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她说,“你能来真好。气色不错,马修。”
“你也是,”我说,“你瘦了。”
“哈,”她说,“终于瘦了。”她仰头注视我眼睛,“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有进步?”
“对我来说,你一向很好看,简。”
她的脸色倏然暗淡,转身背着我,说她才刚煮了一壶咖啡。我是不是还喝黑咖啡?我说是。不加糖,是不是?是,不加糖。我走到前厅,从一扇落地窗看出去是里斯伯纳德街。她做的那个盘着蛇的美杜莎铜像,仍旧竖在那张矮沙发的右边。这是她早期的作品。我们第一次遇见的那晚,我就注意到了。别看她的眼睛,简告诉我,她的眼神会把人化为石像。
她端出咖啡来时,镇定的灰色大眼睛里射出来的眼神几乎跟美杜莎的一样慑人。她是瘦了,但我不能确定这算不算是进步。她看起来比我上次见到她时要老多了。
头发是原因之一,现在完全变灰了。我刚认得她时,她的头发虽然见灰,但一直没有变化。现在却已经看不到任何深色的头发,加上她失去的体重,更使她显老。她问我咖啡如何。
“很好,”我说,“你自己不喝一点吗?”
“我最近不怎么喝。”她说。紧接着她又说:“哦,管他的,何必呢?”她隐身进了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回来。“真好喝,”她说,“我几乎忘了以前有多爱喝。”
“你怎么了,想要改喝不含咖啡因的?”
“我基本不喝了。”她说,“我们别再说这些什么都不能沾的无聊话,又不是在戒酒聚会。那个救世军老家伙的故事是什么,‘不错,各位兄弟姐妹们,我过去抽烟喝酒,我过去赌博,我过去跟野女人睡觉,但现在我能干的,就是打这该死的鼓。’”她又喝了一口咖啡,放下杯子。“告诉我你近况如何,马修。最近怎么样?”
“打我那该死的鼓呀。替一个大侦探社做点小事情。有顾客上门我就做,不然我就闲着。去聚会,到处混混,和埃莱娜做伴。”
“听起来你混得不错,是不是?我真替你高兴,她似乎是个非常好的人。马修,我说过我要请你帮忙。”
“是的。”
“我就直说了。我在想你是不是可以帮我弄支枪。”
“一支枪?”
“现在犯罪率这么高,”她平淡地说,“报纸的每版都登满恐怖的新闻。过去如果你住在好的区,你就安全。现在可不。不论你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根本没有一点保障。上星期那个出版社年轻人的凶杀案不就发生在你家附近吗?”
“就在几条街外。”
“可怕。”她说。
“为什么你想要支枪,简?”
“当然是为了安全。”
“当然。”
“我对枪一点也不懂,”她若有所思,“我想要一把手枪,但它们有不同的型号和尺寸,是不是?我不知道该从何选起。”
“在纽约市,你得有执照才能有枪。”我说。
“拿执照难不难?”
“很难。最好的办法是参加一个枪支俱乐部,选一门课,你得付相当一笔钱,但他们会帮你填申请表,引导你经过所有的程序。再说,参加训练也不坏,只是整个过程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并不便宜。”
“哦。”
“如果经过那样的程序,你大概会得到一种执照,允许你在住所持有枪支,允许你在来回练靶场时,可以把枪锁在盒子里带在身边。你想在家防盗的话,这很足够了。但你不能把枪放在皮包里,以防有人在街上抢你,这得另外申请一种带枪执照,现在要拿那种执照可更难了。假如你开店,常常得带大笔钱上银行,那也许可以。但你是做雕塑的,工作和住所又是同一个地方。我过去认得一个金匠,他常需要把贵重金属带在身上,所以搞到了一个带枪执照。所以你一定要有文件证明。”
“黏土跟铜都派不上用场,是不是?”
“不错。”
“事实上,”她说,“我并不需要带枪。而且我不在乎合法不合法。”
“哦?”
“我不想要经过这么多手续只是搞一个执照。天知道,是出于我的想象,还是半个城市的人都有枪?他们在学校里设金属侦测器,就是因为有这么多的学生带枪上学。甚至于那些无家可归的游民也都有枪。那个可怜鬼住在垃圾桶里,连他都可以搞到一支枪。”
“你也想要一支。”
“不错。”
我拿起咖啡杯,发现已经一滴不剩。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喝完的。我把杯子放在桌上说:“你到底想要杀谁,简?”
