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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涂鸦王 第十八章

晚上七点三十分,汤普森·博伊德在露西房间的墙上画完了一只卡通熊。他往后退了几步,看着自己的作品。他已经完成了那本书上教他的东西,而且,它看起来还真的很像一只熊。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在学校以外的地方画画——这也是他为什么今天早些时候在安全屋那么用心研究那本书的原因。

女孩们似乎都喜欢。他觉得自己应该对这幅画感到满意。但他不太有把握。他对着画看了好一会儿,等着心里涌起那种骄傲的感觉。但是,并没有。哦,好吧。他走进门厅,看了一眼他的手机。“一条信息。”他下意识地念道。他打通电话,说:“嗨,我是汤普森,你还好吗?我看到你来过电话。”

珍妮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去擦干碗碟。

“不,你在开玩笑吧?”汤普森低声轻笑。对于一个不会笑的男人来说,他觉得自己的笑声听起来很真实。当然,他今天早上在图书馆也做过同样的事,假装在笑,让吉纳瓦放松警惕,不过那一件事并不太成功。他提醒自己不要反应过度。“老兄,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对着对方早已挂掉的电话继续说道,“当然。应该不用太长时间吧?明天还要再进行谈判,对,就是我们延期的那个……十分钟吧,我在那里和你见面。”

他将手机阖上,对珍妮说:“维恩在乔伊那里,他的车胎爆了。”

维恩·哈伯曾经存在过,但现在不了。几年前汤普森就把他杀了。但因为维恩死之前汤普森就认识他,于是便把他虚构成一个儿时的邻居、好伙伴,他们有时会见个面。和死去的维恩一样,汤普森所描述的维恩开着一辆丰田速霸跑车,有一个叫勒妮的女朋友,喜欢谈码头上和肉铺的生活,还有邻里社区的一些趣事。汤普森知道很多维恩的事,而且将细节都记住。(他知道,如果撒谎,就要撒一个大的,要大胆自信,且注重具体细节。)

“他开着他的速霸碾过了一个啤酒瓶。”

“他还好吗?”珍妮问。

“他当时正在停车。这家伙自己没办法把轮胎螺帽起下来。”

无论是死了还是活着的时候,维恩·哈伯都是个懒散的人。

汤普森把刷子和纸盒拿到洗衣房,将它们放在盆子里,再放水浸泡刷子。然后他穿上外套。

珍妮问他:“哦,你回来的时候能不能顺路买点低脂牛奶?”

“一夸脱?”

“可以。”

“还要一些面包!”露西喊着。

“什么口味?”

“葡萄的。”

“没问题。布里特尼呢?”

“樱桃!”女孩说,这时她的记忆提醒了她,于是又加了一句,“请。”

“葡萄和樱桃和牛奶。”他根据家里三个女子点的东西,用手指一一点了她们一下。

汤普森来到外面,走向一条通向皇后区街道的蜿蜒小道,边走边不时回头查看,确定自己没有被跟踪。他将寒冷的空气吸进肺里,再以一种轻柔的乐音,吐出热气——席琳·狄翁为电影《泰坦尼克号》唱的主题曲。

杀手告诉珍妮他晚上要出门的时候,也在注意观察着她。他注意到珍妮对这个不存在的维恩所表现出的关心,而且丝毫没有起疑,尽管这个人她从未见过。但这种情形很普通。今天晚上,他是要去帮助一位朋友;而有的时候,他说他要去赌马下注,或是说他要去乔伊的店看看那里的男孩们。他不断变换着谎言。

这个消瘦的鬈发女人从不过问他去哪里,也不多问他所谓的电脑销售工作,即使这个工作使他常常不能待在家里。他的生意为什么如此神秘,神秘得他将家中办公室的门终日紧锁,这些细节她也从不过问。她既聪明又机灵,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其他大部分具备这两种素质的女人都会坚持参与他的生活。但珍妮·斯塔克从不。

他是在几年前在阿斯托利亚的一个午餐店遇到她的,当时他刚刚受雇完成了一桩杀死一名纽瓦克毒贩的工作。在那家希腊餐馆,他就坐在珍妮旁边,请她将番茄酱递给他;接着便发现她的胳膊受伤了,根本拿不到番茄酱,于是向她道歉。他问她是否还好,是怎么受伤的?她没有回答,但眼睛里已溢满了泪水。他们便一直聊了下去。

很快,他们便开始约会。胳膊受伤的原因也真相大白,于是汤普森在一个周末去拜访了她的前夫。没过多久,珍妮告诉他,发生了一个奇迹:她的前夫出城了,连原本每周一次打给女儿们的电话也就此中断,她们再也没接到他醉酒后对她们母亲大发脾气的电话。

