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清晨, 七点整的闹钟一响林念初就睁开了眼睛,醒来后第一件事是抓起手机关闹钟,第二件事是打开某音app看后台数据。
近一个月以来, 她几乎每隔两天就会发一条短视频, 如果拍摄和制作效率高得话, 还能一天一条地发。
她坚信勤奋总会有回报!
刚开始的时候视频数据确实是差强人意, 点赞量基本不过百,低的话只有个位数,评论更是少之又少, 但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近一段时间她的视频数据终于有了明显的进步, 点赞量从不过百到破百,逐渐再到破一千, 破五千……昨天上午发的那条视频的点赞量已经破万了, 连评论都破千了!
昨晚临睡前看的时候, 点赞量才三千多,评论还没过三百。
没想到一晚上过去后数据突飞猛进了。
第一次有这么好的数据, 林念初开心得不行不行, 立即点开了评论区, 本是满心期待, 想看到网友对自己演技和创作能力的肯定, 然而现实却与理想截然不同, 排在最上方的那条点赞和回复最多的评论竟然是——
兔兔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它:【这博主的演技乍一看很好, 实则一点也不专业,既不自然又不接地气,怪不得之前那么多条视频都没火,白瞎这么好的剧本了, 还不如让别人演呢。】
就这条破评论,点赞竟然有一千多。
也就是说有一千多个人同意她的说法。
简直是奇耻大辱!
林念初的满心期待和喜悦瞬间变成了满腔怒火,觉得这位就是活体杠精键盘侠,更可恶的是这人竟然还设置了私密账号,完全不知道她姓什名谁毕业于哪所顶尖的影视学校,像极了一个打完人就跑的地痞流氓,把林念初气得不轻,直接拿着手机从床上坐起来了。
连着做了好几组深呼吸,她才逐渐冷静下来,然后又重新看了一遍自己的视频。
昨天上午她发表的那条视频的内容是一段古风向的剧本,她在剧中扮演一位被打入冷宫的妃子,故事背景设置在冬天,红墙金瓦的紫禁城内飘起了鹅毛大雪。
视频中她薄施脂粉,穿着一条素净白裙,梳着简单的发髻,未戴发簪,如墨的黑发与洁白的裙裾形成了鲜明对比,台词不长,却需要感情的爆发,因为视频时间短,如果感情流露不到位,是无法吸引观众的。
“你说你喜欢藕粉色,喜欢桂花酥,喜欢惊鸿舞,喜欢我。”
“现在我才明白,你喜欢的是我姐姐。”
“这么多年,我只不过是她的影子而已……”
林念初反反复复的将这段视频看了好几遍,然后又逐条把之前发表过的所有视频重新看了一遍,仔仔细细地观察、揣摩自己演戏时候的神态表情以及动作,然后非常恼火挫败地发现,那个杠精网友竟然是对的,她的演技确实是有点儿不接地气。
当年在东影读书的时候,她的恩师孙红梅老师就不止一遍地向他们强调过,演员演戏一定要接地气,因为大众是通俗的,艺术也是源于生活,你不接地气,演技就不自然、就没有代入感,哪个观众会喜欢你?高雅给谁看?
她一直谨记着这条告诫,所以从上学的时候开始就没犯过这种低级错误,没想到竟然会在录短视频的时候马失前蹄了。
随后她又仔细回想了一下几个月前在剧组时的拍摄状态,好像也没犯过这种低级错误,不然导演肯定当场就指出来了。
那么她现在为什么会犯这种错误呢?
难不成真的是因为一孕傻三年?
思及至此,她放下了手机,低下头看了一眼还不太明显的小腹。
虽然很想把锅甩给肚子里的这个小家伙,但是吧,当妈的也不能太无赖,所以林念初只好从自身找问题。
她先轻轻地揉了揉肚子,然后重新拿起了手机,又把昨天上午发的那条视频重新看了几遍,反复研究过后,她发现自己演戏时的神态中总是带着几分似有若无的傲慢劲儿,有点高高在上的感觉,还有几分的自信过头。
正是由于这几分高高在上和自信过头的神色,才导致了她的演技不接地气。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她觉得演短视频没有技术含量,总以为以自己的演技水平完全能驾驭得了这种风格的拍摄模式,甚至觉得自己演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视频都有点屈才了,所以才表现的那么自信过头。
找出自己的错误后,林念初突然特别羞耻,感觉自己真是眼高手低,心里没点B数——你觉得自己厉害,观众可不这么觉得。
而且演戏这种东西哪分场合地点和平台?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开演,那就是戏比天大,论你多大的腕儿都要为了戏而屈服,哪能眼高手低呢?更何况她还不是腕儿,一个一百零八线的糊咖,有什么好傲气的?