“哦,马修,”她说,“你正在看着她。”
“是从春天开始的,”她说,“我发现我一点也不费力就减轻了好几磅。我想,嘿,太棒了,我终于可以控制我的体重了。
“但我的精神并不好。没什么精力,有点头晕,我没怎么在意。十二月时我发现,过节前后情况就更糟。我觉得很沮丧很难过。其他人还不是一样?我以为这是种应景伤情病,不用管它,几个月之后,同样的情形又发生,我还是没有太在意。
“然后我的胃开始出毛病。每隔一阵就痛,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这种现象有好几个星期了。我不想去看医生。因为如果没什么要紧,我不想白花时间和金钱,如果是溃疡,我压根儿就不想知道。我想别去管它,说不定它自己会消失。我是没管它,但它也没消失。痛得厉害的时候,我得半坐着睡觉,因为坐着可以减少点痛苦。哦,要否认现实也有一个限度,我终于认为自己简直是莫名其妙,就去看了医生。好消息是结果我并没有溃疡。现在该你问我坏消息是什么了。”
我没有说话。
“胰脏癌,”她说,“你想进一步知道好消息和坏消息吗?好消息是如发现得早就可治。他们只要把胰脏及十二指肠拿掉,再把胃跟小肠接起来就行了。你这辈子以后每天得给自己注射几次胰岛素及清化酶,而且饮食非常受限制,但这算是好的了。坏消息是他们几乎从来没办法及时发现。”
“从来?”
“几乎从来不。等明显的症状出现时,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腹部其他器官了。你知道,起先我恨我自己忽视体重减轻以及其他的症状,但医生叫我不要怪自己。他说在我开始感到有点不对,或体重减轻第一盎司之前,癌细胞已经开始扩散了。”
“医生诊断的结果怎么样?”
“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初次检查结果出来后的一年内,有百分之九十的胰脏癌病人会死亡。其他的人在五年之内无一幸免。没有人能逃得过。”
“有没有什么治疗的办法可以试试看?”
“有的,但不能保你活命。他们只能让你舒服一点。上个月我动了一次手术,绕开了阻塞的胆管。他们接起来——哦,搞不清楚他们做了什么,反正我不再那么痛了,而且也不再有黄疸。当他们把你切开又再缝起来之后,你难免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不过我觉得这是值得的。做完手术后我第一件发现的事情是,我的头发全变灰了,但反正迟早总会发生。如果我真受不了,我随时可以把它染一染,是不是?”
“我想是的。”
“但它不会掉,因为我没有做放疗或化疗的必要。哦,老天,就这样,我原来打算说不公平,但人生当然不公平,人人都知道。只是他妈的无理可讲。你知道我的意思吧?上帝从帽子里揪出你名字,就该你做鬼。”
“是什么原因引起的,他们知道吗?”
“不一定。从统计上看,烟酒似乎都有关。抽烟喝酒的人患病比例相当高。耶稣复临论者以及摩门教徒几乎都不会得,但他们几乎什么都不会得。他们竟然没有长生不老也够奇怪了。还有什么?多吃高脂食品也可能会得。另外他们觉得咖啡说不定也有关,只是很难说,因为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喝。当然这不包括摩门教徒,或那些耶稣复临论者,上帝保佑他们。他们唯一做的就是传他们该死的教。啊,我又有什么不同。我可以喝多久的酒就喝多久,多少年了,我抽烟抽得像个烟枪。而且我一向猛灌咖啡,我不再喝酒后,就喝咖啡,越喝越多。”
“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你最近不喝了?”
“当然。一旦你的马被偷了,你做什么?你买一把新锁把马房锁上?”她叹了一口气,“不过我发誓我不相信咖啡会起任何作用。我相信我停止喝咖啡真正的理由是,对力行‘十二阶段’自疗法的人来说,这再自然也不过。当我们有压力时我们该怎么反应?我们放弃一些能给我们欢愉的事物。”她站起来。“我还要再来一杯,”她宣布,“你也要吗?”
“坐下,我去拿。”
“别傻了,”她说,“我不需要节省精力。我不是不能动,我只是在等死。”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不希望你误会,以为我厌世不想活了。每一天对我来说都非常的珍贵。我希望这样的好日子不会完。”
“那你要枪做什么?”
“那是为好日子过完后可以用。我到图书馆去查遍了有关的资料,看来等好日子过完之后,坏日子可是真的非常恶劣。你并不是转过脸对着墙,静悄悄地走了。你的日子不但极度痛苦,而且会延续相当的时间。”
“难道他们不会给你止痛药?”
“我不想那样。我已经错过整段的生命,把我自己灌满了伏特加,不省人事。我不想要从这个世界跳出,带着一脑子的吗啡跳进另一个世界。动完手术后他们给我一种强效止痛药,而我不能忍受那种感觉,我要他们停止,给我泰诺止痛药。‘但你痛得这么厉害,’那个住院医生说,‘泰诺不够用。’‘那我就忍着。’我告诉他,其实也还好,你觉得我是在扮演殉道者?”
“我不知道。”
“我可不觉得。天知道,我费了这么大的工夫,不再酗酒虚度生活,走,我也要走得清醒明白。我宁可忍受痛苦,也不要借药物掩盖起来。见鬼,这是我手上的牌,是我的命运。我会尽力坚持到底,直到我决定不再玩,这是我的牌,我可以决定何时结束。”
我向窗外望去。外面越来越黑,好像太阳已经西沉,其实时间还早得很。
“我不觉得这算自杀,”她说,“一部分的我仍旧保存着天主教信仰,不能自杀。上帝给你生命,拿走它是有罪的。但我不觉得我要自杀,我只是给我自己一个礼物。”她微微一笑,“一个铅做的礼物。你知道那首诗吗?”