一个月后,汤普森搬进来跟她与女儿同住。

对珍妮和她的女儿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安排。这个男人不会狂叫怒骂,不会用皮带抽任何人,他支付房租,在答应出现的时候一定会出现——因此,她们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监狱教会汤普森知足常乐。)

这不但对她们是很好的安排,对职业杀手来说也是很好的安排:一个有太太或女朋友、有孩子的杀手,比单身一人嫌疑要小得多。

但是汤普森和她在一起,还有一个原因,这比简单的后勤补给和提供方便更加重要。汤普森·博伊德在等待,等待某种早已从他生命中消失的东西,等待这种东西的归来。他相信,珍妮·斯塔克——这个没有过分要求和过高期望的女人——能够帮助他重新找回。

那么他失去是什么呢?很简单:汤普森·博伊德在等待麻木感消退,在等待他灵魂里的感觉重新回来,就像你的脚麻木后又恢复知觉一样。

汤普森对自己在得克萨斯州度过的童年有着许多的回忆,包括他的父母、桑德拉姑妈、表兄弟姐妹,还有学校里的朋友。他们坐在油管上看得州农工大学的足球赛;他们围在西尔斯牌电风琴旁边,汤普森按着和弦按钮,父亲或姑妈则用他们粗短的手指——这是博伊德家族的遗传——弹奏着乐曲;大家一起唱着《基督的士兵向前进》、《黄丝带》或《绿色贝雷帽》的主题曲,尽情地玩耍;在父亲干净整洁的工作棚里跟他学习如何使用各种工具;和这个大块头男人一起在沙漠中漫步,朝向夕阳前进;还有火山熔岩造成的河床,土狼,以及游动得像音乐,但一吻能让人致命的响尾蛇。

他想起母亲参加教会活动,三明治,日光浴,她将得州的沙尘从拖车的门边扫开,和她的女伴们坐在铝制的椅子上聊天。他父亲也参加教会活动,还搜集黑胶唱片,周六时和他儿子在一起,工作日则到处盲目开掘油井。他还想起那些美好的周五夜晚,他们一起去六十六号公路上的金光咖啡馆享受汉堡和炸薯条。还有从喇叭里传来的得州摇摆舞音乐。

汤普森·博伊德那时候没有麻木。

即使六月的龙卷风夺走了他们的拖车和他母亲的右臂、甚至几乎夺走她性命的艰难时期,即使他父亲在如沙尘暴般横扫潘汉德尔的失业潮中没有了工作,汤普森都没有变得麻木。

当他看着母亲因为在阿马利诺的街上被一个孩子叫成“独臂人”而哭泣时,他也没有麻木。汤普森跟着那个孩子回家,让他永远也不会再嘲笑别人。

接下来便是监狱中的岁月。在那充满清洁剂刺鼻气味的过道里,麻木悄悄袭来,吞噬了他的感觉,让它睡去。这种麻木深入骨髓,以至于他听到父母及姑姑同时被一名打瞌睡的司机撞死,仍然无动于衷。在那次车祸中,唯一留下的是男孩为父亲四十岁生日做的一个擦鞋工具箱。那是如此深沉的情感休眠,让他在离开监狱后,找到了狱警查理·塔克,汤普森·博伊德毫无感觉地看着那个男人慢慢死去,看着绳索以上的脸渐渐变紫,他又拼命挣扎着要抓住那绳索,想要撑起身子,挣脱束缚。但不管你多强壮,都不可能办到。

他看着那个狱警的身体慢慢地从扭曲变成静止,麻木。他将蜡烛放在塔克脚旁的地上,使谋杀看起来变态而邪恶,他看着那个男人如上了一层釉似的眼珠,麻木。

麻木……

但汤普森相信他能让自己恢复,就像他修好浴室的门和阳台上的梯子一样——这两者都是事务,唯一区别只是你在何处点小数点。珍妮及孩子们会将这种感觉带回来。他要做的只是经历这一切。就和其他正常的、不麻木的人一样:给孩子们刷房间、和她们一起看“法官茱蒂”、带她们去公园野餐。把她们想要的东西带回来。葡萄、樱桃、牛奶。葡萄、樱桃、牛奶。偶尔也会说说粗话,操、操、狗屎……因为这也是正常人在生气时会说的话。任何一个生气的人都会对事物有的感觉。

这也是他吹口哨的原因——相信音乐会将他带回到入狱前的旧日时光。喜欢音乐的人不会麻木,吹口哨的人感受事物,他们有家人,他们会扭头向陌生人微笑。他们是你在街上遇见时可以停下来聊几句的人,是你可以从汉堡餐盘中拿一根薯条给他的人,是在隔壁房间大声放音乐的人,难道他们是音乐家吗?这又怎么样呢?