越想越觉得羞耻,林念初恨不得直接把之前所有的视频全部删除,以磨灭自己心里没数的证据,但是点击删除的那一刻,她又迟疑了,考虑了许久,改了主意。
应该留着这些视频,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能改变她对那位ID昵称为“兔兔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它”的这位网友的态度,坚定不移地觉得她是个键盘侠!
真的是,有什么意见不能好好提?非要阴阳怪气?虽然老话说的是“良药苦口利于病”,但正常人谁爱喝铲了屎的苦药啊?
在心里碎碎念了一番后,林念初退出了某音app,放下手机,掀开被子起床、洗漱。
此时家中只剩下了她一个人,程砚已经去送程墨上学了,餐桌上摆着为她准备好的早餐,上面盖着一层保温罩。
林念初将保温罩拿开后,伸手摸了摸盘子边缘,温度半热不热的,反正是还没凉透,她也懒得去热,直接拉开凳子坐下了。
桌子上摆着一个砂锅,旁边围着三道菜:不知荤素的锅贴,煮鸡蛋,清炒娃娃菜。
林念初想先尝尝锅贴,这时才发现桌子上没有碗筷,于是又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去了厨房。
厨房的操作台边上还夹着一个手机支架,上面挂着另外一部手机,是林念初弄上去的。
她现在同时运营着两个某音账号,一个发表演作品,一个记录生活。
发表演作品的那个账号昵称是“程臭臭的妈妈”,记录生活的那个账号昵称是“臭臭妈的小厨房”。
这些日子,她每次做饭的时候都会把过程给录下来,然后剪辑成短视频发表出去,本是无心之举,没想到数据竟然出乎预料的好,每条视频的点赞量几乎都能破万,数据最好的那条视频的点赞量更是达到了五万的新高度。
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之前林念初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直到刚才分析自己演技问题的时候,她才明白了:因为做饭视频接地气,每帧每秒都流露着人间烟火的味道,所以更受大众欢迎。
什么时候她能将自己的演技磨练成如同做饭一样自然而然,她就成功了。
现在她距离成功还有八杆子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仍需努力。
拿筷子的时候刚好从操作台前走过,夹在手机支架上的手机屏幕忽然亮了,林念初的脚步一顿,诧异不已——她昨天明明关机了啊。
她想了想,将手机从支架上取了下来,打开了相册,里面果然多出了一段视频。
点开视频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绝美的手,修长白皙、骨相优雅、骨节分明,都能去当动漫人物的建模模版了。
视频内容无外乎是普普通通的做饭过程,但因为有了这双手的加持,整段视频看起来异常吸引人,画面极度舒适,就连最后做出的饭菜都比实际上要香好几倍。
视频最后,程砚还伸出右手竖起大拇指对着镜头比了个good。
林念初忍俊不禁,当即立断决定征用这段视频素材,今晚就剪辑更新!
早饭比她想象中要更凉一些,但凑合着也能吃。
锅贴是猪肉馅的,咬一口酥脆油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放的时间有点长,面皮没刚出锅时那么软韧了。
粥是皮蛋瘦肉粥,鲜香软糯,口感顺滑,十分可口。
林念初刚喝完了一碗粥,程砚就回来了。
“我还以为你没起床呢。”他换好了拖鞋,走到了餐桌旁,将手里拿着的文件袋放到了桌子上——刚才送完墨墨后,他又回了家一趟,去拿结婚要用的材料。
“我七点就醒了。”林念初道,“起床后先打开某音看了眼我的后台评论,结果差点被气死。”她忍不住跟程砚吐槽了一番,最后又愤愤不平地说道,“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要用一种指点江山的语气?以为自己是管理众生的神么?”
程砚闻言一笑,安慰道:“有些网友就是这样,躲在屏幕背后就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拿起键盘就觉得自己无所不知,抓住你的一点缺点就死咬着不放,通过打压你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不用跟这种人计较,因为你越是在乎她的看法,她就越猖狂,不如选择无视。”
林念初想了想,感觉程砚说得有道理,心情顿时好了不少,胃口也更好了,准备再来一碗粥。
程砚抬手摸了下砂锅的外壁,蹙起了眉头:“凉的?”
林念初纠正:“温的。”
程砚:“……”
叹了口气,他二话不说就把锅端走了,拿去厨房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林念初没法喝粥,只好放下了勺子,重新拿起了筷子,正准备夹锅贴的时候,一只白皙好看的手忽然从旁边伸了过来,直接把盘子给端走了。
林念初拿着筷子的手尴尬地悬在了半空。
“热完再吃。”程砚不容置疑。
林念初抬头,无奈又可怜地看着程砚:“你总要留一样东西让我吃吧?”
程砚不为所动:“等几分钟饿不死。”
林念初:“……”
行。
既然你无情,那就休怪我无义!
她放下了筷子,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长叹一口气:“爸爸不让你吃。”
程砚:“???”
