上有另一张手写的小海报,说复印一张一毛五。这样很好,我告诉她,又谢了她,然后挂掉电话。

“他明天或后天会再去,”我告诉埃莱娜,“因为他在等那张我说要寄给他的支票。听起来他好像越来越没有问题了。不管今天的信是什么,上面的收件人和他告诉露易丝的一样。他也不见得会知道那张编出来的支票是打哪里寄来的。他这行可能有很多公司都会拖上很久才付款。他以为等收到支票就会知道是哪家公司。真可惜她没注意到回信地址,不过她又不懂读心术。”

“听起来那家店里唯一没提供的服务,就是读心术了。”

“差不多。他明天会过去,不过也没帮助。除非他又有了另外一封信。”

我帮她去干洗店跑了一趟,回家时顺路去熟食店买了三明治。我们都不饿,不过还是吃了。

然后我们又谈到窗外的景观,日后种种建筑以不同的方式出现在视野中会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细节了,但这个话题扯到了马格利特或不和谐或矛盾,总之就是这类事情,然后我告诉她昨天萨斯曼忘了提到的一个严重不和谐之处,就是凶器遗留在谋杀现场。

她说:“一把匕首。”

“哦,某种装饰性的刀子。我想萨斯曼不是什么刀类专家。”

“他认为凶手是在莫妮卡家看到它的?我去过她家几百次,从没看到过什么匕首。”

“可能不是匕首。有可能是不知道什么……”

“拆信刀。”

“是吧,诸如此类的东西。”

“我在她家也没看到过拆信刀之类的。”

“嗯,如果你看到了会注意吗?根据——”

她没让我讲完话。“打给他。”她说。

“打给他?”

“萨斯曼,马克·萨斯曼。打电话给他。”

我花了点时间才终于找到他。她伸出手,我把电话交给她。

她说:“我是埃莱娜·斯卡德。我很好,谢谢你,不过这不重要。我想请你描述一下那把凶器的样子。是青铜的吗?嗯,是青铜色的吗?是不是刀尖锋利、但刀刃很钝的?你现在就放在眼前吗?嗯,可不可以请你去拿来呢?是,当然很重要。如果不重要,我不会要求你去拿,对不对?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凶的。是,我等着。”

我开口要说话,但她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好的,”她说,“那我描述它的样子给你听,可以吗?我们就可以确定它是不是我以为的那个东西。那是一把铜质拆信刀或裁纸刀,长度十到十二英寸。一面有个浅浮雕,描绘的是两只猎犬把一只鹿围捕得走投无路的场面。另一面可以找到雕刻者的姓氏以大写字母印铸在上面。是德弗里斯,D—E—V—R—E—E—S—E。可能要用放大镜才能看清楚。”

她拿着电话倾听着。然后她说:“马克?你待在那里别走。我见过他,我见过杀她的那个男人。那把凶器是我卖给他的。哦老天。你待在办公室,我们马上赶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