按照书上说的做,麻木就会消退,感觉就会回来。

他不禁想到,他为自己所做的让灵魂恢复感觉的安排能奏效吗?他用口哨背诵着他需要记住的事情——葡萄和樱桃、咒骂、笑?也许有一点,他想。他记得那天早上看到的那个来来回回走着的白衣女子。他可以坦率地说,他喜欢看她工作。这是一点小小的愉悦,但这是一种感觉。非常好。

等一等,应该说:“真他妈的好。”他小声地说着。

那就是一句骂人的话。

也许他应该再试试性这个东西——通常一个月一次,在早上,他还能做到,但事实上他并没有兴趣——如果没有感觉,即使伟哥也帮上什么忙。他在考虑着。是的,他要这样做:用几天时间和珍妮试试看。这个想法令他不安,但也许他应该试试。那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对,他应该试试,看感觉会不会好些。

葡萄、樱桃、牛奶……

汤普森在一家希腊熟食店前的公用电话处停下脚步。他再一次拨了语音信箱的号码,然后输入密码。他听到一则新消息,告诉他差一点有机会在学校里杀了吉纳瓦·塞特尔,但保护她的警察太多了。信息继续播放,提供了她的住址,一百一十八街,并且报告说附近至少有一辆没有标志的警车和一辆巡逻车,偶尔还变换位置。保护她的警察从一到三人不等。

汤普森将那个地址记在心里,删掉了信息,然后继续他的迂回步行,最后来到一幢六层的公寓大楼前,这幢建筑似乎比珍妮住的小平房还要破旧。他绕到后面,打开门。爬上楼梯,来到了他的公寓,这才是他的主要安全屋。他走进室内,解除了用来防止闯入者的警报系统。

这个地方比伊丽莎白街的那个安全屋条件好些。地上铺着浅色的条状地板,还精心搭配了烟丝色的地毯,闻起来也像是烟丝的味道。屋里有几件简陋的家具。这个地方让他想起以前他和父亲利用周末在阿马利诺小木屋建造的娱乐室,小木屋取代了被龙卷风撕成碎片的拖车。

他从一个大储物柜中小心地拿出几罐东西,将它们放在桌子上,嘴里吹着《风中奇缘》的主题曲。女孩子们很喜欢这部电影。他打开工具箱,戴上厚橡胶手套、面罩和护目镜,开始组装他的工具,明天用会来杀死吉纳瓦·塞特尔——以及她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嘶……

他嘴里的曲调变了,不再是迪斯尼,而是鲍勃·迪伦的《永远年轻》。他完成安装后又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很满意。他放下手上的东西,走进浴室,将手套脱下,将他的双手洗了三次。当他在心里开始背诵今天的咒语时,口哨声逐渐轻了下去。

葡萄、樱桃、牛奶……葡萄、樱桃、牛奶。

他一直在准备着麻木消退的那一天。

“你怎么样,小姐?”

“还好,警探。”

贝尔先生站在她房间外的走廊里,看着她的床铺,上面放满了课本和讲义。“天哪,我不得不说,你很用功。”

吉纳瓦耸耸肩。

“我现在要回家去陪儿子了。”

“你有儿子?”

“是的,两个。也许你哪天可以和他们见面,如果你愿意的话。”

“当然。”她说。心里想着:这是永远也不可能的事。“他们和你的太太在家吗?”

“他们在祖父母家。我结过婚,但她过世了。”

听到这话,吉纳瓦的心颤了一下。她可以看到这些语句背后的痛楚——虽然他说的时候非常镇定。似乎他专门练习过如何在说这些话时不哭出来。“我很难过。”

“哦,那是好几年以前的事了。”

她点点头。“普拉斯基警察在哪里?”

“他已经回家了。他有一个女儿,而且他的太太又怀孕了。”

“是男孩还是女孩?”吉纳瓦问。

“这我还真的没法告诉你。他明天一早就回来。我们到时候可以问他。你舅舅就

在隔壁房间,林奇小姐今晚也会留在这里陪你。”

“巴布?”