林念初:“他说等几分钟饿不死。”
程砚:“……”
林念初笑了一下,抬头看着程砚,神色中尽是得意。
程砚咬了咬牙,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然后屈膝蹲在了林念初身边,垂眸看着她的肚子,用一种老父亲的口吻道:“别听你妈的,你妈诬陷我,爸爸不是不让你吃,爸爸是怕你吃凉东西拉肚子,咱们是小美女,拉肚子影响形象。”
林念初又气又笑:“你凭什么说我们是小美女?万一我们是小帅哥呢?”
程砚一边起身一边斩钉截铁道:“不可能是男的,一定是女儿。”
林念初好心提醒:“现在家里面已经有俩女的了,再来一个,你就是女儿国国主。”
“我愿意!”程砚还挺自豪,“别人想当还当不了呢。”
林念初被逗笑了,程砚也笑了,随后端着盘子去了厨房。
等饭的时候,林念初注意到了程砚放在桌边的文件袋,好奇地问了句:“你怎么拿了这么多东西?”
登记结婚只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行了,但这袋子里装的东西明显不止这两样。
程砚在厨房回道:“还有房产证。”
林念初一愣,没想到他真的要把房子过户给她。
但她也没那么贪心,立即说道:“我不要你的房子,你也不用给我下聘礼,咱们俩之前商量的不就是凑一起过日子么?没必要这么认真。”
程砚神色一僵,像是忽然被针扎了一下,扭头看向了坐在餐桌边的林念初:“什么叫没必要那么认真?”他的语气也严肃了起来,“结婚又不是儿戏。”
在他看来,婚姻虽然说不上是神圣,但必须认真对待,毕竟事关往后余生。
如果她是这种态度,那就说明她根本不想和他结婚。
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把结婚当回事。
可能是第一段婚姻带给她了太多伤害,令她不敢再相信婚姻,也可能是觉得他们两个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是为了孩子而结婚,所以她不想再认真了,只是在破罐破摔?
林念初察觉到了他好像有点生气,立即解释道:“不,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觉得你没必要把房子过户给我,因为我们就要结婚了,给不给我都一样,而且,这是你自己辛苦打拼出来的房子,我不能要。”
这套房子是他在东辅唯一的家,价格也很昂贵,她实在是不好意思要,毕竟无功不受禄。
程砚明白她的意思,但还是能从她的语气中感受到疏离感。
或者说,她并不太相信这段婚姻能维持很久,所以不接受他的聘礼,并且已经做好了随时离开的准备。
他下意识地攥紧了双拳,抿唇沉默许久,长叹了口气,最后还是决定尊重她的选择:“行,听你的。”
“嗯。”林念初也没再多言。
吃完早饭,两人就从家出发了,前往东辅市民政局。
今天阳光正好,蓝天如洗,万里无云。
两人驱车抵达明政局的时候时间刚过八点半,民政局已经开门了,但是前方却排着大长队。
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黄道吉日。
林念初奇怪地打开了手机日历,惊讶地发现今天竟然是521,怪不得这么多人来办结婚呢。
看着排在自己前方的一对对的小情侣,林念初在心里叹了口气,羡慕他们还能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期待与憧憬,同时又担忧他们未来的结局。
三年前,她也和他们一样,对爱情和婚姻满怀希望,和梁辰来民政局领证那天,她激动极了,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投入幸福生活的怀抱。
结果呢?
婚后的生活是一地鸡毛,最后还落得个鸡零狗碎。
钱钟书说得没错:“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自从离婚后,她就从没想过自己会再婚,因为她再也不想进入婚姻的鸟笼了,但孩子到来是个意外。
没有法律规定女人一定要结婚生孩子,结不结婚和生不生孩子都是个人选择。
自己的人生自己把控。
她的选择是生下这个孩子,也为了孩子再次选择了婚姻。
上一次婚姻她满怀期待,最后却零落收场。
这次破罐破摔,也不知道能走多远。
如果把婚姻比成一门学科,那她就相当于挂了一次科了,这回是重修。
虽然是被迫重修,但还是希望能、及格……
就算及不了格,也希望能好聚好散,别再像上次一样了。
拿着红本子从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林念初满脑子都是挂科、重修和及格的事情,仿若回到了大学时代,直到程砚喊了她一声:“林念初。”
林念初回神,扭头看着他。
此时阳光正好,不刺眼,却明媚璀璨,投在程砚脸上,清晰的照亮了他棱角分明的五官。
一双似醉非醉的桃花眼中,沉浸着几分缱绻温柔。
“往后,希望多多照顾啦。”
林念初一怔,呼吸也跟着窒了一瞬。
阳光在那一瞬晃了眼。
愣了有两三秒钟的时间,她终于定了心神,朝着程砚笑了一下:“放心吧,姐一定会罩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结婚啦结婚啦!
甜甜甜的爱情还会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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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砚:“所以,我什么时候才能抱着老婆睡觉?!”
林念初:“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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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没有加更了,下午六点更新,放心,爱情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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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这段话是出自钱钟书的《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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