“哪首诗?”
“罗宾逊·杰弗斯的《伤鹰》,他在家附近的林子里发现一只受伤的鹰,写他是多么喜欢老鹰,如果会受到一样的惩罚,他宁可杀人不杀鹰。他带了食物喂它,试着帮助它,但最后的日子终于来临,他唯一可以替它做的事是免除它的痛苦。‘在薄暮之中,我给了它铅之礼’,我想他的句子是这样的。意思是一颗子弹。他给了那只伤鹰一枪,而后它可以再度飞翔。”
我仔细想了一会儿说:“可能对老鹰比对人适合。”
“你是什么意思?”
“用枪自杀常常结果一片狼藉,而且并不一定成功。我刚从警校毕业出来时,听说有个家伙对着他的太阳穴开了一枪。子弹穿过骨头,在脑壳里凿了一个洞,穿过头皮下面,从脑子的另一边出来。那个可怜的杂种血流得像一条被宰的猪,把一只耳朵永远弄聋了,落下的头疼病痛苦得无法用言语形容。”
“还活了下来。”
“哦,当然。他一直没有失去意识。我还知道其他例子,有人往他们脑子开枪,但还是活了下来,包括一个房屋局的警察,他在过去十二年中都活在一种植物人的状态。但就算你第一次就做对了,这真是你要给自己的礼物吗?枪杀对你的身体是极度的暴力。你头骨的上部全轰掉了,你的脑浆飞溅得满墙都是。我很抱歉,我不是故意要作这种描述,但——”
“没关系。”
“有没有其他比较温和的办法,简?不是有一本书专门讲这个的吗?”
“的确有一本,”她说,“我的床边就有一本。还是我自己掏腰包买的。我到图书馆去找,但已有十六个人等着借。我简直不敢相信,好像我在查巴美食店买熏鲑鱼。在这个城里你想自杀,还得领一个号码牌慢慢等。”
“他们怎么拿回去?”
“谁怎么拿回去?我不懂你的意思。”
“那本书,”我说,“如果它真发生作用,事后谁帮忙把书还给图书馆?”
“哦,有意思,”她说,“你得写下这么一条——‘我,简·基恩:心智健全……’”
“这是你的故事,而你得照这样做。”
“‘……在此请求我的债务及丧礼的费用概被付清,我的那本《终极出路》归还于纽约市立图书馆哈德孙馆……’”
“‘……以便其他人跟我一样受益。’”
“哦,天,太棒了,”她说,“然后他们找名单下一个借书人。‘你好,努斯鲍姆先生,我们有了你要借的书。请你准备料理善后。’”
我们笑得不可开交。
那本书的问题在于,她说,大部分建议的方式都是服用某种改变心情的药物。一般来说,他们建议你吞满满一把安眠药,用一杯威士忌冲下肚。因为简自杀最重要的理由是死得清醒,而这类方法违背了她的本意。
而且如果没有效果呢?假如十二个小时后她从烂醉后的头痛里醒过来,她唯一成功的是破了她不再喝醉的纪录?我的名字叫简,我还有不过两个星期可活。不,见鬼!
“他们也建议用一氧化碳,”她说,“你从车尾排气管接根管子到窗内。不过没车的话很就难办了。我猜你可以租辆车,但我该怎么办?就停在街上?正当我快要一命呜呼的时候,一个吸毒者打破车窗撞进来偷音响。”
所以枪似乎是她最好的选择。反正她也是要火葬的,所以她的遗容有什么关系?谁发现她的尸体谁倒霉,但能怪谁,生活里本来就充满了倒霉的事,不是吗?
她曾想过跑到一些南部的州,在那里只要你想买,他们就卖给你,但她不太清楚怎样才合法。从外州来的可以买枪吗?或许你得出示当地的证件?说不定你可以建立住户证明,就像过去的人借此取得内华达州的离婚权一样。无论如何,就算有枪,你如何带着枪坐飞机回来?当然她还是可以坐火车,但她想到要在火车上待这么多个小时就头痛。就这点来说,她连飞机也不想坐。
“然后我开始想,天知道,这个城市里充满了没有注册的枪支,要搞到一把会难到哪里去。如果学校的孩子都能拿到枪,如果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都可以带着枪走来走去,找一把会有多麻烦?所以我问我自己,我是否有个朋友知道从哪里去搞枪,而且还爱我爱到愿意这样做?而你,我亲爱的,是我唯一可以想到的人。”
“我想我觉得很荣幸。”
“而且很高兴有这买卖,哈?”
外面是不是在下雨?看起来好像是的。
我说:“你知道,我痛恨这件事,我痛恨你生病,我痛恨想到你会死。”
“我自己也不觉得这是桩好事。”
我说:“我会替你弄到枪。”
“真的吗?”
“是的,”我说,“否则要朋友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