“是的。”

“她人很好。她跟我讲了一些她养狗的事情,还有一些新的电视节目。”吉纳瓦低头看着书本,“我没有太多看电视的时间。”

贝尔警探笑了。“我儿子要是能受一点你的影响就好了,小姐。改天我一定要让你们见见面。从现在起,不论什么理由,你觉得有需要就大声喊巴布。”他犹豫了一下,“即使是你做了一个噩梦。我知道这不容易,你的父母都不在家。”

“我一个人没关系的。”她说。

“这一点我不怀疑。不过,需要的时候尽管放声大叫。这正是我们在这里的职责。”他走到窗户边,透过窗帘往外看,确认窗户锁好了,然后把窗帘拉拢。“晚安,小姐。别担心,我们会抓住这家伙的,只是时间问题罢了。没有人比莱姆先生以及他的团队更优秀。”

“晚安。”他终于要走了。也许他是好意,但她不喜欢被当作一个小孩子看待,也讨厌有人不断提起她目前的可怕处境。她将床上的书清理掉,整齐地堆在门边,以便万一她需要迅速离开的时候,就算在黑暗里也能找到它们,带着它们一起走。她每天晚上都这么做。

她将手伸进皮包,发现了女魔术师卡拉给她的干紫罗兰。她久久地凝视着它,然后小心将它地放在架子最上面的一本书里,然后合上。

她进到浴室,很快地洗澡刷牙,然后清洗了珍珠色的浴缸。又想到基莎卫生间里那一片狼藉的景象,不禁笑了起来。在过道里,巴布·林奇向她道了晚安。回到了卧房,吉纳瓦锁上门,然后犹豫了一下,觉得自己很傻,不过还是把书桌旁的椅子推到房门的把手下抵着。她脱了衣服,换上短裤和一件褪色的T恤,上了床。关灯后,她焦虑不安地在床上躺了二十分钟,想到她的母亲,还有她的父亲,然后是基莎。

凯文·切尼的影子闯进她的脑海,她愤怒地将它赶了出去。

她的思绪最后停留在她的祖先查尔斯·辛格尔顿身上。

奔跑,奔跑,奔跑……

跳进了哈得孙河。

她想着他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事情如此重要,让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地隐藏着它?

她想到他对妻子、儿子的爱。

但是早上图书馆里那个可怕的男人不断地闯进她的思想。哦,她在警察面前表现得无所谓,但其实她非常害怕。那个滑雪面罩、棍子打到人型模特儿时发出“哐”的一声、他在后面追她时的脚步声。现在还多了一件事,就是出现在学校里的那个携枪的黑人。

这些念头迅速打消了她的睡意。

她睁开眼,清醒地躺着,毫无倦意,想着几年前的另一个不眠之夜。那天晚上,七岁的吉纳瓦爬下床,溜到起居室。她打开电视看无聊的肥皂剧,大约看了十分钟,她父亲进来了。

“你在这里做些什么,看那个节目吗?”他对着亮光眨眨眼。

“我睡不着。”

“读一本书吧,对你比较好。”

“我现在不想看书。”

“好吧,我来为你读。”他走到书架前,“你会喜欢这一本,这是有史以来最好的书之一。”

他坐进扶手椅里,椅子被他的体重压得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吉纳瓦看了一眼那本软软的平装书,但没看到封面。

“躺舒服了吗?”他问道。

“嗯。”她睡在沙发上。

“闭上眼睛。”

“我不困。”

“闭上眼睛,你会看到我读的画面。”

“好吧。那是什么——?”

“嘘。”

“好吧。”

他开始读那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睡觉前朗读这本书几乎成了一种仪式。

吉纳瓦·塞特尔认定那是有史以来最棒的书之一——尽管那个时候,她已经读过或听过很多书了。也喜欢里面的主角——那个沉着、坚强、鳏居的父亲;还有里面的兄弟姐妹——吉纳瓦一直希望自己能有一个手足。她也喜欢这个故事,里面写到的面对仇恨和愚昧的勇气,更是深深吸引着她。

哈柏·李的这本书依然留在她的记忆中。有趣的是,当她十一岁再去读这本书时,她懂得了更多。十四岁时再读,她又理解得更深。去年,她又读了一遍,并且以它为题写了一篇英语课的论文。她得到了A+。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放在卧室门边的那堆书里的一本,是她“如果失火了抓起就跑”的东西之一。即使没有在读,她还是会把它放在书包里带着。她把卡拉的紫罗兰幸运符夹在了这本书里。

不过,今晚她从那堆书里挑了另外一本,是查尔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她躺着,将那本书放在胸前,翻到她用一根压扁的稻草做书签的地方——她从来不折叠任何书的书页,即使是平装本。她开始读。起初,房子里的嘎吱响声让她毛骨悚然,那戴滑雪面罩男人的影子也回来了,但她很快就沉浸在了故事里。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吉纳瓦的眼皮开始沉重,然后终于入睡了——不是因为母亲晚上的一个吻,或是父亲用低沉的声音朗诵的祷词,而是因为一位陌生人优美绵长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